落日-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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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电流的速度向前飞奔,拼命祈祷着千万不要有网塞。
***
〖网吧血案凶手自尽,网络迷途令人扼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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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阅读下面的文字,我已经清楚地看到了昨天在精神病医院发生的一切。
医院的防范措施没有任何疏漏,只可惜那些措施只对真正的精神病人有用。灯火阑珊平静地接过饭盒,掰开筷子,然后稳稳地把筷子对准两边的耳孔,就那样双掌向内猛地一拍。
他的目光坚定沉着,全部动作从容不迫,毫无间息,甚至在倒下去的时候,也挺直身体,绝对看不到丝毫疯狂的迹象。
桌上放着他留下的遗书,字迹也一丝不乱。
“爸爸妈妈:对不起。辜负了你们的养育之恩和殷切期望,我是罪人。在踏进精神病院的大门的那一刻我就清醒了过来。这段时间我想了很多。对那件事,我不想多说。只有一句话:所有的错都是我一人犯下的,跟那个孩子无关。外界的评论我多少知道一点,对我多是挽惜和同情,我感谢大家;可是对他,只有一句“贩卖游戏道具的未成年网管”。这种一面倒的原因仅仅在于,我是大学生,而他只是个失学少年。这个社会要做到公正还有太长的路要走。事实上,我在游戏中第一次见到他时他就对我说:别玩了;第一次在酒吧跟他见面的时候,他说,别玩了;直到最后,他还在说,游戏这种东西,别玩了。在我沉溺于游戏的整个过程中,只有他一直都在劝阻我。可是我太自私,太看重我那无聊的自尊心,对这一切始终视而不见。他死了,我甚至无法向他的父母亲人说一声对不起。没有人可以体会我现在的感受。请父母大人恕儿不孝。叩首。”
……
我泪流满面。
他从来没有疯,可惜全世界只有我知道。
现在的他一定在某个地方。那个地方,全世界也只有我一个人知道。
***
我在向狼居胥峰飞奔,两旁的风景在耳畔呼啸而过。如果我肯稍事停留,我会看到我跑过的地方,所有的土地、河流、岩石、建筑,都随着我奔跑的脚步,生出茂密的枝叶,结出满树鲜花。我想狂笑,我想恸哭。所有的痛苦和付出,所有的渴望与期待,在此刻都化作沿途的鲜花朵朵、草木青青。
从最后一次离开到现在,仿佛已经相隔了几个世纪、几度轮回。为了回来,我们都走过了太长的路。
只是这一次,在这座山顶,等待我的不仅仅是天边的落日。
他在那里。头顶上“灯火阑珊”四个字仍旧像血一般的红。
我在离他几步远的地方站住了,我已经无法继续迈动脚步。这时我才发现自己居然手持法杖,身着一件灰白的长袍,背后还竖着两只小小的不能飞的银色翅膀。我是一个精灵族的魔法师。——这个人……是我吗?
他平静地看着我,眼神中没有丝毫疑惑。毫无疑问,他认识我,永远都认识我。
我这才想起我是从另一个游戏中匆匆跑来。幸亏跑得飞快没有引起太多注意,不然GM非得吓个半死,游戏里出了不得了的大bug。
在这段日子里,因为无聊,我几乎逛遍了所有的游戏,除了落日。那是一个我不愿再想起的地方。
游戏也有游戏的灵魂。对我来说,落日的灵魂早已不在。
而现在,终于魂兮归来了吗?
狼居胥峰顶红褐色的岩石第一次不再荒凉地裸露。美丽的枝叶、藤蔓、青草,都在从那些不可思议的岩缝里倔强地钻出来,花朵像要喷薄出无尽的生命力一般,热烈地盛开。
山顶上依然一片柔和的鸟鸣虫唱之声,虽然它们早已不是我曾经听到过的那些小鸟和小虫。它们短暂的生命宛如朝露,可是这一声声却唱成了永恒。
这一刻我突然却感到了动摇。那些随我而来的花朵刹那间绽放完了全部的花期,转眼变成落英缤纷;枝头上前一秒钟刚刚萌发的绿叶也在飞快地伸展、卷曲、枯黄,接下来将是飘雪一般的落叶。
就像一场电影,终于盼到了结局,但一切也将曲终人散。我们将不得不进行最后的盘点,清算所有的代价。
经历了所有这些,我们之间已经决不可能回到最初,再度拥有纯净而快乐的心。
岩石仍将孤单地裸露,狼居胥峰还会像从前一样寂寞冰凉。
可是,我并没有看到四散飘零的落叶。它们在绿色褪尽之后变成微黄,然后竟变成鲜艳的红色,饱满地挺立枝头,伸展摇曳,婀娜多姿。
灯火阑珊走过来,轻声说:“其实有些叶子是可以永不败落的。”
我心里一阵感动,他在试图为我创造出一段永恒。
我低声说了句谢谢。
他移开眼睛,望向远方的天空,仿佛自言自语一般:“从小到大我从没伤害过任何人。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对你做出那样的事……现在说对不起还有用吗?”
