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长路更长-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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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篷中急急奔出两个人,一位是上了年纪、头发已斑白的藏族老阿妈,紧随其后的是年轻女子,后来知道她叫卓玛。
她俩朝着车队深深地鞠躬,老阿妈的手上还转动着经轮。待我们的车队停下来,准备转向驶入公路时,卓玛掀动着沉重的藏袍,挥动着双手,飞快地跑来拦住我的车。她从怀中掏出一条洁白的哈达挂在了我的车镜上。那一刻,卓玛的音容便刻入了我的脑海。
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她,那高原人特有的红扑扑的脸庞,一双大大的眼睛黑白分明,眸子宛如两汪深潭,挺直的鼻梁,丰润而饱满的嘴唇,我一时看愣了。
卓玛给每辆车都系上了哈达。我的目光一直追逐着卓玛的身影,直到她系完最后一辆车,我又用目光把她迎接回来。看着她确实是朝我这儿走来,我的心就“咚咚”地跳了起来。
卓玛的汉话说得不错,她请我将她和家人带到日土县城,我连忙应承了。
说是县城,当时不过是几排平房。到了那里,卓玛和老阿妈一定要留我们全排的战士吃饭。我们商议之后,决定饭后向老阿妈交伙食费,就留下了。卓玛高兴极了。
平时在路上难得吃上一顿热饭的我们,坐在卓玛家中,吃着大块的羊肉,喝着大碗的奶茶,聆听着卓玛银铃般的歌声,使我们这群军中汉子热血奔涌。在难得见到女性的军营,我们越发激荡着对异性的向往。卓玛身上那种高原少女所独有的热烈奔放的朝气,天仙般的美丽,陶醉了在场所有的人。
该起程了,大家都有些依依不舍,卓玛还落了泪。当着众人的面,她将一串挂在她脖子上的红玛瑙项链取下,要戴在我的脖子上。一时竟弄得我收也不是,不收也不是。
拒收朋友的礼物,在高原人看来是一种奇耻大辱,拒收一个姑娘的礼物,更是如同杀了她一般,更不要说这串红玛瑙本身的意义了。虽然我心里很明白这一点,但我是军人,不能破坏军纪。正在犹豫之际,排长替我解了围。当我收下了那串项链后,卓玛的脸上才又有了灿烂的笑容。
爱在一次次等待中加深
自收下卓玛的项链之后,我的心也留在了她的身边。我知道我已爱上了她。我把那串项链揣在怀里,没人时,总是掏出来细细地端详,卓玛的音容笑貌就会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对卓玛和她家的了解在来来回回路过日土的停歇中,日渐多了起来。
她的阿爸是当地的头人,他的病在我们车队绕插箭转圈之后奇迹般好了,老人家视我们为恩人,我们每次路过,都会受到他全家的盛情接待。
卓玛是家里的独女,是当地少有的上过学、去过内地的女子,在县上工作,曾到兰州的西北民族学院进修过一年,因不习惯内地的气候、生活,学习还没结束便早早地回了西藏。当听说我是兰州人时,她那高兴劲儿就别提了。
因有卓玛的等待,那条危险异常的高原公路便成了我最向往的征途。我的车也总是保养得很好,一有运输任务,我便将头车的活儿抢过来,为的是让卓玛能第一个看到我,我也能第一个看到她。
每次我们的车队开到日土时,卓玛总会盛装站在路边迎候着。问她是怎么知道我们会在那个时候到的,她总是神秘一笑:“是神告诉我的。”后来才知道,她经常站在我们要经过的路边等啊,盼啊!直到我们到来,又将我们送走,接着又开始新的一轮等待。我知道这种情形后,又感动又痛惜;卓玛,你好傻呀,我的女神!
