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外史同人]桃花番外镜花by映日孤烟-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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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痛苦,为何只要我一人来尝?。
充满恨意地伸出双手。
突然发现手指比往常笨重。
手指不是不能动,简直可以说活动自如。
只是被半寸宽的素绫,一圈一圈,极其细致地包住了每一根手指。
指尖包扎地尤其柔软贴服,如何还能着力。
王怜花不敢置信地看着自己的双手。
最终只得颓然落下,无力地搭在了沈浪肩上。
沈浪以一种不容置疑的手势,稳稳地抱住了他。
细细地体会,他在他怀中的每一次战栗与震颤。
就像在做缠绵悱恻的欢爱之事一样。
细细地吻去,他脸颊上蜿蜒而下的,透明的泪迹。
就像达到极乐的高…潮后,温柔的收尾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呃,那啥,最近工作较忙,脑梗阻越发厉害,大家每次还是隔四五天来看吧……不好意思~~鞠躬~~
(四十一)
沈浪曾经很认真的思考过,为何王怜花在自己心目中,从来与众不同。
先是得出了王怜花为人行事与他所交好的所有人都分外不同的三大特点。
臭讲究、极怕死、很怕痛。
江湖中人过的是刀口舐血的日子,谁有他这样世家公子哥似的讲究和各种挑挑拣拣的门道。
江湖中人重的是胆气豪气,哪能像他一样,不仅怕死得要命还从不讳言。
江湖中人跌打损伤本是家常便饭,可王公子若是稍稍受点皮肉之苦,简直能闹翻个天。
在这三大特点的基础上,沈浪很快就总结出了结论。
因为王怜花是他见过的最矛盾的一个人。
若说他讲究,却连畜生的洗澡水都肯喝下肚。
若说他怕死,竟然宁可被亲生父亲杀死也不愿透露自己是他的儿子。
若说他怕痛,这样夜复一夜的折磨,白日里依旧是谈笑风生。
便是到了晚上,要点他睡穴的时候,也出乎意料地没有任何恐惧的神情,只是微笑着一言不发。
再度醒来时的挣扎,居然也是一日比一日和缓。
痛楚过去之后,瞬间就会睡着。
往常他睡相极差,睡着了还会翻滚反覆,这几日反而出人意料的乖顺,躺下便是一动不动。
一早起来,依旧神采飞扬。唯一的变化,也不过是双唇的血色,越来越少。
绯红的衣衫这样艳,映得他的脸色,分外的白。
白得就像,夜夜挣扎的时候,照进窗棂的惨淡月光。
什么都不说,并不一定代表已经习惯。
也许只不过是因为太知道:说也无用,再挣扎也是枉然。
雷山这个可诅咒的地名,在心里一直默念着,一遍又一遍。
是否早一日到雷山,便能早一日得解脱?。
这个问题,沈浪和王怜花自己,都不能回答。
甚至于不敢回答。
。
不管怎样,能有希望和盼头,总是好事。
之后日夜兼程,不几日,便到了麻峡县。
麻峡县是进入雷山苗域的关口,为苗侗两族接壤之地。县中侗人居多,屋宇形制也多为侗式。王怜花本是博学强闻,一路上又是特地钻研了许多地理、民俗手记,到了此处,十分兴高采烈地与沈浪说起苗侗之风物,如数家珍一般。
午间在侗家客店用饭的时候,王怜花悄悄对沈浪道:“旁边桌上那苗女,似乎一直在看我们。”
沈浪侧目看去,见是个约莫三十岁左右、相貌平凡的苗族女子,毫不掩饰地对他们二人上下打量。见沈浪看她,倒也不躲藏,大大方方对他笑了一笑。
沈浪便也回之一笑,转头对王怜花道:“这左左右右,只有我们二人是汉人服色,如同异类,不看我们又看谁去。不过你倒是如何得知,此女为苗人而非侗人?”
