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日若昔乖角儿-第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再去想那个场景。
用更多刻薄的话刺激跟前的人,试图撕开他一脸的无所谓。
“弄脏?…。。呵呵呵。”卓汐像是疯了一般的大笑起来,刺耳的笑声让叶明轩不觉后退了一步。他像是能预感一样,害怕着接下来的事。可是双脚就跟被定住了一样,无法移开。
卓汐一步一步的走了过来,那双从来都是把活物当作死物来看待的眼睛居然闪动着某种情绪。他嘴角还挂着笑容,一个字一个字的说:
“你知道哥哥的意思吗?”像是不指望他的回答一样,卓汐摇了摇头。烟蒂踩在了脚下。
“明轩,明天就是校庆了。今天你有空吗?”下了课,卓晖抱着书走到叶明轩的面前。整节课叶明轩的脸色都不好,还常常走神。
“恩,有空。什么事?”“不,不用了。我没事,你今天没什么精神,出事了吗?”卓晖有些担心地握着叶明轩的手,温暖的感觉从手心传来。叶明轩看着卓晖,许久没有说话。
“明轩?”
“……你,你知道你哥是做什么的吗?”心跳加快,叶明轩的手微微颤抖起来,他压抑着忐忑不安的心,固执地望着卓晖的眼睛。
整整迟了几分钟的回答瞬间扼住了叶明轩的咽喉,记忆从最深刻的地方开始回放。卓汐就站在黑暗的小巷里面带笑容的告诉他:“叶先生,鉴于你三番五次的打扰我的工作。所以请你转告我亲爱的弟弟,他想要购买的珍藏版的书费我下周打在他的卡上。”
轻松的语气压得叶明轩喘不过气来。口喉里干燥的厉害,许多话堵在胸口,已经不知道痛了。张了张嘴,却一句话也说不出口。
连质问这话的真实性的勇气也没有。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要去姨妈家 不知笔记本拿去连得到网不。明天要是更不到,后天会加更的。 ………………
第七章
“为什么?”原来天使是不存在的,原来一切都是假象。卓晖……卓晖,你真的忍心向你哥伸手要钱吗?明明知道他在用什么来换取你的需求!卓晖…。,这才是你吗?
叶明轩觉得自己很可笑,事实都已经那么明了了。自己还要去追问原因。是不甘心么?
人总是要有一种情绪缠绕在某个人身上,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叫作“有人在心上”。可是,人又常常模糊对别人的情感。但自己往往会被这样一种人吸引…………………自己没有的但他却拥有并用那东西很认真很认真的生活。
这叫作羡慕!就好像小孩憧憬着自己能随心所欲的买许多喜欢的玩具一样,他们不是大人,所以羡慕高大的人对于金钱的支配。
叶明轩生活的世界从来就没有一个词语………………单纯。所以,他才会无法自拔的被卓晖吸引。从第一眼开始,当自己的身影映在那双清澈的瞳孔中时。
叶明轩就已经陷了下去。
“明轩!不是这样的。你相信我对吗?”卓晖很轻很轻的说着。他的双手紧紧的抓着叶明轩,无措的表情像极了迷路的小孩哭泣时的神色。眼睛里有液体在涌动,明亮的宛如天上的月亮。
“为什么,为什么你会有这么一双眼睛。”犹如自语,叶明轩用手摸着他的眼角。我是不是做了一个梦,梦见一双眼睛。然后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它。卓晖,我居然还说他会弄脏你!很幼稚,是不是?