短暂相聚在长时间的分离后更显珍贵。那段美好的时光,足够让我回味一生。
在我越来越觉得离不开卓玛时,我的军旅生涯却快结束了。
“哥哥是只雄鹰,我就是朵白云”
最后一次执行进藏运送任务,是在我和卓玛相识两年后的六月间。她和往常一样,欢天喜地地迎接着我。当我告诉她我很快要转业时,她略一沉思,便高兴地说:“好啊!转业了就来日土,我们天天在一起,多好啊!我阿爸说了,你来了,这里的一切都交给你,他老了。”
我非常感动,但还是告诉卓玛:“我不能留下,家中的阿爸阿妈盼着我回家,他们也老了,像你的阿爸阿妈盼你回家一样。”
“那你就将你的阿爸阿妈一起接来不就可以了吗?”
我摇了摇头。
第七部分:跨越人生卓玛我这就带你回家(2)
半晌之后,卓玛像明白了什么似地点了点头:“我明白了,你的阿爸阿妈不能来,就跟我的阿爸阿妈不能去一样。”
过了很长时间,她低声唱了起来,歌声凄婉,悲壮。她反复地吟唱着,大意是:哥哥啊,你是天空的雄鹰,妹妹我是你落脚的云。跟你走啊,早已是命中注定……
她一头扎进了我的怀里,热泪滚滚,我也感动得淌下热泪。我明白我们今生今世已无法分开了。
回到新疆驻地不久,我便办完了转业手续,又赶忙搭一辆军车赶到日土。按当地的习俗,我和卓玛圆了房。
望着满脸幸福的卓玛,我不敢提“走”字。眼看一天天严寒逼近,心里暗暗发愁。直到天空飘起了雪花,我才硬着头皮告诉卓玛,我们得走了,阿爸阿妈盼着我们呢。
望着卓玛一家边抹泪,边将昂贵的藏袍装进行囊,这些衣服在我的家乡是用不上的,我又不敢说,心如针扎。我要将老人惟一的女儿带走,真是太残忍、太自私了,可现实就是这么残酷。
我们告别老人,搭上一辆军车到了乌鲁木齐,再辗转许多天,终于到了我的家乡——兰州一个农村小村庄。
我们又以我家乡的风俗举行了结婚仪式。至此,卓玛成了我家中的一员。
卓玛很能干,她认真地学做各种农活、家务,对我的父母很孝敬,我父母也很疼爱她。
我被安排到离家很远的另一个乡派出所任所长。说是所长,其实手下只有一个兵,碰到事情就全所出动。
忙于工作,我十天半个月也回不了一趟家。回去了,呆不了多久又急急忙忙赶回所里。
我全身心地扑在了工作上,家里的事全扔给卓玛。多病的父母需要她照顾,地里的农活要她去干,还有那些琐碎的家务……我真担心会把她累垮,心里十分内疚。
大雪纷飞的日子里,卓玛又高兴又难过。高兴的是,她仿佛又回到了故乡;难过的是,离她的故乡是那么遥远!
一个除夕之夜,外面飘着大雪,我喊卓玛出来看雪。喊了几声,不见她应,进去看时,发现她正坐在炕上,抚摸着那些华贵的藏袍出神。她思念远方的家乡和亲人。我负重苦行的妻子啊!
