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大叔的爱情备忘录-第4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十分尴尬,嗫嚅一会儿,才小声说,“我是想来谢谢你。”
都这么多年了,才说谢谢?
真搞笑。
我起身,懒得说什么应酬话。
“因为当时是我背叛了于临安。”他说,“是我将证据交到隙荆手上的。”
我回身,垂首看他。
他颤抖着手指,尽管事隔多年,似乎仍心有余悸一般,“临安很信任我,给了我许多便利,但我……爱的是隙荆。”
“……”
“当初隙荆是准备临安进去后,让人在监狱里把我弄死的,如果不是你替他脱罪,我……”
呵,这又是另一个故事了。
我冷笑:“于隙荆这种人……”我是想说,他这种人,你既不值得死心塌地,也没必要如今还同他玩厮守的苦情戏。
“他已经知道错了。”储冰打断我,强调似的说,“我只是来说谢谢你,不是来听你指责他。”
那语气,还真是……
我不同小孩子计较,伸手拿起遗落在桌子上的烟盒,我说,“不用谢,这事我都已经忘了。”
他所说的一切,我听进去的不多,不过至少有一点我是明白了的——于临安曾是那么爱他。
于家人的事,跟我没什么关系。
储冰住了几天才离开C市,在走之前的这段时间,他大部分时间在书屋里坐着,他知道我跟他没有什么共同语言,就很安静的尽量被人忽略的呆在哪个角落的单桌,他看我的目光像是怜悯,又像是歉意。我对琢磨一个陌生人没什么兴趣,他在那儿呆着也不会影响什么,我就当做没看见他。
等他走的前一天晚上,我戴着黑框眼镜对帐,那副眼镜太过老旧,戴起来感觉很不舒服,弄得我头晕脑胀,连对了两次帐仍然要差一笔钱。他是等到店里没有客人的时候,才走过来的,他轻声说,“我明天要走了。”
我以为他的话早说完了,原来还是存了一些。
我摘了眼镜看他。
“那句对不起,其实是隙荆说的。”
我点点头,问他:“还有什么?”
“……没有了。”
“祝你一路顺风。”
我从书屋的玻璃窗户看他拦了辆出租车离开,其实我对于隙荆没有怨恨,他智商高,想法跟别人不同总是可以理解的,更何况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为了自己的利益,牺牲别人的利益,从来就是常见的事情。
回去便接到了于临安的电话,我倒也不是说再也见不到他,他仍然是会来C市的——因为工作的缘故,我只会在偶尔周世程组织的小聚会上见他一面,因为总跟他隔几个人,也没有特意攀谈的必要,所以也没寒暄过什么。
我生日的前一天,他也打了电话过来预祝我生日快乐——我说不出来是个什么滋味,总觉得既满足又空虚,许多话噎在嗓子里似的,实际上又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见到储冰了么?”他问我,也开门见山,没有拐弯抹角。
“他跟过去的变化不大。”
“……”他在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说:“我明天过去看看你。”
“那是你的事情,不需要请示我吧。”
“……储冰跟你说了些什么?”
“没什么要紧,道歉之类的吧。”
他似乎欲言又止,衡量一番,终于选择了沉默。
“没什么事了?”我问。
“我觉得我很想你。”他说,然后挂了电话。
我看了看电话,有点搞不清楚自己是怎么想的。
第二天中午,他又打了电话过来,说是一起出来吃个饭,他语气很自然,“周老板也在,许久没见了,大家聚一聚吧。”
总是拒绝别人,就显得太矫情了,太看重自己了。
我捡了件合适的衣服过去,都是熟人,周世程,于临安,还有在C市的几个点头之交,大家聊的很开怀,年后的生意稍微冷淡一些,所以就有些空时间出来见个面吃吃饭。
我风格依旧的夹着烟,并不多话——这些个老板,张口闭口生意经,三句话不离本行,我也说不上几句,难道让我也插进去话,讲我的书屋月营业额为多少?估计还不足他们一个分公司三天的电费。
人一多,气氛总是不容易冷下来,三三两两的敬酒闲聊,于临安坐在我身边,也不是很多话,只偶尔问我的生意如何——我都有点想笑了,我那个书屋也谈的上生意么?只是如今散漫惯了,提不起心力干本行了。
他说起自己小时候的事情来,“上大学以前,我的理想是当个老师。”
“小孩子一说到理想不都是扯着嗓子喊:‘我要当科学家,大科学家!’的么。”
他哈的一声笑了,摇摇头,“我从来不是这样。不过上了大学以后想法就变了很多。”
接下来就是深层话题,有些危险。正逢服务员上了条鱼,鱼尾巴对着我,被鱼头指着的周世程叫着让我喝酒,便将这话题错开了。
在座的几人,尽管算的上朋友,但这样齐的聚在饭桌上,是很少的,不免多喝几杯,索性都抛开了稳重的成功男人外衣,像是年轻人一样划起拳来。一时间,也非常热闹。
我许久没见这样的场合,不由被感染了些,是种说不出来的感觉,难以形容。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变好——然而我也不觉得我如今的生活有什么是坏的。
我在这闹的天翻地覆的环境里应付完了一轮酒,该轮到于临安,他捏起杯子,与我碰了碰。
“生病的事情为什么不告诉我。”
杯子未触到唇,手一抖,洒了些出来。周围的人开始笑着说我偷工减料,要再罚三杯。等三杯罚酒下肚,焦点已转移到周世程那里去了,在座的都与他最相熟,自然最想灌醉的就是他。
我放了酒杯,他得不到答案,仍然追问:“为什么不告诉我。没有必要?不需要?你的事情跟我无关?还是其他的什么原因。”
他将我的台词抢了,我还能说什么。
他在桌下将我一只手捉住,握了又松开,他说,“罢了。”
我心中一抖,嘴巴却紧了紧,终究没有说什么出来。
这顿饭因为尽兴,所以闹到很晚才结束,周世程醉的不省人事,于临安驮着他,好容易等到高野来。等将其他人也安全送走,只剩我与于临安的时候,忽然有点找不出话来似的。
我伸手拦出租车,他挡了我一下,“我开了车来。”
车子上了路,他说,“香水榭的地段怎么样?”
