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游戏电子书 > 网游之与光同尘作者:谦少 >

第65章

网游之与光同尘作者:谦少-第65章

小说: 网游之与光同尘作者:谦少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么颍矫挥校「闼酪泻挖せ誓侨涸∽氨富盗苏依夏锉ㄏ褪牵
  【帮派】廘战:真聒噪,你等着就是。
  …
  等到屏幕上那个叫“陪太子读书”的战士穿上林郁交易给他的+8的屠龙套,不知道为什么,本来热闹得要掀翻天的场面忽然沉默了许多。
  也许是因为身为副帮主的林郁自己身上都穿的是普通的屠龙套——他的解释是“资金暂时没周转过来,所以先让你们都换好装备练配合。等到全服大赛开打的时候我也会有+7屠龙套的”,也许是因为谁都知道,这套装备,或者说,这个全服pk大赛的冠军,本来是准备给另外一个人的。
  那个人也是很厉害的战士,传奇,逐鹿的中流砥柱,创始人,是这个逐鹿城里的每个人只要想到就会觉得很安心的名字。
  从屠龙,到醉梦书,到建城,曾经爬天梯打团队pk,第一次交战饮血之刃,那个叫烽火的名字,一直都和“子非鱼”这个名字一起出现在世界频道上。在所有人都还不认识这个小杏林的时候,是他把林郁带到逐鹿,力排众议地给了他副帮主的位置,也是他说,他觉得林郁是可以让逐鹿变得更好的人。
  如今逐鹿真的如他所说的变得更好了。
  可是他却不在这里了。
  作者有话要说:那个赵太后,是触龙说赵太后里面的典。大家有兴趣可以去看看,还蛮好玩的。





