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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芙蓉-2006年第1期-第21章

小说: 芙蓉-2006年第1期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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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坐在贵妃的床边,看着她问:“你想吃个苹果吗?” 
  “你吃个橘子吧,怎么样?”小鑫走过来,在水果袋里选了一个橘子,掰了一个橘子瓣塞到她的嘴里。 
  “你这屋子怎么这样地冷?也没有暖气?也不生火炉?” 
  “原来有一个火炉,我白天要上班,菲菲自己在家,所以不敢烧,怕呛着她。” 
  “那你的父母不能照顾她吗?” 
  “他们白天也有事儿做。” 
  我摇摇头,我知道我问什么也没有用,这是人家的事情,贵妃只是我的朋友,不是我的亲姐妹,我没有资格问这些。 
  贵妃的家不豪华却也算是时尚,设计得也算合理。但是在北方零下四十几度的冬天,不生火炉,真是少又少,在这样的条件下不生病哪里跑,我开始在心里埋怨贵妃,干吗要给他生孩子呢? 
  “扑哧”一声,贵妃停止了咀嚼橘子,然后不好意思地看着我,我知道,她是拉在裤子里了。 
  小鑫看了我一眼问贵妃:“还要橘子吗?” 
  贵妃摇着头,然后把嘴里的橘子和她的口水一起吐了出来。 
  “贵妃,我要回去了,酒店还没有关门,这样晚我很担心出事儿,有时间我再来看你好吗?” 
  贵妃笑了,但笑容很快就消失了。我知道她很舍不得我。 
  “我送你。”小鑫说。 
  我一步三回头地往楼下走,贵妃只能用眼睛送我,我看见她在流泪!走到一楼时,小鑫的父母在看电视,我本来想打招呼,但是小鑫阻止了我,我就直接回酒店。 
  快到酒店门口时我吓了一跳,怎么这么多的汽车停在酒店门口? 
  我赶紧跑了几步,一辆黑色的奥迪悠闲地停放在那里。我的心开始咚咚地跳,这样晚了,他怎么来了? 
  喧哗声从酒店里传出来,我推门而入。 
  室内的人都回头看着我,老板娘你终于回来了,你再不回来,我大哥就要哭了。说话的人是和腾飞在一起的那个大个子,他和我说话,手搂着淼淼的肩膀,淼淼像小猫似地偎依在他的怀里。我移动眼眸,然后把它定格在那个高大的男人的眼睛上。 
  腾飞的眼睛火辣辣地盯着我,和我一样无法再让眼神从对方那里离开。 
  我咬了一下自己的嘴唇,然后控制自己不让自己落入窘态,低下头,走进吧台。 
  “老板娘,请你给我放一首歌,好吗?” 
  “什么歌?” 
  “《披着羊皮的狼》。” 
  我小心翼翼地接近 
  怕你在梦中惊醒 
  我只是想轻轻地吻吻你 
  你别担心 
  我知道想要和你在一起并不容易 
  我们来自不同的天和地 
  你总是感觉和我一起 
  是漫无边际阴冷的恐惧 
  我真的好爱你 
  我愿意改变自己 
  我愿意为你流浪在戈壁 
  只求你不要拒绝 
  不要离别 
  不要给我风雪 
  我真的好爱你 
  我愿意改变自己 
  我愿意为你背负一身羊皮 
  只求你让我靠近 
  让我爱你相偎相依 
  我确定我就是那一只披着羊皮的狼 
  而你是我的猎物是我嘴里的羔羊 
  我抛却同伴独自流浪 
  就是不愿别人把你分享 
  我确定这一辈子都会在你身旁 
  带着火热的心随你到任何地方 
  你让我痴让我狂 
  爱你的嚎叫还在山谷回荡 
   
  我确定你就是我心中如花的羔羊 
  你是我的天使是我的梦想 
  我搂你在怀里 
  装进我的身体 
  让你我的血液交融在一起 
  你确定看到我为你披上那温柔的羊皮 
  使一个男人无法表露脆弱的感情 
  我有多爱你就有多少柔情 
  我相信这柔情 
  定能感动天地 
  我傻傻地看着他唱完这首歌,看着他用手指在自己的眼角抹去了泪水,喉咙哽咽,这首歌是他发自肺腑的,用心来唱的,我真想跑过去,用双臂拢住他的脖子,把我火辣辣的嘴唇和我一颗火辣辣的心都交付给他,然而我只能这样想象着,看着他在众人的掌声中走到我的身边。 
  “我确定我就是那一只披着羊皮的狼,而你是我的猎物是我嘴里的羔羊,我抛却同伴独自流浪,就是不愿别人把你分享,我确定这一辈子都会在你身旁,带着火热的心随你到任何地方,你让我痴让我狂。爱你的嚎叫还在山谷回荡。”他重复唱着,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对我说:“我是真的爱你!” 
