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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十年凉城为卿狂-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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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十年凉城为卿狂
作者:葬心未亡人

文案

十七岁冷玥晗因为家里落败,答应了慕容麟的三年之约

她用三年的青春让父亲免于牢狱之灾

她用三年的青春换家的完整,她用三年的青春换自己的平顺生活。

三年期满,才知道慕容麟从来过没有想过要放她走,以死相逼,她离开了。

十年之后,莫羽出现,让一切都变得扑朔迷离。

三个女人的感情纠缠

风波再起,是选择,是放弃

GL文,不喜勿入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天之骄子 三教九流 怅然若失

搜索关键字:主角:冷玥晗,慕容麟,莫羽 ┃ 配角:伊文,小紫,韩瑞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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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初见

  不顾好友的叫嚣,挂断了手机。
  是啊,奔三十走的女人了,还不结婚,确实来自各方的压力不小,对自己背后指指点点的人也不少,相亲之类的事情鲜少发生,给自己介绍相亲对象的人也不少,可是找个人恋爱,自己除了冷笑,还真不知可以做什么。
  爱情么?
  呵呵,这对于一个十七岁就用自己的处子之身换了自己想要得到的东西的女人来说,太梦幻了,也太不实际了。虽然现在人们没有什么严重的处女情结了,但是想来谁都希望自己的新婚之夜,自己的新娘会落红,证明自己的纯白无暇。
  不过我不后悔,因为我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我用自己的方法保护了自己的家庭。用自己的身子,用自己的青春换来了自己今日的一切。
  现在的我是一个国企的财务主管,虽然没有什么太大的实权,手里却管着单位的经济命脉。每天工作都很忙碌,常常加班加点。即便如此,成天在我背后指指点点的三姑六婆从未停止一日。没办法,谁让我是靠着别人提拔起来的呢,别的女人想被人提拔,是爬上上司的床,而我也差不多,不过我是越级爬上了一个女人的床。这个女人给了我今日的一切,虽然这一切也和我自己的努力分不开,但是没有那个人给我机会和扶持,我还是那个只能窝在格子间,给人斟茶倒水,打扫卫生,每天做着和清洁大婶差不多工作的小会计。