这就送你回家
过完春节,气候依然寒冷,天空飘着雪花。
我在一个村里刚处理完一场械斗事件,县公安局的一辆吉普车便开到村上,下来一位干警,紧跟着下来了一个我的本族兄弟。我一瞅见他们那焦急样儿,就知道家里肯定出了事。
“哥,快走,嫂子不行了。”
一句话如重雷击在我的头顶,我险些昏倒……
吉普车在奔驰。我想卓玛可能是什么急病,赶快送进医院治疗,一定会没事的。
我跌跌撞撞地冲进家门,推开围住卓玛的医生和家人,把她揽在怀里大声呼唤着,她已处于深度昏迷中。
终于清醒过来的卓玛认出了我,挤出一丝笑意,吃力地说:“我……我要回家……”我拼命地点头,可她的头一歪,闭上了她那双闪亮的大眼睛。我嚎啕大哭,跟着也昏了过去……
之前我发现卓玛脸色不好,想着等忙完这阵子就带她到医院好好检查检查。可现在……我后悔,痛恨,恨自己没能尽到一个丈夫的职责。
据医生讲,卓玛死于心力衰竭,一般说这种病多发于老年,但突然的环境变化,也会导致此病发作。卓玛就是由于婚前婚后的生活和气候环境反差太大,心脏不适应而诱发了这致命的病症。
知道这些,我更是悔恨交加,想起以前刚认识卓玛时,她就曾对我说过她因不适应兰州的气候环境而放弃了学业。她从跟我走的那天起,就决定了这不幸的一天会到来。是我害死了卓玛,我真是太自私了,我永远不能原谅自己。
当时惟一能做的就是送她回家。
我按照藏族风俗,从西宁请来喇嘛为卓玛超度亡灵,然后将遗体装入一特制的牛皮袋中,再用她从家里带来从来没穿过的藏袍裹着。按喇嘛算好的日子,我开着借来的一辆卡车,和我的卓玛一同走上了回西藏的路。
走时亲朋好友给车系上了一条条洁白的哈达。
我比谁都清楚在那个季节单车进藏的危险性,可我顾不了那么多了。带着家人的祈祷、沿途战友和路人真诚的祝愿,我闯过了一道道鬼门关,奇迹般地在一个月之后到了日土。
我抱着卓玛跪倒在老阿爸、阿妈脚前,流泪痛哭……
老阿妈不停地摇着经轮。
老阿爸的鞭子狠狠地抽在我的背上。抽吧,阿爸为卓玛多抽我几鞭吧!我不仅抢走了你们的独生女儿,还把她害死了——我没有照顾好她啊。
依藏俗,我们请喇嘛给卓玛进行了天葬。那天空中飞来一只只巨鹰,又一只只飞走。从那刻起,我相信人是有灵魂的。像卓玛这样善良纯朴的灵魂已让巨鹰引入天堂了。
老阿爸告诉我:“狂风吹不倒汉子,不敬阿爸、阿妈的人要下地狱,你该回去了。”
辞别阿爸阿妈,辞别卓玛,我回到兰州老家。
卓玛的离去,对我父母的打击也是沉重的,就在半年之后,两个老人也都相继去世了。
第八部分:快乐女人自叙无语人世
第一次,我发现自己的无知,也发现人性的崇高和真情;第一次,我流下的不是怨恨、感伤的泪水,而是感谢的泪水。
多年前的一场意外,使我由正常人一变而为喑哑残障,其中的人情冷暖,常令我垂泪。坦白言,我对人性是有些失望的,尤其在工作上受到的排拒和冷漠,使我几乎已提不起求职的勇气,但生存的问题,逼得我必须再三地去怀抱希望,再次接受被拒绝的打击和刺伤。
辗转多次之后,我透过社政单位的安排与推荐,进入一新闻传播机构任职。由于负责静态资料的管理,不仅非常适合我,且我也胜任,同事对我也非常友善、关怀,使我对人生又充满了期望和生之勇气。
然而发生了一件轰动的新闻事件,同仁们为了抢新闻、发布新闻,大伙莫不忙得鸡飞狗跳。为了配合新闻,我这资料、档案的调卷管理霎时变得非常重要,不断地要推出背景资料以提供新闻后勤支援。由于同仁要求资料支援非常急迫,此时我的暗哑残障带来了工作上沟通的障碍和难度,不仅延误了宝贵的时间,也出了不少的差错。
事后,同仁的抱怨,使得单位主管重新检讨我在此工作上的适宜性,因此,有了将我调离现职之议。这其实不仅为单位,也是为我好。但我实在舍不得离开这个我热爱的工作,我急急跑去向主管拍胸脯保证,我可以认真学,可以在速度上加强。
