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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小李飞刀同人之梦里飞欢-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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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地方,养出了人间风流探花郎,他当年是怎样的俊逸风姿,才使皇帝老儿不顾他是状元之才,死活也要点他做探花,因为除了他,没有人能配得上这雅致的名?
  十几年后,他从关外回来,尘满面,鬓微霜,旧日的爱人咫尺天涯,再看到这里,是个什么心情?
  阿飞的心为李寻欢疼痛,如果可以,他宁愿穿越时光回去一剑杀了龙啸云,即使那样意味着李寻欢会成为林诗音的丈夫,阿飞永远没机会拥有他。
  听见李寻欢的辗转,和压抑的几声轻咳,阿飞很想和往日一样,紧紧抱着他,让他冰凉的手足逐渐暖过来,听着他的气息逐渐匀净,静静坠入安眠,阿飞的心中就感到无限安慰,仿佛这样一辈子就可以地老天荒。
  可是阿飞不敢。过去的十几天里,他已经越来越难控制自己,夜夜抱着李寻欢;大部分时候阿飞听到他平静的呼吸就很满足,但有时候会身体里莫名燥热,恨不得把怀中人揉碎。一路同行,有几次李寻欢靠在他身上睡着的时候,阿飞已经实在忍不住低下头去想偷偷亲一下就好,两个人的嘴唇只差一丝就会相接,感觉到李寻欢清浅的吐息,阿飞还是艰难地一寸一寸抬起头来,悬崖勒马。
  以前因为有孙小红, 阿飞还能勉强控制自己,现在忽然出现了一线希望,他怕自己再也压抑不住心中那团越燃越猛的火,做出超出朋友情谊的唐突举动,吓着李寻欢。
  阿飞早已不是当年不通世情的少年。三年里他跟着王怜花到过不少地方,连青楼楚馆甚至小倌馆都去观光过,他知道两个男人可以做什么,也知道自己身体里的燥热是什么。
  他爱上了李寻欢,他渴望他。
  李寻欢对他的无限包容,阿飞深深了解,当年他那样伤他,三番两次,李寻欢还是没有放弃他。若不是李寻欢,阿飞的信心早已被上官金虹摧毁,连狗都不屑咬他。
  重逢以来,李寻欢的喜悦,安慰,信任和感激之意,阿飞也感觉得到,他知道他在李寻欢的心里很特殊。
  可是一个人总有自己的底线,李寻欢从身到心都是不折不扣的男人,他看起来从容温文,骨子里却很刚烈,若是发现最好的朋友竟然把他当女人一般思慕,他会不会受不了打击,从此与阿飞陌路。
  或者更糟,李寻欢原谅他,但是很伤心。
  就象那次阿飞与他绝交一样,牙齿咬得很紧,嘴也闭得很紧,鲜血却止不住地从他紧闭着的嘴角沁出。
  那是阿飞梦里最可怕的场景,一次一次,李寻欢的脸上是被人一剑直穿胸臆的惨白,鲜血从唇边喷涌而出,然后倒地,死去, 而那个执剑的人,是阿飞。
  李寻欢从来没有怪过阿飞,因为他本就是个痴人,感情一旦付出就不知道收回来,对爱情如此,对友情也如此。
  阿飞却不能原谅自己,他竟然那样伤过李寻欢。
  哪怕压抑渴望到疯狂,他也不能冒险让李寻欢再次受到伤害。
  阿飞从来没有叫过李寻欢,阿飞好象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他。他跟李寻欢说话,都是先专注地看着他才开口。
  现在,听着李寻欢的呼吸终于变得平和绵长似乎睡着了,阿飞决定以后叫李寻欢“大哥”。
  就这样吧,能够每天看到他,听到他,感觉到他的气息,已经很好。就让阿飞做李寻欢的兄弟,如果能稍稍慰籍李寻欢的寂寞,被爱欲的火焰试炼一辈子也没关系。                    
  作者有话要说:………他当年是怎样的俊逸风姿,才使皇帝老儿不顾他是状元之才,死活也要点他做探花,因为除了他,没有人能配得上这雅致的名?………美丽的侧面啊!………十几年后,他从关外回来,尘满面,鬓微霜,旧日的爱人咫尺天涯,再看到这里,是个什么心情?


