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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小李飞刀同人之梦里飞欢-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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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极。
  李寻欢颀长的身形掠起,轻得象一根羽毛,竟然顺着树干直直滑上了几尺,站到了树梢上面。翠绿粉红间炫目的光芒一闪,飞刀带上了粘劲已然出手,满树花瓣飞舞,罩住了树下肌骨莹润洁白的王怜花,景色美绝象一幅画。
  柳叶般薄薄窄窄的飞刀端端正正横插在王怜花的发髻上,粘满了粉色的桃花,倒象给他插了一支精美的发簪。花瓣还在不断地向他的头上身上落下。
  漫天花雨中,李寻欢的长发被风吹得向后飞舞,阳光下完美的五官份外清晰,明亮漆黑的眼睛含了几分笑意,衣袂飘飘,随着还在摇晃的树梢一起一伏,说不出的清隽潇洒。
  王怜花愣了一会儿,看看被这一幕看呆掉的的阿飞,伸出玉一般的手拔下飞刀,几朵桃花依旧留在青丝上,笑道:“探花郎果然风流过人,连簪花的手法都远非常人可比。”
  李寻欢眉一扬,笑道:“王公子人面桃花,不特别一些,实在是配不上美人风姿。”
  缓缓从树上落下,正容诚恳道:“晚辈得罪。前辈内力,身法都远胜于我,晚辈认输。”
  王怜花自然知道李寻欢说的是实情,但李寻欢尚在病中,若是好全了,武功到底是个什么境界,王怜花也难以估计。至少这无影无踪的一刀王怜花现在就躲不开。
  暖暖的春阳下,王怜花的脊背却爬过一阵寒意。
  小李飞刀之威简直是非人所能及的程度。没有面对过小李飞刀的人,永远不会想到那把刀有多可怕。
  小李飞刀之下,只有李寻欢不想杀的人,没有他杀不死的人。幸亏李寻欢不喜欢杀人,更喜欢救人。
  难怪见过这壮丽的刀光的人,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叹了口气,王怜花喃喃道:“小李飞刀,果然冠绝天下。”
  李寻欢微笑长揖:“飞刀再快也只是杀人的武器,洛阳公子救人的医术,才真正是独步天下,让人心服口服。”
  王怜花神色一正,细细打量着李寻欢。李寻欢含笑与他对视,神色温雅从容。
  王怜花点了点头。眼前人如此风华,人品,气度,智慧,侠名都不在沈浪之下,偏又包容温和,温暖诚恳。对他与阿飞的感情,也不卑不亢,坦然承认,丝毫不觉得有什么见不得人之处。
  王怜花心中暗道自家外甥栽得不冤,想起沈浪那张常常笑得气死人的脸,又觉得牙痒痒。
  他一辈子最大的恨事就是从来斗不过沈浪。纠缠久了,最大的敌手却在心里生了根。那人有妻有子,以他的为人,跟王怜花这一辈子也只能止于朋友。王怜花可以找他喝酒谈天,勾肩搭背甚至粘在他身上耍耍赖,更进一步,却是不能。
  王怜花不情愿地意识到自己有点嫉妒阿飞,再看看执礼甚恭的李寻欢,心下又大为得意。王怜花号称前辈宗师,其实比李寻欢只大了五六岁,暗道:“本来以你在江湖上的名声地位,平辈论交才是正理。不过你既然拐了我家的小阿飞,就只能永远是我的晚辈了。”
  神色又一变,由刚才的严肃变得轻薄无赖,十足是一个正调戏良家女子的纨绔子弟,笑吟吟地道:“探花郎果然好人品。如此美人,连我也忍不住,怨不得阿飞这傻小子怜香惜玉连家也不要了。你今日称我前辈,他日阿飞娶探花郎过门之时,可别忘了改口叫舅舅。〃猝然欺身上前,在李寻欢脸上摸了一把,哈哈大笑着转身,在桃花树上翻了一个筋斗,飞掠而去,转眼就不见了踪影。
  高傲的王怜花回海岛去跟沈浪斗智斗力一辈子,享受让他头痛怎么管束自己这个狡诈难缠的魔头的乐趣去了。
  李寻欢的表情象刚刚吞下了一个整鸡蛋,目瞪口呆地看着王怜花离去的方向,说不出话来,脸都红了。平生第一回被一个男人轻薄成功,还没机会调戏回来,当真是从未有过的经验。
  二人都是江湖上著名的风流人物,刚刚王怜花没能躲开神鬼莫测的小李飞刀,这一回合却是小李探花完败在洛阳公子的谐谑不羁之下。
  阿飞却满面笑容走上前来,从背后一把将李寻欢抱住,在他的脸上亲亲,一付心满意足,从头欢喜到脚的模样。李寻欢眼睛无奈地闪了闪,轻抿的嘴角不由得也露出温柔的笑意。
  李寻欢心有余悸地轻轻说:“阿飞,幸亏你脸上的表情实在不算多。”
  阿飞一愣,疑惑地道:“你是说我太呆板了么?”