  二十七岁的我也算是事业有成的白领,长得虽然不算是天姿国色,却算的上是个清水佳人吧!虽然我很懒,但是还是会尽量每周做面膜,虽然我并不喜欢自己的长发,可是为了形象还是一直保持长发,最近爱上了干干净净方方正正的法式美甲,一周一次的美甲,虽然身高一米七四公分,却还是喜欢踩着三寸高跟鞋,即使走路久了脚会疼,除了出去玩,每天都是不变的黑色长裤,白色衬衫,黑色西服,标准的办公室装扮。有谁会知道白天裸妆,带着厚重老土的黑色大方框眼镜,直发梳理的有条不紊的马尾,连笑都是礼貌性的十五度勾起嘴角的我。晚上下班之后,跟朋友去夜店玩的比谁都疯狂呢?虽然画着浓重的烟熏妆,连遇到熟识的人,都很难把我和自己白天的样子联系到一起,但是夜晚的我,就算遇到工作上的人,也会装作不认识,夜晚,是用来放松的,不是用来工作的。我的工作时间和休息分的很开。
  不过就算玩的怎么疯,我依然是单身。拒绝所有的追求的人,不是因为我不想恋爱,也不是因为我不想结婚,甚至我无数次想过结婚,想过找个可靠的,真心对我的老实人结婚,但是也只是想想而已。每次我身边出现了追求者,那个人都会出现。
  十年了,自己也会觉得孤单,也会觉得疲惫,也会想找个人依靠,可是那个人不容许。只要自己相亲,她必定会想方设法的搞破坏,最近的一次,自己也想跟随个时髦来个闪婚,谁想到她竟然也来真的,喜帖发出去的第二天,她就把新郎送去了纪检部,从那之后我那可怜的新郎官就没再出现过。是死是活我倒是不关心,反正我也不爱他,也不喜欢他,只是想结婚,那个人也想结婚,两个人一拍即合,商量办个婚礼,平时随礼也随了不少钱,一次能收回来而已。谁知道她的动作倒是快,见着喜帖就连着喜帖和新郎,一起让消失了。知道的时候我不免苦笑,看样子她还是不打算放手啊。
  坐在高脚椅上,因为是短裙的关系叠着自己修长的双腿,摇晃着酒杯,看着夜店里跟随劲爆的震耳欲聋的音乐,穿着时尚,扭动身躯的各色人们。忽然觉得自己那么老,那么沧桑,苦笑的咽下一口鸡尾酒。
  “小姐,能请你喝杯酒吗?”悦耳的男声从我身后传来。我回头一看,习惯性的从脚开始往上看,一双名牌的皮鞋映入眼底,往上扫了一眼,高档的西裤,白色衬衫,手臂上搭着西服,长得还算的上英俊,干练的毛寸,商业精英必备的外表,都具备了,看这样子也不是经常泡夜店的人,是和朋友一起来过生日,或者庆功的吧,连搭讪的方法都这么老套。
  这种正经八百的人,在夜店我倒是很少遇到会主动来和我搭讪的,毕竟现在的我,黑色浓密的睫毛膏把睫毛要刷得浓密,啡金色膏状眼影打底,眼妆利用了多种色彩营造层次感,为了突出眼部,选了棕色系唇膏,香槟色的腮红,刷在颧骨附近,让自己有些圆嘟嘟的婴儿肥脸,也可以瞬间体现出骨感。颇具视觉效果。露出光洁的额头,高高竖起马尾,手上戴着今年最新款的白金嵌钻手表,在夜店的灯光下闪闪发光,左手的无名指上戴着黄金的戒指,身上穿着今年世界服装设计师安格儿在巴黎服装周刚刚走秀的限量版的黑色性感包臀短裙。这一身装扮一般不是少不经事的少年,或者富二代,官二代,要么就是有点小资本的人,是不会靠近自己搭讪的。这也是来夜店玩的久了,我才知道,原来无论什么地方都是人靠衣装的。
  我有些好奇的想着,扬了扬手里还有半杯的鸡尾酒。告诉对方我还有酒,不用请客,无言的拒绝对方的搭讪。
  “我陪你喝一杯。”男人倒是很自来熟的走到我旁边的高脚椅上,对吧台里正在调酒的调酒师伊文示意,要一杯和我一样的鸡尾酒。
  “是来看夜场表演的?”伊文送上鸡尾酒,笑着和男人搭话。
