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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because_of_love_作者:tangstory-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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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便将此事抛诸脑后。
Sherlock Holmes从不在乎英国首相是谁,Sherlock Holmes从不在乎谁爱不爱他,这和地球绕着太阳转一样是小学课本上的基础知识——该死的,五百年了,它怎么还绕着太阳转!
顺便一提,直到现在Sherlock都以为现任英国首相叫Harry Potter,因为John是这么告诉他的。
John认为自己对于Sherlock的感情和“其实英国首相不叫Harry Potter”一样,将永世不为对方所知。

但遗憾的是,John H。 Watson是个普通人,而普通人总有脑子一热做错事的时候。
恰如之前所言,一切回到正轨,演绎法网站重新开始更新,又有人继续发来谜题寻求帮助。
Sherlock通常看不上那些小谜题,但他有个超级粉丝十分热衷于破解答案,并将自己的解谜成果在网站留言板上得意洋洋地炫耀。
“看,我又解出来了!要知道我把它们全解出来了!每一个!Mr。 Holmes,很明显我跟你才是天作之合!快甩掉你那个傻了吧唧的室友吧,我公寓的那间房还空着!”
Fu……John愤愤地盯着电脑屏幕,努力把那个不雅的单词咽回到肚子里。
又来了!这个叫theimprobableone的混蛋!John记得这个混蛋,记得他曾邀请Sherlock去他公寓同住,还想约Sherlock出去喝一杯。他讽刺过自己让Sherlock看007的电影,并且又一次说自己stupid!

不,实际上真正让John生气的并不是他说他傻,而是……他怎么敢!
那个混蛋怎么敢说他和Sherlock Holmes才是天作之合!
John做了个深呼吸,稍微平静了一下,然后一个字一个字地敲道:
“只是说一声,从大不列颠词典到维基百科,天作之合这个词条下的注解都只有一个——Sherlock Holmes and John H。 Watson。DO YOUR RESEARCH!”

John按下发送,然后继续盯着屏幕,然后过了三秒,然后发现大事不妙了。
好吧,perfect match,理论上这个词组也可以用于形容朋友……John的意思是,它必须、绝对、只能用于形容朋友!
或者在自己那个该死的室友刷新留言板前赶紧删掉,John操起鼠标,开始迅速寻找起页面上那个代表删除的小红叉。
不,他的手没有抖。一个好战士的手从不抖——他曾经用他的枪隔着二十多码和两扇玻璃窗干掉一个混蛋的哥,他的手从不抖!

可惜世事总难尽如人意——John放在电脑边的手机突然响了一声,提示有新短信。
“别删。 SH”
John扫了一眼手机屏幕,握着鼠标的手反射性地停住了。这不可能是推理……John盯着那个该死的小玩意儿想,这绝对是Sherlock Holmes让他哥在自己的手机上装了一个微型监视器……
但自己或许可以当做没看到短信,然后告诉那家伙,他所看到的一切都是幻觉。John一边侥幸地在心里嘀嘀咕咕,一边盯着手机,好像那小玩意儿会突然跳起来咬他一口似的。他的手并没有离开鼠标——再顺便一提,依然没有抖——屏幕上的白箭头一毫米一毫米地挪向那个极可爱的小红叉。
“说了别删。以及下来。 SH”
John的手机并没有跳起来咬他,只是又显示出另一条极不可爱的短信。

Fuck!John终于骂出那个不雅的单词,站起身,冲出门,冲到楼下,冲进客厅,站在厅口望着坐在壁炉边的同居人,果断地道歉:“对不起,Sherlock,我不该幼稚地在你的网站上跟人吵架,我道歉。”
“对!Sherlock Holmes!只把它当成一场幼稚的吵架吧!”John内心有个声音小小地咆哮。
“如果所谓的吵架是指你在我的网站上向所有人公开宣布你对我的所有权……”Sherlock平静地合上自己的电脑,随手放到一边,“that’s……fine。”
“我没有……我不……”John没什么底气地想要否认,然而沙发中的人突然站起身,快步地、流畅而优雅地走到他身前,微微弯身,侧过头。
“我不是在宣布对你的所有权。”——这句话便无声湮没在短暂交叠的唇间。

“所以……这次又是为了什么?”John突然觉得自己像重返战场,生关死劫,反而异常冷静。
“恭喜你和某人分手?”
“…………”John并没有否认,也没有说话,没有像上一回那样告诉他:人们通常不这么跟朋友说恭喜;人们通常不会为了这种事儿跟朋友说恭喜;不是某人,是Sarah。
“我搜过了,John,维基百科里没有那个注解。”John看到Sherlock的脸上又带上了那种像在观察自己一样的表情,耳听到他对自己说,“以及它告诉我英国首相不叫Harry Potter。”
“所以?”
“所以,”Sherlock终于收回那个观察用表情,嘴角蓦然上挑,像他每一次所做的那样,斩钉截铁地指明真相,“你爱我。”