☆、迷惘

  叶开对飞叔叔不满,因为他发现,李寻欢没什么时间陪自己了。
  师父走之前,每天都花大量的时间教叶开读书练武,叶开最喜欢听李寻欢讲史书,晴朗好听的声音叙述出一个又一个有趣的故事,连四书五经这样枯燥的东西都被师父讲得趣味横生。
  师父说读书的目的不是为了求功名,而是为了懂道理,明是非,察人心,往大处说,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往小处说,是为了能持正修身,在动荡的世间里能够做一个顶天立地的人。
  师父说学武功的目的不是杀人,武功只是一种手段,可以保护想保护的人,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一个没有慈悲心的人,再好的武功也不能让人真心敬佩,不过是过眼云烟,成为他人的笑谈。如果心存正义,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也可以是真英雄。
  叶开听孙小红讲过百晓生兵器谱,上官金虹,排名第二,死在小李飞刀之下,金钱帮烟消云散,成为说书人口中津津乐道的故事。当年与飞剑客齐名,被称为江湖上最快的两把剑之一的荆无命,也不知所踪。
  师父说,孟子云:”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可是世间大丈夫少,普通人多,但是人都有向善之心,对于犯了错真心悔过的人,要原谅他们,给他们重新做人的机会。
  一点一滴教诲,如春风化雨,渗进叶开幼小的心灵。
  小李飞刀这种神奇的武功已经失传,但是它代表的慈悲正义的精神却流传至今,李寻欢这个名字在千古以后依然牵动着无数人的心。
  这个名字承载的是人类自古以来流淌在血液里的对美好灵魂的向往。只要人类不灭,这种向往就生生不息;永远铭刻在我们心里。
  以往,李寻欢教完叶开,叶开也还是要在师父身边赖上好长时间,小嘴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告诉师父他做了什么,有哪些有趣好玩的事,从天上的小鸟说到后院的蚂蚁,李寻欢总是微笑着,眼神慈爱,耐心听他说,偶尔拍着他的脑袋打趣他两下,叶开觉得和师父在一起好幸福。
  飞叔叔说师父要静养,不能多劳神,李寻欢要教导叶开他不拦着,但是教完以后,叶开想要再赖在李寻欢身边就不行了,总是会被飞叔叔拎走,赶去继续读书练武,说男孩子要有男孩子样,这样缠着大人象什么话。
  李寻欢看着叶开撅得可以挂油瓶的小嘴,微笑摇头,他也觉得自己有点太惯着叶开了,搞得叶开受不得一点委屈,动不动眨着大眼睛眼泪汪汪。让沉默冷峻的阿飞管管他也好。男孩子还是粗一点好,不要象自己一样多愁善感,一生寂寥。
  叶开暗暗腹诽,哼,飞叔叔把他赶走,明明是想自己霸着师父好不好。整天就围着师父转,端茶倒水侍药披衣,怕师父闷又怕他多看书头晕,就自己念书给他听。飞叔叔说话很慢,声音清冷,念起书来有股特别的味道,师父总是含笑听着,看着飞叔叔专心念书的侧影眼神很温柔。
  叶开从冷香小筑的台阶上站起来跺跺脚,唉,没办法,师父只有一个,飞叔叔在师父午休的时候总陪叶开玩,叶开也很喜欢飞叔叔,就让让他吧。
  李寻欢自然不知道叶开的小小纠结。他正和阿飞在花园里说话。
