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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葵花走失在1890-第7章

小说: 葵花走失在1890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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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小野的这一段历史,他一直很有名气。他一直有着蓄势待发的锐气。
    后来小野开始写小猫的故事。小猫的故事被纠缠在一个爱情里。爱情因为小猫的死亡而告终。那个故事是我看过的有关小猫的最动人的故事。这一次又有更多的女孩子哭泣。有些人把故事放在枕边有些人抱着自己的小猫像到了世界末日一样地哀伤。
    我想小野天生就很适合编造爱情故事。他就是太适合创造那些故事了,致使他对爱情很轻蔑,没什么激情。爱情就像在他每天经过的路上坐落的一座宏伟的建筑物一样,他天天路过它,太清楚它的外部形态和内部结构,以至于没有了丝毫想要进去的欲望。他仍旧常常路过,常常看到好奇的人们在门口张望,带着对爱情无比的热望,他觉得好笑。
    那篇猫的故事使很多人认识了他,这个无论在多么糟糕的状态下都流露出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的男孩。他不喜欢客套和寒暄,常做的动作是用一个模糊不清的笑来回答问题或是话没说完就掉头走掉。他的脸色很白,有虎牙,手指细长,曾用来练习过钢琴,怎么看都很女生。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觉得他长得是时下很流行的一副样子。
    后来他就开始写人和人的爱情了。故事总是悲剧。那些人总是没有道理地分离或奇怪地死掉。人们都以为男孩小野是在爱情里长久居住的孩子,人们也以为小野把爱情看得至高无上。可事实上在我出现之前,小野的生活里根本没有爱情,爱情只不过是他路过时懒得侧目的静物。
    霓路 (3)
    我出现的那个春天小野在研究油画。他喜欢着文森特?梵高。他喜欢过一大圈子的画家,最后重新回来喜欢梵高。他说文森特的脸上有红色的雀斑,眼睛底下是被火烧烫了的赭石色。是个可以分辨出来的分明的男人。
    小野很喜欢说:分明的男人。
    小野在学习油画之前还分别学习过钢琴和吉他,还有摄影。他觉得对于它们他都喜欢,他从未舍弃,可是他只是想一一接触到它们,它们对他是一样地重要。当然还有文学。它们好像都和小野发生过无比绚丽的爱情。
    可是在别人看来这个男孩的确不知道他想要些什么。看起来他在不停地灰心和放弃。他在不停地变换方式糟蹋着金钱和时间,还有爱他的人的热切期望。
    小野开始遇到很多环境带给他的麻烦。他想飞的时候发现翅膀一边生长一边变得异常沉重。他开始了一个艺术家和环境惯常发生的矛盾和斗争。尽管他还不是一个艺术家。他什么都不是。小野开始觉得他和艺术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少了。他决定改学油画的时候全家人都反对。他变得很无赖地张口要钱,他的很优雅的形象毁于一旦。
    小野常说他迷恋梵高就是因为梵高和他一样是个无赖。
    他说他比梵高样子好看可是比梵高更让人生厌。
    小野在那个春天穿瘦瘦长长的黑色衣服,棕色皮鞋是他在一个皮制品店子里订做的,样子有一点可笑。他走路的时候很小心。事实上他已经开始畏惧这个世界了。他知道他是一只濒临灭绝的动物,可是没有人会来挽救。
