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王朝的废柴生活-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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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策可以接受现实中的尸体,但是确实比较怕鬼神之类的。。。
听起来完全是矛盾体,但其实公孙策当上主簿的出发点,只是觉得衙门阳气足邪祟莫进,至于验尸是为了平息鬼魂的怒气,大功德嘛。。。
叹口气依依不舍的放下手中关于解剖学的书,公孙策觉得这样自己晚上肯定会做噩梦的。
包拯看到公孙策和衣躺下,有点疑惑,公孙先生什么时候睡觉这么早了,不过幸好把书放下了,包拯慢慢呼了一口气。
刚才包拯进来的时候,公孙策正在看书看得入神,还发出呵呵的冷笑,即使是自己的左膀右臂,包拯还是觉得那时的公孙策好像变态啊!
出于好奇,包拯过去翻了翻公孙策看的书,深深地觉得公孙策的神经其实不是一般的坚韧啊!
晚上,两个人都做梦了,公孙策梦的是自己正在快乐的验尸的时候,尸体突然阴测测的冷笑,枯瘦的像树枝一样的手指刷的一下就把公孙策抓住了,公孙策睁圆了眼睛,就看到面前的人眼角那一道长长的伤疤!
“啊~~~”
公孙策突然惊醒,满头的冷汗,再一看旁边包拯一样的快被吓死似的坐了起来,同样是满头满脸的汗。
包拯也做了噩梦,梦中的他正在审案的时候,公孙策突然将尸体搬到了公堂上,一句话都不说,极其认真的开始验尸,嘴角还挂着一丝邪笑将尸体快乐并且极其迅速的切成各种大小形状不同的样子。
自己拼命的阻止他,没想到公孙策并不为之所动,还用他沾满鲜血的手拿起一块血淋淋的肉块凑了过来,妈呀!变态啊!
就在包拯左闪右闪都躲不开那一块的时候,一下子就把自己挣醒了。
两个人看看对方,勉强压抑住自己嘴中的一声惊呼,都没有问一下对方到底怎么了就用躺了回去,平复自己正在强烈跳动的心脏。
都在万分后悔,怎么出发的时候没上大觉寺求两个平安符呢,这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所以等到第二天出发的时候,这一对人最明显的标志就是一对黑眼圈。
展昭看看周围的人悄悄地打了个饱嗝,驴肉火烧好好吃哦!
王朝再次坐在马车里一点兴奋的感觉都没有了,整个人都是蔫蔫的,做了一晚上的梦,自己被人拿枪顶着说缴枪不杀,哭都没地方哭去。
所以坐在马车上的第一件事儿就是昏昏沉沉的睡了,看到庞昱眼里又是一阵的咬牙切齿,以前做完之后比这还精神,就一晚上没做竟然还这么憔悴。
自己可是带了足够的药膏出来,昨天晚上到底为了什么忍得那么辛苦啊!
如果王朝知道庞昱现在心里所想的,估计他宁可用火柴棍将自己眼皮撑起来也不会倒头就睡的。
第二天进客栈的第一句话,庞昱就震惊四座了:“掌柜的,给我找一间隔音最好的房间!”
王朝的脸都要爆红了,这话就是纯洁的人听到了也知道是什么意思好不好。
人的脸皮的好看与否难道跟本身脸皮的厚薄程度有关吗?
本来在打听吃饭的众人都愣了,本来庞昱的一身红纱就已经够显眼的了,那长相更是让人注目,等听到庞昱说出的话,大家都想知道到底另一位主角是谁?
沿着交握的双手往上一看,众人很想再去洗洗眼睛,虽然穿红纱的是个美人,但是爱好是不是有点奇葩?