☆、第98章 伤心

  程曦在香港过腊八节的时候,逐鹿正在拿本区天梯榜的第一名。
  程曦经历第一场暗杀的时候;逐鹿遭遇爬天梯以来最大的反弹——狼族又和云无意搞到一起;针对逐鹿队伍里的短板青柠果布置打法;bo3的局;连着两局秒掉青柠果,廘战竭力打输出;药药药也大到5个人;还好第二盘晏斯梵开团开得很好;一个人挡住大部分输出,逐鹿2:1翻盘;爬到二区天梯第一。
  可惜当时程曦没有在看;当时他在医院上骨折治疗器。这一个月多来程曦一直被秦夫人放在私宅里;当晚秦家有晚宴;人被调走不少,有两个人混进厨房,大概是对地形都有所了解,直奔程曦去的。
  其实那个人倒也未必是想要他的命,虽然没带武器是因为戒备森严,但是两人下手都不算狠,只是大概没料到程曦竟然那么能打——他们进来,一个人抓程曦,另外一个人试图打晕他,程曦一点都不慌乱,被抓住了一只手,反手一个肘击,另外一只手抓过桌上的钢笔,直接插向那个人的眼睛。
  他是常年打架的人,下手又准又狠,那个人怎么都没料到他竟然这么狠,闪避之间,钢笔几乎是贴着眼角划了过去,几乎是条件反射性地,一个手刀砍在程曦手臂上。
  而后警铃大作,宅子里负责保卫的人员已经朝这边冲了过来。
  两个人显然是受过专业训练,撤退掩护都快得很,等门外的人冲进来的时候,只有程曦神色冷静地坐在桌边,皱着眉看着自己骨折的左手。
  秦夫人赶回来的时候,程曦已经包扎好了,他断的是桡骨,已经上了固定器,悬在脖子上,人仍然是懒懒的,除了脸色有点苍白,并没什么异样。
  秦夫人查看他手臂的时候,他忽然说了句:“放我走吧。”
  秦夫人猛地抬起头,神色冷厉地看着他。
  “你把自己弄得这么危险还不够吗!”
  程曦勾了勾嘴角。
  断他手臂的那个人显然是受过专业训练,手刀能够劈砖裂石,医生见了x光片都连连称奇,说是断口十分整齐。
  但也是一样地疼,他脸色略略有点苍白,显得这笑也没那么轻佻,而是有点背水一战的决绝。
  他说:“既然已经这样了,总不能白白担了这份风险,总要做点什么才划算。”
  他说得风趣,秦夫人却一点不觉得有趣,冷冷说:“我平生最恨被人胁迫,说了关你半年,就一定是半年。”
  “我平生最恨被人拘束。”程曦神色坚定,眼神里没有胁迫,没有悲喜,似乎只是在陈述一个简单的事实:“连程晟都能想通,别让我恨你。”
  …
  阴历小年夜,是天之涯封锁天梯积分榜的日子。年底天之涯有活动,自然要集中人流,不仅天梯被锁,连团队pk系统也关闭了部分功能。
  小年夜那天,林郁在带着逐鹿的小队最后一次冲天梯,彼时逐鹿是全服排名第二,二区第一。虽然已经是树大招风,但是考虑到过完年之后不知道会更新成什么样子,林郁还是决定抓紧时间攒点积分比较好。
  只不过今天的晏斯梵好像有点迟钝,隐约回到当初刚进逐鹿时候的样子。意识很好,只是操作跟不上。
  “nic你状态不好吗?”林郁在yy里面问。
  耳机里传来了两声咳嗽声。
  林郁忽然觉得左眼皮开始抑制不住地跳起来。
  【队伍】陪太子读书:我手上有伤,等会负责扛伤害。你们好好打。
  可惜队伍里的人都是些青春期的小屁孩,没人能看出这个“nic”的不同出来。
  彼时真正的“nic”正翘着脚靠在自家店里的罗汉榻上,花梨木雕花被摸得光滑,他靠着软枕,懒洋洋地看着正在一边玩电脑的程曦:“你这趟回来住多久?”
  “半个月。”程曦用力敲着键盘,他左手上还带着矫正器,只能敲打几个键,像以前那样华丽的连招自然是想都别想了。
  秦家有秦家的人,程家有程家的人,他自然是一个人在s城呆到过完年。
  晏斯梵伸了个懒腰。
  “总算能睡个好觉了。”
  晏斯梵这人很矛盾,说他人好,其实你死在他面前他连眼睛都懒得抬。说他冷漠,他这种一天到晚睡昏昏的人,就因为程曦一句话,竟然上班一样跟着逐鹿高强度训练了两个月。说出去都没人会相信。
  其实,晏斯梵也有晏斯梵的好,要是易云攸,这时候一定会来上一句“你什么时候去见林郁?”
  …
  林郁对过年其实是没什么感觉的。
  前段时间他想起自己的窗帘还在程曦家,拿着钥匙走到程曦宿舍楼下,站着看了一会儿,又默默回来了。
  那时候已经下雪了,雪堆在林荫道两侧,学生来来往往,林郁站在树下面,看着雪地上的脚印,忽然觉得有点伤心。
