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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小李飞刀同人之梦里飞欢-第12章

小说: 小李飞刀同人之梦里飞欢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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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是李寻欢第一次主动握住阿飞的手,这双温暖有力的手曾经多次握过阿飞的手,把住他的胳膊,拍过他的肩,安慰他,鼓励他,给他信心,把他从崩溃的泥潭里拉回来。但是重逢以后,这是第一次。
  这双手现在被夜色浸润得有点凉,却好象有烫人的热度直熨到阿飞心里。
  阿飞身子一震,抬起头来直视着李寻欢。
  月色下,李寻欢整个人象发着柔和的微光,眼神澄净如水注视着他,血色清淡的唇轻轻抿着,眉梢眼角都是无声的关切安慰之意。
  阿飞的眼神一凝,瞬间燃起了一团暗火,反手握住李寻欢的手,说:“你不用为我难过。因为随后我就忽然想通了,其实我早就找到我真正要的,只是我不敢,只好假装不知道。”
  青年冷清硬朗的嗓音忽然染上一层古怪的沙哑。眼神变得灼人而又危险,燃烧着强大的侵略性和奇异的坚决。
  仿佛被这突然变得陌生的眼神被蛊惑了,李寻欢呆呆地看着阿飞的脸。
  第一次见面,李寻欢就对自己说,这是他生平所见最英俊的一张脸。
  轮廓深刻清晰的脸,皮肤致密光洁,眉很浓,眼睛很大,很亮,亮得似乎能洞察人心底最隐私的秘密,令人心悸。现在,这双眼睛正缓缓向李寻欢靠近,近得李寻欢可以看见自己映在漆黑的瞳仁里的倒影。
  李寻欢的定力,天下无双。当年恐怖黑夜中五毒童子最可怕的毒虫爬上他的腿,也没有使他退却半步。
  现在他却忽然有了逃的冲动。
  忍不住脚下微微一错,下一瞬,只觉腰间一紧,已经被阿飞攫取了双唇的温度。
  李寻欢的头下意识地向后一仰,阿飞一只钢铁般的手臂紧紧揽着他柔韧的腰身,另一只手随即牢牢箍着他的头不让他逃避;灼热的唇再次贴上他的双唇。 
  吻这种东西,非常奇妙。看似没有身体的交缠那么亲密,却含有更深层,更打动人心的力量。对有些人来说,它比喝口水还容易。对有些人来说,它却很难。身体的交欢,可以纯粹是解决欲望的躁动,而唇舌之间的纠缠,对有些人来说,只能和真心联系在一起,是情人之间彼此爱意的表达。
  李寻欢并非没有和人亲密过。曾经有那么两年,他自暴自弃,放浪形骸,也不知在月色里和多少绝色佳人有过幽期密会。 那双手在不拿刀和酒杯的时候,不知道曾握过多少春葱柔荑。可是,纵情声色的结果带来的只有悲哀入骨的空虚和越来越深的自我厌恶。没有人想到,著名的情场浪子自从出关以后其实一直过着清心寡欲的生活。
  至于深深亲吻这一回事,对林诗音,孙小红是发乎情,止乎礼。对别人,则是根本没有产生过这种冲动。以风流闻名的探花郎,几十年的人生中在这方面竟是一片空白。
  而阿飞,同样没有经验。林仙儿虽然屡次用甜蜜的肉体诱惑他,因为阿飞尊重她,而她喜欢看阿飞为她痛苦压抑欲望的样子,但是她从来没有想起要给阿飞一个吻。
  荒原上与虎狼为伍长大的青年,这个吻也象他的人一样野性强悍,滚烫的嘴唇牢牢噙住了到手的猎物,凭着本能生涩地噬咬,厮磨,然后深深地向里侵入,唇舌凶猛地与李寻欢纠缠,津液搅出狎昵的声音,仿佛要把他的灵魂也从躯体里吸出来吞噬下肚。
  那两瓣柔软清淡的温暖,阿飞已经渴望了很久很久,渴望到每一秒钟心都在发痛。从来不知道,只是嘴唇的接触就可以使人如此震颤狂喜,他闭上眼睛,仿佛魂魄都飞上九天,唇舌不断深深侵袭进去。
  李寻欢做梦也没想到,有一天会被一个男人死死禁锢在怀里深深亲吻,这个男人还比自己小十几岁!震惊得太过彻底失去反应能力,连呼吸也忘记了,只呆呆地任凭阿飞肆虐。唇舌被阿飞含住深深吸吮,灼热的温度仿佛能将他溶化掉,一阵一阵地直烫到心底。他重伤初愈,很快承受不住这么暴烈的纠缠,只觉阵阵热血上涌,心跳得似乎要蹦出胸腔,眼前一黑,软倒在阿飞的臂弯里,无力地合上眼睛。
  等他回过神来,发现自己躺在阿飞的怀里,阿飞半跪在地上环抱着他,带着哭腔的声音正连声唤着“大哥,大哥”。 湿热的呼吸拂在脸上,烫得好象连五脏六腑都麻痒了起来。
  怔怔地瞧着阿飞,李寻欢心神混乱,不知该说什么。好半天才沉声憋出一句:“我是男人。”
  阿飞的眼睛亮得惊人:“我当然知道你是男人!”,乌黑的瞳仁里烈焰灼灼;又坚决地加了一句:"我要你!"