他问的是C市最豪华的楼盘之一,“那楼盘是于家开的?那可是许多市民梦寐以求之地。”若是他于家的楼盘,总比我懂那地段是否值钱。
他笑,似乎认为我问了个很蠢的问题,“你也梦寐以求?”
“只可惜我是个穷人。”
他从容把着方向盘,不再说话。
车拐进我住的小区,我住的地方稍有些偏——毕竟价格在那儿摆着,同香水榭那地方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我前年在那儿买了一套房子,一直没住——装修完得晾房子不是?算算日子,也差不多了。”他将车子停稳,不急着开车锁,下了手刹以后,单手扶着方向盘,转身看着我笑,“有时间去我那儿看看吧。”
客气话我总是会说的。
他笑笑,将车门打开,放我下去。
我说谢谢。
他说不用谢。
我觉得又有些不了解他了。
这么想,随即又觉得好笑了——为什么要在意是否了解他呢?
他又不是我的谁。
于临安这回来,就没有走,一次他来书屋闲坐,我随口问他什么时候回去。
他愣了一下,才说:“有两个项目在这儿,弄好了再说吧。”
他已经住进了香水榭的房子,听周世程说他不打善于打理自己的生活,请了钟点工来打扫做饭。
我想起于临安很小就一人住,我与他住在一起的时候,也知道他向来善于照顾自己,如今是成年人了,竟然越活越回去。不过这跟我没什么干系,只想想就好。
只是在某一日,我忽然想起来,我如今四十三,他也已经三十岁了。老话说男人三十而立,他显然就是极好的典范。于家现今无论如何也缺不了他,尽管他与于隙荆之间的争夺中,作为毫无血缘关系的继承者之一,于临安并没有讨得太多的便宜。于隙荆在圈得自己的地盘后,也无意更多,于临安自然便可称王称霸了。至少如今的大部分决策需要他来做出。
封建一点的说,这就是鸠占鹊巢,反客为主。
说的好听一点,则是当代新锐。
他三十岁生日那天,我打了电话过去表示一下——我还记得他生日是什么时候。作为每年他也会电话我生日快乐,我便也回礼,姑且就将之看做是礼尚往来。他谢过我那句“生日快乐”,也没有自讨没趣的请我吃个饭,我觉得这样挺好。
真的挺好。
第三十二章 徘徊并非犹豫
我开始考虑交个正经点的男朋友的事情。
这想法源于周世程的取笑。
一次他邀我去喝下午茶,我对这类活动兴致不高,喝了一肚子水,晚饭就什么也吃不下,等到半夜起来,肚子仍然会饿,简直是花钱找罪受,只是他兴致特别高,硬生生拽了我去,一同去的还有高野和于临安,四人围在桌前喝着不知道多少钱但绝对钱少不了的茗茶闲磕口水话。
我只顾着往肚子里灌茶水,对他们的所谓商业机密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当真是信任我了,没有丝毫顾及,怎么过去对我就没这么坦诚。
一顿下午茶,吃的没滋没味,于临安因为有事就先走了,高野也因觉得无聊寻了个理由脱身,等周世程意犹未尽把帐结掉,从茶楼里走出来,他问我与于临安相处的如何。
我皱了下眉毛,还没张口,他又将我打断了,“行了,见你这表情就准没好话。”
我也就省了力气,把嘴闭上了。
等我坐进他车子里,快到我住的地方,他忽然笑话我:“你不跟他好,也不见交男朋友,就算是一夜情恐怕也少吧,”不待我辩解,他继续笑着说:“你这样子,就跟那首歌里唱的似的,怎么唱来着……”他想了想歌词,还真就唱起来,“为什么相爱的人不能够在一起……”他唱歌倒是不难听,这歌我也听过,网络歌曲,我一个店员对此特别钟爱,总是挂在嘴边上哼哼。
我也没说什么,等到了地方,我才开口,“你小瞧我了。”
他的取笑其实无伤大雅,然而仔细想想,也并非毫无道理——我其实并不在意别人如何想,但我在乎自己的想法。
我总不能一辈子都装着那么一人吧,说起来是很丢人的。
然而,我已经是这把年纪了,寻个一夜情对象,只要不太挑剔,也不算特别难,但要寻个男朋友,就不免有些奢侈了。
就连我稍微认识些的几个人里,不是太过饥不择食,就是对伤心往事不能释怀,总是沉浸自我世界中不能自拔——没什么正常的人。有句话是人以类聚物以群分,我并不觉得自己思想奇特,心态也十分平和,C市圈子里的熟人,竟没有一个是平淡生活的。稍微正常点的一个——那姓茶的酒吧老板,也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归期不知,也可能是永无归期了。