  他以前一直觉得很多关于“心”这个字的词语不合理,因为主宰人情绪的是大脑,心脏的感觉只是附带的而已,和呕吐眩晕并没有什么区别。
  但是站在程曦宿舍的楼下,他忽然知道为什么要说“伤心”。
  因为难受的部位,确实是心脏。
  也不是疼,也不是窒息,就是空落落的,说不出的感觉,但是按着胸口就会好一点。他用头抵着树,按住胸口,等那一阵阵的难受过去。
  明明当初都是开心的回忆,但现在想起来,反而更加难受。
  他在楼下站了一会儿。
  以前他喜欢程曦的时候,因为知道程曦也许下一秒就会从这里走出来,所以每次路过这一片,心情都是不一样的,带着点憧憬,仿佛真的下一秒转过灌木丛就会撞见那个叫程曦的人。
  可是程曦已经不住在这里了。
  他搬走了。
  有时候林郁有点后悔。
  也许程曦搬走是因为自己。所以如果自己一直只是远远看着他的话,也许他现在还会在这里吧。
  林郁并不知道,虽然程曦确实是因为他而不在这里的。
  但却并不是因为想躲着他。
  而是为了跟他在一起,所以才被迫离开的。
  如果他没有出现,程曦会一直是原来的程曦。
  但是他出现了。
  有时候,运筹帷幄,背水一战,命悬一线,也只是为了一个人而已。
  …
  无论如何,林家过年的气氛还是很浓重的。以前有林郁姥姥在,过年的时候打蛛网,贴春联,买年画,准备鞭炮,二十七、八的时候就开始整治食材,矾牛肚,洗肥肠,杀鸡宰鱼,林家住的地方以前是学校的家属楼,老人家多,楼下是水泥路,路边种了桃李,地方窄,林姥姥用白色的泡沫箱子装了土,种了些葱蒜青菜,小时候林郁坐在桌子前面做作业,林姥姥在厨房喊一声,他就戴着眼镜跑到楼下去拔一把葱蒜上来。
  林郁很喜欢过年。
  他很喜欢人群的喧哗,食物的香味,整个屋子弥漫的暖融融的气氛,小时候林姥姥在家里屯了鞭炮,林爸爸身为合格的化学家,夜不能寐,半夜打着自制的荧光手电筒去查看鞭炮。林郁那时候才四五岁,穿着睡衣,戴着眼镜,困得眼睛都睁不开,蹲在一旁给林爸爸打光,头像小鸡啄米一样一点一点。
  后来长大了,林姥姥去世了。林妈妈虽然是个好妈妈,但是在厨艺上实在没有天赋,所以林家过年的食物都是从外面点,好在亲戚多,林妈妈人缘好,光是亲戚送过来的东西就不少,所以每年过年也有声有色。
  只是林郁今年有点心不在焉。
  他和林爸爸两个实操很厉害的理科生在厨房整治食物,林妈妈在研究菜谱。林郁有点走神。
  林爸爸剪了一会鸡爪,忽然问林郁:“你是不是gre没考好?”
  “没有,我数学考了一百七十。”
  林爸爸扶了扶眼镜,这两天搞卫生,他更加没时间管仪表了。后脑上的头发已经翘了一天了。
  “那你情绪低落的诱因是什么?”
  “我失恋了。”林郁平静地剥着鸭掌。
  林爸爸惊讶地看了他一眼。
  “什么时候的事?”
  “三个月前。”林郁说:“到现在刚好一百天。”
  林爸爸有点头疼地抓了抓头发,摸下来一个笔帽,趁林郁没看见偷偷放进口袋里。
  “这个,感情上的事,我不太懂……”号称活化学书的林大教授疑惑地看着林郁:“一百天的话,按谈恋爱的规矩是要庆祝一下吗?”
  林郁摇了摇头。
  “没有分手才庆祝的。”林郁仍然是心情低落的样子:“分手了就不用庆祝了。”
  有一段时间,他趁程曦不注意,恶补了很多恋爱电影,虽然仍然是半懂不懂,但自觉自己已经是理科生里的恋爱专家了。
  可惜都没有用武之地了。
  林爸爸局促地继续剪了一会鸡爪,总算想起来一点可以传授给林郁的经验:“淮海路有家西餐厅……”
  “已经拆了。”林郁仍然低着头在剥鸭掌:“妈给我看了你的笔记。”
  没有用的,有笔记也没有用,很喜欢很喜欢也没有用,赚很多元宝也没有用,爬到天梯第一也没有用。我从来都不是会谈恋爱的人。我已经很努力了,我可以为他做任何事。可是他还是不喜欢我。
  我是这么喜欢他,但是我以后都见不到他了。
  林郁用力撕着鸭蹼上的黄皮,水池里的水面上忽然泛起一点小涟漪,然后又是一点。
  是他的眼泪溅了下来。
  他抬起手,偷偷抹了把脸。
  林妈妈忽然在客厅喊了起来。
  “林郁,你的手机响了。”
  作者有话要说:啊啊啊满血复活,我要双更!

