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蒙王朝(vip完结)-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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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师力量巩固了神权统治,可以说,这位狡猾的穿越前辈,给自己的家族和子孙留下了一张最强大的护身符,让后辈所有穿越者,都只能在他划下的圈子里“玩游戏”。以大隆现有的科技文化水平,确实至少要两千年时间才可能走向资本社会的变革,羽歌夜除了努力当个享受封建阶级权力快感的“大山”,翻不出什么新鲜跟头。
他也没指望用这么一番不切实际的话就骗住孔雀胆,这只是岔开话题而已,真正的目的还是前面那些挑拨离间的话,他说了,孔雀胆听了,这就够了。
当年唐金熙和朔龙雀为了部落利益,纵有千般深情也只能刀剑相向。朔龙雀战败之后远走他乡,唐金熙将朔龙雀的佩刀藏在神庙,亲手在刀脊刻上“倾盆”二字,便是如今的“刀皇”。过了三百年才有人猜出,其实那两个字是“覆水难收”之意,可见便是万世圣师,也有身不由己的时候。而两千年后,便是敌国对手,也可以为了权力暗度陈仓。人心胜不过权欲,羽歌夜和孔雀胆做不成朋友,但是此刻留着对方,对自己更有好处。便如这一锅鸳鸯,清辣不容,为了美味的权力,却能和谐共处。
此时新年即将到来,在艾露尼神庙的森严殿宇中,一锅白红,消融了所有敌友尊卑,但是就像下面燃着的炭火,和乐融融的温暖场景,终有如同刀剑般冰冷,死灰般决绝的时候。
作者有话要说:倾盆刀,覆水难收,这个梗准备了好久也没找到合适的地方,放在这里,勉强能展示出金熙当年的无奈吧。
宿舍有爱小剧场,学车的时候又一次被抖S老大爷虐了,我们休息的时候来了一位年纪差不多的老大爷也要学车,结果师父不停地夸,我心里默默地猥琐了,师父,你们是不是要来段师徒CP啊,我的节操被阿白吃了QAQ
☆、47重过京门
羽歌夜的随行仆从全都先行出发;只有他和唐星眸,羽云歌,一直拖到距离父神节不足五日才动身。六牙象龙拔足狂奔,两只迦楼罗比翼齐飞,成为那一年大隆百姓眼中的神迹。
再一次看到那座囚笼;羽歌夜心情复杂;鹦鹉一辈子养在笼中学人说话;雄鹰离笼便只在天空叱咤;三年不见;云京对他不会再那么温柔了。远远临近云京城门;就看到一片金黄耀眼,羽歌夜错眼之间,竟然觉得无穷贵气直逼苍穹;他连忙压低迦楼罗“佛奴”,从满是枯黄茅草的冻土上掠过,远远的就看到帝后銮驾在云京城门口。銮驾中有安在车板里的地龙和火炉,温暖如春,但是这份帝后亲迎的荣宠却无与伦比。而且,离别三年,想到唐修意,甚至想到景帝羽云阙,羽歌夜心里都有些抑制不住的激动。
“歌儿!”唐修意的声音远远传来,竟是站在銮驾外扛着冷风一直等着他,景帝也从銮驾中掀帘而出。羽歌夜从迦楼罗上翩然而下,温和的风托着他的身体,向着唐修意斜斜飘去,顶着碧珠的迦楼罗“佛奴”盘旋在銮驾上空。羽歌夜扑到唐修意怀里,唐修意搂着他,眼角含着泪花:“瘦了,黑了。”
到处奔波,还曾去到北莽受大风打磨,羽歌夜的容貌确实和养尊处优的皇子大大不同。“父皇,母君,可安好么?”羽歌夜眼含热泪,哽咽难言。唐修意揽着他,轻擦眼角,景帝开怀大笑:“四皇子羽歌夜,侍母至孝,敬神虔诚,才华横溢,天生灵慧,特赐郡王爵,封号雍,赏金珠缨络,紫璋佩冠!”
