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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中年大叔的爱情备忘录-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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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人没有反抗,整个过程中尽管那个人任他摆布,他却觉得自己狼狈不堪,最终只好装作有什么重要的事情逃离了那里。
  在之后,他便觉得自己找什么样的借口去接近老男人都很蹩脚,他也并不是十分要面子的人,只是害怕在那个人面前出丑——他已经出了太多次丑,想起过去他对那个人的所作所为,就觉得格外羞愧。
  下次来C市的时候,他是借着带东西给那个人的名义去坐了一会儿,相对不言抽了两根烟,再也找不到什么样的话题来。如果说在那个人生日的第二天早上他没有跟那个人做…爱,或许他还能若无其事在那个人家里呆上半天。他借了那个人一件衣服,便踌躇着回了酒店,至少还衬衫也是理由之一。
  男人果然是来还了衬衫,总台通知他有人找的时候,他便在电梯外等着,总觉得有些欣喜,努力并没有白费,老男人至少能主动来找他,尽管只是为了一件衬衫。
  他觉得一切都可能好起来,却发现自己跟那个人之间的进展不过是肉体上的——这让他感觉自己是个用完就扔的男…妓。
  那个人也在他变得急躁的接近中缩回了自己的壳里,他说:“但我不会讨厌你和蒲南,虽然过去会。”
  瞧,他也只能同蒲南一个等级。他还以为至少自己对老男人来说是有点特殊的。
  他终于明白了,自己是不受欢迎的,动不动就出现在老男人面前不仅是自寻烦恼,想必那个人也不胜其烦。
  他觉得,该是自己放弃的时候。
  并不是他没有坚持的勇气,他只是不希望被讨厌。
  他觉得或许这样对那个人来说是最好的。他做的一切都不能抵偿过去的伤害,还如此妄想着那个人重新回忆爱情,是不是太任性了点。
  他倒是希望,能让他最后任性这么一次。
  只可惜,他错过了太多。
  于临安便不再定期去C市,只偶尔同周世程通个电话,听听他最近如何。这自然不能满足他,但现状他已无力改变。
  他会打电话祝那个人生日快乐,但这句台词过后,他也只能挂掉电话。
  一切都将归于平淡,这样似乎也很不错,爱情里有许多无可奈何,并非得到了才最好。
  直到他从周世程那里得知了那个人生病的消息,不过那已经是十分陈旧的消息了,他知道的时候,那个人已经病愈出院一段时日了。
  周世程说:“他不希望你知道。”
  原来竟厌恶他至此了么?他想,便又觉得要哭了。
  若按照他过去的性格,得不到的便算了,还有更好的等着他,他坚信人的眼光应放远一些,但如今却搬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他放不开,爱上那个老男人到底是什么时候,自己也根本算不清楚。只觉得如果爱情是这样的东西,那么过去的自己简直堪称完美。
  他终于觉出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亡羊补牢。
  亡羊补牢有两种说法,他自然不可能属于“为时不晚”的那个范畴。
  他所做的一切努力终归是白费,那个人做得最多的仅仅是在他三十岁生日那天打了电话来。
  也仅仅是一句“生日快乐”而已。
  他已经黔驴技穷,即便是知道那个人能交了新的男朋友也无能为力,只能一塌糊涂的在那个人面前发脾气,责怪别人乱插队——他都忘记了,爱情这种事情,哪能讲先后顺序,否则最有可能的也该是蒲南才对。
