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蒙王朝(vip完结)-第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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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驻扎。他们夹在两座险峻山峰之间,从高空俯视都只能看到犬牙交错的悬崖,根本看不到人影。莽红袖双脚一踩马镫,猛然踏上山峰,身体几乎横在空中,真是“横行霸道”,他踩着悬崖快步穿过军队,来到队伍尾端一辆马车面前。
这辆马车车厢不大,看上去也并不豪华,只需要一匹马就能拉动。在遍布山石的山谷小道行进,马车并不方便,不仅前行困难,而且十分颠簸,坐在马车里远不如骑马舒服。莽红袖掀开车帘,里面是面色苍白的朔长绝。
“红袖,我们马上就要离开横断山脉,为了不被大隆发现,你们一路疾行,按照我划下的路线前往云京,我在后面跟着你们。”朔长绝被马车折磨得十分疲惫,但是依然条理清晰。
“你不跟我一起?”朔长绝却拉住他的手腕,用双手暖着他冰凉的手指。
“我身体虚弱,若是和你们长途奔驰,怕是会撑不住。”朔长绝无奈摇头。莽红袖却没有被他骗到:“你若是落在后面,被人抓到怎么办,我们孤军深入大隆,行险用兵,你若是一人独行,岂不是羊入虎口?”
“那你要我怎么办?”朔长绝看他表情,就知道他是不愿意离开自己一分一毫,虽然这种守着他的情态有些好笑,却也让他十分感动。
莽红袖摘下雪狐围脖绕在他的脖子上,拍拍健硕的胸肌,笑得自信而霸道:“我在铁马河苦练北斗七劫,已近大成,只要用斗气温养你的身体,你就能像常人一样骑马了。”
朔长绝却不肯:“若是你这样虚耗斗气,到了云京,怎么对付大隆众多高手。”
“那到时候你若要了我,我情动之时突破兽型,斗气大进,不就行了?”莽红袖双手抓住他的手,说的好像天经地义,一点不觉害羞。朔长绝却忍不住微红脸颊,他看着莽红袖温润眼神,知道这个在北莽霸道无比的灵感大王,恐怕只有在自己面前才如此温顺,什么都不顾,只一心一意希望和他在一起。
“哪有出征在外,又是如此险恶形势,还有心思想那些事?”朔长绝回绝之后,莽红袖反而眼神大亮:“那若是回了北莽,安全了就可以?”
朔长绝一时失言,被他抓住语病,只好岔开道:“我们行险用兵,突击云京,若是成功,就是千秋不世之功业,若是失败,恐怕再也看不到北莽的皑皑白雪了。”
莽红袖知道他绝不会这么轻易答应,虽然失望,还是强颜欢笑:“就算我们没能真的拿下大隆,我也绝对能保你平安无事。我在铁马河潜游十年,早就把北斗七劫练到生生不息,劫数相生相灭,就算一路为你补益斗气,也没什么影响。”
“若是能和你一路更好,我们深入大隆,若不能一直在你身边,我也担心你们安危。”朔长绝话中虽然说得是你们,莽红袖还是自动代成“你”字,非常高兴,朔长绝望着前方几乎可以看到的山脉尽头,轻声说道,“我们和大隆相安三十年,这次突袭云京,就是战端开启,无论成与不成,都要斗个你死我活。”
作者有话要说:灵感又被我拎出来了。。。没羞没臊的忠犬受神马的,我觉得其实很萌啊XDDD
