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同人)一切+2番外 作者:广林鬼诡(晋江2013.09.10完结)-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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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某人略显失落的样子,好吧!我承认我错了,在目送某人离开之后。我倒也是乖乖的回到了贝克街上。
只是当我看到放在桌子上的古琴时,我突然才发现我原来一直都错了。这个人既然会修复“大圣遗音”,那他就一定不会将就在唐人街这种地方采购大漆。
而且如果他想要把这把琴买一个好价钱的话,他就一定会尽心尽力的去修复。所以说他只有可能是从中国四川孙家去进购大漆。
毕竟那家店的大漆是做的最好的,也是最适合用来修复唐琴的。
而且我似乎是忘了,他如果要上漆。那势必是少不了鹿角灰的,“我怎么会忘了,鹿角灰这种东西呢!“我不由得暗自懊恼道。
不过这一切都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尽快帮大侦探把幕后黑手搞定,把黑莲教搞定,那样我就能太太平平的过日子了。
在想到鹿角灰的存在后,我立马就给大侦探发了短信,示意他去找查找一下最近有没有谁买了不少的鹿角。以及有没有人从中国带大漆过来。
在发完短信之后,我的心里依旧还是很不平静,在草草的把那首普庵咒弹完之后。我便是再也提不起精神了,必然任谁处在一个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丧命的环境中,你都不会过的太舒心。
特别是当你刚刚躺倒床上,却又被人拽起来的感觉。那实在是很不爽,看着大侦探那张充满斗志的脸,我就知道他恐怕是已经发现了什么。
“麦考夫在黑市上面发现了有人在两个月前,用高价大量的收购了鹿角。而且那个人在一个半月前又从中国空运了你说的大漆回来。可是当我们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是一具尸体了。”某人的语速明显是已经超出了正常人的范围。
“什么?尸体!”我不由得一惊。
“是的,就是尸体,而且还很热乎!看来他们是一件察觉到了我们的动作,所以就干脆先下手为强了,哦!忘了告诉你那个人的死法和彼得一样!”
和彼得一样,那也就是哥哥的身上如今可能是已经被了两条人命了。想到这里我不由得叹了一口气,哥哥,或许我们注定了要做敌对方吧!
“如果你现在有时间在这里唉声叹气,那你还不如和我一起去案发现场看看。我们在那里发现了一下奇特的东西,麦考夫本来准备去国家博物馆里找专人鉴定的,可是他们却给了我们你的电话,你在国家博物馆工作?”大侦探试探性的问道
其实大侦探不是不知道我对古董有研究,只是没有想到我对古董的研究竟是那么的深。同时更没有想到我这么一个学人类学和心理学的人。
到头来竟是会去国家博物馆里工作,这显然是他没有想到的。对于我点头承认的做法,大侦探显然是被刺激的不行。
不过在暗自咒骂了几句之后,他还是二话不说的把我拖上了早就在下面等着的出租车。径直就往案发现场开去了。
看着放在证物袋里的丝弦,我突然有一种把它拿出来研究一下的冲动,当然我也的确是在征得大侦探的同意之后就这么做了。
不得不说这个人的手艺的确很不错,这几根丝线做的都很细腻。摸上去没有明显的摩擦感,我倒也是由衷感叹了一句:“好手艺!”
只是我这种明显不在状态的举动,却是触怒到了大侦探。某人毫不留情的说道:“如果你觉得你过来就是为了夸赞那个死人的手艺有多么的好的话,那我想你可以回去了。”
“我错了。”迅速的放下手中的证物袋之后,我倒是和他一道开始了地毯式的搜查。可是法医那里明显要比我们更快些。
他们已经成功的从那死去的张帆的胃中,取出了一张尚未被消化掉的纸。看着纸上面那类似于鬼画符的东西,特工们倒也是把它扔给了我。
那张纸上面明显写的是梅花三弄中的选段,而且应该是《神奇秘谱》中摘选出来的。可是他为什么要特意把这张纸留给我们呢?
“你现在最好把你知道的有关这张纸上面的东西全都从你的大脑里面调阅出来,我想要立刻知道。”很显然,这是大侦探又在给我下命令了。
“上面的曲子叫梅花三弄,也叫玉妃引,是从明代朱权编制的神奇秘谱中选出来的,作者是晋代的恒伊,这一段应该是出自第五段三弄横江,隔江长叹声中的最后一句,曲风是宁死不屈,孤傲。这上面的简字如果化开来的话应该是这样的。”
说着我便把那减字谱的扩展版,写了下来递给了大侦探。说实话当你面对一个已经八个多小时都坐在电脑的前面,并且没有说过话的人的时候,你这心里还真的是会很惶恐的。
特别是当他突然发出声音的时候,“我知道了,我知道他的意思了!”说着某人立马给麦考夫打了个电话,示意他带着人前往离泰晤士河最近的教堂外一千米的地方等他。
等我们到达教堂的之后,麦考夫是早就已经带足人马在那里等着我们了。看着麦考夫一如既往的微笑,我不得不感叹果然这有其兄必有其弟,你们一家子的基因果然都很强大,弟弟已经是快要逆天了,可是哥哥似乎更加牛啊!