    小野除了热爱他的艺术之外什么也没有做。他甚至懒得碰烟卷,也觉得从喝醉到清醒的过程是浪费时间,但他还是变成了一个很不受欢迎的奇怪男孩。他没有什么朋友,尽管男孩们经常惊喜地在他那里发现珍稀CD,女孩子们仍旧会被他的小说弄哭。可是小野一点都不属于校园。他在一次语文考试的作文中写了一个感人的故事。整个故事是一个未成年女孩的一次流产手术。他说那女孩的身体在明亮如昼的手术灯下绽放如花。女孩就忍着疼笑了。小野对他的这段描写相当满意。他是太满意了以至于他在后来的那一堂讲评作文的课上居然冲动地举起手来要求读那一段作文。事实上这的确应当归罪于那个蹩脚的语文老师。他从来没有重视平日里博学好问的小野同学。
    他没有认真地看他的作文。他不知道他写了什么。当小野站起来要求念一念的时候那些邪恶男生们在怂恿地喝彩。这位老师就允许小野念了。等到小野念到“那女孩的身体在明亮如昼的手术灯下绽放如花”的时候老师才回过神来。他急急忙忙勒令小野停下来。他的脸色很难看地看着其他同学,额头上冒出一层细碎的小汗粒。
    这件事情造成了很坏的影响,胆小的女生居然被吓得脸色苍白。第二天有一个女孩子的妈妈来到学校声讨这位老师和可怜的小野。
    可是在承认错误的同时小野坚持那不是他从什么地方抄下来的,而是他自己写的。
    小野喜欢他自己写的那些骇人听闻的故事。他用这些故事把自己和这个气味混浊的世界分开。他也果然做到了分开,他一直都是孤独的,不管他是否愿意。女孩子们觉得小野是一个深邃的洞穴,她们喜欢洞穴以及洞穴里面的传说,但没人会因为迷恋传说而决定进去居祝所以没有女孩会爱上小野。除了我。
    我好比举着一块硕大的横幅出现。呼吁全世界的人挽救小野这只绝境中的珍奇动物。
    我一直喊一直喊。被这个动物吃到了他的体内我都不知道。直到整个天幕暗下来我再也看不见任何人。
    小野背了大的书包穿了结实的新球鞋,站在我家门口等候。看到我他就说,走吧。神情严肃。我就紧跟在他的身后钻进了暮色里。
    我觉得自己很可悲。世界里好像什么都没有了,我惟一能够做的是屈从于我面前的这份爱情。我对着小野发出邀请。邀请他进入他常常路过的这座名为爱情的静物。并且让他永远在此居祝我认识小野的春天,小野来到我朋友新开的酒吧,他给我的朋友带来几幅画面奇怪的油画,画面上几朵脏兮兮的云彩像污垢一样粘在黑锅一样的天空上。一个仰望天空的小男孩流着水蓝色的鼻血。在寂寥的沙漠中央有一只样子猥亵的猴子在起舞。
    我的朋友也勉强算是他的朋友,一个欣赏他的画的朋友。
    我记得我当时坐在一个靠近窗户的位置。从那个时候我就开始忘记天气了。应该是没有皱纹的早晨。可以看到我朋友在二楼阳台上放的小盆的植物在四月的好天气舒展身体,它的花粉熏得我的鼻翼一动一动的。我穿了一件尖领子红格子的衬衫。外面套了一件像黑白相间的小猫咪花纹一样的长绒毛的毛线背心。还有橘红色的皱皱巴巴的长袜子和黑色条绒的裙子。我的半长不短的头发很麻烦地编成了很多个系有彩色毛线的小辫子。
    我记得那身衣服其实是很不舒服的。我总是低头去拽我的袜子。软软的袜子滑下去了。裙子皱了,头发松了。我那个时候多么介意。
    小野后来说,我是他在那个明媚春日里捡到的一个很好看的娃娃。
    我在小野若干篇文字里看到一个相同的句子:某某某长得好看,像个娃娃。这是他形容美丽的最高境界了。我很满足。
    我当时的处境比一个坐在路边哭泣的娃娃的处境稍微好一点。我坐在房间里面。衣服虽然滑稽可还算体面。然而我看起来很忧愁。其实我只是在长大。长大的过程太过平淡和乏味了。所以我无端地忧愁。
    我的眼睛大大地睁着,看着小野走过来。我觉得他好像格外高大。我被完全地覆盖在他的影子里。我白白的脸暗了下去。从此暗了下去。小野,你让我再见到阳光好不好啊?
    小野后来说,那时候我的眼睛里有一种恐惧。那种恐惧充满了诱惑力。我是个在眼睛里种满了芬芳花朵的姑娘。
    他那天讲话很多,而我很安静。我只是埋藏在我新生的恐惧中好奇地看着充满危险的他。他使我的朋友很不高兴。因为他的建议太多了。
    他说,你应当更换掉所有的花瓶和花。怎么可以用这么繁复的花瓶。怎么可以插塑胶花。插一株麦子都会比这个好看。他说桌布换成单色的吧,格子的显得乱糟糟的。他说音乐太难听了,为什么不放我从前送给你的唱片呢?