☆、72小城故事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羽歌夜没能等到鹰扬大军也出动,看来唐清刀还是没能把孔雀蓝打到伤筋动骨,他只能抓住机会点燃龙头峡大火,前往西凤。
孔雀胆离开羽歌夜往大隆方向飞行,那么他会首先告诉孔雀蓝龙头峡被烧的情况;然后以孔雀蓝的智谋;肯定能推断出放火的人数和逃亡西凤的必然结果;再通知西凤内部驻军;这一来一回的时间;就是羽歌夜率领八千奇兵离开西凤的最关键时间。
八千人组成的队伍悄然潜入了西凤;因为考虑了西凤荒原环境,所以选取的七千兽人士兵,兽型都是黄色系;在荒原上奔跑,从高空俯视的时候很难看出大群野兽的存在,就是为了防范西凤的监视。
一旦进入西凤,入目的景象就和大隆大大不同。羽歌夜从云京到蜀州,一路是数不尽的繁华,锦官城更是十万大山围成的天府之地,后来进入江南道,整治江南世家,看的更是大隆最奢靡富庶之地,绫罗绸缎铺陈遍地,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高楼大厦栋梁华丽,锦鞍貂裘车马迤逦,而到了西凤,却是满目的黄沙,贫瘠的土地,穷苦的人民。
西凤土地半荒漠化,好些的地方,都是荒土,恶劣的地方,几乎就是沙漠。孔雀胆给出的路径都是穿越西凤前往北莽的可行方案,但是没有一条足够简单。这次西凤侵略大隆,把驻守在凤都附近的各色“低等种族”组成的军队调到了洛蒙森林,真正的主力鹰扬大军则调入国内,可见西凤皇室有多么小心自己的身家性命。但是这也为羽歌夜穿行西凤布下难解之局。
八千奇兵,全都是唐星眸苦心经营多年的精锐,最低都是金刚境五品的兽人,这次从西南大军中抽出,相当于抽刀出鞘,亮出兵刃给景帝看,就再也不能放回到西南大军,“藏刃于军”。如今唐清刀被景帝调走,玉门关还来不及掌握,界碑关驻军肯定在重新洗牌,这八千人可以说是唐族最精锐的力量,唐星眸肯把他们交给羽歌夜,就是下了巨大的赌注,羽歌夜若是让他们折戟沉入西凤黄沙,对他和唐星眸,都是不可承受的痛。
洛城白穿着一身有些肮脏的织锦衣服,身边跟着一个高大青年,来到了西凤边陲小城玄鹄。西凤的城市本就不如大隆繁华,边陲小城,更是只有黄土围墙的村子而已。一座客栈兼饭馆,一家医馆兼药铺,一家当铺兼票号,一个城市至少该有一个的地方,都被迫兼容在一起,可见其贫穷。
洛城白这一身破旧绫罗在这个城市十分少见,引人侧目,这些目光,都带着贪婪和试探。洛城白畏畏缩缩地抱紧衣服,眼睛惊恐地到处乱瞅,脚步有些踉跄,他脚上穿的鞋子却是一双都泛起毛边的千层底棉鞋,满是灰尘,绫罗外衣下,还露出了质地明显不同的里衣。看人看脚,衣服穿的再好,若是鞋子看上去脏且旧,这个人的家财也就达不到多富,那些坐在黄土墙垣上打量洛城白的人,再看看他身边高大的青年,就更费掂量。
青龙头上戴着一顶斗笠遮住阳光,健壮的上身只穿着一件藏青色马甲,□一条黄褐色长裤,脚上穿着草鞋,打扮看上去贫苦得多,但是他腰上别着一把好刀,刀鞘顶端嵌着一小片银,再无任何花纹,刀柄的螺旋纹路比银子更亮,反着光,那是至少五年辛苦才能磨出来的亮光,宽达四指的刀,配上他抱着胳臂往前走时鼓起的二头肌,一看就知道是一位实力不低的刀客。
两人就在这座边陲小城无数刀口上捡生活的亡命徒注视下,走进了唯一一间客栈。