  我扶额,伊文只要看到好看的男人就会主动搭讪,就像我每次都习惯和朋友来,却不根他们去包厢喝酒,唱歌,然后再跑到楼下的舞池跳舞一样,我喜欢坐在吧台的角落,看着来来往往的人们,无论是清醒的,还是微醺的,或者大醉的,喜欢看他们丰富的表情。因为自己似乎现在除了微笑,就是面无表情,都成了习惯和下意识。伊文喜欢男人,所以他白天一个身份,晚上一个身份,白天有模有样的企业老板,黑心肝的压榨者,晚上是这个名为魅的酒吧调酒师,不过他这个调酒师只是为了觅食而已,是的觅食,找快餐情人的手段罢了,但是他和我一样是一直保持单身,他说自己不会爱上任何人,我总是笑他,总会遇到一个让他爱的粉身碎骨的人,而我到时候会善良的帮他收拾下尸体的残渣。他说如果有一天想结婚了,我们就凑合吧。然后两个人一起捧腹大笑,我们都知道那是不可能的,就算只是个借口我们也不可能。伊文知道我的过去,更了解我的现在,而我知道伊文和她的关系,他们是从小就定下的未婚夫妻。而我这个角色就有些尴尬,我是伊文未婚妻曾经包养的女人,至今仍然和他的未婚妻关系暧昧,而且藕断丝连的女人。可是偏偏就是这样的关系,我和伊文却成了无话不说的好友。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伊文会爱上我,也没想过有一天,伊文会背上一身的骂名维护我。
  “朋友为我接风。”男人的声音让我觉得有些熟悉,或者不应该说是男人的声音,而是属于中性的声音,透着性感和故意压低声音的沙哑。这种声音我很熟悉,那个人说话的声音也是这种感觉。
  因为男人说话的声音,我皱眉的回头仔细打量起男人,男人从头到脚的装扮都十分的精致,而且是属于那种低调的奢华,和我这种张扬的奢靡不同,对方身上任何一个配饰品都是价值连城,简单的剪裁,却样样都是出自大家的限量版设计,这个男人十分的瘦,是的,感觉骨瘦如柴一样,像个衣服架子,身高在踩着三寸高跟鞋的自己面前还矮了些,大概也就一百七十五公分左右,这个身高对于男人来说似乎有些矮,但是如果是女人,那么这个身高也算的上鹤立鸡群了,女人,我想到了这一点,下意识的看了一眼男人的脖子,领带被扯松了,没有喉结。我抿唇一笑,对着伊文诱惑性勾勾手指。
  伊文好笑的凑了过来打趣道:“美女,有何吩咐。”
  “你今天晚上怕事要饿肚子了。”我恶质的伸出舌尖在鸡尾酒里舔了舔,像偷腥的猫一样。
  “怎么,你看上了?”伊文难以置信的瞪大了眼睛看着我。伊文知道她把我看得很紧的,我可以玩,但是绝对不能过火,她自己可以身边的人不断,但是我的身边绝对不出现任何人。
  “你当我是你啊!看到人就迈不动步。不过这人不是你的菜!”我贼贼的笑。想着伊文知道这人是女的时候,那张脸一定表情十分有趣而生动。
  “帅哥怎么称呼?”伊文不理我了,去招呼男人了。大有我泡给你看的样子。我偷笑。看着伊文使出浑身解数的勾引,而男人却不为所动的喝着他的鸡尾酒,眼睛在我身上不曾移开,这种感觉不大好,让我觉得她就在附近。搓搓自己身上的鸡皮嘎达,我笑自己神经过敏。在她的酒吧里玩,是她不会忽然冲到我玩的夜店抓人的最大宽限,所以在这里遇到她是很正常的。但是这种独占欲的眼神,我很熟悉,却也很反感。                    
作者有话要说:  很久没用在晋江写东西了。改版改的几乎不会用了。而且很坑,之前都写好的东西,既然一下就没了。重建书就建了四次。。崩溃。女女文,不喜误入。

