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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盗墓笔记同人)花一开就相爱-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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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那处曾相见?相看俨然,早难道好处相逢无一言。”
他阖上双眼,这句话说的真好。
相看俨然,好处相逢无一言。

“呐,我唱得好不好?”解语花问。
没有回答。
“你绝不可以说不好啊。”解语花笑笑。
回应他的,是一室空寂。



-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

清明的天气是解语花最喜欢的,不冷不热,连灰蒙蒙的小雨都下得比平日里有种疏薄的味道。水的味道。
他站在冠满花圈积满雨水的石碑前,虔诚的伏下身磕了三个头。
“爹爹,我的心事终于了了。你当年所经历的一切,我跟着你的脚步重走了一遍。”他抬起头,眼睛亮亮的,皱了皱眉,“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个过程却像过了很久。好像发生了好多事,但又其实什么都没有。”
他叹了口起,起身离开。他伸了伸懒腰,莫名觉得好累。

解语花开始变的喜欢发呆。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养成这个习惯,尤其是看着窗外有雨的时候,视线不自觉就渐渐放空,飘忽悠远。
这种熟悉的感觉,他都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他只知道在下雨的时候,心里就会变的很空,好像缺了什么似的。
去年他一身血红一身伤从墓穴昏昏噩噩的走出来时,天就是下着小雨。
那个时候他强烈感觉着那淋漓大雨就像在悲悯和祭奠着什么一样,从天上倾盆而下不停打在他身上,把他一身的血红冲得干净,就像一些他已忘记的往事。
他愣愣在墓穴口站了很久,总觉得内心有种强大的不甘与伤悲,却不知来自哪里。连对那个墓穴莫名的不舍,他也不知道为什么。
那种感觉,就好像留了什么重要的东西在里面。
他伤得很重,整整在床上躺了一个月。等拆下绷带的那一天,他惊恐的看着自己凹凸不平的皮肤。
只见因为血和惨不忍睹的伤口,根本留意不到那些痕迹。如今结了疤再看,那一个个遍布他全身的伤口,分明是两个字……
解语花怎么都掏不出他那时心里的感觉,是一种沉重的缅怀与骚动。
护士小姐见着失神的解语花对他笑,“大当家不用担心,这些个伤疤我们是有法子抹了去的,不会留下疤。”
他消了所有疤,唯独留下左手臂上刻得最深的那个。
吴邪看到后挺惊讶的,问这都是你刻的?解语花只奇怪的看了他一眼说,“怎么可能,这是谁我都不知道。”
闻言后吴邪眼神复杂地看着解语花又问,那你为何还留着它?眼神瞥瞥他左臂上的疤,解语花迷茫地摇了摇头说,“我不知道。总觉得,不想就这么消了去。”

对的。他已经忘了。
他忘了他那夜发了疯般绝望地哭着喊着,一遍遍把那人的名字刻在身体上,有多疼他都不在意,恨不得掏出心来刻在上面。只为了不忘记他。
他忘了有个人曾对他说,等这次斗下完了就只陪着他,再不做那偷死人钱儿不道德又危险的活儿,只为陪他安然度过劫后余生。
他忘了曾有个人让他心甘情愿地等了八年,最后用一个拥抱和笑容迎回了他。
他忘了有个人曾与他抵死缠绵,相遇在早期命运的年轮上,复又没入经年。
他忘了他曾为别人流过泪、受过伤、甚至倾过情,能伤害他到至极,让他做过穷其一生都后悔的决策。
他忘了有个人能集温柔与残忍与一身,能让他沦陷堕落的给了他最好的时光,陪他看天灯、放河灯,为他舍生入死;也能推开他、抛下他、无情地遗弃他,只为了保护他,哪怕送上性命,也要保他周全。
他忘了能打动他的一生就那么一个,那个曾出现在春分季里的繁花中看着他笑,露出一口好看的白牙。
他忘了曾有那么个干净的男孩子,浑身湿淋淋却眼神清亮地站在他面前提着他的布鞋,对他说,“喏,你的鞋。”
他忘了。

直到很多年后,他依旧是那个不可一世的解语花。依旧可以笑地从容,对问起他手臂上狰狞伤疤的那些人说,那不过是他在斗里的一劫。
他能如此信口一答,也多亏了在那么多人里,从未有人问起过一句那是谁。
他娶妻生子,日子过的峥嵘不凡,却也一直过得乏善可陈。他把解家打理得妥妥当当,却如何都寻思不起当初是如何从那九死一生的危机里鲤鱼翻身。
没错。他开始发现,很多时候自己的记忆跟事实接不上轨。
比如他不知道自己房间里莫名几件大号些的衣裳是哪里来的,不知道保险柜里那两个关于父亲的石蛋是谁带来的,不知道总养成睡觉时空出半个床的习惯是从何而来,不知道手机里那些莫名暧昧的短信是谁发给他的,甚至不知道他最后究竟是怎么认定父亲的死那个谜团。他一丁点儿的印象都没有。很多,非常多。
他不是没想过据理的答案,不是没找过那些内心的症结。只是他知道有些事情你永远弄不清楚,就像有些人你这辈子可遇不可求。
他是试图找过的。当他在树下唱戏却突然觉得时光悠远的违和时,当他在夜晚噩梦总梦见一个一身黑的人时,当他每年看到花灯和烟火心中莫名的希翼和期待时,当他试图回想那次下斗却浑身发抖时。
开始的时候他找,后来的时候他放弃,渐渐那种感情演化成心上一块柔软的地方,成为一种缅怀。
有句话不是问:为什么记忆和现实总有出入?
现实已经很糟了,何必在回忆的时候还为难自己。