“老板,拿菜单来!”进了客栈,洛城白的脸色好了不少,他掏出一方脏兮兮的手绢,装模作样擦着汗,坐在桌边,用力拍着桌子,“有没有茶啊,小二怎么还不上茶啊!”这副烦人的做派让客栈内看着他的人都挪开了眼,那些还不动声色的用眼角余光打量他的人,也很快就收回了视线。
一个真正有钱的人,是不会把菜单翻来覆去研究,不会点那些不贵的菜色还要求小二赠送酒水的,更不会问了所有房间的价位,最后挑剔地选了一间中档的房间,还要小二好好打扫换了被褥又要洗澡水的。在西凤,在这座玄鹄小城,有个有顶有墙的住处都算不错,有套被褥就算富户,能够洗澡的,那就是大财主了。
洛城白嘟嘟囔囔的抱怨这抱怨那,一旦有人斜眼看他,就会小声下去。他对面坐着的青龙把刀小心地放到桌上,然后拿起筷子闷不作声的吃饭,绕过了唯一一道有荤腥的菜,只捡些蔬菜来吃。大隆兽人好肉,这是谁都知道的事,连身边护卫都这般吝啬,也不是什么值得在意的角色。
洛城白只要了一间房,本来以为他和青龙是亲密关系的人,看到这幅场景,也就不再担心。一进了屋,洛城白刚才那副小守财奴做派立刻脱掉,整个人长长出了一口气。
“看你担心的,就算这一客栈都对你动手,我也能保你无虞。”青龙抱着臂靠在墙上,也不理他。这屋里十分简陋,只有一张破桌两把破椅,床上连个帘子都没有,被褥是典型的红面裹着一圈白棉布的边,那白边都发黄了。
“四爷交托的任务,我怎么敢掉以轻心。”洛城白把怀里藏着的肉干拿出来放到青龙手上,在门边等了一会儿,没有听到有人过来,便在屋里四处看看,检查是否是黑店。提到任务,青龙也再说什么,他把斗笠和刀都放到桌上,自己则坐在了床上,几口吃完了不大的肉干,挽起裤脚,露出肌肉结实的小腿,脱下了脚上的草鞋,双脚踩在鞋跟上,翘起脚趾轻轻活动。这段时间长途赶路,穿越森林,一直兽型前进,冷不丁穿上这双特地做的松散破旧的草鞋,脚底真是非常难受。
洛城白从屋里铜壶倒了冷水,捧着那坑坑洼洼的瓦盆,不一会儿就冒起热气来。青龙看着他动作,把头偏开去,洛城白蹲□,想把他草鞋抽掉。青龙抖动脚踩住草鞋:“不用麻烦。”
“别闹。”洛城白拍他脚面,青龙这才抬起双脚,洛城白把陶盆放到地上,把青龙的脚放进盆里。热水裹住被草鞋摩擦的脚,青龙忍不住咕噜了一声,就像老虎打盹的声音。青龙看他往自己脚上撩水,轻轻揉捏他脚掌,忍不住酸溜溜道:“这手艺挺熟啊。”
“四爷从不让下人这么伺候,晚醉的脚也从没受过这罪,不会麻烦我,这手艺是我伺候我爷爷用的,生疏好多年了。”洛城白笑着抬头看他,青龙却脸色不太好:“嫌我麻烦么?”洛城白好笑的看着他,带着点无奈:“挺大个人了,老想那么多。”他低头,轻轻揉按青龙的脚心,那双脚上都是老茧,本没那么娇气,都因为兽型穿越洛蒙森林,才受不住细草鞋的折腾,他声音不禁有些难受,“你在军中,累的不行吧。”
“为了四爷而已。”青龙听出他心里难受,既得意又酸楚,仰着头,故意不在乎地说。洛城白看了他一眼,也不说话,帮他揉按了好一会儿,把草鞋磨出来的红痕都揉散了,才端了盆倒在屋角的下水口。西凤虽有大河醴江,却十分缺水,这些生活废水都倒在出水口,还有别的用处。他洗了手,来到床边挨着青龙坐着。青龙挪挪屁股躲开他:“靠那么近干嘛,我们扮的可是主仆,你擅自定了一间房,被人看出来就不好了。”
洛城白却伸手搂住他的腰,青龙伸手扒拉他,他反倒双手都搂上去把青龙按在床上。青龙比他高壮得多,却轻易被他压住,一点也没诚意地挣了两下:“洛蒙森林骑了我一路,还不够?”