“儿臣年幼,侍奉父母乃人子本分,礼敬诸神乃先天德行,不敢当此重赏!”羽歌夜跪地拜倒,居敬行简曰雍,羽歌夜舍身入神庙,又一贯起居低调,确实当得起这个字,真正当不起的,是郡王封号。
大隆皇子封爵,除了太子独树一帜外,最高为亲王,其次为郡王,郡公。长皇子羽惊夜自诩受尽荣宠,封的不过是桓郡公,与羽歌夜同岁的三皇子,封的则是果郡公,两人的封号都要比羽歌夜的好,但是爵位却整整低了一等。皇子初封,几乎都是郡公,如有大功于社稷,晋封郡王。直到新帝登基,为了表示天家和乐,皇室荣宠,才把还活着的兄弟晋封亲王。这是不成文的规矩。而如今羽歌夜起点便是郡王,只要能立下功勋,便可晋升亲王,哪怕将来太子登基,也没有爵位可以加恩。先皇崩后,三年不得改制,十年不得易封,也就是说,景帝死了之后,十年之内,新皇都不能褫夺羽歌夜的封号,这等于是为太子羽良夜添了一个巨大掣肘。
只要羽歌夜不犯谋逆大罪,无功无过,就能在景帝生前混上一个亲王名号。最后所封金珠缨络,紫璋佩冠,乃是组成世袭罔替铁帽子亲王五大礼制服色中的两种,以羽歌夜母族萨族的权势,他在景帝生前便成为世袭罔替铁帽子亲王已经是板上钉钉,子子孙孙都是享不尽的荣华。
景帝虽然待人宽和,却真正乾纲独断:“你年幼远行,持戒虔信,实乃大孝行,大善举,堪为天下楷模,更能不骄不躁,谦卑谨慎,朕心甚慰,此事无须再议!”
羽歌夜环顾四周,并没有看到太子羽良夜的身影,景帝此举,无疑把羽歌夜直接推到了风口浪尖。比起铁帽子亲王的身份,朝臣必然更加好奇他能否更进一步,穿上那身明黄太子袍色,甚至是那身金黄帝衣。他以为羽惊夜远行蜀州已经算是扎眼,没想到自己被景帝直接放到了如坐针毡的可怕位置。
“儿臣谢父皇隆恩!恭祝父皇万寿无疆!”羽歌夜吞下这烫嘴的甜栗,只觉得刚刚的一腔喜悦,现在都火辣辣地在嗓子里疼了起来。
景帝此行,还要迎接唐星眸和羽云歌的到来。伴随着尘土飞扬的六牙象龙,羽云歌也乘着另外一只迦楼罗“赤背”来到了云京城外。唐星眸变成粉色的慧战宝衣并没有引起朝臣们的惊讶,他千里奔袭北莽天湖,独战雷池大祭司的壮举看来终于传遍云京了。真正让满朝文武惊爆眼球的,是飘逸洒然中多了一分杀伐之气的宝芙瑞祭司羽云歌。
“皇弟何处得了如此神俊,竟与歌夜的坐骑颇为相似?”景帝礼节招呼两位大祭司之后,便直接问起这个问题。
“洛蒙森林中偶然发现一对迦楼罗力战凶兽而亡,被我捡到两枚迦楼罗卵,故而和歌夜一人一颗,侥天之幸,竟真的孵出一对迦楼罗来。”羽云歌有些羞涩地回答。
羽歌夜冷眼旁观,这番说辞是他教给笨拙皇叔的,淡然,惊喜,自负,谦卑诸般选择中,羽云歌唯一能成功表演的只有这副羞涩样子。景帝朗声大笑:“皇弟真是好福气,这也是我大隆之福。”
羽云歌的额角现出一滴冷汗,景帝这么说,就和羽歌夜猜的一样,而这个反应说明,景帝已经知道这只迦楼罗绝不是侥幸捡到。对景帝说谎,对于羽云歌而言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在开口之前,他的局促不安和羞涩窘迫可以说是本色出演,但是当景帝如羽歌夜预料般轻轻一句话揭过之后,他突然觉得这位统御宇内的皇兄似乎不是那么可怕了,他的儿子都已经能够揣摩到他的几分喜怒,他为什么竟觉得从未琢磨明白这位皇兄呢。“皇兄谬赞了,不过是一只畜生罢了。”羽云歌心态的转变,流露于言表,真飘逸与假潇洒,差别明显,在这里的哪个人不是人精般的人物,嘴上不说面上不显,都在心里默默思量而已。