从主管的眼神、表情中,我得悉我是不可能再呆在此工作了。这对我真是致命的打击。由于怀疑心作祟,我发现同仁们不仅不再如以往那般和善,而且常常在我周遭窃窃私语、指指点点。
以往,同事间有任何活动都会邀我参加,但最近他们每星期一、三、五晚上都办有活动,地点就在办公室,却再也不通知我,我也故意装做不知道。但憋着实在难过,我便趁着一个晚上他们办活动时,故意装做东西忘在办公室前去拿取。
当我打开大门时,他们都吓了一大跳,而我更是吓了一跳。原来他们不是在办土风舞、桥牌或插花、纸雕等活动,他们请了手语教师在教他们学手语,不仅单位同仁个个都到齐,连单位主管也到了。
他们为了改善与我在工作沟通上的问题,每个人都放弃了下班休闲时间,认真地学手语,来迁就我、配合我的工作,原来为了不把我调走,他们付出许多的心血和包容。
第一次,我发现自己的无知,也发现人性的崇高和真情;第一次,我流下的不是怨恨、感伤的泪水,而是感谢的泪水。
第八部分:快乐女人自叙快乐女人自叙
可是我快乐,这份清贫者相濡以沫相依为命的快乐,富贵者不一定体会得到。
十七岁,我高中毕业,几乎没挑拣,就来到了二姐曾经打过临时工的医院,做一名打扫病房卫生的临时工。
十七岁的女孩扎着马尾辫傻乎乎地守在男厕所门口,一声声“叔叔、叔叔,上好了没有”,叫得甜甜的,常常把上厕所的男青年叫得面红耳赤,狼狈而逃。住院的病人大多行动困难。十七岁的女孩有的是不要钱的力气,打水、铺被什么的全包了。不出半年病区所有的人都喜欢上了我这憨憨的女孩。闲暇之余,病人用来解闷的图书杂志全被我借来看个天昏地暗。十七岁的花季过得快快乐乐。那个无儿无女的老护士长对我关怀备至:“好好干,等有了名额一定给你转正。”
好运接二连三,等到招工,我顺理成章成了正式工。年轻又有文化正巧门诊收费处有一女同志退休了,我便顶了上来。一年后,我轻松地考上了电大财会系。毕业后,我当了一名会计。
我的老娘见没为我的工作花一分钱、操一分心就有了正式好工作,感到无比诧异:“小五子是呆人有呆福呀!不像我那几个丫头一个比一个精,精得不是扫大街,就是炸油条,没一个有出息!”
老娘为有我这个有出息的女儿而感到自豪,见姑娘已大就四下张罗着为我找对象。谁都知道张家小五子性格好,工作不错,人也还长得体面。求亲的人挤破了门槛,老娘却相中了一个独生子:父母都是厂里实惠的小官。小伙子本人开个服装店,有的是大把大把的钞票。
跟我一说,我却不乐意,只婉转相告,我已有对象了,是医院里护士长介绍的。老娘一打听差点把鼻子气歪:“你这扶不上桌子的臭狗屎,说你胖你马上就喘啊?什么人不好找?找他做什么?家在农村,弟兄多,本人也就是个穷工人,人长得又老气,真不知你看中他什么?天生贱骨头的命,你还嫌生在这个穷家,穷得不够么?”
“厚道能当饭吃?”老娘知道我的犟脾气,一旦认准的事,八匹马也拉不回头。“罢了,罢了,我管不了你。日后你吃苦受罪少来烦我。”她一甩手摸出刚从麻将桌上赢来的一百元钱,“你知道家里穷,多的也没有,我只能一百元钱打发一个姑娘。”
那一年的春天,我结婚了。夫君家中寄来二百元钱贺礼,加上我娘给的一百元,平时的积蓄,拼拼凑凑不到两千元,买了床,买了被子,买了生活必需品。夫君手上只剩了七十块“大洋”,咬咬牙给新娘买一件喜洋洋的红棉袄五十元,五元钱理个发。最后的喜宴只能寻个干干净净的小吃店,夫妻二人相对坐,上两碗馄饨、三两小笼包,我们以醋代酒:“让我们一辈子相亲相爱,白头到老!”
到最后,新郎官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落在了醋杯里:“对不起,小五儿,真是委屈你跟了我这个穷鬼,只能给你这样的婚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