  我睁大了眼睛看着他,感觉周边的气流都随着他的口气而变成了清香的啤酒沫,并提高了浓度向我拢过来,一浪一浪地荡漾我的心。 
  我使劲儿地咬着嘴唇,任凭血液在我的身体内无情地翻滚,心几乎要冲出我的口,去撞击他探过来的、厚厚的,丰满的,微微发紫的嘴唇;手指似乎已经伸了过去,正在轻轻地抚摸他的眉,他的眼,我的身体在他的气味中悬空,扭转,潮湿,啊,我是真的爱你!我想立刻拥有你,和你一起去沐浴风,沐浴雨,沐浴阳光,沐浴大地…… 
  “让我爱你好吗?”他再次追问。 
  我使足了力气摇着头,却只是微微地晃动。 
  “希望你喜欢这首歌。”他的声音开始发涩,布满血丝的眼睛痴痴地看着我。 
  我使劲儿地点头。 
  “让我爱你好吗?你说话好吗?” 
  “我——不——能。” 
  他的眼神儿暗淡了下去,淡得只剩下迷茫。我低下头,不敢再与他对视。他无奈地转身回到他的朋友身边继续喝酒,继续唱歌。 
  我呆呆地坐在那里看着他,看着他一大杯一大杯喝酒的样子,心开始了丝丝的疼。 
  “我确定你就是我心中如花的羔羊,你是我的天使是我的梦想,我搂你在怀里,装进我的身体,让你我的血液交融在一起,你确定看到我为你披上那温柔的羊皮,使一个男人无法表露脆弱的感情,我有多爱你就有多少柔情,我相信这柔情,定能感动天。”我在心里一遍一遍地重复着这首歌词,我知道这歌词里面融合着一个成熟男人的心,血和爱。 
  “怎么办呢?”我偷偷地去看我吧台里酒柜上面的镜子。 
  “我该怎么办啊?告诉我我该怎么办?” 
  “你爱他?” 
  “是的。已经很爱,很爱。” 
  “但是他有家啊,他是大众情人啊,他有很多的女人。” 
  “我也有家,所以我不敢,我怕别人说我是一个荡妇。所以我不敢越雷池半步,如果我迈进了就注定了我的死期,我会在别人的手指下死去。” 
  “你爱云松吗?” 
  “当然。我还爱他,他以前很呵护我,很关心我的,只是他现在总是无缘无故地发脾气,让我不知所措。” 
  “人无完人,也许云松是因爱你才变的。” 
  “我不知道啊,腾飞的出现改变了我,我感觉自己已经把爱分割成两部分了,一半在云松那里,一半在腾飞这边,我真的不知道选择哪一个了。” 
  “理智点儿吧,一个是永远不会娶你为妻,一个可能会背叛你。” 
  “什么?云松会背叛我?怎么会呢?他是爱我的。” 
  “你以前也很爱他啊,但是腾飞出现了,你不是把一半的爱情给了他吗?” 
  “可是我和他没有经济和肉体啊,我们的爱情来自原始的感动,来自心底的朦胧,来自……”我说不清楚了,我们的情感和爱情到底来自哪里呢? 
  “咳!我也头疼了,一切随缘吧。” 
  “一切随缘。”我小声地重复着。 
  “嘀咕什么呢?”云松的声音。 
  我吓得忽地一下站了起来,差点撞到云松的下腭。 
  “你吓死我了,什么时候回来的?这么大的酒味。” 
  “我想你了,你说今天晚上我们回家住。” 
  我无力地坐下来,像丢了魂似的,那份激情已经没有了。 
  “贵妃病了。”我转移话题。 
  “陪舞能得什么病?以前我和张良去舞厅,她见我就躲,后来成了张良的固定舞伴也就不在乎我了。” 
  “什么?你说什么?” 