  梅二先生来过几次,见李寻欢居然跑出去受了这样重的伤回来,狠狠瞪了他几眼,诊完脉也没说什么,只说苏大夫开的方子相当高明,慢慢照方调养就是。叮嘱他千万不要再劳神。忧伤心,思伤肺,若不能放宽心怀,吃多少药也不管用。李寻欢笑道:“我心情很好啊。” 梅二先生看看一旁神色关切的阿飞,再看看李寻欢气色还算可以,点点头没再说什么。
  李寻欢自觉愧对梅二先生花费的许多心血,就老老实实按时喝药吃饭睡觉调养,送了梅二先生不少好酒,自己想喝酒了倒忍着。病了这许多天,近日精神好了许多,不再那么头晕气短,体乏脚软,便不肯再闷在房里,阿飞就时常陪他出来走走。
  二人闲庭信步,随便聊聊,感觉都很愉悦。但是阿飞的姿态和李寻欢的截然不同。李寻欢懒懒散散,嘴角含笑,神态悠闲,阿飞则依然挺直得象一柄剑,一脸严肃,顾盼之间目光凌厉,只有落到李寻欢身上的时候才忽然柔和下来。
  相处了这么多天,李寻欢发现阿飞懂得可真不少。李寻欢读书万卷,虽然说话绝不带文人常有的酸腐气,但是时不时冒出几句诗词典故也是难免的事。他才华横溢,博闻强记,天南地北,古今奇闻,信口捻来, 阿飞却似乎从来没有听不懂的时候,时时沉默点头,或是会心微笑,有时接上几句,二人居然说得丝丝入扣,和谐自然。
  李寻欢心中诧异,过去的阿飞,虽然认识字,但是母亲早逝,其后独自在荒原挣扎求生,没有人教导,不通人情世故,也没有读过多少书。那么这些见闻学问,肯定是在分离的三年里学的了。他知道阿飞天生的敏锐智慧,世间少有,但是三年里学了这许多东西,还是很惊人,那个教他的人肯定很了不得。李寻欢心中越发好奇,阿飞到底找到生父没有。但是他温和体贴,别人不想说的,他绝不多问一句。阿飞不说,肯定有他的原因。
  阿飞却好象知道他在想什么,向他一笑,道 :“你是不是很想知道三年里我都干了些什么?”
  李寻欢点点头。
  阿飞道:“我有很多话早就想对你说,只是说来话长,你受了伤不能劳神,我也还在想一些事情,所以一直没有说。你放心,我什么都不会瞒你。”
  李寻欢看看阿飞诚恳的面孔,微微一笑,柔声道:“好,我等着。”
  李园的梅花很出名,其他季节风景也很精致。天色渐晚,二人并肩而立,看着一轮夕阳缓缓下沉,,景色很美,也带着几分晚秋的苍凉。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美好的东西总是不长久。
  李寻欢喃喃道:“与君共斜阳”,又似乎想起点什么,略带点怅惘,看向阿飞。
  阿飞峭拔的侧脸被镀上一道金红色的边,蜜色的肌肤明净似玉,眼神冷漠凝定望向远方,英俊异常,却又显得遥不可及。李寻欢看得一愣,轻轻道:“阿飞,你却总让我想起早上的太阳。”
  阿飞转脸看向他,眼里闪过一瞬间的迷惘,李寻欢的语气如做梦般轻柔,眼神的迷离只有一刹那,却被阿飞敏锐的眼睛捕捉到了。
  心中狂跳起来,也许,他也不是全然没有希望?
  作者有话要说:………小李啊,看呆了吧。你就承认吧,你一开始就被阿飞的美貌迷住了。


☆、琴剑

  吃过晚饭,李寻欢又踱出房来,见一轮月亮从飞檐顶上升起来,虽然未曾圆满,也是清辉四散,几点疏星挂在天上。当此良辰美景,忽然觉得酒虫向上爬,笑道:“月下宜琴,宜酒,宜品茗,宜弹剑高歌。 阿飞,我们喝酒好不好。” 
  阿飞老老实实道:“对不住,你还在喝药,酒还得再等等。茶倒是有,你要不要喝?”