  直到最终,在无计可施的时候,他不得不重新选择了欺骗,将自己弄得一塌糊涂,还编了个完美的谎言:“我本来都真的喜欢上你了。但蒲苗说你跟蒲南那么多年,都敢于背叛他,没有什么是能入的了你眼,只除了钱。”。
  蒲苗确实那样说过,然而那个时候,他没有爱上朱泊,一点也没有。
  那个男人只是笑,依旧无动于衷。
  他终是明白了,感情的业障他造的太多,恐怕是迈不过去了。
  。
  。
  (2。于渣攻的自白书——情之孽,完)
  (是不是很罗嗦?俺也觉得。打字打的胳膊都抖= =|||)
  (其实俺在冥冥之中已经感觉到了,这个番只会让于小渣的形象更坏,囧,没错,这就是俺的目的,因为俺要让朱伯伯的形象更光辉,HIAHIA,呃,貌似两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囧rz……【于小渣:你要是敢把蒲南写得好,就等着受死吧。】俺俺真的觉得够呛啊T^T)

  3。 蒲家那只的大学生活——情之初

  给些温度变成雾,雾中看花不清楚。
  ——《7色花》简…迷离
  进宿舍第一眼,我就看到他了。
  酒瓶底的眼镜,缩着脖子,坐床上扒着桌子看书,那样子看着就想让人上去踹一脚。
  我真过去了,连脚都抬起来了,就差那么完美的一踹。都到了这个节骨眼上,他还没一点反应,一点也不敏感,连一点危机意识都没有。我想想,欺负同学是不良行为,更影响我在女同学中的光辉形象,就把脚收下来。一拳擂到他背上,捶的他缩着脖子抱着书咳了半天,才缓慢的扭过脸,“吓死我了。”
  啧,说话都斯斯文文的。
  我伸脚勾了个板凳过来坐到他旁边,伸脖子看看他手上的书,啧,《沉香屑》,男人看这种阴阳怪气的东西,只会在这种无病呻吟的气氛里变态。我一把抢过他的书,随手甩到一旁,“这玩意儿有什么意思,打球去。”
  他忙站起来,将那本被甩的翻开的书拿回来,小心翼翼的盖好,放在自己的床头,对我说:“这是从图书馆里借的珍本,弄坏要赔偿的。”
  我切一声,“能值几个钱。”
  他笑笑,没说什么。
  我拽着他去打球,他换了球服便跟着我出去了。他走在前面,我走在后面,正好可以看见宽大的球服晃荡出的他那个纤细的腰,我想了想刚才看见的他那在衬衫上凸的分外明显的脊骨,心想幸好刚才没踹他,不然还不得断了?
  我打球纯粹是为了吸引异性注意,毕竟我长得很帅,只要灌个篮,或者上篮速度帅一点就可以了。但他球是真的打得很漂亮,实在看不出那么个酒瓶底子,还能迅速过人,怎么就没把那酒瓶底给甩出去?
  我就特不能理解他,男人么,不需要太干净,袜子和裤衩只要说得过去就行,哪里要天天洗天天换,夏天那么热,兄弟们一会儿出去喝酒,回来的时候总是拉帮结伙的光膀子,唯独他一个穿的整整齐齐,别人一看,倒觉得是我们一堆流氓,他一个被流氓挟持的路人甲。
  我正想着,他忽然喊了一声“蒲南”,我看过去,眼前一黑,哄的一声被球砸了个正面,两管鼻血当时就留下来——我倒是不怕疼,但是在女同学面前得多丢人啊!我伸手一抹,果然一手血,对着他吼:“朱泊,你他妈传的什么鬼球!”
  他抱歉的笑笑。
  真他妈气人。
  不过因为我帅,尽管流了鼻血也是非常帅的流鼻血,还有女同学递卫生纸给我堵鼻子,尽管塞着两团卫生纸有点影响形象,不过有美女陪伴安慰,也不算坏。
  我们队换了个人继续上,我坐在场外看他那奔跑而摆动的球服中勾勒出来的腰的线条,真他妈细,我想。
  打完球,我拽着他去洗澡。他跑的满头汗,脸被太阳晒得红红的,“你先去,我得回寝室拿换洗的衣服。”
  “行,我在这儿等你。”
  他愣了一下,有点尴尬,但还是慢慢的挪回去了。
  我在操场的那棵树下等了半晌他才挪回来,我伸手把自己换洗的衣服扔到他手里,“慢死了。”
  他那脸被太阳晒得,啧,这会儿还没降温,“我找东西。”
  就因为他磨蹭,碰上了澡堂里的高峰期,找了半天只有一个水龙头,只好两个人挤在一起洗,他站在水龙头下面扭捏了半天,“你先洗。”
  我瞪他:“靠,你又不是女的,离我那么远干啥?”