  “瞧你就会被窝里数钱,社会上的什么事情你都不知道。” 
  “你是说张良和贵妃?” 
  “是啊,差点儿没有给他生个儿子。” 
  “去,你尽瞎说,再埋汰我的朋友,我不理你了。” 
  “真的,不信你问贵妃!你是我老婆,我啥时候骗过你?” 
  “我感觉张良对淼淼很好,应该有关系,怎么会和贵妃呢?” 
  “舞女和妓女没有什么区别。” 
  “去,咱们家还有小姐呢,也不像你说的那样。” 
  “时间短啊,你看这些人花这么多的钱来吃,来喝,花这么多的台费图个什么啊,还不是先处感情再处身体。” 
  “你怎么什么都知道?你亲身体验?”我想起了贵妃说过的话,男人泡女人就是这样的。 
  云松撇了一下嘴,不再说话了。我感觉我自己说中了,心开始狐疑。 
  腾飞看见云松回来了,不再痛苦地喝酒了,而是很潇洒地和云松打招呼,笑呵呵地买单走人。 
  云松很礼貌地送腾飞出门,我跟在云松的身后,却感觉自己的双腿像灌了铅似的。 
  送走了腾飞他们,云松嚷着关门,并用他的车载我回家。 
  夜色被车辙碾成了碎末,在苏城的上空飞舞,我和云松在碎末中剪辑了一张小别胜新婚的爱情片段。 
  就这样我们听着时间的钟摆滴嘀嗒嘀嗒地指向了新年。放假了,雨晴她们特别地高兴,大包小包地往家里买过年的东西。然后让我初四去接她们。 
  九忧伤的女孩 
   
  初四这天,天阴沉沉的,呼啸的北风席卷着街道,扬起了一块很大的、不规则的塑料布。呼啦啦地在空中飞舞,像一只蝴蝶,在空中舞来舞去,但是这样比喻是不正确的,那它像什么呢,我穿着红色的高跟皮靴,追着那块塑料布继续想象着,像一只灰白色的蝙蝠,我觉得这样比喻才恰当,于是高兴起来,并且不感觉寒冷了。等我走到牌楼时,那只灰白色的蝙蝠已经不见了,我钻进一辆小面包车里,告诉他去雨晴家的路,然后继续想那只灰白色的蝙蝠,其实我没有看见过真蝙蝠,蝙蝠的形状和特征我只是从书本上和电影里看见过,很多人把它比作成神,它的出现会给人带来意想不到的虚幻。我不信这些,我经常和人家说,我只相信自己,相信自己眼睛看到的和耳朵听到的。所以,那块塑料布无论它怎么像蝙蝠,它也不是蝙蝠,因为离开了想象它只是一块塑料布,或者说是一块垃圾。 
  苏城的天是一张孩子的脸,说变就变的,汽车刚刚过了西集小镇天空就下起了鹅毛大雪,雪来了,风也就小了许多。雪花纷纷扬扬地从天空飘落下来,一大片一大片的,覆盖了山川,覆盖了大地,覆盖了低矮的土屋茅舍,也覆盖了我前行的路。车子开得特别地慢,因为今年的春天来得特别地早,在年前就已经打春了。听说南方一些花都开了,而我们这里却依然沉浸在冬日的寒冷中。唯有中午的时候,美丽的、娇嫩的太阳爬到了头顶,才洒下一丝柔情与温暖,于是中午的苏城就开始慢慢地融化,冰雪交融的地面有了些湿润,但还没有来得及炫耀,冬日的骄阳就落山了,或被阴云给遮住了,气温又回到了零下二三十度,于是那些湿润就在苏城的马路上冻结成厚厚的冰,像一面不透明的镜子。穿着高跟儿鞋踩在上面就会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挺悦耳的。可是我现在无法去分享那嘎吱,嘎吱的节奏,只能裹紧羽绒服,蜷缩在面包车的座子上,嘴里不停地说,“司机师傅,您慢点儿,安全第一。” 
  不是我惜命,因为那漫天的鹅毛已经遮挡住了前行的路,让人难以辨清方向。开始的时候我还能欣赏车窗外的、童话般的景色,但是现在,司机把暖气打开了,车子内的暖气流和车子外的冷气流相撞,在车窗上凝结成厚厚的窗花,让我与外面彻底地隔绝。 