  承受不住他明亮得过分的目光,李寻欢又闭上双眼,脸上泛起奇异的嫣红,似乎又突然想起了什么,血色转瞬又褪得干干净净。
  阿飞见他脸色一下子变得煞白,心里一软又是一惊,暗自后悔,“我吓着他了。” 咬了咬牙,柔声道:“你累了,我送你回去休息。”说着横抱着李寻欢站起身来。
  李寻欢吓了一跳。他外表温和从容,骨子里比谁都坚毅骄傲,除了失去意识不能自主的时候,何曾以这般软弱的姿势让人抱过?当下睁开眼睛,身子一挣,想要下来。阿飞却双臂一紧, 把他抱得更牢了些,低声说:‘别动。“声音清朗温柔,在月色里听起来竟有种奇异的缠绵。
  怔怔地瞧了他一会儿,李寻欢暗暗叹了一口气,放松了身体。阿飞决意要做一件事的时候,世上无人能挡,他决定投降。
  再次闭上眼睛,仿佛不去看,就可以什么也不去想。
  只是,刚才被阿飞亲吻过的双唇,火辣辣地烧灼不已,似乎还能感觉到那烫人的温度。。。。。。
  心,彻底地乱了。                    
  作者有话要说:群狼们,你们可以嗷嗷乱叫了。(如果这一章还没有足够的人说话,我还是买块豆腐撞死吧 :)  ) ………阿飞,如此良夜,我们再喝一杯吧。 ……阿飞,这是什么酒?………轻轻叫道:“阿飞”,声音低沉温柔………小李,你这个样子,叫阿飞怎么忍得住?


☆、回忆

  李寻欢并不是第一次被同性思慕。
  他出关的时候二十二岁,容颜还没有被风沙,时光和揪心的痛苦侵蚀;俊美过人,剑眉飞扬,鼻梁笔直,眼睛亮如晨星。惊才绝艳的探花郎, 风采翩翩,从容优雅,顾盼之间男儿专有的英毅凛冽之气逼人,微笑起来又象春风吹过离离草原,生机盎然。神采明亮得叫人移不开眼晴。
  而他清澈温柔的眼中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痛苦和忧郁又那么沉重。蹙眉咳嗽至眼泪汪汪,长长睫毛抑制不住地颤抖的模样,好象一只脆弱的蝴蝶,下一秒钟就会不堪重负,破碎,消失。
  加起来, 便是致命的吸引力。让人不自觉地心生怜惜,情愿赴汤蹈火,也要换他一笑。 又惧于那剑一般锋锐的光芒,不敢越雷池半步。
  李寻欢熟知风月,又阅尽世态人心,早知情之一字,从来不由人自主。
  真挚的感情和猥亵的目光,他分得很清楚。爱慕一个人,就是爱慕一个人。只要是真心的,爱并不会因为来自同性就忽然变成侮辱。
  但是人生八苦,求不得,思慕便成穿肠毒药。他半生飘泊伤情,不愿他人因自己重蹈覆辙。 人生最难偿还的是情债,在发现自己无意中伤了几颗心之后,李寻欢苦笑几声,从此独来独往,少见他人,身边只有铁传甲和酒相伴。
  许多被他救助过的人,终其一生也不知道,自己曾和江湖上最不朽的传奇有过交集。
  还有许多人,记了一辈子那流星般璀璨的刀光,却从未见过小李飞刀长什么模样。
  半生飘零,天下之大,活着的知己也只剩下阿飞一人。
  。。。。。。
  和阿飞相识以来的一幕一幕,似乎浮现在眼前。
  冰天雪地的寂寞里,少年单薄的身影,溶化了的冰雪沿着脸流到脖子里,背脊挺得笔直,似乎什么都不能令他屈服。
  马车赶到前面,李寻欢看清楚了少年的脸,眉很浓,眼睛很大,薄薄的嘴唇紧紧抿成了一条线,挺直的鼻子使他的脸看来更瘦削。花冈石般倔强,坚定,冷漠,还太年轻不成熟,却是李寻欢平生所见到的最英俊的一张脸。
  听到李寻欢要请他喝酒,少年清冷的声音道:“不是我自己买来的东西,我绝不要,不是我自己买来的酒,我也绝不喝。。。。。。〃
  客栈里,李寻欢慢慢喝着酒,眼睛却盯住青布门帘,似乎在期待什么人。
  大步走进来的少年手握剑柄,一字字对来抢金丝甲的‘碧血双蛇’中的白蛇道:“我的剑是用来杀人的!”