我贪恋的那份纯真其实根本就不存在。
卓晖,你的眼睛真的很美。黑色的瞳孔里不带一丝杂色,纯正的黑色让我误以为那就是清澈。我都忘了,从小到大就不曾见过单纯的自己怎么会知道拥有它的眼睛是什么样的。
“卓晖…卓晖。”你知道吗?每当我念你的名字的时候,就会有淡淡的幸福。可是,现在我没有勇气再注视你了。曾经温暖过叶明轩的美好的日子,卓晖的每一张灿烂的笑脸,都成了年代久远的砖瓦,一一落下。
“不要,不要,明轩!别用那么陌生的目光看我。我……我害怕!”卓晖用力地抱住叶明轩,带着哭腔的声音说:“我没有办法。我不知道该怎么做!明轩,那是卓汐自己选择的。我有阻止过,可是……我阻止不了……阻止不了…。。”大滴大滴的泪水落在叶明轩的肩上,卓晖不断喃语着。因为情绪激动而脸色开始发白,终于他眼前一黑,昏了过去。
在他最后的意识里,看见的是那一间房子。茶几上的玫瑰花旁边是一个信封,打开着,露出了里面的钞票。浴室里还有水流的声音。卓晖看见过去的自己先是疑惑的看了看那一叠数目不小的钱,然后唤着卓汐的名字推开了洗手间的门。
“不!”卓晖拼命叫着从梦里醒来。两行泪痕挂在脸上,叶明轩看到他醒来后便起身准备离开。卓晖慌忙的抓住他的衣角。“明轩…。。明轩…。不要走!”不要丢下我一个人去面对那个恶梦,真实得让我窒息的梦。
“………。”叶明轩没有走也没有回头。
“明轩,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不是的…。”卓晖的手使劲的扯着他的衣服,拼命的摇头。叶明轩悲凉的发现自己还是停下来听他的解释。幻想着他有他的苦衷,然后一切重新开始。
可是,你知道吗?如果那个时候你不是语无伦次的哭喊着,而是用平静得如同你的生活那样的语气告诉我,关于你们的一切。那么,我就会真的退出,虽然会心伤。
但也只是心伤而已。
而不是像现在,丢失了一整颗跳动的心。
你很聪明,你知道一旦揭开了真相的一角,我就会去寻找全部的秘密。所以你没有告诉我什么。因为,你知道,语言可以说我爱你也同样可以残忍的伤害别人。
“卓晖……”叶明轩欲言又止。“恩,我在这里。”卓晖这时才发现自己早就习惯了叶明轩的温柔。内心从踏出那间屋子后就极度需要温暖的欲望被叶明轩挑拨了出来。
“好好对你哥!”轻叹了一声,叶明轩再次挪动了脚步。
“明轩!你喜欢我!对吗?”耳边的话有着雨天的味道。“你喜欢他,对吧!”他就是在倾盆的大雨中对自己说的。叶明轩转过了身,他不知道自己是因为卓晖深深印在眼里的悲伤触动了心弦,还是因为不断晃动在记忆里的那个少年。但,最终他还是回到了卓晖的身边。
“明轩!我……我喜欢你。”
“恩。”
“明轩!答应我,别走!我不是故意的,卓汐真的是他自己决定的。”
“恩。”
“明轩…。他说我是弟弟!”在闭上眼睛的前一秒,卓晖补充了一句。
像是一条很细很细的铁丝缠绕在心脏上,然后用力一拉。密密的疼痛在心里蔓延开来。叶明轩突然想起了卓汐。
他说:“你知道哥哥的意思吗?”
口中的烟草味吸入肺里,有苦涩的味道在舌根的末端。卓汐只是弯曲了唇形,他没有在笑。从来都没有。所以,他轻描淡写的问自己:
“你知道哥哥的意思吗?”