  于是我只好闭着眼睛随着车子的晃动而慢慢地飘摇我的思绪。 
  有一天我会成为很富有的老板娘吗?那时候我就给自己设计一间很大的办公室,安装一台电脑,把工作交给秘书,自己就可以每天对着荧屏去打字,去敲击自己的思维,到时候我一定写一本和自己有关的书,不管是薄如蝉翼,还是厚似砖头,我都会把自己经历过的写下来,包括我才看见的那只灰白色的蝙蝠。虽然写和自己有关的故事却不写自传,曾经看过很多名人的自传,他们都在炫耀着自己的成功和辉煌,当年如何如何的苦,后来如何如何的聪明,如何如何的有毅力,最后总是在奋斗中变成了读者所期望的辉煌,让人们大脑细胞直接折射出来成功的喜悦和幸福的眼泪。这些都是大人物的手笔,我只是一个小人物,小得只有我自己知道自己,理解自己,因为我根本就没有吃过什么苦,从上学到毕业,再到结婚生子,最后到开酒店,一路走来不仅顺利,还感觉有点休闲、有点意外。小人物能不能写自传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能把自己写好,这样一想也就增加了自信,认为那一天很快就会到来。 
  目前还是要把酒店开好,否则就不会有闲心去写什么书。 
  车子猛然一刹车,一下子把我从胡思乱想中拉了回来。 
  “怎么了?您一定慢点儿,我们今天晚上赶回来就行。”说完我又闭上眼睛,随着车子一晃一晃地想象着美好的未来。 
  “到了。”司机说。 
  我睁开眼睛感觉很奇怪。记得上次来接雨晴的时候,路很长很长的,今儿却是一眨眼就到了。 
  我透过司机前面的挡风玻璃看见了村头的那个路口,路口没有一个人影,这让我有些失望,而且想起了那群可爱的乡下孩子,想那个给我引路的小女孩,她的小弟弟是不是也长大了些? 
  雪花不知道被风卷到哪里去了,太阳爬了出来,伸个懒腰,又蜷缩在云朵里。村子里的小路是白色的,村子里的房盖是白色的,村里的树木也是白色的,整个山村都是白色的。我想下车去走走,又担心外面的寒冷,就躲在司机后面的座子上向外看。本来我以为我会看见那些小孩儿,看见他们穿着棉服,甩着鞭子,抽着冰尜,可能是下雪的原因吧,我没有看见一个孩子,甚至是没有看见一个村民,心中不免有些失望。 
  汽车直接停在雨晴的家门口。我下车来,雨晴听见汽车声就跑了出来和我亲热拥抱。我进屋向舅妈寒暄了几句就出来了,冬天黑得早,所以不能耽误时间。 
  我和雨晴上了面包车坐在了一起。问雨晴丽丽和芳芳在哪里,雨晴说一个在二十里外的李家屯,一个是在二十里外的刘家村。 
  “你们是同学怎么不在同一个村子?” 
  “我们这里的中学就是附近各个村子的孩子,一般女孩子念完小学就不念了,夏天苞米地太高,冬天的风雪太大,女孩子自己来来回回走这样的路不安全。所以乡下人都愿意生养男孩子,女孩子生来就让父母操心。” 
  “上次我来接你的时候,有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头发干枯,还用各种毛线头扎成小辫子的那个小女孩怎么样了?”我的脑海里浮出一张画片,那个小女孩还在愣愣地看着。 
  “你说董三丫?” 
  “就是带我去你家那个。” 
  “是的,她让她父母给卖了。” 
  “什么?”我不敢相信地看着雨晴,雨晴坐在我旁边,看我吃惊的样子感觉很可笑,就咧开好看的小嘴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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