    我的朋友脸色很难看。他说有个摄影师会来拍他的酒吧。他得认真招待他,因为照片会刊登在下个月的时尚杂志上。然后我的朋友就下楼去了。留下我和这个很有想法的新锐画家对坐在四月的和光里。
    可是我觉得小野说得对极了。我心里很高兴。因为我像他一样厌恶塑胶花朵和那些能刺伤耳朵的口水歌。
    那天我和小野在酒吧的二楼一直坐着。我们以几乎停滞的速度交谈着。后来我们决定下去看看那个有名的摄影师在拍些什么。他在拍蜡烛和鸡尾酒。蜡烛总是熄灭,摄影师的头上全是汗。我们站在一个角落里。我听到我身后的小野轻蔑地笑了。
    我们重新回到二楼。终于我主动开口讲话了。我说,你觉得他拍的东西很俗气是吗?我又听见他轻蔑地笑了。小野惊奇地看着我,眨眨眼睛说,如果是我,我会把你也拍上。你看到过《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封皮吗?就把你拍成那个封皮上的模样——低着头,头发从两边纷纷垂下来,只看见鼻子和眼睛的阴影,手里是一枝没有开的花。杏色的花。手上是血,斑斑的血。因为花茎上都是刺。可是手仍然紧紧地握着花。花好像在渐渐开放。而血液在缓缓流淌。
    我过了很久才用沙哑的声音说:是的,很好看。
    那真是我成长中无比重要的一天。我学会了无比安静地去赞同一个人。像一个橱窗里的布娃娃一样平和而优雅。我想跟他走。那会使我的整个冗长的青春有趣许多。
    我和小野常常在我朋友的酒吧坐着。直到我的朋友和小野绝交。因为我的朋友迟迟不肯换掉塑胶花和口水歌,而他的客人又少得可怜,小野觉得二者密切相关。他很有耐心地想要说服我的朋友。我的朋友终于忍无可忍地说,你以为你是画家还是诗人?你什么都不是。你只是个自以为是的无赖。我希望你以后再也不要出现在我的酒吧。
    小野终于什么都不再说了。他只是用一种幽怨的眼神看着我的朋友。一刹那他失去了所有的骄傲。他被刺伤了——事实上他是很在乎我的朋友的。他安静了。整个房间都安静下来。小野肯定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是是一件多么可耻的事情。他站起来。他走了。我看到了一个脆弱的小野。看到他微微倾斜着身子,好像再也无法承载自己沉重的理想。我得跟他走。
    我的朋友看到我慢慢站起来。跟随着小野。走出去。那一刻我的朋友也被刺伤了。他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忍受着小野。他在每一次要和小野争执的时候都适时地离开。
    他忽略了我的存在。他不曾想到我会成长为一个小野的信徒。我一直看上去很安静。穿着一些鲜艳的小衣服,戴糖果样子的小卡子。每次来要用他最好看的咖啡杯。我的朋友一直很宠爱我。他常常邀请我来他的酒吧玩,因为他看出我在成长里蹦蹦跳跳,焦躁不安。是他把我这个在街上游荡的狼狈的布娃娃领到了他的宫殿里。现在,他看到我缓缓站起来。跟着小野,走向门口。
    他可以称此为一场背叛。他看到了女人的卑劣。这个女人的卑劣。是的。他看见的那个亲切的粉红色女孩骤然变成一个因为爱情会跳脚愤怒的女人。
    我跟着小野走到大门口的时候,我听到后面有剧烈的破碎的声音。我看到我的朋友把我一直用的那只有橘色英文字涂鸦的马克杯摔在地上。我知道那只马克杯也是我朋友自己喜欢的。它碎掉了,那些字符被肢解了。一段有历史记载的光阴就这样湮没了。
    我和小野仍旧离开了。我跟着小野走出那扇门,从此我再也不知道天气。