面前的这个到底是什么类型的?这也太不搭了,难道有什么特殊的能力不成,大家越想越歪,眼神不自觉地就像王朝的下三路瞄去。
王朝脸上的红色还没有退去,就觉得自己好像在众目睽睽之下,不仅菊花一紧,看看大厅里的人。
大家连忙收回自己的视线,但是还是用眼角的余光悄悄地看到红衣美人颇为着急的拉着快黑木头往掌柜的介绍的“隔音效果杠杠的!”房间去了。
八卦呀!大八卦!众人都想要谈论一下刚才发生的事情,即使刚才想离开的人们也决定再呆一会儿。
就在大家兴起的时候,突然觉得一阵阴冷的视线袭来,只见外面进来一群人,打头的一看就是一位阴狠人物,看看那伤疤,估计这位闯荡江湖多年了啊,连脸上都留了这么长的一道伤疤,身上还不一定是多么的伤痕累累呢。
一看就是枪林剑雨之中过来的,肯定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
再看看后面的这群人,公孙策——军师,展昭白玉堂——邪魔外道,程天意欧阳娴雅——女人不计,马汉等人——小喽喽。
大家下完结论之后,不自觉的都安静了下来,悄悄的吃着自己的饭,一时间整个大厅的人都变得十分的有礼节了。生怕自己一个声音,就将恶人的注意力吸引到自己身上,到时候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包拯一群人更无奈,安乐侯跟着来倒也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即使随时随地发?情也没有关系,毕竟人家自带老婆,就是这个自制力能不能再强一点,脸皮能不能薄一点。
这种情况这两个人可是钻到房间里了,忍受众人目光的可是剩下的人啊。
不过相对于吃饭来说的话,展昭一定是众人之中回复的比较快的了。
展昭上前跟掌柜的打听:“掌柜的!你这里有。。。”
“有有有!”掌柜的吓得脸色都白了,忙将钱盒子拿出来,“我们店本小利薄,最近又不是十分景气,就只有这些了,不知道够不够各位大爷喝茶?”
掌柜的都想扇自己两个嘴巴子,早知道开始那两个人后面还跟着这一群人,自己绝对不会再贪心,为了那一点小钱将一个不隔音的房间介绍出去!
不知道现在该还来不来得及?
一直觉得自己还算是比较机灵的展昭都有点懵了,特别无辜的看着白玉堂。
公孙策上前说道:“掌柜的莫怕,我们只是赶路的行人,人乏马困,想在你这里休息一下,你让小二将我们的马安排到马厩里,上点吃食,安排一下房间,我们休息好了,明天好赶路。”
听到吃食两个字,展昭停止了自己的自怨自艾,也凑上去说:“没错,掌柜的,你们店有没有什么招牌菜,上来我们尝尝!”
掌柜的点点头,谄媚的说:“好好,我们这就去准备!”
听到公孙策和展昭的话,掌柜的知道自己的小命暂时应该是没有危险了。
这群恶徒应该是不像暴露自己的身份,或者是什么大奸大恶的人,看不上自己这样的平民百姓,看来自己只要小心伺候,就不会有什么事。
对了,一定要告诉后厨,用最新鲜的菜和肉,下最大的功夫,装最大的盘子!
等到众人吃上饭菜的时候,众人不由得感叹,别看是一个不太大的小镇,但是这个人厚道的!即使自己这群人是过路财神,用料和服务都是一流的!
如果这帮人知道自己的优厚待遇都是包大人刷脸得来的,不知道会是什么样子。
楼下的人吃得开心,楼上的王朝觉得自己十分的苦逼,总算在马车里将昨晚没有睡得补回来了,肚子里已经饿得咕咕叫了。
正准备吃的时候,庞昱就将自己火急火燎地拽过来了,当明白庞昱想干什么的时候,王朝的脸上就差点写个囧字,没想到到了古代,自己还能体会一下男朋友拽着自己找汽车旅馆的感觉。
虽然说是超级隔音的房间,但是敲敲旁边的墙,看看周围的环境,再看看庞昱准备大干一场的神情,王朝叹口气将旁边的白毛巾卷起来咬在嘴里,平躺在床上。
看到王朝准备受伤的样子,很好,这个屋子里有两个囧了。
再强烈的想法碰到这种情况也不由得冷上一冷。
庞昱自认为在自己床上的人都是自愿的,而且自己有没有虐待的癖好。现在这个样子,好像就差一条绳子了,这不就是现场版的逼良为娼吗?