  李寻欢的飞刀插入了从背后暗算阿飞的诸葛雷的咽喉,少年走过来,说:“我请你喝酒。”
  在李寻欢那辆连窗帘都是用貂皮做的马车上,少年一碗一碗飞快地喝酒,李寻欢温暖的眼眸含笑望着他,很欣赏他喝酒的样子。
  少年笑了。本来孤独倔强的脸忽然变得那么温柔,那么亲切,那么可爱。李寻欢从未见过任何人的笑容能使人如此动心。
  少年眼里燃烧着泪水也浇不灭的愤怒悲伤的火焰,说:“不成名我只有死!”
  少年道:“现在你就叫我阿飞。”
  在兴云庄,被诬为梅花盗的李寻欢被龙啸云等人暗算,受了伤伏在地上,少年出现,将他负在背上试图冲出去未果,咬牙说:“我错了,我只顾自己逞强,却忘了你。”
  李寻欢笑了笑,道:“无论你是对是错,我都同样感激你。” 然后不停地咳嗽。
  少林寺,为救李寻欢假扮梅花盗被抓住的少年被折磨得奄奄一息,却仅用一根冰柱就杀了少林首座叛徒心鉴。
  倚着栏杆喘息的少年凝视着赶到他身边的李寻欢,脸上渐渐露出一丝微笑。
  少年拉着李寻欢的手,大步走出少林。
  黑暗中的兴云庄前,少年瞪着李寻欢,黯然道:“你是个令人无法了解的人,却也是个令人无法忘记的朋友。”,然后喉咙里像是被什么东西塞住,连声音都发不出。
  两年后,见到找来的李寻欢,失踪的少年与他微笑着凝视着彼此,不移动,不说话,两人的眼睛渐渐湿润,渐渐发红。
  少年缓缓道:“是你。“
  李寻欢道:“是我。”
  少年道:“你毕竟还是来了。”
  李寻欢道:“我毕竟来了。”
  少年道:“我知道你一定会来的”
  很慢的语声,同样的哽咽。然后两个人都闭上嘴,像是无话可说。
  少年突然从屋子里冲出,李寻欢突然从外面冲进,两人在门口几乎撞倒一起,互相紧紧握住了手,两人的呼吸都似已停顿。
  少年静静的望着咳个不停的李寻欢,眼中似有泪将落。
  少年再一次远走,消失。
  兴云庄,李寻欢又一次被龙啸云暗算关在柴房里,整整十几天不给食物和水,所有关节处的穴道都已被点住。若不是暗算他的胡疯子暗中给他送吃的和水,这寂寞一生的英雄大概已经给渴死在柴房里。
  荆无命令龙啸云解开李寻欢的穴道,还给他一把薄如柳叶的飞刀,缓缓道:“我要杀人,一定先给人一个机会,这就是你最后的机会。”
  少年却再一次带着他简陋的剑冲进来。少年刚刚输给了另一把快剑荆无命,因为他的剑在两年间已经变慢了很多。
  少年的脸全无丝毫血色,嘴角却带着丝血痕。
  李寻欢虚弱的头抬起,目中似有热泪盈眶。
  少年瞧了他一眼,转头面对着荆无命,一字字道:“要杀他,就得先杀我!”