    外面应该是炎热的。夏天已经到来了。有知了吵闹的叫声。炽烈的阳光像一种劣质的香粉一样厚厚地扑在我的脸上。我从前所有可贵的记忆都变得庸俗和廉价起来。我的少女时代已经和那只马克杯一起碎得一团模糊了。我在未知的影子下面游泳。
    我跟着小野横穿马路。我说,小野。我喜欢你。
    一辆大卡车飞驰过去。小野穿过去了,可是我没有。我停下来。
    小野突然倒回来,抓住我的手领着我向前走。
    正如我不厌其烦地所描述的,我捏着小野细细长长的手指,触到了深陷的掌心纹路。那是第一次。他的手碰到我。我们的爱开始于那只手。我抓住了它。我们奔跑着过了马路。我在一棵梧桐树下咯咯地笑。小野觉得我居心叵测。我拥抱了小野一下。我踮起脚尖,下颏在小野的肩膀上蹭了一下。我说,小野,我喜欢你。
    霓路 (4)
    我常常无耻地想,要感激我的朋友。是他最后忍无可忍的愤怒成全了我和小野的爱情。
    可是我想那天我真的走得太急了。我应当留下来,帮我的朋友扫起那只破碎的马克杯。我一定会悄悄留一片碎片在口袋里。那是一个我的已经破碎的时代。橘红色一样焦躁的时代。
    那是小野心爱的夏天。小野带着我出去,一起看夏天的湖泊或者远山。但是多数时候他不带我出去。他说他要一个人去想想他甜美的理想。再带上我去实现。他留下很多CD和电影给我。亲亲我的脸颊就走了。我觉得这像我小时候的暑假。我的妈妈留很多零食给我,然后亲亲我的脸颊,走了。我可以只热爱零食,不想念我的妈妈。但现在我只想跟随小野,不迷恋任何碟片。我知道我的妈妈一定会回来,因为她舍不得我。可是小野随时可能走掉。我知道他舍得。
    很多电影冗长而寡淡。情节太稀疏。给我太多时间去想念小野。
    《暗战》是小野要我看的电影中极少的港片,商业片。我是多么喜欢里面的爱情埃记得洁尘写的电影评论中把电影里的爱情称做“清浅之爱”。觉得小野的表情跟那个病人杀手刘德华的表情很像。他们一样地决绝。一样爱得很轻蔑。我看到那个叫蒙嘉慧的女人跟在刘德华的身后,默默地走了一段。我想起那个阳光炽烈的午后,我跟着小野离开朋友的酒吧,也走了一段。我清晰地记得,小野并没有对我说他喜欢我。我看到猫一样温顺的女人把头斜靠到男人的肩上。手叠在手上。那是他们所有的爱情。像一个空集。
    空集不是不存在。空集是一个很完好的集合。
    这真是一场瘦骨嶙峋的爱情埃没有血肉。可是谁也不能否认,这场骨感的爱情因为清晰和分明而引人入胜。我想让自己的爱情染上那个电影的颜色,冰静的靛蓝色,带着波光粼粼的忧伤。
    在夏天末了的时候,我的营养不良的爱情惊喜地得到了它的补给。那天小野来找我。他有一点焦虑。他说他想拍电影。他问我喜不喜欢小津安二郎,他说他想拍那样的纯净的电影。在一个乡村或者什么角落里,让自己所有的欲望都暗淡下去。让每一分钟都像一枚路易十六时期的金币一样闪闪发亮。我注意到小野说的时候眼睛就是像路易十六时期的金币一样闪闪发亮的。我觉得他像一架马力十足的水车,在飞快地转动。把璀璨的水珠都溅在了我的身上。那些水珠是他不灭的欲望。他把他的欲望溅在了我的身上。我被淋湿了。可是我必须承认,那是一种我热切盼望的沾染。我觉得世界上最美妙的病菌就是眼前这个叫做小野的男孩。极乐对于我来说就是我永永远远住在这种病里。我常常想要赞美我的妈妈是因为她把我生得如此勇敢。
    我只是默默地听小野说完他的计划。我甚至没有表现出对小津安二郎的电影票房的怀疑。我的确看到很多的电影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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