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锁金铃记-第2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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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铃一愣,道:“十三娘,你两年工钱是多少?”
“两百四十担。”
金铃不由得伸起手臂,低头打量自己这一身,“这么贵?”
辛十三娘道:“这线粗细均匀,布料细密,横纵斜三道线交织,本已十分结实了,这裁剪贴合,肥瘦合适,既不耽误活动,又不耽误你姑娘家家漂亮,可说是十年的老裁缝才拿捏得住的经验。更莫提这些皮料,哎,这皮料就已能抵一半的造价了。”
“哦,皮子便宜,我这个朋友家里是做皮子生意的。”
辛十三娘将她拉起来,绕着她转了一圈,道:“好,好东西。不怕小娘子知道,我就是个裁缝,手艺出自‘绣手张’家,这衣服我想问你买下,你肯不肯割爱?”
金铃心道:这果然是割爱了。
她摇摇头,道:“朋友送的东西,怎能转手卖了去?恕我难以从命。”
“那我也不强人所难了,小娘子,你去睡一会儿吧,若能睡着,兴许便没有这么难受了。”
金铃亦困得很,听她这么说,便回了房间,闭上眼忍住心中烦恶之感试着入睡。
可惜这一晚她睡得并不踏实。她一个人外出,便十分小心,不似与银锁同行时能放心睡觉,一有风吹草动,自己就醒来了。
天还没亮,她就打开舷窗,看着黑色的天空发呆。
不知银锁现□在何处,是不是又在做坏事了……
她心中陡然一惊,暗道:莫非是师父终究发现我总是对她网开一面,是以将我支开,而暗中对银锁下杀手?
俄而又觉得自己太多心。若真是如此,喻黛子必不能让他得逞,就看九凝峰之前银锁杀上乌堡捣乱时阿七持汉川将向碎玉拦下便知。
就在她胡思乱想的时间里,天渐渐地亮起来。她看见黑色的海水一波一波地从背后拍过来,喧嚣的狂风将甲板上的一切都吹出凄厉的响声,船身切开水面,翻出青白色的浪花,正急速朝着海平线上一丝若有若无的黑点前进。
天光顽强地透过云层,在海上留下一道金光,那黑点样的东西越来越大,金铃终于看清那是一处陆地了。辛十三娘来找她,叫她收拾一下准备下船了。
金铃没带太多东西。因要换船,她早早将马卖了,行李不过是换洗衣裳和寻常伤药之类的东西,只一个小包便装得下。她拎着包裹离开船舱,站在甲板上看着陆地变大。
天色依旧铅灰,从她离开乌山时便是这等模样,走了千里到达钱塘依旧是这等模样,看来这一大块乌云,将偌大一片土地都罩在下面,像是暗示着这片自衣冠南渡以来就繁荣而富饶的土地,如今正笼罩在难以言说的晦暗之中。
许笑寒竟然已在港口候着了。金铃招了招手,许笑寒亦招了招手。辛十三娘微微一笑,道:“齐老三其实还不信你是许大侠的亲戚,如今看来你并未骗人嘛。”
金铃歉然一笑,道:“不瞒前辈,其实我和许前辈,也并不是亲戚来着。只不过我家大人和他相熟,因此托他照顾我。”
辛十三娘一愣,接着露出思索的神情,像是在想金铃家的大人到底是谁。南方武林本就不大,但凡有些名气的人,互相都通晓姓名,但金铃这般面貌,着实让她想不出能是谁家的掌上明珠。
船不一会儿就靠了岸,许笑寒笑道:“我本以为你会走陆路,还派人沿途去打探你,谁知收到莲花渡的消息,说你走水路过来!陆上不太平,幸好你走的水路……怎么样,晕船吗?”
“许前辈,我还好。多谢十三娘一路照顾。”
许笑寒冲着辛十三娘笑道:“十三娘,金铃很听话吧?”
十三娘忽地睁大了眼睛:“是了,你是向碎玉的徒弟,金铃郡主!”
作者有话要说:睡了一下午十分满足,谁的电话都不接√
在这里我提一个问题:
你是大师姐的粉还是小师妹的粉?