虽然自己不是什么遵纪守法的子民,但是该有的底线庞昱倒是没有犯过。
庞昱坐在床上,看看嘴里咬白毛巾的王朝:“你这是干什么?要刮骨疗伤啊?”
王朝白了庞昱一眼,这个没有生活常识的家伙,真是被宠惯了,干什么都没有考虑过其他人的目光和想法:“你看看这间房子能隔音吗?咱们要是让别人听到些什么,我还活不活了?”
庞昱也有点无奈:“你怕什么啊,谁愿意听就让他听呗,反正又没有人认识你!”
王朝觉得“没有人认识你”这句话就是个催化剂,能让人多干百分之八十的蠢事儿!
不要以为这么一句话就可以左右我的思想,我可是个有原则的人!
王朝没有理会庞昱说的话,感情发出声音的不是你,可以随便不要脸。
特别傲娇的一扭脸,又将白毛巾咬了回去,颇有一种宁死不屈的感觉。
庞昱仔细看看王朝的样子,倒也没有看到不愿意被强迫的神色,脑中突然灵光一闪。
“你这儿,就是你说的什么角色扮演吧?”
如果不是嘴里的毛巾,王朝真的想要咬舌自尽了。这庞昱的脑子到底是什么回路啊,搭不上的感觉好累啊。。。
☆、第 73 章
至于最后角色扮演成没成功,大家不太清楚,不过房间里倒真没有传出什么让众人面红耳赤的声音。
大家的心才放到肚子里,毕竟是一起来的,荣辱与共,要是丢人的话,怎么样也不是他一个人丢。
但是第二天王朝是被庞雨抱上马车的,那个标准的公主抱啊,简直是让开封府的众人咬牙,这出戏的画风到底能不能改改了?
庞昱倒是一脸的满足,暗暗觉得其实以后的日子可以多尝试一下新的事物,虽然这个呆子别的地方不太灵光,但是有的时候冒出的一些点子倒还算是蛮切合自己的心意的。
所以王朝这种情况应该就是挖坑埋自己的表演吧!
马车上睡得很沉的王朝不自觉的打了个寒颤,往裘皮里缩了缩,像一只受了委屈的大型犬。
好不容易出公差,王朝觉得自己两天都浪费在马车里,简直就是不能忍,今天晚上一定要坚守住自己的阵地!
在下定决心之后的一段时间,王朝一直在扮演着昼伏夜出的生物。
直到公孙策和庞昱说道:“安乐侯,马上就要进入苗疆了,为了国家大事,恩,你看看能不能收敛一下?”
公孙策也不太想过来说这些话,但是放眼过去,也不可能让包拯过来亲自说,至于展昭?这种事情包拯和公孙策将其自动屏蔽。
听到公孙策的话,庞昱倒是没有什么感觉,但是王朝现在恨不得自己是一只鸵鸟。
庞昱点点头:“本候知道了,谢谢公孙先生提醒?”
你能不能不要这么淡定!脸红一红好不好?
王朝觉得自从来到古代,自己的三观一直在刷新,节操也一直被庞昱带的没有了。
不过不用公孙策说,他们也感觉到不一样的地方了,随着苗疆越来越近,气氛好像也变得越来越凝重。
虽然大家的穿着打扮各异,其中苗人和汉人居多,但是明显能看出来其中有不少的辽人和异族人。
“爹!”欧阳娴雅说,“咱们先找个地方住下吧!”
没错,大家商量的结果就是欧阳娴雅和程天意作为包拯的女儿,当然了这个决定,让天邪险些咬碎了一口牙,这个字自己还没从娴雅那里听到过呢!
两位老爷子按辈分都得叫爷爷,可是就凭长相这样太惹人怀疑了,众人想破头也没有给两位老爷子太好的定位,其他的角色又怕两位前辈演技不过关。
就在庞昱要让丑颜蛊再次出马的时候,两位老爷子决定还是在暗处观察好了,毕竟凭他俩的功夫,想要隐藏是易如反掌的事。
庞昱和展昭白玉堂作为两个人的哥哥,至于王朝就是大哥的小厮,公孙策是管家。。。马汉他们。。。是龙套。
王朝觉得自己就像是被主角光环照射到的人,竟然从龙套炮灰之类的角色一步跃升为男N号了。
咱也是有台词的人!不是什么阿猫阿狗了,哇哈哈哈!
