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日-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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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呆住了。我知道再也不能继续装傻下去。这话里面的意思很清楚,明天在狼居胥峰会发生什么事,我却还不知道。
第四章 霓裳羽衣
第二天整个白天,我满脑子都在想着晚上跟灯火阑珊见面的事。他就是那种典型的初入游戏的小男生,在游戏里面碰到了个辣妹PKer,就想当然地以为坐在显示器后面按鼠标的也是个辣妹。下一步他会做什么用脚指头也能想出来。他会像个多情的骑士,甘冒万死爬上狼居胥顶峰,去探访一位美丽又刁钻的公主;他会抱着一件霓裳羽衣作聘礼,向我——啊不,向菲菲鲁求婚,婚后再死缠硬磨地设法与现实中的菲菲鲁见面。
那天我为什么要告诉他我也在这个城市?现在要命了。
心不在焉的后果就是把十几张T口的网卡错换成了RJ45口的,害得我在大太阳底下骑着单车往返电脑城两次。
***
我坐在电脑前磨蹭了一个多小时,最后还选择了登录。遇到这种情况,如果不是存心想要骗人的话,一般都会从游戏中蒸发一段时间,等待对方那颗发烧发胀的头脑渐渐冷却下来,让一段本不该发生的网恋化作一颗美丽而虚幻的流星。
可我还是想要面对。
我见过一个女孩子,跟着她的GG(注:哥哥)一起甜甜蜜蜜地升级赚钱,不久两人举行了盛大的婚礼,结婚那天男孩当众大把大把地撒钱,好大一群人蜂拥争抢,一度造成网塞;婚后他们还在河边造了个小房子。然后在某一天,那男孩突然消失了,一句话也没留下。在现实中,这应该叫做离家出走。
剩下的女孩,到处找不到丈夫,只好天天在频道上喊他的名字,求认识他的人帮忙找,可那男孩还是不出来。她又跑到游戏论坛上发帖子找他,发了很长时间,引得无数人关注,也招致不少冷嘲热讽。最后她发了一张帖子,说等他等到某月某日,到那一天他还不回来的话,她就自杀。
结果,她的丈夫还是没有回来,她真的自杀了。
***
八点半,我准时来到了狼居胥峰顶。山顶上雾气缭绕,天空被严严实实地挡在云雾之外。也许待会儿还会下雨。我没有像往常一样卸下装备坐下来。我全副武装地站在峰顶等他。
我早就知道,游戏不可能永远玩下去,任何事情都有最终摊牌的一天。
只是真到摊牌的时候,每个人都会觉得来得太快了。
我忍不住默默地叹了口气。
十几分钟后,灯火阑珊气喘吁吁地跑来了,边跑边大叫sorry,他说他不到七点钟就开始往这儿赶,一路上被怪物飞回去了两次,又特别怕遇到Pker,不是怕被杀,而是怕死了以后被人抢走身上的东西……他滔滔不绝,我一言不发。
他终于停了下来,面对着我站了一会儿,有些紧张地再度开口:
[灯火阑珊]霓裳羽衣我做好了,一次成功。以前做件普通的衣服都要试过好几遍,没想到这次却这么顺利。
[灯火阑珊]这大概是因为天使之羽是我们两人历经了千辛万苦一起找来的吧,所有的考验都已经通过了,所以老天没有再为难我。
[灯火阑珊]你看,很漂亮吧,虽然跟我想的有点不太一样,不过我觉得这个样子更漂亮。你穿上试试吧。
说着他把霓裳羽衣拿出来放到我面前。
真是漂亮的羽衣,比主页上的图片还要清晰,伸手可及。那缤纷的颜色仿佛是用云间的霞光织成的一般。
我知道我必须开口了。
[菲菲鲁]不要随便把东西拿出来给人看,更不要把武器装备借给别人试。
[灯火阑珊]你在说什么呀?
[菲菲鲁]我以前的一个朋友,因为另一个好朋友说想借他的妖刀村正试一下,他借了。结果那人一拿到刀就下线跑了,然后就老躲着他,就是不还刀。为了买那把村正花掉了我朋友几乎所有的钱。他走了,再也不来玩了。
[灯火阑珊]真无耻,居然这种人。祝他不得好死。
[菲菲鲁]如你所愿。我约了几个朋友到处找那个骗子,一找到就杀他,杀得他最后只好自杀,刀虽然抢回来了。可是被骗的那个朋友还是不肯再回来。这个游戏对他来说已经失去了全部意义。
[灯火阑珊]换了我也不会再回来的。
沉默。雨开始下。风中掺着沙沙的雨声。
[灯火阑珊]不说扫兴的事了。我是不会随便拿东西给别人看的,我也没有别的朋友。不过你要想抢的话我可太欢迎了,这件衣服本来就是要送给你的,不然我为什么做它?
[菲菲鲁]我没拜托你做。我不要。
[灯火阑珊]你在说什么?
[菲菲鲁]我不是女的。
[灯火阑珊]什么???