卓晖,知道我为什么不叫他的名字吗?我总说“他”或者“你哥”。却没有叫过他的名字。人都是自私的,我也一样。我会不停不停的唤着你的名字。
“卓晖…卓晖…。”没有意义的叫着,感受着你名字最后发音所带来的幸福。可是,我就是没有办法叫他的名字。
因为“卓汐…。卓汐…”,每一次从“卓”开始在嘴里滑成“汐”的时候,总会有根针扎在心里最柔软的地方,生疼。
明明是带着忧伤的名字,明明是应该有人带着爱怜的语气唤出的名字,明明应该有人用宠溺的眼神注视着轻唤的名字。
明明是最该珍惜的。
可是,我错过了,你也错过了
所以我们受到了惩罚。卓晖,当初害怕疼痛而避开的我现在也会不时的叫叫他的名字。“卓汐……卓汐…。。”每一下都把“汐”字用最宝贵的语气叫了出来,一遍一遍的,让清晰的疼痛证明自己还活着。
他在过去的岁月里曾经微笑着问过明轩:“你知道哥哥的意思吗?”因为伪装的太过完美而不去在意的自己,在以后,称作“现在”的时间段里,叫着他的名字。
然后,他就会闪现在眼前。微笑着站在那里。
哥哥,就是把所有的苦痛所有的责任都揽在自己身上的意思吧!
作者有话要说:嘿嘿,新年快乐。各位亲 ………………
第八章
今天是校庆,天空出奇的好。窗外的天空浅蓝浅蓝的,在上面漂浮的白色云彩,一朵一朵地簇拥在一起,以不甘寂寞的姿势俯视着大地。校园里行色匆匆的人更多了,一个个抱着衣服,音响,道具从各个教室里涌向体育馆。
刚搭好的舞台背景是深红色的,有一条横幅挂在最上面。沉重的帷幕不时被人揭开,布被拉开的空隙中,可以看见许多正在换装的人。走场的是一群穿着白衬衣的男生。挑高的身材被白色包裹,显示着他们的清秀和帅气。
如果说最闲的人,恐怕只有叶明轩了吧!虽然他们班不需要准备什么灯光什么道具,但至少也应该去接一下他们请的乐队。可是,卓晖说:“不用了。”这是从昨晚开始,卓晖说的第二句话。而他在早晨醒来后的第一句话是:“明轩,给我一点时间。我会把一切都告诉你的。”他坐在床上,低着头,阳光因为窗子太远的原因,只能无奈的把光线打印在床脚下。留下的大片阴影把卓晖遮住,叶明轩张了张口,却什么也没说。
是一件事横在心口上,而那事发生的岁月已经泛黄了很久了。以至于脑中只能闪过一些残影,却什么也不能代表。
叶明轩沉默地坐在体育馆的最后一排,因为他的身份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校长在看到他又掏出一支烟后,抹了抹额上的冷汗,扯了一个讨好的笑容,客气的说:“叶少爷,这里的人比较多。那个…。。能不能麻烦您别在这里抽烟?”试探的看了一眼依旧没有表情的叶明轩,校长咬咬牙说:“要不,我们为您准备一个安静的地方。我想,这小小的校庆,叶少爷一定不喜欢吧!”“不,不用了。我在这就行了。”叶明轩边说边把手中的烟放在了校长的手里。
无视校长受宠若惊的表情,叶明轩转过头把视线放回了还在忙碌的舞台上。卓晖的身影并不是很特别,但叶明轩总能很轻易的找到他。他正坐在一边,念着手里的稿纸。有许多人从他的身边走过,有的甚至跳跃着,踮着脚尖转了个圈。叶明轩觉得卓晖身上有光芒绽放开来,白色真的很适合他。
纯粹的颜色,看上去就会让人发自内心的好好珍惜的样子。
电话响起的时候,台上的节目已经跳到了尾声。叶明轩站了起来,他看见卓晖从幕后走了出来,聚光灯打在他的脸上,干净的面容,温暖的笑脸。不经意地扫视了闹哄哄的观众,叶明轩走出了体育馆。他站在树荫下接通了电话。没有注意到在他跨出的同时,馆里的尖叫声一下子高涨了起来。