我拦住他:“不全是你的错,我也有责任。”
“你尽责了。只可惜拼命想把我拉出泥潭的是你,诱惑我不断深陷进去的也是你。”
是这样。我无力阻止他越陷越深,反倒连自己也变得无法自拔,最后一起跌入深渊。“对不起。你完全有理由恨我。”
“你希望我恨你?”
我咬着嘴唇,用力摇了摇头。别恨我。这句话,在那一天说不出来,到今天也无法说出。可是,你不能恨我!
“那么你恨我吗?”
我再次摇头。
“我反反复复地问过自己一个问题,为什么我会那么容易恨你,而你却从来都不会恨我?”
我沉默了。这个问题还需要回答吗?世界这么大,然而为我而疯、为我而死的人却只有你一个。即使经历三度轮回,我最终可以回去的地方,只有你身边。
我猛地抬起头,愤怒地看着他:“可是现在我恨你!不是说已经清醒过来了吗?为什么不咬牙活下去?为什么还要来这里?”
他仍旧淡淡地说:“我别无选择。你体会不到那种折磨。该清醒的时候疯狂,想要发疯的时候却又那样生不如死地清醒;没有活的希望,没有死的资格,只有永远走不出痛苦。”
“你现在也走不出!你的父母呢?你的责任呢?你以为这样就能逃避得了吗?”
他长叹一声:“你还是那么尖锐。我的确对不起父母,可是我并不是在逃避。要逃避的话我现在也不会来这里。我只想给你看一样东西——”说着他伸出右手,展开掌心。
从他的掌心里,飞起一片又一片纯白的羽毛。这些晶莹剔透的羽毛像获得了生命一样,源源不断地向上飞升。不久,整座山峰上空都飘荡着轻灵如蝶、洁白如雪的天使之羽,围绕山头留连不去。一种带着悲哀的温暖漫天洒下。
我所熟悉和期待的落日终于又出现了。那一轮又大又红的太阳仍旧默默地看着我,默默地将漫天羽毛染成了薄薄的红色。即使在梦中,我也没见过这样的奇景:红色的落日,红色的天空,红色的树叶,红色的羽毛……眼前的一切都在飞扬,在跃动,在舞蹈,在狂欢……从远处望去,仿佛整座山峰在燃烧。
我不禁由衷赞叹:“真是难以相信的美丽,就像是属于这座山峰的霓裳羽衣。”
他在赞叹之余却不由叹惜:“只可惜是这样残酷的红色。”
我摇摇头:“其实红色并不都象征着残酷。除了血红,还有樱花红、桃红、玫瑰红、胭脂红、草莓红、石榴红……事实上,红色才是生命的颜色。”
“这么说来,生命的颜色就是残酷。”
我一愣:“饶了我吧,这个时候暂时忘记做你的哲学家好不好?”
他总算勉强笑了笑,掉头望向落日,又若有所思地说:“其实所有的颜色都来自那个地方。”
“是啊,太阳其实最恐怖,稍稍靠近就会焚毁一切。不过现在这样看它,不是美丽得令人顶礼膜拜吗?”
天使之羽仍然在天空和大地之间优雅地飞舞,像跳动的火光。
***
以后的日子里,我带他去了许多地方。对于网络世界的认知,他仍然远不及我。我对他提到drawn的警告——“不要随便破坏规则”,很快我就发现这句警告纯属多余。他的心态宁静平和,不具备任何破坏性。有时候连我都难以相信他居然曾是网络黑社会组织“红名之狼”的大头目。
我们在网络里终日游荡。我有时是菲菲鲁,有时是时空机器,更多的时候则是心血来潮而化成的随便什么人物。我的外表、头顶上的ID换了一个又一个,可灯火阑珊却一直一丝不苟地当着他的“灯火阑珊”,从无变化。就连偶尔一起跑到别的游戏里,他也始终都叫做“灯火阑珊”。
现在的我变得很喜欢跟灯火阑珊说话。菲菲鲁的时候我要提醒自己注意我不是女生,别让他误会;时空机器的时候我得小心不让他发现我是菲菲鲁;在酒吧那次,我更是时刻提防着不能让他发现我是谁。只有现在,和他在一起不再有任何顾忌。
“换几个ID又算得了什么?网络的乐趣之一不就在于享受多重人格吗?”
“我不觉得有什么乐趣。这种事骗得了别人,骗不了自己。”
我哭笑不得:“好玩而已嘛,说什么骗不骗的?你连玩都这么认真,所以才会搞出一个什么红名之狼。”
他只有苦笑一声。
我突然想起了长久以来的疑问:“在酒吧那天,你是怎么认出我的?我什么地方露出破绽了?”