[菲菲鲁]我也是男的。我没想过骗你,要是你还是觉得我骗了你,那么抱歉。
灯火阑珊仿佛突然定了身一样。我没看他第二眼,转身就走,把灯火阑珊一个人扔在山顶上,慢慢地消化我刚才的话。
***
我仍旧每天上线打游戏,只是没有再去狼居胥峰。也曾想过我不应该再来,可我不是那么多愁善感的人,我也没做什么必须要一死以谢天下的坏事。
我又恢复到认识灯火阑珊之前的状态,过回一个顶级杀手的“正常”生活。每天麻木地完成着自己订下的PK目标,找各路高手交手,收集各式宝物,看着银行里的金钱数字不明意义地越变越大,跟胖子联系网下交易。
只是这一切都变得难以忍受起来,以至于再从胖子手里收到钱之后,我都失去了吃麦当劳的欲望,好像胖子给的钞票也变成了虚拟的一样。
几天之后我开始接到灯火阑珊给我的留言,说他每晚八点到十点都在狼居胥峰顶等我,我不去他就天天等。一开始我没理他,可是这样的留言每天都会收到一条,到了第五天,我终于顶不住了,启程赶往山上。一路上我不住地问自己是不是出了什么毛病。
到了山顶,他果然在那儿。天高地远,形单影只,无限落魄。我有点吃惊,难道我独自呆在山顶的时候也是这般凄惶的景象?
[灯火阑珊]Hi!
[菲菲鲁]你一直都守在这里没下去?
[灯火阑珊]对。
[菲菲鲁]想干嘛?
[灯火阑珊]不干嘛,我辛辛苦苦做出来的衣服是件女装,反正我也穿不上,还是想送给你。
[菲菲鲁]我都说过了我不要,而且我也不会跟你结婚。
话一说完连我都愣了,我居然冲口说出连他都无暇提及的结婚!不过算了,反正大家心知肚明,早说清楚了省得他搞不清状况。
灯火阑珊显然没料到我会说出这样的话,愣了好半天才缓过劲来。
[灯火阑珊]笑~~~我早就断了结婚的念头了,以后也决不会跟任何人结婚。我只是想把这件霓裳羽衣送给菲菲鲁,她总还是个女生吧?
[菲菲鲁]这里的女生多了去了,多少人哭着喊着想要这件羽衣呢。
[灯火阑珊]难道叫我随便送人?
[菲菲鲁]送不出去不知道拿去卖?你知不知道这件衣服值多少钱?
[灯火阑珊]你说值多少钱?我该卖多少?
[菲菲鲁]我不知道!可那也没必要非塞给我不可。
[灯火阑珊]我不是给你的,是给菲菲鲁的。你是男是女我不在乎,我只知道菲菲鲁是个女生。
[菲菲鲁]我在乎!
[灯火阑珊]你那么在乎的话为什么不一早就说清楚?!
[菲菲鲁]我道过歉了。谁又规定男生不能练女性角色?你还生气的话我再说一遍:对!不!起!行了吧?
[灯火阑珊]算了,我不想吵架。我只想看一看辛辛苦苦做的衣服穿上以后是什么效果。你至少穿上给我看一看好吗?
[菲菲鲁]都说了我也是男的,你不觉得恶心?我死也不会穿的。
他火了,语气渐渐地冲了起来。
[灯火阑珊]为什么?现在装什么清高?你不是很喜欢要别人的东西吗?
靠,我什么时候很喜欢要别人的东西了?我的东西都是凭本事一刀一刀砍出来的!上次装乞丐只是想教你这号呆子开点窍,结果他还是迂腐到死!现在看来,他不光迂腐,而且还是个不讲理的混蛋!我蛮横地说:
[菲菲鲁]我宁愿要所有人的东西,就是不要你的,白送也不要!拜托别再缠着我了。
说完我再一次转身就走,心里后悔得要死,我怎么会认识这么一个黏黏乎乎不清不楚的人。
身后呼的一圈白光闪过,接着从白光的中间一颗小星星拖着长长的光尾腾空而起。灯火阑珊突然下线走了,地上躺着那件五彩斑斓的霓裳羽衣。
***
我把那件价值连城的宝贝衣服卖了,不是在游戏里,而是实实在在地卖给了胖子,卖了两千六百块钱。就这样我还嫌卖少了。这样不世而出的极品装备,再多加一百两百的我也不算黑。
心情不爽,极度不爽。那天从下山以后就跟丢了魂似的。也不知是什么鬼使神差,我竟然跑去把那衣服捡了起来,捡起来后也没存到银行里,而是一路背着它。一件衣服占了我好大一块物品栏空间,害得我有好几件打出来的宝物捡起来却没地方放,只好扔在地上便宜别人。我背了一路却从没想过要穿在身上试一试。我做不到。
自从捡了那件宝贝衣服,我的心里就空荡荡的,好像有些什么东西被那件邪乎的羽衣吸跑了一样。最后我决定卖掉它。不就是件霓裳羽衣吗?跟我手中的宝刀雨切、身上的赤龙宝甲有什么两样?游戏道具而已。又不是我偷来骗来的,送给我了就是我的,我怎么用谁也管不着,就连做它的人也管不着。而且我相信我再也不会遇见灯火阑珊了。
这样对谁都好。这么大了居然还分不清游戏和现实。我可不是那种精神上的软骨病患者,活该陪着他哼哼叽叽地发梦话。
而且我相信我问心无愧。我有什么可愧的?