而后世界上唯一的咨询侦探再次俯下身,吻上他唯一的室友、助手、朋友的唇。
John承认他的手终于抖了——不是颤抖地推开对方,而是颤抖地将他拉得更近。

虽然哪里像是缺了一环……吻……John觉得他这辈子大概都搞不懂那个什么演绎法推理了……舌头……对方到底是如何跳到最后的答案的……温暖……手为什么还在抖……湿润……不,你不怕被男人亲……柔软……你可是个入侵过阿富汗的纯爷们儿……缠绵……还是伊拉克来着?
Sherlock悄悄站直身,感受着怀中人因不愿结束这一吻而自愿踮起脚尖,从喉咙深处发出几声低沉而模糊的笑声,像猫被人爱抚下巴时满意地咕咕噜噜。
John的意识从大本钟的时针尖飘到胡夫金字塔最顶头的那块砖,随着悉尼歌剧院的白帆船乘风破浪,又不辞辛苦地爬过几万米古长城,才终于回到了贝克街221B的客厅——他意识到自己确实是在吻他,这个自大的、自负的、自我中心过头的,名叫Sherlock Holmes的混蛋。
“呼吸,John,”Sherlock适时放开怀中人的唇,含笑凝视他因为缺氧而聚焦困难的瞳孔,“还是说你那个小脑袋永远没办法一心二用?”
“…………”John努力换着气,试图说点什么来反驳那句funny little brains,然后一如往常地以失败告终,真心觉得自己的表现拉低了整条街的智商。
“不,MY dear John,”Sherlock则一如往常地猜到了——推理到了——他的念头,手指偷偷潜入他的衣物,在他背上缓缓游弋,“你拉高了整条街的性感指数。”
“……嗯……门,”在对方的手指更进一步之前,John终于拣回了一点理智,提醒同居人他们的客厅门还开着,并赶在Sherlock开口前及时警告了一句,“that’s NOT fine!”

John知道通常人们在做爱前会干什么——脱衣服,是的,他知道——尽管他从没想过有朝一日自己会把Sherlock Holmes和做爱放在同一个句子里。
那通常也是最混乱的部分,John是指,人毕竟只有两只手,而那些纽扣和拉链简直像解不完似的,如何不被缠在脚腕的长裤绊倒也是个相当严肃的问题。
但当对象是Sherlock Holmes时,John发现一切困难似乎都迎刃而解了——像用小提琴拉出一支轻快的狐步舞曲,他带着他踏出富有韵律的节拍,衣衫在不知不觉中滑落,一切都那么的优雅而流畅,灵巧而精密。
他本以为接下来的事情也会保持住这个节奏,但当终于赤裸地被对方压倒在客厅的长沙发里时,John才猛地意识到,自己大错特错了。
那也是他最后的意识——不,John并没有戏剧化地晕过去,意识始终在那里,只是无法运作,像只没有通电的微波炉。
He is playing him——他的脑中似乎曾短暂滑过了这样的句子,但是看在上帝的份上,这个句子甚至不是英语,根本没有这种英语!
他奏响他像奏响一把小提琴,用手指,用嘴唇,用他深埋在他身体中的……John没有费神去考虑自己为什么是下面的那个,“活着感受”这件事已经耗尽了他全部的力气。
恍惚中他知道自己似乎因为太过强烈的快感而说了许多次的No和Don’t,对方则只简单地反问过一次:Why not?
反问却不需要答案。
干脆且丝毫不容置疑。

那是四月的第一天,传统上这一天被叫做愚人节,但John完全不担心这夜所发生的一切只是对方跟自己开的一个过火的玩笑——虽然Sherlock Holmes不能以常理猜度,但很明显他也不可能知道现实生活中还有这么个无聊的节日。
于是John精疲力竭地躺在长沙发上——对于两个成年男人来说有些太窄了,让他们不得不黏黏糊糊地,像两块创口贴一样紧贴在一块儿——边自高潮余韵中平复着呼吸,边无意识地把脑中涌起的念头说了出来:“演绎法。”
“What?Really?NOW?”Sherlock难得带着些不可置信的神色从他颈间抬起头,“John,我一直以为咱们两个人里我才是不正常的那个。”
“别打岔,I’m thinking。”这一次John再不迟疑地让自己的手落到那头柔软的小卷毛上,心不在焉地轻轻抚摸,觉得身体疲倦已极,脑子却格外清醒,像电脑中枢处理器一样高速运转,分析着所有已知的数据——John,他告诉自己,你必须搞清楚,关于缺失的那一环,关于真相。
John知道即使自己像个普通人一样出言直问,这个正压在他身上跟只吃饱喝足的大型猫科动物一样舔爪子的家伙也绝不会老老实实地告诉他答案,所以他得自己想,他能想出来,那个答案肯定非常重要。