唐星眸始终戴着妖冶笑意,此时妖眸中笑意更深。羽歌夜挑起眼角看他,三年时间,当初只能仰望的人,如今也只是一个抬眼的身高差距。他记得六牙象龙千里突击北莽,一路不惊片尘,如走猫步。怎么就到了迎接唐星眸的仪仗前,从梆硬的冻土上震起大片尘沙呢?看着灰头土脸的大臣们,羽歌夜真心觉得,唐星眸在某些事情上意外的有种孩子气的坏心眼。
四大祭司回京,乃是每年盛事。三年潜修时,羽歌夜看唐星眸独自进京还不觉什么,这一次随他进入城门,才深觉父神教根植人心,祭司饱受尊重,即使云京权贵云集,信徒不如锦官城狂热,但表面上仍是欢喜激动,花雨缤纷。富有大户还用藤条小篮,装着自制的贡香,交由仪仗队伍,若是被纳入神庙供奉神前,能为一家人求来大福气。
羽歌夜为表虔信之心,穿的依然是麻葛芒鞋神官袍色,围观者皆以为是天慧开悟的年轻神官,不少花瓣落在他肩膀。此时已是冬季,花瓣都从暖房采买,只有高门大户才有这么奢侈享受,平民百姓手中握着买来的便宜信香,味道略有些呛人,在干燥的晴朗冬天下升起无数饱含着希望的袅袅蓝雾。唐星眸照旧信手播撒圣水,赐予祝福,不分贫贱。刚封为大贵的郡王,眼中却是把希望寄托给飘渺神祇的穷苦信众,羽歌夜重过云京城门,猛然间添了别样感受。
重回紫禁城,金杯玉盏,锦帐红烛,一扫艾露尼神庙肃穆之气。所有皇子都出现在宴席上,羽惊夜端着酒杯,笑容阴沉:“真是恭喜四弟了,少年郡王,大隆前所未有的殊荣。”“父皇厚爱,歌夜心中也十分愧疚。”羽歌夜不卑不亢,没了神官的外衣,这杯酒他是不得不喝。“四弟自小聪慧,天资绝顶,父皇厚爱也是应当的。”三皇子羽思夜笑得颇为局促,这位恍若年轻羽云歌的三皇兄,在士林中颇有声誉,素有“博学旷达,礼贤下士”的美名,和他现在这副畏怯样子,并不相同。一干兄弟全都持酒来敬,羽歌夜纵有十分酒力,也不免有些醉意,只是能控制自己不要失态而已。
“歌夜。”低沉声音在耳畔响起,羽歌夜悚然回头,才发现太子羽良夜已经走到身边。三年不见,众多兄弟都变化不小,但身上的贵气却是从未变过,只是晒得健康些的羽歌夜,在他们之中就成了饱受辛苦的模样。然而此时回头一看,羽良夜才真正诠释了什么是形销骨立,他整整抽高了一头,约莫有一米八五的身高,看上去十分瘦削。明黄色的太子袍穿在他的身上,曾经让他的皮肤如同美玉,眉目胜似画卷,现在却像是明黄色裹尸布,让他看上去苍白而空洞。
“太子哥哥。”一别三年,羽歌夜觉得嗓子发紧,竟然一时间不知该怎么面对他,所有关于太子的传言此刻都在脑海中回荡,好像没有一个能真切形容眼前人的巨大变化,他第一次觉得自己摸不透这位最疼爱自己的“哥哥”。“雍郡王,实至名归。”羽良夜和他杯子轻碰,自顾自饮尽杯中酒,留下这么一句意义不明的话,毫不留恋地转身离去。
这就结束了?羽歌夜料想过太子和他重见的众多场景,预演过多种应对办法,却没料到这种结果,他的心里,竟然觉得有几分失落。南面并立的帝后座位上,唐修意正冲他招手,他压下心底不安,笑容纯真地走向唐修意。
☆、48皇子开蒙
唐修意拿起身边金盏;里面琼浆色作翡绿,香气扑鼻,羽歌夜从善如流,一饮而尽;只觉得温热气息通灌肺腑,十分熨帖。
十分好宴也有结束的时候,带着醺醺酒气回到坤宁宫,羽歌夜终于得到机会和唐修意说说话。
“我知道你要问什么,放心吧,那个北莽的小崽子还伤不了我。”唐修意握着他的手,似乎怎么也看不够;“你何苦跟着星眸去北莽,瞅瞅这晒得;让人心疼。”
这世上只有唐修意一个人,能像这样带着纯粹的爱来看羽歌夜,身为凤君,能够保持无暇的母爱本就是一桩难事,羽歌夜也是眼热心热,只有三年的距离,才能让他更深地意识到,他有多依赖唐修意在这一世弥补的亲情。“总该见见世面。”羽歌夜到底也是成年人,也不好意思做些小孩儿情态,便正襟危坐。