“那能一样么。”阿白起身抽出一只手撑着自己,摸着青龙下巴,当初洛蒙森林那个咋咋呼呼的少年,现在也长出青青胡茬一脸成熟样了。“三百龙脊是四爷埋在玉门关的钉子,要钉死这条镇守西南的长龙,所以独独挑了你出来,你还不懂么。”洛城白摸他脸,笑得有些坏。青龙抓住他手,黯然开口:“我倒宁肯留在军中。”
“非要拼个功名出来,何苦呢。”洛城白心疼地说。“晚醉是好人家孩子,又是宫里出来的,我连个名字都没有。”青龙说了两句就猛地推开洛城白坐起身,“阿白,你能跟在四爷身边,家世也不一般,我高攀不起。”
“说什么呢。”洛城白从后面抱着他,手伸进了青龙的马甲里,动作娴熟的抓住了小点。青龙按住他的手:“阿白,别。”洛城白凑到他耳边:“给我吧,我绝不负你。”青龙按着他的手松了又紧:“任务在身,别这样。”
“到晚上才去,不碍的。”洛城白双手都探到他马甲里,向上抚摸他胸膛,然后双手撑着马甲脱到了青龙胳膊肘上。
“阿白,你和晚醉也这样么?”青龙没挣扎,任他抚摸,脸上却一片难过。“我是真心对你好,你以为我是糟践你么?”洛城白知道他心里想多了,急的不行。青龙把马甲脱下来放到床边上,抓着他的手堵住了他的嘴:“我知道了。”阿白气得骂人:“你知道个屁!”翻身就把青龙给按到床上。
到了傍晚,这座小城被两轮明月悬着,孤城明月,但是满城静得很,只有更夫每过一个时辰打遍梆子。两个人悄悄开了窗户,从客栈的侧面悄然出了房屋。
第二天一早,洛城白下楼结账,有心人看到青龙脖颈边的头发变成了黄色,目瞪口呆。青龙有些羞恼,抱臂装酷就没那么稳当,幸好他晒得皮肤深,看不出脸上红。两人出了玄鹄城,向着西边走。洛城白接过斗笠,抱着马甲和长裤,看着青龙□的身体,笑得十分自得。青龙恼恨他这副蠢样,还是变成虎型带着阿白往藏身之地走去。
玄鹄城建在夯实黄土上,而越往西走沙子越多,到了一处地方,猛然从地面钻出个人来。原来为了抵御沙漠地带夜晚的严寒白天的酷热,羽歌夜带着他们在地上挖了坑洞,有一千法师在,这个工程量不大。羽歌夜背对着青龙,阿白轻声说:“已经把药下在水井里,总共两处水井,最多三天便能成。”
“辛苦了。”羽歌夜也是没有办法,这八千奇兵都是唐星眸的精锐,忠心不虞,但是可用的人却还挑不出来,幸好身边还跟着两个得用的,这种事情,他若亲自去做,绝对没有阿白演的像。他转身一看,却看到青龙有些局促地站在那儿,双手抓着斗笠,头发已经变了颜色,再无玄鹄城的冷酷,反而十分畏惧。
“爷,你就别欺负他了!”洛城白气得想跳脚。羽歌夜看他急的要蹦起来的样子,笑得开怀,他转头对青龙道:“你也太没骨气了,我还以为你能多钓这小子一阵儿呢。”他斜了洛城白一眼,“你就这么甘愿跟着这小子?青龙,你在军里进步不小,若是再打熬几年,升为军官大有可能,不多考虑考虑么。”
“爷,青龙什么身份自己知道,没名没姓的小子,能跟着爷是我的福分,不敢奢望太多。”青龙答得恭敬。羽歌夜看洛城白急的抓耳挠腮,终于不折腾他们:“我答应阿白,若是他昨晚能拿下你,就把你和晚醉一起许给他,我说话算话。”
青龙听了这消息,惊得眼睛都瞪大了,这才知道昨晚阿白猴急火火,原来竟是藏着这原因,不由气得摔了斗笠。阿白见事不对,连忙跑开,结果一步就掉到了挖好的藏身坑洞:“是四爷不让告诉你,不赖我啊!”
羽歌夜看着他们笑闹,脸上露出了几丝笑意,但是转头看着玄鹄城时,便又露出了严肃。行险用兵,这一招奇险,也奇毒,用一个小城所有的人命来行计,还是第一次,却非行不可。这一次龙凤争天,每一次机会都稍纵即逝,他不得不用沾满鲜血的手来抓住。
作者有话要说:阿白,为了让你同时得到晚醉和青龙两只大老虎,我付出了多少艰辛啊,你怎么报答我!
因为写到了战争部分,局势比较乱,所以从好多人的视角来写,但是所有线头都会渐渐收住的。
☆、73纯青炉火
正值正午;坐落于西凤边陲的玄鹄城,却分外安静。说是边陲,实则是金刚大沙漠靠近西凤的边缘分布的几座小城。西凤将金刚大沙漠全都划为西凤国土,这片绵延数千里荒无人烟的沙漠却根本不适合生存;他们能够控制的,也就是边界这几座小城。
羽歌夜走进黄土围墙,墙上那座小小城楼里连个人也没有,他进了城中,在洛城白进城时坐满流浪汉的墙垣,现在空无一人,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