☆、第99章 情怯

    林郁伸手去接电话的时候;看见手机屏幕上的名字,吓得手抖了一下,差点把手机摔到地上。

    他脑子都空白了。整整过了几秒钟,看到手机屏幕像要熄灭的样子;才大梦初醒般接起了电话。

    “喂,”程曦的声音从那边传了过来,似乎不比他轻松:“林郁吗?”

    林郁抿紧了唇。

    喉咙像卡着一块烙铁;无数字在争先恐后地往外涌;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砂砾一样摩擦着喉咙,磨得生疼。

    程曦那边沉默了一瞬。

    “我在你家楼下;你能下来吗?”

    …

    林郁站在窗户边上,掀开窗帘;往下看了看,雪地里热闹得很,一堆小孩在追逐着放烟花玩,似乎有个影子,沉默地站在树下。

    林郁紧张地放下了窗帘,回过头,被站在自己身边的林妈妈吓了一跳。

    林妈妈左手端着一个保温杯,右手拿着林郁的大衣。

    “去吧。”她神色温柔地看着林郁。

    无须多余言语,无须徒劳解释。爱是这世界上唯一无师自通的事,也是这世界上最冷暖自知的事。就算是他最亲近的人,也只能替他递去衣服,目送他奔向未知的未来,最多,也只能让他在严肃的寒冬里不要冻伤而已。

    林郁默默接过了大衣。

    “还有这个。”林妈妈递过保温杯:“这是妈妈熬的汤,要是他不上来的话,就让他喝一点,暖暖身体。”

    …

    程曦站在树下,大衣的肩头积了薄薄的一层雪,要开车,出来的时候没有戴手套,手机拿起又放下,手指头冻得有点僵了,他习惯性地摸了支烟出来,看见旁边那群正好奇打量自己的小孩子,又放了下来。

    有个胆大的小女孩子,大概是这群小孩子的头头,羊角辫上扎着两个蝴蝶结,大眼睛圆溜溜地,问他:“哥哥,你怎么不回家啊……”

    程曦对小孩子这种生物向来敬而远之,以前总感觉是软趴趴的一小只一小只,碰一下就会摔倒,所以根本懒得理他们。现在大概是因为林郁的缘故,性格温暖耐心许多,用大手摸了摸那小女孩子的头顶,笑了起来。

    “因为我的家就在这里啊……”

    他一笑起来,简直是雪地生春,整个人耀眼得如同发光的恒星,那个向来胆大的小女孩子都默默红了脸。

    旁边有个小男孩不服气地问:“那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你呢!”

    程曦笑了笑,还没说话,旁边的小女孩子先打抱不平了:“杜仲平,你太凶了!”

    “你才凶呢!”小男孩做个鬼脸,飞快地跑开了:“哦~!男人婆喜欢这个人!男人婆想嫁给他!”

    小孩子打打闹闹之间,程曦忽然抬起头看着楼道口,满地火红的鞭炮碎屑,还有小孩子拆掉的红包,一地的人间烟火气。

    他勾起了嘴角。

    都说是不是真笑,要看眼睛。

    这大概还是这几个月来,他的笑意第一次蔓延到眼睛里。

    “来了。”

    匆匆忙忙的脚步声,像在追赶着什么,从老式家属楼狭窄的楼道里一路响下来,大概是生怕晚到了一秒,等着自己的人就走了。

    上次也是这样的,端着笔记本都跑得飞快。

    下次,程曦在心里想,下次一定不准他跑得这么快了。

    …

    在林郁完全展现出继承自林爸爸的理科天赋之前,林妈妈也曾满心希望地教他背过诗。只是后来慢慢放弃了。

    那么多的诗里,林郁最记得的,是一句“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

    林郁一直不懂,“情”是虚无缥缈的,怎么会用一个“怯”字来形容。

    但是此刻,如果他还有思考的能力的话,他应该会知道,自己现在就是情怯。

    因为太喜欢,喜欢得胆怯,生怕自己做错,生怕去面对,所以最后的几步台阶走得步履维艰,所以直到走出了楼道口,还连头都不敢抬。

    这些天白小胥当着双面间谍,对程曦稍微改观,也知道程曦一定会回来找林郁。所以整天跟林郁灌输“绝对不能轻易原谅,一定要狠狠骂那个人渣”之类的观念。

    白小胥虽然自己也被晏斯梵整得够呛,可是他并不明白,真到了那时候,哪来记得什么原则什么原不原谅。只要站在那个人面前,只要知道他在这里,你就心跳如擂鼓,万千情绪涌上心头,却一点不由自己。

    林郁拿着一个保温瓶,站在楼道口,怔怔地看着程曦。

    是瘦了,所以比记忆里更高,轮廓更明显,眉宇之间,似乎多了一点什么,虽然唇角不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