“认识就是认识。对认识的人根本不需要从名字或外表去辨认。马甲换得再多,人还是那一个。”
我听得目瞪口呆,随即又有些恼火:“那可是真人,不是马甲!”
“对我来说都一样。” 他一脸平静。
“怎么可能?那时空机器你为什么没有认出来?”
“事实上我第一眼就认出来了,只可惜明白得太晚。”他越说越邪乎。
“别吹了,第一眼?我记得第一眼的时候你只有晕头转向的份!”
“准确地说连第一眼都还没看见我就知道了。你在跟别人说话,我在频道栏里一看见时空机器这四个字,就觉得根本没办法不去找他。”
“……”我回忆着时空机器跟他第一次见面时的情景。堂堂总帮主会主动去跟一个连面都没见过的新人打招呼,的确有些不同寻常。
“对认识的人根本不需要从名字或外表去辨认。”我心里不禁一动,在酒吧那天我也是一眼就认定了他。不过当时的情形,想要认不出好像也很难。除此之外,我再也没有机会亲身试一试。从菲菲鲁开始,我变了又变,他却一直都是他。
***
我躺在草地上晒太阳,舒服得像一只懒洋洋的猫。这样的日子很轻松,很悠闲,超过以往的任何时候。我甚至想过,如果早知有这样的归处,我会不会在一开始就冲着窗台下的手臂跳下去?不过如果当时就跳下去的话,谁能保证我一定能够在这里晒太阳?谁又能保证我不会变成网络上的另一只孤魂?想来想去,发现这个问题太过头痛,我决定绕开它。
灯火阑珊默默地守在一边,望着眼前的一团空气在沉思,或者只是在怔怔地发呆。
他好像永远无法像我一样放开一些事,一直背负着沉重的负罪感。我说过很多次,我们彼此亏欠的其实一样多,完全可以扯平。可是他什么都没听进去。我无可奈何。我不是他,不可能替他分担一半。可是我又无法对此视若不见,那副沉痛的样子每每搅得我心乱如麻。
看了他一会儿,我呼地跳起来,摆开架式,冲他招手叫道:“来吧,打一场吧!用我们曾经达到过的最高级别,用得到过的最好的武器,真刀真枪地打一场,绝对不要留手。打过之后,不管谁输谁赢,从前的恩怨都一笔勾消,从此痛痛快快地在这个落日里面当逍遥二仙,如何?”等不及他回应,我已经兴奋得跃跃欲试。认识这么久,彼此欠下几回命案,可是我和他还从来没有真正地交过手。
他看着我愣了一下,随即苦笑着摇了摇头:“你有时候非常老成,可是骨子里面却仍然是个小孩子!”
我不高兴起来:“你认为用拳头决胜负就是小孩子,把简单问题复杂化就是大人?你是害怕打不过我吧?”
“我认为无心伤人的就是小孩子。像菲菲鲁,像时空机器,还有那天早上把钱扔给我,说我们两清了的小孩。你一直没有恶意,可是更伤人。我当然打不过你,你认为我有可能再一次对你拔刀相向吗?”
我顿时气结,如同当头淋了一盆冷水。明明我是受害者,为什么还得绞尽脑汁地去安慰凶手,而人家还偏不领情!我受不了地大叫起来:“已经是这样了,再跟自己过不去也改变不了任何事情。你这个样子,就算是上帝也会被你活活郁闷死。我们就不能开心一点吗?”
他满脸无辜:“我觉得你很开心啊。”
“我是开心啊,可是一看见你就不开心了!”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这话太伤人。不过他好像根本没在意。
“我也很开心,信不信由你。从前的事是无法一笔勾销的。昨天是今天的一部分。到现在,我才觉得自己有资格平等地站在你面前,即使是以一个罪人的身份。”
这通高深莫测的话令我又傻站了半天,最终只能恨恨地骂道:“切,不敢跟我过招还谈什么资格!”
***
我们仍旧在落日里终日游荡,和普通玩家遵循同样的游戏规则。落日的玩家已经换过一批又一批,再也没人记得过去那个沉默寡言的顶级杀手菲菲鲁,曾经盛极一时的“红名之狼”也在逐渐淡出人们的记忆。灯火阑珊还保持好管闲事的旧习惯,喜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我则更愿意袖手旁观。他说维持良好的游戏秩序是每个玩家的义务,锄强扶弱是侠士本色;我则说游戏自有游戏的规则,早点适应有利于提高生存竞争力,而且我从来不想做大侠。于是我们各做各的。
我并不认为现在这样就是最好的结局。即使在阳光下,我们永远也走不出沉重的阴影。所有的伤痛已经成为我们的一部分,片刻不离。但我已经不再想要忘记它,摆脱它。也许灯火阑珊说得对,过去是今天的一部分。
更多的时候,我们只是并排坐在狼居胥峰顶,什么都不做,在漫天飞羽的包容下,静静地看山脚下的云飞风起,看江湖中的潮起潮落,看眼前无尽的落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