  阿飞总是这么可爱,李寻欢忍不住笑起来,摸摸阿飞的脸,柔声道:“不,我是说你长得实在英俊冷酷,象个男子汉。”
  还是阿飞老老实实的冰山面孔比什么都好看。要是天天对着王怜花那张妖孽般妩媚多变的脸,聪明的小李探花也只能被他玩死。李寻欢对于能把王怜花收拾得服服帖帖的沈浪,真是由衷地佩服。
  其实天下有谁能真正治得了王怜花?就象人间除了阿飞,又有哪个敢对高贵的小李探花怜香惜玉?这世上的事,不过是愿打愿挨,一物降一物罢了。                    
  作者有话要说: ………对这位毫无武林宗师自觉的前辈,李寻欢当真是哭笑不得。………李寻欢含笑与他对视,神色温雅从容


☆、情谐(1)

  梅二先生觉得他一生也没这么得意过,不止是原本就惊人的医术更上一层楼,最重要的是,小李探花的病好了,有人陪他痛快喝酒的日子回来了。
  月色下坐在亭子里,闻着清雅的梅香喝着醇厚甘甜的美酒,对面还坐着丰神俊朗的探花郎,梅二觉得此景只应天上有,简直飘飘欲仙。当然如果没有阿飞灼灼地盯着他责备他引诱李寻欢喝酒的眼神就更好了。
  李寻欢当然陪梅二喝,喝得和过去一样豪爽,喝了若干碗以后,阿飞却走上前来,笑着对梅二道:“我来陪先生喝吧。”梅二先生哈哈大笑,道:“小李探花,你现在有人管了,不如过去潇洒了。'嗜酒如命'这一条要去掉,‘六如公子’要变成‘五如公子’,哈哈!”
  李寻欢一笑,温柔地看看阿飞,也不答话,换到一侧坐着看他们喝。
  第一次看见阿飞一碗一碗飞快地喝酒,李寻欢就很欣赏他喝酒的样子。现在阿飞长开了,英俊得更是惊人,喝酒的动作当然更硬朗漂亮。跟梅二喝了一碗又一碗,薄唇被酒液染得湿润,闪着诱人的光泽,乌黑的眼睛越喝越明亮。
  李寻欢看着看着,眼睛就越来越移不开。阿飞看看他,喝酒的动作也有点心不在焉起来。
  梅二喝得舌头都有点大了,哈哈一笑,道:“小李探花,今天喝得可真痛快。下次再来找你啊。” 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把阿飞拉到一边神神秘秘地说了几句话,哈哈大笑着一步三摇到李园为他常备的精致客房梦周公去了。
  亭子里只剩下两个人,然后阿飞就脸红红地拥着李寻欢看梅花,身上越来越热,呼吸越来越急促,脸上梦游似的笑容越来越傻。终于轻轻在李寻欢耳边说:“我们回去好不好?”
  李寻欢耳力的敏锐世间少有,他其实听见了梅二低低说的话是:“今日我给探花郎把脉,他已经大好了,良宵一刻值千金,想做的事可以做了,只要别过分,包你没事。”
  上次被王怜花说阿飞要娶他过门,现在又听见梅二暗示阿飞可以对他做什么事,好象人人都断定他是被压的一个。虽然他和阿飞可以什么都不计较,但是身为男人居然被人理所当然地这样想,李寻欢脸上发烫,装作若无其事没听见,狠狠瞪了梅二的背影一眼,心中冷哼:“难道我长得很象女人吗?”