虽然已经是春天了,但晚上还是有些微凉。叶明轩脚下已经有几根烟蒂了,但他还是又点了一支。操场上安静得只听的到一些鸟在树上的叫声,篮球场上还有几个球散落在地上。塑胶跑道上有一两个身影在慢慢跑着。叶明轩靠在树干上,双眼望着远方。指间燃着的香烟把记忆一圈一圈地绕了上来。
“叶先生,你让我们调查的人,我们查清楚了。他在Black Cornfield工作两年多了。”对话机里传来的声音带着惯有的公事化说着。
“十六岁……”轻声的自语,叶明轩猛得吸了一口烟。他觉得心脏都不是在痛了,是苦。干燥的苦涩味在心里酝酿着,每一下的跳动都带着苦味。就像他那年在英国伦敦的一间小房子里,听到她所做的决定时的感受一样。
她叫Rose,是一个比他大三岁的女孩。左手的手臂上有一个刺青,是一朵红色的玫瑰。认识Rose的那年,叶明轩十五岁。他当时正滑着滑板在公园里横冲直撞。就像往常一样,他刻意绕着一些女孩转圈,又酷酷地吹口哨。可是,一个女孩在他那样做后冷笑了一声,从旁边的男生手里借来一个滑板,踩上去。脚在地上助跑了一下。
女孩像是一阵风一样,在来来往往的人群里穿梭着。转身,跳跃,俯冲。一连串的动作之后,女孩傲慢地笑了,她挑衅的又滑到了叶明轩的面前说:“You still have lots more to work on。”
跟所有的爱情故事一样,叶明轩爱上了Rose。他觉得当Rose滑着滑板冲过喷泉池的时候,“扑哧”飞上天空的白鸽在一瞬间盘旋在了她的身边。然后,叶明轩看见她笑了,开心得像个孩子。
“这个记忆淡得就像一场风景,寻寻常常的风景浮光掠影。”该怎么形容这声音呢?明明隔得很远,却又觉得他就站在你的身边,低着头拨动琴弦。那声音有种甜味在里面,混着旋律一点一点的唱着。然后,在人察觉之时,它就已经渗入了皮肤,在心脏的跳动下,婉转吟唱。
是一摊水,泛着阳光在不远处流淌。声音成了一条柔软的线,牵引着人们慢慢走过去。叶明轩站的位置离体育馆并不远。所以,当歌声响起不久,叶明轩便注意到了。四周变得很安静,感觉体育馆里任何人都不见了,只剩下一张唱片在播放着。叶明轩丢下了烟,一脚睬灭便大步走了进去。
“你在干什么?”叶明轩面色惨白的看着Rose手臂上刺眼的红色。是一股股温暖的血液从割开的伤痕中溢出。Rose听到声音转过头看了明轩一眼,放下沾着血迹的小刀,点了一支烟。她坐在窗台上,靠着玻璃,没有说话。叶明轩咬紧了嘴唇,他是个少年。用Rose的话来说只是一个有钱的小孩而已。叶明轩从小到大所接触的都和钱有关,他或许在生意上是个能人。但并不代表他懂得生活。他只有十五岁,对于他来说,青春可以像滑板一样,以奋不顾身的姿态滑下去,滑到尽头。
所以,叶明轩无法理解Rose,尽管他爱她。但他常常是不知所措地面对Rose的一些举动。用纸巾擦拭后的手臂,还隐约有血流出。皮肤上的一道道刀痕构成了一个名字………………Durg。
这是Rose爱上的那个男人的名字。一枚毒药,Rose无力自拔地陷了下去。她抽着烟,有些兴趣地看着帮她止血的少年,嘴角有了一丝笑意:“小叶,你相信爱情吗?”
她叫他小叶,用一种大人叫小孩的语气。叶明轩沉默着,他很想告诉她自己有多么的喜欢她。但叶明轩说不出口,因为他知道在Rose的眼里,自己只能是弟弟或者朋友,但不可能是爱人。Rose缩了缩脚,她摸了摸手臂上凹凸不平的伤痕,轻笑着,满眼的爱意。
小小的屋子里,叶明轩坐在一边,目不转睛地看着Rose。放在堆满CD的桌上的CD机里不断有个女声传出,清澈的声线,带着空洞的情感一遍一遍地唱着。
“Love ; I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