  剑光交击如闪电,荆无命的剑刺入少年的肩胛,再入两分就会废掉他。
  比剑光更快的光芒一闪,飞刀插入荆无命的肩胛。
  。。。。。。
  兵器谱上排名第五但显然武功已不在任何人之下的银戟温候吕凤先,看着失去信心拼命想喝醉的少年,冷冷说:“还有一个,虽然活着却也和死了相差无几。”
  少年被鲜血染红的掌心嵌着酒杯的碎片,对吕凤先缓缓道:“我只想证明我究竟是活着的还是已死了!”
  深夜的坟地里,少年的剑被吕凤先可怕的银色手指折断,剑尖却已插入吕凤先肩头。
  李寻欢用力拍着阿飞的肩,开朗地笑道:“我对你更有信心了。”
  少年终于笑了,和李寻欢去喝酒。
  深夜的客栈,看看睡着的少年,李寻欢悄悄走出,去感谢吕凤先故意输给少年,并再次求他去杀快要毁了少年的林仙儿。
  吕凤先问李寻欢为什么不自己动手,李寻欢凄然道:“因为阿飞必将恨我终生。”
  。。。。。。
  少年与林仙儿隐居的家,少年厉声对李寻欢说:“你以为你是什么人?一定要左右我的思想,主宰我的命运?”
  少年痛苦地说:“你一直是我的朋友。到现在为止,你还是我的朋友。但以后却不是了!”
  少年颤抖地道:”你若再侮辱她一个字,这侮辱就得要用血来洗清!无论是你的血还是我的血,都得用血来洗清!”
  少年斩钉截铁地道:“你千万莫要跟来,否则就必将后悔终生!”
  李寻欢惨然无声咳嗽,牙齿咬得很紧,闭得紧紧的嘴边鲜血不住沁出。
  少年夺门而去,李寻欢心已碎掉,咳出的血染红了半条衣袖,腰似已无法挺直。
  吕风先带走了林仙儿,少年势必要和吕风先一决生死,能救少年的只有李寻欢。
  李寻欢挣扎着站起来,不管少年还要不要他的关心,他都要追上去保护少年。因为他们是朋友,情谊决不应因为任何事情而更改。
  欣赏,了解,包容;恒久,忍耐,慈爱。纵然海枯石烂,李寻欢的心,永远不会变。
  。。。。。。
  上官金虹掷在地上让少年捡的银子被李寻欢用飞刀钉住。没有人敢在上官金虹面前放肆,但是李寻欢恍若没有看见他,倒了一杯酒递到少年手中。
  李寻欢衣衫破旧落拓,两鬓白发,面目憔悴,外形如平凡的中年流浪汉。
  他眼里的热泪和嘴角的一丝微笑却使他看起来辉煌明亮。
  少年痴痴地盯着那杯酒,两颗眼泪滴在酒杯里,他摔了那杯酒,奔了出去。
  薄薄的飞刀插入上官金虹的咽喉,李寻欢疲惫地打开铁门走出去,看见少年提着断剑站在门口,身上是在铁门上屡次撞击出来的斑斑血迹。
  少年猝然回首,看着他怔住,眼泪慢慢流下来。
  长亭外,小道旁,少年看着李寻欢和孙小红紧紧握在一起的手,微笑道:“三年后,我一定会回来。你们当然要请我喝酒。”………当然是喜酒。
  李寻欢的神情很特别,“喜酒”两个字,似乎令他有些不知所措。
  他最终笑了笑道:“一个男人若要请人喝喜酒,那就表示他一辈子都得慢慢的来付这笔帐,只可惜我又偏偏不愿令朋友失望。”
  少年看着李寻欢也笑了。
  少年转身向远方走去,笔直挺拔的背影逐渐消失在李寻欢久久凝望的视线里。                    
  作者有话要说:………纵然海枯石烂,李寻欢的心,永远不会变 这一章,给没看过原著的同学补补课,阿飞到底和李寻欢有哪些交集, 写完以后,我震惊了,除了中间的一小段议论和最后少年转身离去那几句,其余都是古大师自己说的。我只是把精华提取了出来,一点都没有夸张啊。古大师,你还能更腐一点吗?………小李的年龄是个谜。 原著上前后矛盾。先说小李探花二十年前弃功名如粪土,在家呆了四年仗义疏财结交朋友,然后出关,那么就算他16岁中探花,18岁辞官,那原著出场的时候也38岁了, 又过了5年, 43, 是李大叔了。不过后来他又对心树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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