  他那脸真娇气,浴室里热气一蒸,也红。他把眼镜摘了,挂在热水管子上,也不是没见过他摘眼睛,但是在澡堂子里这么近还是第一次。
  他匆匆打湿了,再快速的打肥皂,我先洗头,揉的满头泡沫什么也看不见,伸手去摸水龙头开关,不小心碰到了他的背还是腰什么的,真他妈滑,我想,然后冲他喊:“我看不见,帮我拧水龙头。”
  水哗的兜头冲下来。
  洗了澡从澡堂出来,他头发湿乎乎的,连眉毛都看的出来湿,眼睫毛也长还有点翘,因为是湿的,从侧面看分外黑。我手有点痒,想去揪他的眼睫毛。想了想,没敢动手,这家伙看起来斯斯文文又很好脾气的样子,要是发起火来,比我还混。
  我挂着毛巾,趿拉着夹脚拖鞋,正想拉他去吃饭,不想碰上文学系的系花,于是理所当然将澡堂用品以及脏衣服扔给他,还从他口袋里借了点钱。他还是笑笑,非常好脾气。
  晚上玩的挺尽兴,我其实挺喜欢文学系系花的,只可惜有点太矜持,所以多少带点酸腐气,不过长得很漂亮。
  回了寝室,同宿舍的正聚在一起打牌,他坐他们后面,安静的看那帮人打牌,他打牌的水平不高,但寝室里的都一帮比他臭很多的臭手,所以不怎么带他玩。他也不怎么喜欢,看了两眼,便坐回自己床上番那本《沉香屑》,我看着那个封皮就觉得牙酸。
  你说他怎么不去考文学系。
  论打牌我手更臭,臭到那帮臭手都不愿带我玩的地步,我看了两眼,就凑过去伸手抓他的张爱玲,这回他反应迅速,手一翻就把书收到右手上了,瞪我:“这是珍本。”
  我才懒得理那是真本还是假本,“我的脏衣服呢?”
  他重新拿起书看,头也不抬:“阳台上,给你洗了。”他停顿了一下,突然笑的很坏:“你把脏袜子藏枕头底下,睡的着么你。”
  他很少这么笑,这一下,让我愣好几秒。
  我咳嗽一下,绕开袜子的话题,把他的钱还给他,“真贤惠。”
  他从书脊上沿冷冷瞟我一眼,他最讨厌别人用阴柔词汇形容他,跟地雷似的,一踩准爆。刚才那点儿妩媚,跐溜,没影儿了。
  熄灯以后,他还点着蜡烛继续看那本破书,不就张爱玲嘛,那么稀罕?
  我躺床上,想着文学系系花那张挺漂亮的脸,忽然觉得看张爱玲不是啥坏事,看徐志摩更好。
  第二天早上,我拽着他给我写情书,他窝在床上继续翻那本书,我确定他肯定是在看第二遍……真是,真有那么好看?
  “帮个忙,快点。”我说的理直气壮。
  “情书?”他抬眼看我一眼。
  “对。”
  他慢腾腾从床上爬起来,找了钢笔吸了墨水,半个小时不到,还真写成了一封,我仔细看看,哪儿都挺好……可我哪儿能写那么好的字儿?我随手将那张纸揣兜里,在宿舍里转了一圈,闲的有些发慌,今天没课,也没什么活动,弟兄们都出去打球了,(要不是为了这封情书,我能在屋子里窝着?) 对兄弟用完就扔也不是我的行事风格,只好在寝室里枯坐一会儿,盼着他把那本书看完拽着去打球,他可好,一遍看完又拿出一本《怨女》来,连看书的姿势都没变——张爱玲的书真有那么好看?