  李寻欢早就觉察到阿飞的异状,隔着厚厚的衣服也能感觉到阿飞身上的热度,心内正在挣扎,现在听见阿飞这样说,微微一笑,随他回冷香小筑,准备就寝。
  阿飞洗完了,又服侍李寻欢沐浴,病重时什么都是阿飞照顾,养成了习惯,后来渐渐好起来,阿飞还是坚持要服侍。往日知道李寻欢身子不好,阿飞不起心思也就罢了,今日却格外心浮气躁,趁李寻欢闭着眼睛享受水的温暖,目光放肆地打量心上人露出水面的部分。
  李寻欢世家公子出身,李家门风严谨,生活上虽不肯过分奢侈,但百年世家的底蕴放在那里,自小是锦衣玉食被精心呵护着长大的。这样富贵的环境竟养出了如此高洁坚强的人品,而不是常见的纨绔子弟,不由让人感叹一样米养百样人。
  他年轻时原本容色如玉,俊美无比,才会被皇帝硬点为探花。后来江湖飘零,备受时光,痛苦和疾病摧残,自然是褪色不少,一度显得十分落魄苍老。
  然而再落拓破旧的衣衫和再憔悴的容颜也掩不住他的风流气度。不过是因为准备赴上官金虹决斗之约干干净净地死,洗了个冷水澡,束好头发,刮净脸,换了一件随便买的质地不怎么样只是合身的青布新衣,大欢喜女菩萨的弟子至尊宝,见到他就心动不已,如苍蝇见到蜜一样决定扑上去叮一叮。
  李寻欢当时被替他赴约的郭嵩阳点了穴道还没冲开,天下闻名的英雄已经被一个体型足足是他两倍的胖女人抱在了怀里准备轻薄,若不是蓝蝎子出其不意杀了至尊宝,真是好险好险。蓝蝎子要李寻欢一只手以报断手之仇,李寻欢跌在地上的时候穴道其实已经解开了,却毫不犹豫地伸出手,彬彬有礼地说姑娘请。
  比很多男人都有骨气的蓝蝎子没要李寻欢的手,而是去找大欢喜女菩萨说自己杀了她的徒弟,李寻欢去救蓝蝎子,大欢喜女菩萨见到他说了几句话后就用蓝蝎子的命要挟要他陪一夜。林仙儿怕李寻欢怕得要死,却还是忍不住用毁了阿飞来威胁,要李寻欢用自己来换阿飞。
  李寻欢从认识阿飞起就终年带着病容,现在好了,肌肤就不再是滞涩的苍白,气色跟生病时不可同日而语,润白中带点透明感,整个人看起来倒象年轻了好几岁,格外清雅英俊。
  现在泡在水里,男儿英气的轮廓在朦胧的水汽里变得柔和,洁白的肌肤被热气熏得透出点晕红,长长黑黑的睫毛安静地盖着眼睑,嘴唇粉粉的润泽诱人,头微微仰起靠在桶壁上,露出修长的脖颈,看在阿飞眼里,就怎么看怎么美,直想上去咬一口,又怕惊扰了看起来很安静快要睡着的人。
  当年对着号称武林第一美人的林仙儿,阿飞也忍得住,现在却渴望无法抑制,色心大动,原先老老实实洗浴的手就不安份起来,慢慢顺着光滑的脊背一路溜下去,在李寻欢窄窄的腰线上轻轻转圈儿抚摩。
  李寻欢的脸看似宁静,其实想起这两年阿飞为他忍耐的辛苦无怨,心中早己情热如沸。只是男人的自尊心发作,闭着眼睛,实际上是脑中在纠结不已,今晚是让阿飞吃掉他,还是重振浪子雄风,把阿飞吃掉。
  这会儿被阿飞这样一摸,只觉得一路痒到心底,又热又麻的滋味弥漫至四肢百骸,心中一软,两个男人的情/事,总要有个人在下面,自己已经累得阿飞这一生不能有家室之乐,又害他饱受心痛折磨。阿飞本来就象雄兽一样悍狠倔强,怎么还舍得委屈他压抑男性侵略攫取的本能。别人要怎么想就随他们吧,反正也不会改变小李飞刀一分一毫。
  不再犹疑,睁开眼看着阿飞,笑了一笑,一双微微扬起的清黑眼眸萦萦闪烁几点星光,伸手掰过阿飞的脸,向那漂亮的双唇吻了上去。
  和以往大多温柔缠绵的吻不同,这个吻开始就带着强烈的情/欲味道,灵活的舌一下子就侵入到温暖湿润的深处,纠缠勾搅,透着微妙的邀请意味。
  阿飞脑中“嗡”地一声,本就在叫嚣不已的血液一下子燃烧起来,一边唇舌深深交缠吸吮,一边伸臂将李寻欢捞起,顺手拿起搭在一旁的浴巾擦干,一路纠缠着抱到床上,热情地压了上去。