☆、第388章 是非黑白三
金铃倒是没想过自己在东边还有些名头。她自己年幼时常在荆襄地区活动;但干的事情却是极其保密的事,理当没什么人知道;最多只是因为顶着“乌山少主”的名头,有一些向碎玉分来的名声。
她望了一眼许笑寒;只得道:“区区贱名……”
辛十三娘笑道:“莫要跟我客套了;你孤身闯入乱军,斩杀破多兰,这可是做不了假的。”
“不过是头脑一热……”
“听说你和那北方的银锁美人可以抗衡。那银锁美人很是厉害,她麾下的船队吃下哪里;就不让莲花渡在哪里做生意,两方多有冲突,可银锁美人就是有办法叫莲花渡的人连番吃瘪。你既然是她的克星;我们可得亲近亲近。”
“不敢当……武林同道谬赞了。”
许笑寒知道向碎玉很少放金铃出来与武林中人交往,这等客套话她必不擅长应付,因而笑道:“十三娘远道而来,还是先随许某回去见见各位英雄吧。”
辛十三娘这才稍稍放过金铃,随许笑寒一道继续往前走去。
钱塘码头面朝大海,就在城内。城里还尚且有些繁华的人气,不像是建业那样的死城。街边依旧有叫卖的小贩,坊内临着巷子的店铺也都开着,就是卖布卖米的店外写的价钱高得吓人。
许笑寒带着两人穿过整个钱塘城,出了城门,守军在城外筑篱防御,左右均为大营,士兵在官道上巡逻,几乎已经没有人从官道上过了。
许笑寒凭着腰牌进入一处营地,远远听见有嘹亮的号子传来。传令兵见了许笑寒,打过招呼后便跑了进去,不一会儿,那号子便停了。
少顷,一个俊朗的青年穿着盔甲,捧了头盔走出来,远远便笑道:“许前辈,无事不登三宝殿,找我何事?”
“我带了两个人来,之前都和你说过的。”他扭头介绍道,“这就是近来风头正劲的金大帅,少年英雄,屡退敌兵,和羯兵相斗,也丝毫不落下风的。
这青年正是化名“金大狗”的萧荀。但见许笑寒也唤他一声“大帅”,估计人人都觉得“大狗”这名字太不登大雅之堂。
待萧荀走近了,金铃从许笑寒身后走出来,拱手道:“金大帅,好久不见。”
“嘿?还真是你?”萧荀又笑了起来,“你知不知道许前辈想给你我二人做媒?”
金铃道:“我听师父说了。”
“你怎么说?”
许笑寒暗自奇怪,这两人瞧来相互熟悉,可为何金大帅一听此事便推说不可,不但如此,碎玉也专程写信给我叫我不要再管他们两个?难道两人都另有心上人?
金铃摇摇头,“金大帅自己为难不算,定要将我拉下水,这是什么道理?”
萧荀笑道:“我自然要等你亲口回绝,否则他还道我不给你留面子,撸了袖子要揍我。”
金铃便点头道:“许前辈操错心了,我和金大帅,不成的。”
女人爱俏,萧荀这等脸面不知俘获了多少少女的芳心,辛十三娘见他容貌俊朗,早已生了好感,看金铃居然丝毫不动心的样子,不由得奇道:“你二人郎才女貌,为何没得商量?”
不料两人齐声道:“匈奴未灭,何以为家?”
萧荀一愣,哈哈大笑:“还是金铃懂我。”
“金大帅谬赞了,从前多有得罪,还请见谅。”
萧荀过来揽住金铃肩头,带着她往前走,道:“同我你还客气什么?你的救命之恩我还没谢。我跟你讲,义军里有个娘子,做饭那是一等一的好吃,我带你去。”
他又扭头来招呼许笑寒,“许前辈与……辛十三娘,是不是?一同来吧,我们这里伙食好得很。”
金铃却道:“我说的乃是西去一路得罪金大帅的事情,不是后来在建业的那些事。”
萧荀哈哈一笑,道:“时过境迁,有空细说,吃饭要紧,你来得真是时候,我们去抢头一锅。”
金铃晕船晕了一路,根本不敢吃东西,听说有饭吃,不由得勾起了肚子里的馋虫,越往前走,饭香越是浓郁。又走过一道篱笆,看来已是到了吃饭的地方,那香味更是让人饥肠辘辘,恨不得马上坐下来吃。
这地方甚大,空地里用竹竿挑了许多的油布撑做帐篷,地上有席有案,萧荀进了厨房,吩咐了两句,不一会儿便有人端了几个大碗出来。
金铃见了碗中物事,不由得一愣,道:“这不是‘一口尽’的汤饭吗?”