  李寻欢遗憾地摇摇头,“我现在不想喝茶,只好抚琴了。” 微笑着命人取来绿绮琴和一把剑,置于亭中,焚香净手,果然开始抚琴。
  阿飞难得见他有此等雅兴,好象先前的淡愁尽去,心中自然高兴,静静站在一旁倾听。
  淙淙琴声响起,却是一曲“流水”。 
  《高山流水》本为一曲,到唐朝的时候,分为两曲《高山》、《流水》,李寻欢所奏的,便是后者。
  李寻欢当年被钦点探花,文人的本事自然一应俱全,琴艺高超,纤长白皙的手指挑拨勾抹,阿飞仿佛看见,清冷空旷的山中,几点泉水叮咚滴下,渐渐汇成潺潺细流,转而幽泉出山,风发水涌,忽然水势湍急,波涛汹涌,最终汇入汪洋,浩瀚不可测度。
  伯牙和子期的故事,流传千古,高山流水遇知音,阿飞原先当然不通音律,但是三年苦学,早已今非昔比,虽然不会抚琴,著名琴曲却是知道的。
  阿飞心中暗暗庆幸了一下没有让李寻欢对牛弹琴,凝视着专心抚琴的李寻欢,夜风轻轻拂动李寻欢染了几点霜华的鬓发,他长长的睫毛微微下垂;眼底一片温情的水光,偶尔柔和地看向阿飞,弯弯的唇角含着一丝浅淡的笑意,在月色下温雅难言。
  阿飞心中似有火在烧,又酸楚难言,眼睛渐渐湿热, “你弹这首“流水”是说我是你的知己。我当然要做你的知己,可是,我不只想做你的知己。”
  一曲弹完,李寻欢看向阿飞,微微一笑,如春风拂面,说不出的温柔。
  阿飞铮然拔剑,说:“大哥,我舞剑给你看吧。”
  李寻欢第一次听见阿飞叫他“大哥”,微微一怔,而且剑客对剑珍若生命,拔剑是为了杀人,可不是用来观赏的。阿飞忽然提议舞剑,倒是意想不到。眼神变得深邃看向阿飞,尚未答话,阿飞已经跃至亭下空地上,冷冽的剑光印在明亮的眸子里,向他微微一笑,清光陡发,舞起剑来。
  阿飞的剑法和他的人一样,绝不花哨,势如雷霆,快如闪电。阿飞已经放慢了剑势,还是快得根本无法看清,只见电光霍霍,衬得月光都黯淡了几分,树叶为剑气所激,如雨坠落,又被剑风带起,四散纷飞,一时感觉满天都是朔风碎叶在一圈旋转飞跃的剑光周围盘旋,凛冽肃杀。
  琴音又起,李寻欢指尖流出的音律这回高亢激昂,穿金裂石,如千军万马奔腾,如海边惊涛拍岸,又如九天银河倾泻,金戈铁马,慷慨英勇之气,直冲云霄。
  一曲既罢,李寻欢喝一声:“好,豪气干云!” 拔剑出鞘,衣袂翩翩,飞身跃下亭子,伸指在长剑上一弹,与阿飞对舞起来。
  怕阿飞担心,李寻欢并没有用上内力,但是剑势翩若惊鸿,矫若游龙,身形转折间如行云流水,落花春雨,轻灵优美如舞蹈,与阿飞凌厉冷冽的剑法恰好是两个极端,却又奇异地和谐。
  刚刚弹“流水”时清澈的眼波一变,眼底里是睥睨,是豪情。想起二人相识以来为对方甘抛性命的信任和情谊,重逢以后阿飞无微不至的关怀和体贴,李寻欢心中热血沸腾。 江湖路险,波云诡谲,李寻欢何幸,今生得遇阿飞。人生得一知己足矣,何必惆怅美好时光短暂?
  与君拔剑中霄舞,男儿到死心如铁。
  落叶飞舞,剑气纵横,良久,“当啷”一声,二人长剑相交,发出一声清脆的和鸣,各自缓缓收势。飘飞的落叶纷纷,从四周缓缓坠下,阿飞目光灼灼,看向李寻欢。
  李寻欢笑容飞扬,眼中星光闪烁,明亮更胜过天上的月华,收剑上前,重重拍拍阿飞的肩膀,“好,痛快!〃
  男儿的壮怀激烈,男儿的慷慨豪情,肝胆相照,惺惺相惜,相视会心一笑,胜过世间多少欢爱情长。
  李寻欢看出,五年前阿飞的剑,已经迅若流星,快如雷霆。而他现在的剑,已经无法用快慢来形容,如黑夜突然降临的死神,让人来不及心生惧意就已经送了性命。如果他和阿飞对决,他还真不知道,是他的飞刀会先插入阿飞的咽喉,还是阿飞的剑会先在他的咽喉留下一点血痕。
  阿飞武功那些奇怪的缺点,现在显然已经全部弥补过来。
  李寻欢再次拍拍阿飞的肩膀,笑道:“阿飞,看到你舞剑,我真高兴你是我的朋友而不是敌人。有一天我会打不过你。”
  阿飞缓缓道:“说不定有一天,我的剑真的会快过你的飞刀,可是,我的剑只会杀人,你的飞刀却会救人。”
  江湖上人才辈出,一代一代,小李飞刀,作为一种武器,也许并不是最厉害的。可是握刀的这个人,世间却少有人能超越。
  在金钱帮,上官金虹击碎了阿飞抓在手里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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