王怜花得意笑道:“苗人侗人常年混居,服饰本是十分相似。若说形貌上最大区别,也不过是女子发式之不同,侗人为左侧偏髻,苗人发髻则盘于头顶脑后,岂非一目了然。”
沈浪见他这愉快神色,也笑道:“王公子所知渊博,在下真是佩服的很。”
王怜花听了这奉承话,心情大好,恰好店家送了一盘糕点上来,他便伸手取了一块,又对沈浪卖弄道:“黔东一带,盛产茯苓,不知这茯苓软糕和北京茯苓饼相比,风味可有所不同。”
说着,一口咬下,却在瞬间就变了脸色。
他方才一笑起来,颊边刚浮现淡淡桃花之色,突然便面容僵滞,脸色惨白如死,双目失神,死死瞪着那店家,吼道:“这软糕是什么做的?”
店家吓得魂飞魄散,颤抖着道:“这、这是本店特、特制的玫瑰茯苓糕,没、没什么特别的,就、就加了点玫瑰酱作馅心,客、客官,可是吃不惯……”
沈浪原本以为是毒物或是蛊物,面色凛然,只待出手,听得此话顿时放松下来。只是神色中的担忧之意,丝毫不减。。
王怜花已经掐着喉咙在呕吐。
玫瑰酱汁从他口角流下,像是一道极鲜艳的血痕。
店家见他这样,愈发惊恐,在旁边站也不是,走也不是。
沈浪摆手道:“店家,没事,你下去吧。”
然后便拿出一块丝帕,帮王怜花轻轻擦去下颌上的污物。
叹道:“吃点别的吧。”
听了这话,王怜花居然还笑了起来。
只不过此时的笑容,不仅有点冷,还有点狠。
轻快地答道:“好。”
今次这一顿,王怜花吃得很慢,且吃得比往常都要多。边吃还边赞道:“苗家的稻米极好,酸汤鱼也很开胃。”
沈浪点头道:“你若是有胃口,便多吃点。”
两人还在说说笑笑,旁边桌上那苗女却突然站起身来,走到他们面前。
问道:“请问二位可是沈浪、王怜花?”
沈浪不慌不忙地道:“正是,敢问姑娘如何称呼?”
苗女道:“我叫明珠。”
再也不会有一个人的名字,能令他们感到这样震撼。
。
除了震撼,还有惊奇。
蓝岚最多不过二十四五,眼前这女子至少比他大上五六岁,看似不过一个极普通的苗家少妇。
蓝岚思慕无比,甚至为之不惜背叛宗族的,怎会是这样平常的一个女人?
王怜花道:“明珠姑娘为何而来?”
明珠微笑着回答了两个字:“蓝岚。”
在她微笑的一瞬间,王怜花突然觉得,她的确有可能是蓝岚所说的那个人。
虽然她不是很美,看上去却很温润,很柔和,很可亲,笑起来,既像个懂事的姐姐,也像个体贴呵护的小母亲。
要知道,女人最大的武器,并不是美丽,而是温柔。
王怜花淡淡地道:“小蓝可不是陪巫族长回去,继续做他的孔雀公子么?”
听了这话,明珠的神色中,浮现出十分温柔的凄凉之意。
使得这样平凡的一张脸,好似有了能撼动人心的力量。
轻轻地道:“他是不得已的。”
王怜花挑眉道:“哦?”
明珠道:“只因他和你一样,也中了话蛊。”
王怜花并不动容,只道:“却不知他发了什么样的誓?”
明珠道:“侍奉族长为主,终身不得违背其言。若有抗命,当受撕心裂肺之刑。”
王怜花呆了一呆,道:“和我中的那个听起来还有点像。”
明珠道:“话蛊之言,本就大同小异。”
王怜花摇头道:“难怪老巫一说话,小蓝百般不情愿也得听。不过小蓝那日既已知道断情花的用法,也知道断情花所在何处,应可自行解蛊,让姑娘来找我,又能有何助益?”
明珠悠悠一叹,道:“王公子应当知道,断情花只在夜间开花。你说,断情花开的时候,小蓝在哪里?”