演绎法,如Sherlock自己所说的那样,“对于一个真正的推理家而言,如果有人指给他一个事实的其中一个方面,他不仅能推断出这个事实的各个方面,而且能够推断出由此将会产生的一切后果。一个观察家,既已透彻了解一系列事件中的一个环节,就应能准确地说出前前后后的所有其他环节。”
窥一斑而见全豹,一叶落知天下秋,John想,他现在需要做的只是把所有的环节都连起来:

一,自己动了与Sarah安定下来的念头,并认为这不是因为自己开始想要追求一种平静的生活,而是因为他爱她。
二,Sherlock看出来了,并问了自己,而自己承认了。
三,Sherlock吻了自己,然后就一走了之。
四,几个小时后自己问他那个吻为了什么,Sherlock的反应则像在观察,好像自己是盘在培养皿里发酵了几个小时的霉菌,什么实验材料。
五,那一夜Sherlock矢口否认他爱他,而自己同样通过观察和实验得出了一个结论,那个吻只是代表了一种单纯的眷恋。
六,这一夜他再次吻了自己,并且观察。
七,然后他们睡了。

最终得出结论的那刻John突然觉得一股暖流从心中淌过——像小说里写得那样,一股暖流从心中淌过,让人感动得眼眶发湿。
看来Sherlock Holmes确实和他自我标榜的一样,冷静、理性,善于观察和分析,无论何时都不会放弃使用这种能力,严格自我约束着不让感情影响理智。
自己认为他从不肯爱人,这种认知如此根深蒂固,所以即便在第一个吻发生之后,自己也觉得那不可能是因为爱——百万分之一的概率,以统计学角度而言,基本等同于不可能。
所以那夜自己仍然坚持着不肯拆开那只“Sherlock Holmes礼物盒”,坚定地认为心中所爱之人是Sarah。
而Sherlock显然通过他那该死的、理性的观察看出了这一点,并且显然不想贸然毁了自己那个“跟某人结婚,蜜月去海边,生两个孩子,礼拜天推着婴儿车去公园散步”的未来,于是撒了一个谎,十分完美地蒙混过关——这不奇怪,毕竟当Sherlock Holmes决定说谎时,恐怕这世界上没有一个人能够看出来那是谎言。
So……How thoughtful。
John保证这句感慨中绝无一丝一毫的讽刺意味,尽管每次那群外人用thoughtful这个词评价Sherlock Holmes时都是在明明白白地说反话。
第一千零一次,John想,那群外人永远不会知道他们口中的“怪胎”可以多么体贴人意,只要他愿意。

“所以其实……”John猛地用力揉了揉身上人的小卷毛,忍不住笑出声,想着要不要奖励给他一个吻。
“Shut up!”Sherlock明显知道John终于想通了所有关节——好嘛,他只是不告而别了三个月,他的同居人、助手、朋友、男友、whatever就偷偷摸摸地对演绎法自学成才了,真是个讨人厌的惊喜——并且出于一种微妙的自尊心,坚决不允许John把接下来的话说出口。
“嘿,我们才刚睡过,你能不能对一个刚跟你睡过的人稍微客气点。”John发现自己半点没有心理障碍地说出了sleep with you这个词组——Oh god,yes!他爱这个词组!
“Shut up,please?”Sherlock的脸上则又挂上了那副讨厌兮兮的表情,勉为其难地、屈尊降贵似地瞪了John一眼。
John再次大笑出声,十分愉快地想到,是的,他们睡了,以后还会继续睡,但总有些事情永远不会改变,比如他们的相处之道还是那么的……那么的Sherlock Holmes and John H。 Watson。
——这世界上的每一本字典都会告诉你,这个注解所对应的词条叫做天作之合。维基百科不知道是因为那玩意儿是垃圾。

其实所有真相都简单。或许令人难以置信,但真的很简单。
正如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侦探之一曾许多次指出的那样:
“当把一切不可能的因素都除去之后,不管剩下的是什么,不管是多么难以相信之事,那就是实情。”
所以真相只是,Sherlock Holmes早在John H。 Watson尚且茫然不知之时就已经爱上了他,并且默默等待着,终有一天对方给予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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