我将男朋友这事拿上议程,却难以实现,也并非要做给别人看,是做给我自己看。
我跟于临安那人,注定无缘了。即便是他有心靠近,我也实在怕了他——过去那些事余威尤在,我对他的印象便不能转变成无害单纯。
我想的很清楚。
我仔细留意了很久,仍然无从实施,这事最终也只有搁浅,到了最后,我几乎是笑话自己的,为了别人的一句笑话,至于那么在意么。说着不在意别人怎么看,怎么样也都还是在意的。
等我不再想这件事了,却无意于过去并不相熟的一个人走近了。说来也确实十分凑巧。
姓林的那位朋友,是在酒吧无意中认识的,说不上几句话,只是有一次在路上碰见,他颇有些失魂落魄,我正巧无事,便请他去喝一杯。在酒吧里随便聊聊,两杯酒下肚,他才开始说话,原来今天是他男朋友结婚的日子。
我也是参加过男朋友婚礼的人,也算是明白他的心情,便出口安慰两句,对他来说却不怎么受用,心不在焉的,他长的是很不错的,气质文雅,小我个六七岁,是男人既不太青涩又不过于成熟的大好年龄,也有不少人看上他,只是他来这儿大多是喝酒,倒很少与人出去过夜——想必是跟他那今天结婚的男朋友有关。
不知怎么的,竟让我想起同蒲南分分合合的那几年来。
又喝了几杯,酒精的作用,在这种环境下,总是催情的,只是从最开始,彼此都有些心不在焉,做了两次,味同嚼蜡。我耙了下头发,叼出一根烟来,问他:“抽不抽?”
他伸手接过,点燃后以后却把自己呛得鼻涕一把泪一把,我笑笑,伸手拍拍他的肩膀,“习惯就好,过来人告诉你。”下了床,洗了澡出来,他竟然没走,呆呆靠在床头上,一片茫然的表情,半晌才自顾自的叹息一声:“怎么就这么难。”
我笑了一下,他这才注意到是身处于别人家,多少有些羞赧。
我留他到第二日,他似乎身体不怎么好,第二日竟睡到中午时刻才醒。
他走后,我多少有些怅然若失,就像是看见昨天的自己,那么执着,如今的自己,自然是非常不同了,也是,物是人非沧海桑田,十年过去,不变的东西恐怕只有DNA吧。
自那日以后,我便渐渐与姓林的那个人熟起来,彼此也留了电话号码,偶尔还能通个电话,共同语言越来越多,做爱倒是越来越少。我跟这人身体上没什么契合度,许多习惯却很相近——除去不追求物质这一点,他像极了过去的我。
我对这人说不出来时什么感情,却总觉得有义务开导他。
周世程知道我同他相交较近,仍然取笑我:“我说的话,你听听好,倒不用真的这么在意。”
我还是笑,还是那句话:“你小瞧我了。”
他却笑的十分暧昧,仍然坚信自己的想法。
我不觉得什么,算算时间又将是一年,于临安来C市也快住了半年,一个项目,跟上一年就算是大的了,我想着离他回去也并不远了,多少有些惆怅,但也只是情绪上的伤怀悲秋而已。
被于临安撞见我同那人一起也是非常巧合。
我那天没有回去,跟那人在酒吧坐了一夜,他心情很不好,并且生了病,感冒引发咽炎,一直不停的咳嗽,咳的跟要断气一样。
“怎么不吃药。”我随口问。
他苦笑,“死了才好,干净。”
他话其实不多,并且总是尽量简短。
他这么狼狈,原来是男朋友的太太在他工作的地方当众先是将他羞辱一番,又声泪俱下的求他退出。
我点着烟听,倒是比我可怜——蒲家人自诩高雅,还从来没有做过这种低俗的事情,他们比我害怕丢人。
他虽没说,我也知道,想必工作是丢定了,这个城市如同一个都会,充斥着各种不可避免的高消费,失去工作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
我并非什么热心人,只不过觉得他的遭遇与我过去有那么几分相似——我似乎总不能抗拒这些。于是寻思找个方便的时间,给周世程说说,我并不太了解那人是做什么工作的,但当个小职员也并不是特别难。
我跟那人一同走出酒吧,看见的除去平常宽广马路外,还有站在门口的熟人一位——于临安——我的手还搭在那人肩上,其实我也不过是拍了拍他,让他想开点。
说起来,我从来不善于开导,因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