不过现在明显不是感叹别人家基因好的时候,因为按照大侦探说的。张帆他给我们留下的那张纸条其实是想要告诉我们黑莲教在英国的窝藏点。
作者有话要说: 怎么感觉写的一点破案的紧张感都没有,而且突然觉得写的好小白啊!一点智商含量也没有怎么破啊!夏洛克我对不起你,给你了这么一个弱智的案子,我向你致以深刻的歉意55555
☆、神探夏洛克之室友
作者有话要说: 一定要看啊!不然下面你会看不懂的,笛子的英文是flute,管风琴最原始的叫法时Double Flute,可以简称为“Flute”。(最早古希腊城邦出现了一种名为“Double Flute”的乐器,它由两根不同音调的管子组成——这便是管风琴的原形)
还有Flute的确是印度NR公司一款熏香的名字。(你们看了记得留评,收藏啊!没有评论和收藏。偶就没有动力啊!老娘每天凌晨更文我容易吗!你们还对我这么冷淡,我真的会伤心的555555)
“三弄横江,隔江长叹声中包含的江河意思。所以据点应该是在河的旁边,可是在中国江是指大的河,所以他只可能是暗示伦敦最大的河——泰晤士河。
这首曲子虽然是古琴曲,但是它一开始却是笛曲,但是笛子在某些古老的音乐人眼里却同样还是管风琴最原始的缩写,而管风琴最开始是出现在教堂和歌剧院的。
并且笛子同时还时NR公司一款熏香的名字。我想整个能够同时包含东、泰晤士河、教堂或是歌剧院,NR公司的熏香这几个含义的。
除了在泰晤士河东边的那间明着是教堂暗地里却进行和NR公司一起走私的迪克兰教堂之外,没有其他的地方了吧!”大侦探的逻辑思维果然不是盖得。
在听完他的解说之后,我明显是明白了很多,相比起大侦探激烈的解说,麦考夫明显是要淡定的多,他把玩着手里那把貌似从不离身的黑雨伞。
以一种极其无奈的口气说道:“你说的其实我在一个小时之前就已经想到了,只是很可惜,在我到达那个教堂之前,它就已经因煤气泄漏而毁了。里面的人全都死了,一个不剩。当然这里面也包括了姚小姐的哥哥——姚梁。”
哥哥死了!在听完麦考夫说的话之后,我明显是愣住了。我从来都没有想过哥哥竟然会就这么死了,不过后来想想也对。
这黑莲教背后既然有莫里亚提的影子,那他是绝对不会在自己的势力已经被发现了。却依旧还把他们留下来的,毕竟在他的眼里黑莲教的实力还没有强大到足够让他舍得花心思把它给保下来。
不然他当初也就不会那么果断的把单堂主给杀了的,只是我一想到在警局里看到的那具已经被毁的看不出容貌的尸体,我的心里就乱极了。
在和博物馆的负责人莎拉请了三天的假之后,我便彻底的做起了宅女。每天靠着赫德森太太送来的食物维持着我的生命。
经过三天的思考,我倒也是重新的打起了精神。或许我应该感谢哥哥这么多年都没有联系过我,不然我恐怕会更加的难受。
对于我的原地满血复活,大侦探显然是乐见其成。毕竟一个朝气蓬勃的室友总是要比一个死气沉沉的室友来的好的多。
当然这种好仅仅局限于我没有让他戒烟之前,“素琳你把我的私货藏到哪里去了?我现在已经是无聊的要死了,你赶紧把它们给我。”对于这个明显已经退化到幼儿园的大侦探,已经是不知道地多少次向我询问这个问题了。
我依旧是选择了无视,经过了上几次的教训,我明显是学聪明了很多,最起码大侦探已经是有十六个小时没有再碰过他的烟了。
对于他这种看上去很幼稚的行为,我淡定的说道:“不好意思,我实在是受不了你的烟味,而且抽烟有害健康,你还是戒了的好,来喝杯茶静静心吧!”
说着我便把我泡好的茶递给了某只正窝在沙发上生闷气的家伙,只是当他看到杯子里那红彤彤的液体时,却是又再次的爆发了起来。
“为什么又是红茶!”