大家都在慎重的时候,有一个人还蛮开心的,展昭美滋滋的看看那里看看这里。
等到大家都安定下来,展昭一拉白玉堂,跟包拯说完之后,闪人了。
王朝眼巴巴看着消失的两个人,看到了吗?谈恋爱的感觉太美好了不是吗?不像自己过早的跳进了婚姻的坟墓,都没有度蜜月,好不容易可以将这次的办案当做婚后旅行,结果还不如在汴京呢,最起码在汴京时还能出去逛逛街,出来之后完全是客栈马车二点一线嘛!
错!准确的说应该是客栈的床上马车的榻上两点一线,简直太悲催了好嘛!
庞昱上前一步:“听说这里最出名的是什么油炸粑粑?去不去尝一尝?”
王朝连忙点头,当然要去,这几天自己腰也痛腿也痛,带来的零食也被展昭和白玉堂分吃了大半部分,现在急需补充能量。
马汉他们为了探清形势也出去了,就剩下包拯公孙策和欧阳娴雅姐妹俩。
两个女子总不好在大厅站太长时间,将饭菜叫到房间去吃了。
剩下包拯和公孙策面面相觑,两个人都不是愿意遛街的人,无论到哪里都是拿着一本书在看,这是公孙策好像也有个另一半带着自己去吃什么油炸粑粑啊。
至于包拯这个人选,公孙策根本没有考虑,他去的话万一把卖油炸粑粑的吓走了怎么办。
王朝觉得自己又活过来了,前世中穿着高跟鞋压马路的状态又回来了!
等逛到第十个首饰铺子,庞昱手里的钱还没花出去呢,看到王朝还在津津有味的欣赏,庞昱表示十分不理解,喜欢就买好了,逛来逛去又不买的意义何在,就为了练脚功吗?
开始的时候庞昱还有心情进去一起欣赏,可是现在庞昱只站到人家店铺门口,看着都累。
王朝出来的时候,满脸兴奋,对比庞昱的满脸疲惫,差别不要太大。
庞昱又看到王朝两手空空的样子,实在忍不住了:“喜欢为什么不买,咱们带钱了?”
王朝摇摇头:“买回去又没用,再加上这些东西体积又大又不好存放,看看就好了。”
再看看庞昱的神色,王朝飞扬的心情才稍微平静了一些:“昱儿,你是不是累了?”
庞昱不想承认自己的身体素质不如面前的黑小子,明明论持久力的话,自己比较强嘛!怎么现在差别这么大。
如果庞昱可以古穿今的话,他一定可以听到这句话的正解——女人的心情,三分天注定,七分靠shopping!
王朝也深有感触,看来无论什么时候这男人啊就是不喜欢逛街。
“我刚才向老板打听了一下,”王朝缓过劲来,也觉得好像有点冷落庞昱了,“好像前面有个铺子的油茶特别好喝!”
只要能休息一下,庞昱觉得即使是和凉水都行。
王朝像一只小仓鼠一样慢慢地喝着油茶,果然很香,以前就听人说过,这边有句俗语“一日不喝油茶汤。满桌饭菜都不香。”
吃完了之后,确实让人有一种齿颊留香的感觉。
庞昱更是连要三碗,这一天比练武还累。
展昭和白玉堂也在逛,应该说纯属是展昭的鼻子在寻找。
白玉堂看到展昭那个兴奋的样子,心情也是越来越好,不过还是有点好奇:“怎么了,这么兴奋?刚才不是吃了油炸粑粑吗,还没吃够?”
展昭点点头:“我那些从苗疆回来的朋友,说是苗疆有种五色饭特别出名,相当好吃,这次来到苗疆我一定要尝一尝!”
打听了一下,展昭和白玉堂回到开封府众人下榻的地方,原来这里就是整个镇做五色饭最好吃的地方,早知道就不舍近求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