小蓝在哪里?。
这真是一个下流的,令人浮想联翩的隐喻。
王怜花果然也笑得上气不接下气,道:“这话听起来,好像是让我顶一下小蓝的缺,让他闲一闲。”
明珠假装没听见,自顾自说了下去。
“你们二位,到了此处,依旧汉人服饰,显得是要引人注目,好引蛇出洞,以寻得进入雷山之径。可请二位试想,族长既已知道王公子已经蛊发,又何必多耗人力前来捉拿?守株待兔岂非更妙。离八月十三尚有半月有余,不知道王公子能不能忍到,巫族长终于忍不住的时候?”
她说这话的时候,眼睛看向地上。
王怜花随着她的眼光的方向看过去,目光居然有点犹疑。
那是他方才吐出来的,半块玫瑰茯苓糕。
嫣红的酱汁触目惊心。
入口时的感受,也和玫瑰粘一样香,和玫瑰粘一样甜。
。
明珠微微吐了一口气,抬起了头。
用下结论一般的语气,道,“恐怕除了我之外,再找不到第二个人,能够马上带二位进入雷山圣地。”
沈浪一直在旁边不说话,此时却突然问了个很杀风景的问题。
“听蓝公子说,明珠姑娘是巫族长的亲眷?”
明珠淡淡笑道:“我不过是他的许多妾侍之一。”
沈浪紧逼道:“既然如此,姑娘可否见告,为何愿为蓝公子如此奔波行事?”
沈浪今天莫不是吃错了药,总是问这种王怜花才喜欢问,一针见血地教人尴尬的问题。
即使沈浪有时候会做本该王怜花做的事,王怜花却永远不会去做该沈浪做的事。
比如解围、打圆场这样又无聊、又花力气和心思的事。
他只是将双手抱于胸前,玩味地看着明珠,等着品味她的回答是否能令自己满意。
明珠神色不乱,不卑不亢,微笑回答,连答案都无可挑剔。
“因为他如今这般,都是为了我。”
(四十二)
话说到这个份上,能被感动的,也该被感动了。
沈浪却只淡淡说了两个字。
“为何?”
沈浪尚且如此,王怜花只会更不给面子。
什么也没说,只是轻轻地嗤笑了一声。
幸好明珠不是脸皮薄的小姑娘,而是个成熟有阅历的妇人。
仅是不以为意地轻轻一笑。
“蓝岚是我家奴婢之子,父母双亡,我甚是关照他。他在心里对我十分依恋,我也是知晓的。八年前,族长收我为侍妾,他悄悄来探我,正好被族长看见。族长喜好男色,便将他留在身边。从此之后,方有孔雀公子之名。”
王怜花笑道:“可照在下看来,做孔雀公子便是有万般不如意,也总比在姑娘家做个下仆强。何况巫族长对小蓝怎么也不算差,姑娘又何必替人纠结?”
明珠道:“这其中实有很大的缘由,实在难以启齿。”
沈浪施施然站起,道:“既然难以启齿,在下也不愿强人所难。”
王怜花叹了一口气,拉住他手,道:“沈大侠你也真是的,难以启齿,不过是有点不好意思说,并不是不想说。明珠姑娘可是这个意思?”