第五章 一场游戏
再次坐在狼居胥的顶峰,已经不知是多久以后的事情了。在路上我没有斩瓜切菜一样消灭拦路的大妖小怪,而是逃命般一路飞奔上了山。又是日暮时分,天空没有白天那么明亮耀眼,却异常温暖。我就这样一直坐着,什么也不干。柔和的背景音乐中不时传来一声声鸟鸣虫唱,太阳默默地照着我,周围的一切都显得那样的包容,即使满身心的疲惫仍旧无法消除,却能触摸到一种宁静和安慰,就像倦鸟归巢的感觉。我果然还是属于这里。
猛然间“砰”的一声枪响爆裂开来,同时从我头顶上升起一行血红的数字。那红色的数字注释着我所损失掉的血量。我起身回头,发现岩石背后不知何时已经挤满了人,黑压压的一片。我并不认识他们,我认识的只有枪口、剑锋、矛尖……无一例外全部指向我。显然这是有预谋的仇杀。我被偷袭了。
“小妹妹,在等谁啊?”
“想怎么个死法?GG一定让你爽到死!”
……
像我这样的杀手被人设计偷袭并不意外,意外的是这么大一群算不上高手的喽罗怎么能够爬上这座令无数高手胆寒心裂的狼居胥峰顶。我一动不动,一边冷静地等待下文,一边用鼠标调用着这群乌合之众的资料。我相信他们应该是有帮派的。果然,他们全都来自一个叫“红名之狼”的帮派。人如其名,他们每个人头顶上的名字都是红色的。这是个清一色的杀手帮派。
我不记得跟这个“红名之狼”结下过什么梁子。不过也说不定,我杀人的时候根本不看他是哪帮哪派的。
又是“砰”的一声枪响,又一行血红的数字从我身体里冒了出来。我再也忍耐不住,往人群中直冲过去。反正已经无路可退,周围全都是敌人,朝哪个方向突围都是一样的。真没想到,刚才我一路逃上山顶,现在又要一路逃下去。可惜我现在面对的是人而不是怪物。怪物只在你入侵它的领地打扰他的安宁时才向你发起攻击。
无论我怎么左冲右突,却发现自己永远处在敌人的最中心。这些人的级别对我来说都不算高,他们手里握着的,也不过一些对我来说不足挂齿的凡兵俗铁。若是在平常,即使遇到这样的围攻,我仍有把握突出重围。可是今天不一样,我从不离手的那把削金断玉的宝刀雨切并不在我手里,我的武器只有一对空拳。尽管如此,敌人还是一片片地倒下。令我吃惊的是他们竟然不怕死,一排一排前赴后继,踏着同伴的尸体,毫不间断地向我发动猛攻。那些死者也以最快的速度消失掉,为后来者腾出战斗空间。随着地面上的尸体越积越多,血红的数字也不断地从我的头顶升起。我的血在一段一段地流失。最要命的是我身上并没有带足够的血瓶。
我奋力战斗着,心中却在暗暗叹息,也许今天真的是在劫难逃。做了这么久的杀手,我竟然已经忘掉了被人杀死的感觉。我以为在这片江湖中我的对手已经寥若晨星,却忘掉了“万蚁蚀象”的古训。复习一下也不错,杀手是不可能享受安宁的。
血瓶用尽了,血还在不断流失。虽然我可以下线逃命,但我不喜欢。没关系,既然他们不都怕死,我也不必在乎。不过是一场游戏,输一场并不等于输全部,死去还可以再复活,损失掉的无非是一点经验值和金钱。我要让他们知道杀死我所要付出的代价,而我也会好好记住这群“红名之狼”。
我继续奋力地向四周涌上来的敌人奋力挥动双拳,同时不住地估算着自己所剩不多的血量还能支撑多久。也许我死后不应该马上去复活,从他们的作战方式就可以想象出来,现在的复活点周围一定也拥着成堆的敌人,那些刚刚被我杀掉的敌人。
就在我的生命倒计时进入读秒阶段的时候,有人大喝了一声“停!”话音刚落,所有的人都收起了武器,只有我的拳还没有那么快地收起。
人群中走出一个人。从他的衣着和武器来看,毫无疑问就是这群狼的首领。他的头上同样顶着一行血红的名字——灯火阑珊,“红名之狼”的帮主。
他的出现本身已经足够让我吃惊。而我更吃惊的是:这四个字不该是红色的。
经过跟随我的两度历练,他已然跻身于高手之列,尽管与我还有一段距离。正是有他的一路押阵,这群虾兵蟹将才得以爬上山顶。
我停住了手,但没有说话。我在等他先开口。
[灯火阑珊]我想找你要回那件霓裳羽衣。
原来如此。一时间我似乎轻松了很多。
[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