  作者有话要说:………对面还坐着丰神俊朗的探花郎………狠狠瞪了梅二的背影一眼,心中冷哼:“难道我长得很象女人吗?”小李啊,你长得真的不象女人,但是遇上阿飞,你就只好认命被压吧。其实"小李飞刀"里尤其是前21集的焦美人,可能是打扮的关系,真的很男人味儿,一点也不受。


☆、情谐(2)

  上次两人狂野激烈的缠绵,顾不上想别的。这会儿赤/裸着纤毫毕现被阿飞细细亲吻爱抚,号称浪子的李寻欢脸上也忍不住越来越红。
  敏感的耳垂被阿飞含着轻轻吮吻噬咬,湿热的气息麻丝丝地喷在耳后,李寻欢痒得缩起身子,阿飞温热的唇舌却又移到了别处,一路从白皙的脖颈到平坦光滑的小腹,然后在要命的地方流连。手指目光嘴唇游走之处,好象猝然点起火焰,又热又酥又麻,让人浑身发软;又似乎要燃烧起来,忍不住绷紧了脚尖轻轻发抖。
  已近不惑之年,应当不惑,却着实被迷惑得很深很深。
  身为男人,如此模样躺在一个年轻男人身下,被爱抚得神魂颠倒,动情不已,即便是自己心爱之人,李寻欢还是颇为窘迫。
  欲望如星火燎原,一波一波地被阿飞刺激得汹涌澎湃,男人天生的侵略占有本能也在冲动不已,几乎几次想跳起来把阿飞反压在身下狠狠蹂躏一番,偏偏阿飞干净的眸子满是痴迷,象在看着世界上最美丽的珍宝,眼里充满情/欲,却又溢满欣赏珍惜爱护之意,让人根本不舍得打断他。
  李寻欢索性闭上眼睛,什么也不去想,极力忍住一阵阵颤栗和呻/吟的欲望,任阿飞胡作非为。
  阿飞沉迷在身下这具干净漂亮的身体里。两年间这身体夜夜在他的怀里,曾经如此瘦弱无力,咯得他的骨头生疼,一直痛到心底。
  现在,这具恢复了昔日生机的身体顺从地躺在他的身下;颀长,挺拔,骨骼清秀却不柔弱,肌肤莹润;充满力量和美感,任他放肆地打量,亲吻,抚摸,揉捏。随着他的动作,时而绷紧,时而放松,被吻到敏感处的时候会情不自禁地缩起来,强忍住微微的颤栗,这般可爱,这般让人迷恋。
  阿飞的眼眶发热,如果可以,他真想把这身体揉进自己的身体里,筋骨相连,血肉相溶,生生世世,永不分离。
  阿飞粗重的喘息,越来越无法控制,某个部位早已坚/挺得发疼,停下亲吻抚摸,伸手拉过李寻欢的手,探向自己的身后。
  李寻欢惊疑地睁大了眼,阿飞道:“我怕控制不住再弄疼你,你来做吧。”
  李寻欢的心再一次轻轻颤抖。虽然早已明了阿飞毫无杂质的深情,募然间又一次体认,带来的心理冲击还是和第一次一样强烈。
  在阿飞心里,从来没有什么礼教,男人能不能躺在另一个男人身下承欢这类无聊的问题,他只是一心一意地要对李寻欢好,生怕李寻欢不适,就是这样简单。
  对他来说,不管是为了心爱的人忍耐欲望,还是自己来承受被进入的痛楚不适,根本就是想也不用想,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哪里有什么委屈不委屈的问题。
  因其纯真,也格外动人。
  李寻欢微笑起来,柔声说:“轻一点儿就可以了。” 伸手搂住阿飞的脖颈,又闭上了眼睛。
  与有情人,做快乐事,到底用身体的哪一部分去爱又有什么要紧?
  阿飞的理智本已剩得不多,哪里禁得起李寻欢这样温柔的姿态,又俯身抱住他深深亲吻痴缠起来。
  上次阿飞痛苦狂乱之下,暴虐的侵入让李寻欢疼得浑身发抖,几乎昏晕过去,歇了好几天才勉强缓过来。事后后悔了无数次,这回自然不敢再这么莽撞。
  王怜花平生偷香猎艳的事不知做过多少,知道阿飞的性子必定舍不得李寻欢受罪,只怕要选择自己在下面,万万不能让这傻小子因为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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