好吧!对于这个因为已经好几天没有案子出现,而炸毛的大侦探。我承认早这个时候,不仅把他的烟给没收了,又给他喝他最最不喜欢的红茶对他来说的确是一种折磨。
但是我还是不得不苦口婆心的劝道:“红茶能够养胃,你一直都没有好好的安排过你的用餐时间,又喜欢咖啡和香烟那种刺激的东西,所以红茶是最好的饮料。”
对于我再次把杯子塞到他手里的举动,大侦探除了给我了一记凌厉的眼刀之外,是再也没有其他的反应了。
毕竟他也知道我是对他好,不过对于他的这种眼刀我还是很不满,略带挑衅的说道:“你不想喝红茶也没关系,等你那天能够规规矩矩的吃饭,不再碰咖啡和香烟,那你就不用喝这个你最讨厌的红茶了,不过我估计我在有生之年是看不到你不用喝红茶的这一天了。”
可是很显然某人对于我的激将法是一点也不吃,在把整杯红茶都灌到肚子里之后。他到又是拿起了一旁的小提琴,拉起了曲子。
对于他的这种做法我自然是除了无奈,再也表达不出其他的感情了。在等他终于把小提琴放下之后,我也终于是把我的语言给组织好了。
“大侦探,我有点事情想要和你商量一下。”好吧,我承认我说的时候是一点底气也没有的。
“说吧,什么事?如果你再像让我和一个苦工一样,帮你替那块破木头上弦的话。我劝你还是趁早的就歇了这种心思。”
“额,我不就是让你帮我上了根弦嘛!至于记恨到现在吗?要不是因为我力气不够,我早就自己弄了。”对于我的嘀咕,大侦探明显是已经陷入了暴走的状态。
恶狠狠的说道:“你不要忘了,就是因为你的那把破木头才会害的我肌肉拉伤,去了医院。成了麦考夫那个混蛋嘲笑我的最好的工具!”
对于大侦探的指责,我除了接受就只剩下接受了。毕竟他也是因为要替我上弦,才会用力过猛导致肌肉拉伤的。
但是我真的不知道,麦考夫他是怎么会知道这件事的。我永远也忘不了,麦考夫在看到大侦探吊着的那根手臂时,那种想要笑却又不得不强忍着的样子。
虽然大侦探自打出娘胎以来,从来都没有过以这种形象示人。但是麦考夫你有必要这么反应激烈了,虽然我也很想笑,但是你能不能不要表现的那么明显啊!混蛋!
就是因为麦考夫的那种反应,导致大侦探那原本还可以算的上是多云的脸。立马是转成了高温,高的可以晒死人。要知道当初他戴帽子的那个场景都能够成为他最讨厌的场景。
更不用说他如今吊着手臂,而且又被他的死对头麦考夫看到的样子了。鉴于麦考夫他是绝对不可能长时间出现在他面前让他发泄的,所以我就很华丽的成为那个倒霉鬼了。
虽然心里很不情愿被大侦探奴隶,但是想到他是因为我才变成那样的。我心里就算是再怎么不痛快,也只好忍下来了。
咦,不对!我现在不是追忆往昔的时候,我赶紧把我从过去的回忆中拖了出来,一本正经的说道:“我想要搬走了。”
☆、神探夏洛克之室友
“搬走?为什么?我们之间相处的不愉快吗?”大侦探明显是没有料到,我会说出这么个事情来,不过从第一次和他见面,他没有推测出我是在博物馆工作开始。
他似乎就已经走上了,这种永远都是脱离他掌控的生活。对于我这种不按常理出牌的做法,他似乎是已经慢慢的接受了,并且乐在其中。毕竟这也算是一种挑战不是吗?
“不,并不是我们相处有问题,而是我觉得我实在不算是一个好的伙伴。我觉得你需要一个比我更加优秀的好室友。”不得不承认大侦探其实还算是一个不错的室友。
当初在哥哥去世之后,我也曾想过要搬走。但是或许是因为体内的好奇因子的缘故,在面对那一个又一个的案子时。我还是忍不住的选择了留下来。
只是在上一个粉红的研究结束之后,我才发现原来故事已经开始了。而大侦探也是因为没有华生的出现,在最后关头是差点把小命给丢了,不过最后好在他还是用手臂上的一道深深的伤口,换回了自己的小命。
我不知道在没有华生的帮助下大侦探他还可以走多久,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有很多次都是华生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如今我还是退出的比较好。
我没有华生的身手,没有他的军衔,没有他在医药方面的能力。而且因着这些东西的欠缺,很有可能就会让我眼前这个活生生的大侦探瞬间变成一具死尸。
我不能为了自己的好奇,而害了他,谁让我对案情的映像已经是模糊的不行了,那些关键的东西早在八百年前就已经是忘的差不多了,如今我的脑海里有的只是那几个模糊的影像了。
因此无论如何都要让华生那个超强助手回到大侦探的身边,可是大侦探明显就不明白我的意思,追问道:“更好的室友?我觉得你已经很不错了啊!”
“但是我永远都是只会在破案里给你添麻烦,需要你来保护我。我想如果你换个男室友会更好。”因着我到底是不敢把自己穿越过来的事情告诉他,所以只好这么模棱两可的说。
在说完之后,我便准备上楼了,因为我实在是不想在和大侦探为这个问题纠缠下去了。反正房子什么的已经是看好了,只要下个礼拜直接就搬过去就好了。
可是老天爷就是这么爱和你开玩笑,在我从沙发上站起来的那一刻。我的耳边是突然传来了一阵爆炸的声音,整个房子也跟着震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