☆、身不由己,情归何处

  “莫羽。”男人心不在焉的应着伊文的话。
  莫羽,这个名字这么耳熟啊,哪里见过呢?啊!想起来了,是新近从军方步入仕途的公安部长,好像是干掉了原来的老部长上台的,连老部长的后台都连根拔起的人。如果没记错,这个人可是手段腥辣。
  “伊文,人家不是你的菜。你别烦人了。去招呼客人吧!”我叹气。真心不想让伊文惹上这个人,何况这个人不是什么善类,真是惹的人心不悦,指不定倒霉多少人呢!伊文只是想觅食而已,别觅食不成,反而送了命。自己可是好不容易找到一个聊得来的朋友。虽然好色了点,但是人孰能无过啊,人无完人!
  “玥晗~~”伊文看出我眼中的警告,撒娇的喊着我的名字。
  “玥晗。玥,神珠也。晗,欲明也。掌上明珠,好名字。”莫羽用她那有些薄情的唇优雅的说出我名字的涵义,让我有些吃惊。我的名字很少有人知道是什么意思,就连我自己也是很小的时候听妈妈说起。
  “原来你的名字是这个意思啊,掌上明珠,果然你是名副其实。”伊文跟着捧场。我头疼的厉害了,这个人啊,国文烂的没话说,没办法谁让人家是国外留学回来的高材生呢,国文不好也是情有可原的,就像我是国内长大的原土居民,外语不好一样。
  “这里不适合你的身份,还是早些离开吧!”我不顾形象,不怕妆花的,用手指揉了揉太阳穴对莫羽说。
  “无碍的。”莫羽一口喝干了杯里的鸡尾酒,口气淡然,看着我的眼睛里似乎多了些什么情绪,但是一闪而过,速度太快了,快的我无法捉住那丝情绪去细想。
  “这里人多,嘴杂,你的身份敏感。”我叹了口气,和这样任性的人打交道我不擅长,位高权重的人,我惹不起,也不想惹,但是既然遇到了,又难以脱身。
  “我朋友为我接风,这里是她的酒吧,不必担心。”莫羽的言下之意这里很安全,不会有八卦记者进入的,这倒是真的,这里能进来的人都是有些身份的,没有哪家不怕死的报社有胆子赶来这里爆料什么。因为这家店的主人根太深,背景太强大了。不过没想到她们既然是朋友,身上有相同味道,果然是一丘之貉。我冷笑了一下,放下酒杯,从高脚椅上下来,站起身,让伊文把我的包拿过来,就要离开。
  “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见我要走,莫羽问,其实以她的能力,查我的资料轻而易举,如此问,不过是人的坚持罢了吧!脑子里胡乱的想着,却还是不想告诉她我的名字,下意识的觉得如果告诉了这个人我的名字,大概以后我的平稳生活就不会在平稳安顺。
  “名字不过是代号,何必执着呢。何况这里你最不应该认识的人就是我。”我挥挥手,穿过人群,就想尽快离开这里。既然莫羽说这里是她朋友的地方,所以才在这里给她接风,那想来尽地主之谊的人就是这里的主人,曾经圈养我当金丝雀的女人了。不想和那个女人在多有交集,甚至如果可以都不想在和她有任何的来往,不过那只是想而已,事实根本不可能。
  “宝贝,你要去哪里?”一到熟悉的声音从旁边传来,不用侧头去看,我也清楚这个人是谁。叹了口气,任命的低头,想装作没听到,继续加快离开的脚步,可惜来人并没有给我机会,丝毫不顾我穿着跟高十三厘米的高跟鞋,毫无怜香惜玉知心的,伸手就将我从人群里拉到了一旁的角落,人太多,对方又手劲太狠,我明显感觉到自己的脚上的高跟鞋防水台和地面亲密接吻了,一双好好的鞋子就这么糟蹋了,怎么说也是自己最近才买,还没穿上两次的罗马香槟色的公主鞋啊。叹了口气,不去继续和那个人较劲,果然,那个人手劲也放松了,将我带到旁边的安全入口走廊。才轻声轻气的问“没事吧?”我再次叹气,这个人从开始就这样,十年了,还是没有丝毫的变化。每次都是伤了我,才忙这认错。
  “吧台那有人等你呢。我先走了。”收回被人拉着的手,连伪装的笑脸都一并收起。僵硬着身体,冷着脸对面前这个明明已经三十二岁的女人,却还是雌雄难辨,墨眉苍劲,一双丹凤眼微微上挑,五官深邃,高挺的鹰钩鼻子,薄薄的嘴唇,菱角分明脸型,发型干净清爽,层次不齐的长刘海被抹上了发蜡拖起来,配上利落短发,呈现出阳光少年的呆萌感有狂放不羁的逼人帅气。身上看似随意穿着水蓝色的衬衫,衬衫的扣子就系了中间三四颗,露出锁骨和里面穿着的白色束胸,衬衫的下摆一半随意的掖在牛仔裤里,一半散在牛仔裤外面,穿着浅灰色直筒的磨旧牛仔裤,脚上穿着一双英伦布洛克雕花休闲皮鞋。
  看着来人,我又无法自制的叹了口气,和自己下意识的减肥保持身材护肤不同,这个看起来英气十足的帅哥,是个货真价实的女人,而且是已经年过三十的女人,天天醉生梦死,纸醉金迷,可是还是举手投足之间的帅气和自信。人比人气死人啊,看看人家的身材,看看人家的那张天生的好皮肤,总是让自己自惭形秽。天生的衣服架子,又是那样一副天不怕地不怕,天下唯我独尊的性子,很难让人不爱上吧!不仅多金,头脑灵活,而且又有这样的一个好皮囊,也难怪从来都是身边的女人不断了。
  “宝贝,一起过去吧,正好介绍你认识,对你工作有帮助。”她的声音里没有男人声音的粗矿,也没有属于女性的妩媚,多了一些纯净和温润。
  每次都是这一招,就是这一招她用了十年,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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