只见他眼中含笑,讥诮之意极浓。
明珠轻声一笑,道:“我说难以启齿,不过是因为这是个不好听的故事,也与我本人有关,怕污了二位的耳朵。可事到如今,看来我不说也是不能的了。”
神色依旧从容,沈王二人方才明里暗里的嘲笑,像是一句也没有听见。
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脸皮这样厚,总不是平凡之辈。
沈浪微笑着重又坐下,道:“愿闻其详。”
。
这果然是一个不好听的故事。
明珠是巫蛊族中几大宗族之一的夏家的长女。蓝岚之母是明珠之父夏久渊的侍妾,名叫岚香,生得极为美丽,夏久渊对其迷恋非常。明珠之母本为发妻,因此而不得宠幸,遂起了个极恶念的心思。
她买了一个绝色的小倌儿,艺名叫做孔雀儿,送给自己的夫君。此时夏久渊妻妾之中,仅明珠之母生有一子一女,孔雀儿得了专宠,如此便防了其他侍妾也有所出。也是因明珠之母恨极了岚香,实是对她的一大嘲笑。
你纵生得比我美又能如何,却还连一个男人也比不过。
没料到,岚香虽失了宠,过了一个多月,却显出孕兆,想来是在孔雀儿刚来前后怀上的身孕。夏久渊虽对岚香心思已经淡了,对自己的骨血却还是看重的。只因明珠是个女子,而明珠的弟弟明心又实在资质普通,自然希望有更为优秀的继承人。
夏久渊千盼万盼,生下来果然是个儿子,更是欢欣鼓舞。
只一抱这婴儿,瞬间便呆住了。
婴儿颈下有颗蓝痣。
正好那小倌孔雀儿在相同的地方也有这样一颗蓝痣。
再看看,那婴儿长得怎么都像孔雀儿。
夏久渊勃然大怒,将岚香和孔雀儿抓来,严刑逼供,方从他们二人口中掏出了□之事,立刻将二人当堂杖死。
本来想将那婴儿也一起打死,恰巧夏家的老管家蓝越终身无所出,苦苦哀求夏久渊将那婴儿过继给自己为子。夏久渊念及他尽心尽责,一时心软,准了此事。
那婴儿自然便是蓝岚。
蓝岚在夏家自是很不如意,尤其是夏明心,自小便常欺负他,尤爱追着他叫“孔雀儿”明珠身为长姊,每次见了这情形,都要管教训斥弟弟一番,尤其是不许弟弟叫蓝岚最恨的那个称呼。
孔雀儿。
蓝岚十四岁的时候,发生了一件特别的事。
那时夏久渊已经过世,是二十二岁的明珠当家。一日晚上,路过家中花园的时候,明珠听见有极激烈的厮打之声。
悄悄上前一看,明珠顿时又惊又气,抓着其中一人拎起来啪啪啪打了好几个耳光,一脚踢开老远。
剩下那人,衣衫尽破,喘息声声,凄惨可怜。
原来被明珠踢开的那人竟是她的弟弟夏明心,剩下那人却正是蓝岚。
蓝岚那时已生得十分漂亮,夏明心比他大上两岁,正是少男情动的年纪,阴差阳错对他起了心思。猴急之下,竟然想要强上了他,幸好明珠凑巧看到,蓝岚这才逃过一劫。
蓝岚对明珠原本便是敬佩感念,自此之后,简直可说是死心塌地。明珠深怕弟弟对他又起了傻念头,也是十分看顾着他。
原本苗女到了十六七岁便要出嫁,因父亲早逝,母亲病弱,弟弟又不大成器,只得明珠一人操持宗族之事,迟迟未嫁。提起明珠,便有人说是“夏家的丑老姑娘”,每遇了此事,蓝岚便非要与那人理论一番,甚至不惜手脚相向最后被人打得鼻青脸肿。每到此时,明珠便对他百般安慰,教他不可出门惹事,愈发像个温柔明理的姐姐。
能够做一个家庭的真正主人,还有人死心塌地地恋慕,明珠觉得已经满足地不能再满足。就怕一辈子嫁不掉,蓝岚也会陪她一辈子,有什么可怕。相比之下,那些仿佛风光无限的宗族联姻,是多傻的事情。
“夏家的丑老姑娘”二十四岁的时候,突然被巫族长选为侍妾,跌破了无数人的下巴。
要知巫行云爱男色多于爱女色,其他侍妾都是族中长老的亲族,眼巴巴地送给他的,夏明珠却是巫行云唯一一个指了名要娶的女人。
明珠自然不得不从。不情愿又能如何,族长的命令便是天。
出嫁之事操办甚急,那时蓝岚正巧陪蓝越回老家探望亲友,回来的时候,追上明珠送亲队伍的队尾巴。仗着也是本家的人,混在送亲队伍里,跟着嫁妆,上了雷山。
天底下哪有像他这样傻的孩子,居然悄悄地潜进明珠的新房里,问她说为什么不等他长大嫁给他。
明珠正哭笑不得,巫行云正好进来,见了又秀气又俏丽的蓝岚,觉得很合胃口,于是决定把他一口吃掉。
巫行云和夏明珠的洞房花烛,成了巫行云和蓝岚的洞房花烛。
蓝岚终于成了不折不扣的孔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