“清梧院本来都已经收拾好了,如今你封了郡王,不日就要开府,怕是住不了多少日子了。”唐星眸有些伤感。皇子十六岁便该大婚,十五岁,已经不适合在宫中厮混,羽歌夜才刚回来,却又是一次离别。
“若是母君想要看我,也不过一道懿旨的事儿,何必这样伤怀。”羽歌夜才说完,唐修意就点着他额头道:“母君还不知道你,怕是早就惦记着飞出这皇宫去,罢了罢了,儿大不中留,也该是你知道成家立业苦处的时候了,且去睡吧,那清梧院,你可是睡不了多久了。”
羽歌夜有些诧异,虽然宴席结束便已经极晚,怎么才聊了这么会儿就遣他走,看唐修意故意露出几分疲态,他也只好拜辞而去。
当初他带离云京的人都先行回到了清梧院,除了洛城白不能留宿宫中,四位大仆和十二凤翎卫都站成两列恭迎羽歌夜。羽歌夜冷冷扫视十二凤翎卫,除了希奇和沈听河还能面色如常,后面的十人都噤若寒蝉。在洛蒙森林的时候,羽歌夜也没怎么为难他们,只是将他们倒绑了悬在树上,然后在下面放了一堆新鲜血肉。被血肉激起食欲的鳍狼,不断跃起试图把他们咬下来,一只只长着肉鳍的可怕巨狼向着自己喉咙扑来的场面,成为凤翎卫们最可怕的梦魇,在那之后,他们就把羽歌夜奉若神明。如今重回云京,回到了他们三年前满心要为“原主人”立功的地方,看到羽歌夜冰冷眼神,所有蠢蠢欲动的想法,都在忘不掉的鳍狼腥臭利齿的记忆里,消失殆尽。
前后相差也不过一月时间,没什么可寒暄热络的,唯独少了清梧院内监总管白逢年,让羽歌夜有些不忍。等到郡王开府,倒是可以把白老爷子请回来。清梧院内一切如常,恍若时光不曾流转,书架上都片尘不染。只有碧屋梧桐上用来比量身高的划痕,如今已经落到了羽歌夜下巴的位置。羽歌夜环视一圈,郡王开府,这小院也住不了几日。唯一舍不得的,怕是只有几棵碧屋梧桐了。
今天觥筹往来,他反倒觉得颇为亢奋,并不疲惫,但是进了三年不见的卧房,就觉得浓浓疲乏袭上心头,由着希奇脱了衣服服侍他睡下。
然而这觉睡的并不安生,一股燥热涌动不息,让他似睡非睡,如被火烧,直到微凉触感碰到他皮肤,才让他顿觉舒服。可短暂清凉过后,手中所触竟然也变得炽热起来,而这炽热却让他产生莫名贪恋。他伸手揽住,光滑的触感,恰到好处的坚韧肌肉……羽歌夜猛然推下怀中人,掌心亮起噼啪电光。
“四爷恕罪!”希奇绝望的声音在光线暗淡的房间里响起,羽歌夜皱紧眉头:“你干什么?”
“当然是为你开蒙。”屋中亮起一点烛火,沈听河点灯之后便垂眸站在屋角,努力消弭自己的存在感,唐修意面无表情地站在屋中,羽歌夜只看他身上衣服,便挪开眼去。这身衣服正是当年唐修意跪在父神祖庙前为他求来青脑黑莲方时穿的衣服,因为当年唐修意是抱着被废去的决心,未经景帝允许前往父神祖庙,所以乃是最寻常不过的百姓人家穿着,羽歌夜自小便聪慧,有时因为服药脾气狂躁,只要看见这身衣服便会安静下来。今天唐修意又穿起这件衣服,安抚意味不言自明。
所谓开蒙,便是在皇子开府之前,由宫中指派的成熟宫人,进行最直接的床第教育。身为皇族,开枝散叶乃是天生任务,确保皇子先天阳德无缺,亦是宫中母君的责任。羽歌夜咬紧牙关,真是想恨恨不得,想从从不得。若说世上谁最了解自己,唐修意绝对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他自小不喜亲近兽人,宫中只是有些流言蜚语,只有唐修意知道他是一点也不希望进行“和合之事”。他本来指望等到日后自己开府,不被束缚宫中,便可躲过这一劫,到时候想要伪造一场“和欢”出来,自然十分容易。却没想到唐修意早就针对他设计了难逃之局。从席上那杯怪异的酒开始,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