  我伸手去拿他那本《沉香屑》,他手快,一手按上去,正好按在我手上,我愣了一下,“我就看看。”
  他看我一眼,把手松开了。
  我把那本书抓到手里,第一页没看完就想打瞌睡,大男人看什么爱情故事啊。我抬眼看他,还在那儿看书,看样子是不把张爱玲的所有作品看完是不会罢休了。
  不过……那家伙的手上的皮肤真是滑……我无意识的搓了搓手指。
  他那戴着酒瓶底子的侧脸谈不上帅,不过取了酒瓶底倒意外的不错,要不是近视眼,喜欢他的女同学肯定也很多。
  我盯着他侧脸发了会儿呆,才发现自己走神的有点离谱,男人的脸有什么好看的。
  看那本《怨女》的厚度,我也懒得再在寝室里枯坐着,换了球服找兄弟们打球去,临走前喊了他一下,“去打球。”
  他侧脸过来看我,真是的,寝室里就几缕太阳光,他脸也能被晒红,穷人还那么娇气。
  “书还没看完。”他说,还是斯斯文文的,啧。
  我瞟他一眼,蹬蹬蹬的下楼去了。
  跟兄弟们一直打到晚上才去洗澡,连中饭和晚饭都是在球场上吃的,兄弟戳戳我,“跟文学系系花发展怎么样啦?”
  我摸摸裤兜,才想起来换了裤子,情书还那条裤子里,“战前准备要做好。”我说。
  兄弟会意拍拍我的肩膀,还嚷嚷事成一定要请客吃饭。
  洗了澡回来,路上还在食堂买了五个炸团子,就他看那书的精神还真有点废寝忘食。回了宿舍,正准备把团子扔过去,他却意外的不在,团子正好便宜了兄弟伙。
  都十点了,他也没回来,我有点纳闷,平常不勤工俭学的时候,他也就在寝室里呆着,作息时间正常规律的让我们一帮子人自愧不如,今天倒是破天荒。
  等到了熄灯时间他才回来,还是慢腾腾的,夹着两本书,我在上铺伸头一看,妈的又换了两本张爱玲,上瘾了是不是。刚准备开口骂他,啪的一声熄灯了,嘴巴张了张,到底还是积了点儿阴德。看着桌子上油腻腻的塑料袋,以及剩下的半个炸团子,我觉的有点可惜。
  可是从那天开始,他就真的不怎么再寝室里呆了,总是熄灯前几分钟才回来,都以为他找女朋友了,但也没见他跟哪个女的走的近了,起了几次哄也没整出端倪来,也就作罢了。
  接着没过多久,他竟然开始收拾行李说是开了证明准备到学校外面住。
  我当时正躺在床上抽烟,听了手一松烟掉到身上,差点没烫了脖子。
  穷的叮当响,还玩个人隐私?
  我问他:“穷显摆什么呢你?外宿证明那么好开是吧。”
  他笑笑:“已经弄好了,房子也找好了,就差搬进去了。”
  我有点愣,这家伙一没背景二没钱的,什么时候办事儿这么容易了?我这一愣,他就搬着东西走了。
  想看着他那拖着东西的背影,不知怎么的,鬼使神差的喊:“我帮你搬。”
  他找的房子是原来一老教授的家,老教授搬到市中心住去了,这房子空下来倒让他捡了个便宜。他这房子离学校不近不远的,不至于耽误了上学,当然要是在里面喝酒什么的也不至于让辅导员揪过去训话。
  他东西不多,一小会儿就收拾干净了。
  我坐在小板凳上,看他把自己的书慢腾腾的往桌子上摆,一本一本的特有条理,全是小说散文什么的,上辈子别是哪个冤死的秀才投胎——这么喜欢看书。
  他收拾干净后,在床上坐着,对我笑笑,还有点不好意思:“谢谢你啊。”
  我瞪他一眼,不知怎么的,又鬼使神差了一番:“我看这儿挺不错,我也搬过来住。”
  他愣了,看着我,什么也说不出来,脸红起来。搞笑,他又不是女人,脸红个什么劲。
  宿舍我没退,反正我也不在乎那几个钱。他把宿舍退了,兄弟伙就把行李什么的堆到他那光板床上。
  在学校外面住的方便实在太多,兄弟伙经常是买了酒和肉过来胡吃海喝,就是耍一晚上酒疯也没人来管。可我就没见过他喝醉,确切的来说他就不怎么喝酒,也挺有办法躲过去的,而且就他那个样子,文文静静的,一帮大老粗也不好意思欺负他。
  本来这么住着也并没有什么,他哪儿都好,就有一点让人特别扭,没事儿的时候就一个人躲在屋子里头,还把门锁上——把门一关我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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