很多年后,他有了孩子,有了家庭间的纷争,有了事业上压倒性的成就,但依旧过着不冷不热的生活。
当他头发变的花白时,不再唱戏,不再喜欢打俄罗斯方块,不再穿粉色衬衫,不再喜欢看花灯,游夜景。
他不再和生意场上的人联系,开始渐渐交手解家于子女,开始渐渐喜欢和吴邪静静呆在一起,喝喝茶,话话家常,一个下午就那么过去。
哦不,那么多年就那么过去了。
他永远再想不起关于那个人的分毫。
他们的故事,就像迂回婉转的一句“话又说回来了”,朴实得荡气回肠,细水长流,又美的惊心动魄。
却被人事随手掩尽。

那年是一年春分。
解语花靠在门庭前的大树下打盹。树上海棠开得正好,日光存暖。
他微醺着半梦半醒,一对年轻的小情侣从他背后走过。
男孩子说,“你听过一个段子嘛?”
“从前有个小男生,喜欢一个小女生,但他不知如何开口。有一天就在放学的路上堵到那个女生。”
“他问她:晴天,雨天,下雨天,你最喜欢哪一个?”
“小女孩觉得莫名其妙,还是回答,阴天。”
“那个男生用力地点了一下头说,嗯,我也是。就红着脸跑开了。”
“后来呢?”女孩问。
“没有后来了。”
“很浪漫嘛。”女孩子咯咯笑道。
“浪漫?”
“嗯,所谓浪漫,就是没有后来嘛。”

所谓浪漫,就是没有后来。
解语花缓缓睁开眼。

————玉兰、木槿、栀子花,你最喜欢那一种?
————海棠花。
————嗯,我也是哦。

他清楚地意识到,有些东西从他的心头掠过。
那只是一瞬间,却如同已弥留至久。




尾声

这篇文洋洋洒洒十五多万,到这儿总算是有个收尾了。
我早就说过,我不敢保证这是你们每个人所期待的结局,但是至少是我所认为最好的结局。
从一开始写的时候,我就构思了一个很大很大的框架。我要让他们之间的故事变的扑朔迷离,又跌宕起伏。
这着实是个挑战。
说实在的,这篇文没有遇到任何瓶颈。几乎是想到哪儿就能流水行文,一气呵成。
但是就像三叔说的,我以为当我写完了,我会获得很多感慨,但是没有,空荡荡的。
在这个故事里,他们之间的劫与历练,他们之间命和情感的挣扎与纠纷,终有一天,都将最后变得平淡,被遗忘,变的安之若素,不再鲜活。
却能成为心上的一种缅怀。
正如我们生活中历的种种,无论心酸或窃喜,悲戚或哀悯,化为过尽千帆的勇气,就能勇往直前。
很多事情都是这样。感情只不过是个载体。
至于解语花和黑瞎子,我不敢说我就把他们塑造把捏得非常得到。
可有一点我要在这儿提一下。
很多人在过程中留言给我说,觉得解语花不该那么放不开。
我想说的是,你们把他想的太过伟大,却也太小看了他。
一个真正内心坚强的人,是无论经过多少伤害,多少痛苦,依旧能站起来,欣然接受这个世界的人。而不是像大多人所想象的,变的冷漠、刀枪不入、对恶俗司空见惯毫不愤满,甚至让自己固若金汤。
在我眼里,一个有血有肉,会挣扎会迷茫会歇斯底里会痛不欲生,却也会欣喜若狂眉开眼笑的解语花,是最美的。
说他被瞧不起,是为了诠释很多人说他该喜怒不形于色的形象。
但就像我在文章里说的那样。
“喜怒形于色,是需要资本的。”
我想解语花他有这个资本。

扯远了。(笑)
这么久来感谢很多人的支持和鼓励。看着你们哭、你们笑,你们开心你们难过。
你们给我留言说哪里哪里写得好,哪里哪里应该怎样,或者哪里的让你们觉得好治愈和触动,哪里的又让你们觉得惋惜和叹气,我都记在心里。
很多人说对完结感到难过,其实我也很不舍得。
但是不能再写下去了。
当然,故事还会继续,有千千万万个定局。

那么,就这里说再见啦,《宫》里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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