这种吃法固然常见,但在她记忆中的汤饭,仍是那个饥肠辘辘的夜晚,与银锁在晕黄的灯光里吃的那一碗。
萧荀乐道:“你还知道‘一口尽’?你在建业没少去好地方啊。”
金铃点头道:“嗯,听说那地方常有人卖消息,是以我经常去。”
“嗯,‘一口尽’的大厨本来是钱塘人,逃难回来,听说此地组织义军抵抗劫掠,就来做饭了。”
金铃问道:“许前辈,师父说我在此处听你调遣,不知让我做些什么?”
许笑寒道:“我们江南武林人士,投靠此地义军,编在金大帅麾下。我手下这一拨人,平日专烧胡人粮草,抢他辎重,杀他斥候,你听我调遣,自然也是做这些。”
金铃道:“同我在乌山做的事情差不多。”
许笑寒道:“不错,我想这也是碎玉叫你来助我的原因。”
金铃忆起出门之前向碎玉千叮咛万嘱咐,叫她一见兵败就马上逃跑,却不好驳了许笑寒的面子,只得点头。
因这钱塘义军中有各地百姓,也有许多武林人士,有男有女,是以女兵另有营地,金铃便让许笑寒安排在此处,派了两个仆妇照顾她的起居。
此地义军在萧荀这等正儿八经屯骑校尉的训练下,军纪严明,能打能跑,还算是有个样子,金铃到此地不过三日,已见萧荀带领的兵马击退了许多流寇的入侵。这些流寇大多只是没饭吃而出来抢劫,战斗力惊人地低,叫萧荀收编的收编,驱逐的驱逐。
但侯景手下大将宋子仙,一直在钱塘附近逡巡,月前因在钱塘讨不到好处,转而便去攻打吴郡。吴郡的境况并不好,守军毫无士气,郡守意欲投降,但钱塘兵力不足,粮草亦是不多了,是以无法出击,只能加紧训练,修筑工事,以求击退接下来的一波进攻。
自古以来,斥候都是极其重要的兵种。身在战场如同身在迷雾,而斥候则是将领的眼睛,汉时斥候直属王侯调遣,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有能耐的将领调遣斥候,能掌握方圆几百里之内的所有情况,在敌人还目不见物之时,就能占据主动。
萧荀官至屯骑校尉,亦是羽林军中的精锐,对侦查候望一事看得很重,但义军中并无专门受过这等训练的兵卒,倒是各位武林同道往往身怀轻功,比之一般手脚轻健的兵卒更有优势,只要稍加训练,知晓以什么线索来判断对方的情况,便十分好用。
吴郡投降侯景当日,钱塘便已得到了消息,此时城外已是壕沟纵深,三步一岗,全城戒备,等着宋子仙北上攻打钱塘。
许笑寒却有另一件事要操心。
莲花渡现如今担负起在各地坞壁和义军之间传递消息的信使,今天这一封信便是莲花渡的急件。
兖州附近三座城都已投降侯景,今年此地丰收,共有三百五十万担粮草正在这几个地方筹集,要送往寿阳建业等地,支援侯景对各地的战事。
粮草与资材才是一场战争的根本,向碎玉的坞壁联盟知晓此消息,便立刻知会各处,要抽调好手劫夺这一批粮草,抢到手之后就地解决各处义军坞壁粮食告急的问题。
萧荀听说之后,首先问道:“那许前辈,你和金铃这场战打完就走?”
许笑寒道:“是以此战不但要胜,还要最大限度地削弱宋子仙的主力。”
萧荀略有担心:“少了许前辈的照拂,前线必多有不便。”
许笑寒却笑道:“有一件事需得告诉金大帅。”
“什么事?”
“陈七寸告诉我,这次抢粮草的事情十分紧要,须得你这等会行军打仗的人从中运筹指挥,是以我不会离开钱塘,而是你要与金铃一同北上兖州下邳一地。”
“我?”
“对。”
萧荀略一思量,道:“也行。只要此地有戴僧褟,多半丢不了。”
他口中的戴僧褟才是此地守城大将,五月时宋子仙打到此地,钱塘统共不过两千守军,竟把宋子仙拒之门外,叫他不得不先顾着别处,此人守城很有一套,看城墙上的机械,多半不是墨家后人,就是公输弟子。萧荀乃是骑兵统领,只会进攻,把危险解决在城外,却几乎从无守城的经验,因此对戴僧褟佩服得不得了。
晚间萧荀去与戴僧褟商量此事,两人定下诱敌计策,萧荀假装溃败,引宋子仙攻城,萧荀则领伏兵聚歼之。侯景加紧攻击豫章,带兵较多,而宋子仙带的是精兵,人数反而少,若是能削弱他,侯景必定再派不出精兵,如此一来钱塘之围便可解。
金铃等人则日夜在外巡逻,监视着大片领地。一日官道之上烟尘古怪,金铃一见之下,忙跟了上去。
作者有话要说: 脑洞一开小伙伴们点播的大师姐小师妹合计应写1600,目前突破5600_(:3 」∠)_
☆、第389章 是非黑白四
我军有斥候;敌军亦有斥候。侯景此人小心谨慎,赛过狐狸。她在路上遇到的齐姓挑夫亦跟她讲过;这一股羯胡能屡屡逃出生天,凭的就是这样一股狡猾劲,能够提前预知危险,加以规避,是以以羯胡嫡系为主的这一队人马里;斥候不但以一敌百,行动亦是非常迅捷;替宋子仙提前将前方道路照得清清楚楚。
金铃已听见了远道而来的脚步声。她见情况不妙,点起了烽烟;离开此处。
烽燧烧起来黑烟滚滚;城中想必已得到了消息。金铃小心避过耳目,慢慢接近这一队人马。
此处与乌山不同,乌山山势险峻,不易攀爬,但凭借金铃的轻功,可以很容易地看见全军阵势,而钱塘附近,多为丘陵,和平路差不多,她接近一处高地,微微运功偷听,便发现此处已被人占领。
她悄无声息地滑过去,不料那两个羯胡竟然有所警觉,两人皱起眉头,对望了一眼,忽地背靠背,四下搜寻。金铃本想趁二人没有察觉,杀个措手不及,如今不但计划落空,还根本不知道对方是如何发现周围有人的。
不过两人一时仿佛并没有看见她藏身之所,而是不停地嗅着什么。
她心中暗道:莫非这些羯胡各个都有狗鼻子?听说匈奴人是犬戎族后代,犬戎族的先祖是狼,说不定天赋异禀。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羯人士兵讲的是羯族话,金铃听不大懂,只是这话却有点像是北边柔然人讲的话。
她听懂了一个词,“女人”。
这“女人”说的必定是她了,想来羯兵当真有狗一样的鼻子,能从她身上的味道分辨出她潜伏在附近。
她倏尔走出几步,悄无声息地落在一人身后,手中匕首悄然送出,从头盔下沿伸进去,游走在椎骨的缝隙里。
椎骨相接,中有软骨与粘液,外覆肌肉血脉,内有一根筋,断之则可使人全身动弹不得,就此成废人一个。这上刻“银锁”二字的匕首毫不费力地切断了筋肉血脉,使那人软软地倒在地上。
虽只是一瞬之间发生的事情,另一人却瞬间察觉到了。他还未扭头,手中短剑就已刺了过来。快、准、狠,一开始就毫无花俏,亦不管自己死活,剑尖认准金铃的咽喉,只一瞬就几乎点到了喉头。
匕首有匕首的招式,常言道“一寸短,一寸险”,匕首与短剑都是极险的兵器,要在呼吸相闻的距离置人于死地。
她左手推偏那羯兵的胳膊,可一摸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