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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指间风华(李寻欢同人)-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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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都已经过世了。”他竟坦陈道。
  龙小云刹那间面色惨白,刚刚得知自己父母的名字,就立刻听到这样的噩耗,对于他这样一个尚不满双十的少年来说着实沉重。只不过所幸的是,他早已忘记了过去,所以闻此噩耗也尚能自持。
  龙小云闭目平静了一会儿,又盯着李寻欢。
  “那么,你,又是谁?”他眉宇一轩,话锋陡起。
  李寻欢依旧一口一口抿着酒,神情仿佛在醉意中模糊了,“我是你父亲的结拜兄弟,你母亲的表哥。”
  这个答案倒是出乎龙小云的意料,他没想到李寻欢竟与他有如此亲近的关系。略略疑惑地,龙小云问了一直堵在他心里的话,“那么李叔叔,你当初见到我时,为什么要隐瞒这些呢?”
  李寻欢仰起头,一抹晨曦正迎上他的眉梢。他犹如一尊镀金的雕像般静穆。
  “因为……”李寻欢苦涩地轻叹,“……我怕你知道一切后不肯接受我。”
  “为什么?”
  “因为‘龙小云’恨我。”
  虫儿唧唧,夜色苍茫。
  龙小云伫立在屋外的月光中,凝视着映在窗纸上的影子。
  “因为‘龙小云’恨我。”我为什么会恨你呢,李寻欢?龙小云的身子一动不动,脑中却思绪纷纭。这个问题他没能问出口,因为李寻欢说完这句话,就撕心裂肺地咳了起来。龙小云当时犹且心存芥蒂,怀疑他是故意回避话题,一开始冷眼旁观;岂料他竟渐渐咳出血来,这才慌了手脚,和小酒馆掌柜的一起把他送到济生堂去了。
  正沉思着,方郎中从阖户从屋中退了出来。
  “师傅,他怎样了?”龙小云不由自主地脱口而出。
  方郎中摇摇头,“关外的气候对他这病不好,本来经我针灸后已经调理过来了,今日也不知怎么就突然严重了。”
  龙小云缄默不语,他仿佛又看到,那人半醒半醉,一问一答间似乎毫不上心的样子。
  如果不是自己的追问把他逼到当场咳血,他一定会用那种故作冷淡的姿态送自己离开,然后再无人知晓地昏倒在小酒馆上面的房间吧。
  这确实很像龙小云认识了半年的这个人会做的事。
  将近午时,龙小云汗流浃背地跟着一群小孩儿蹴鞠。这群小乞丐当初被安顿在城西的喇嘛庙,可他们受不了出家人的那些条条框框,难耐寂寞地跑出来找龙小云玩。
  龙小云对着这群七嘴八舌的小乞儿们哭笑不得,看了眼紧闭的屋门,就做了个“嘘”的动作,把他们拎到院子的角落蹴鞠玩。玩了好一会儿,不知谁稍不留神脚下失了准,球凌空飞了出去。
  李寻欢伸出手接住了。
  他捧着球缓缓走了过去。小孩子们都仰起头眨巴着一双双乌溜溜的眼睛瞅着他。李寻欢披了件长衣,趿着鞋子,一副略带茫然的样子让龙小云觉得很好笑,这下小李飞刀的名号好像也不那么高高在上了。就像比起古书上大力歌颂的三皇五帝,人们反而对现实中有点邋遢的某个邻居印象更深一些。
  “球不可以用手接,得拿脚踢!”一个豁了门牙的小男孩冲李寻欢喊道。其他孩子全都乐了。
  李寻欢不禁微笑起来,弯腰把球放在脚前,不太用力地踢给了这个小男孩。孩子们拿回了球,又吵吵闹闹欢叫起来。龙小云朝他走了过去。一向有些洁癖又一丝不苟的李寻欢此刻却穿得很邋遢,想必他还是被这群孩子吵醒了,尚未梳洗就走出来的。不过他看上去却丝毫没有因为被扰醒而生气,反倒面带微笑地看着那群跑来跑去的孩子。无论什么时候,待在这个人身边,都让人觉得很舒服。龙小云的心中突然有种这样的感觉。
  “阿拾,我有些话想对你说。”李寻欢这时把那种柔和的目光落回了龙小云脸上。
  龙小云点了点头。
  “我一直向你隐瞒知道你身世的事,还有一个原因,是我一直在犹豫。”李寻欢开门见山,“关外的日子虽然比兴云庄的辛苦,但我却看到,你比在兴云庄时快乐。”
  “我即使把那些过去的事情告诉你,你也依旧不能恢复记忆,反而会因为知道这些事而痛苦,所以我一直犹豫不决。然而我没想到的是,知道了我对你有所隐瞒,这件事却更令你难以接受。这些都怪我考虑不周,忽略了你的感受。”
  “所以,阿拾,”到目前为止,李寻欢都始终用“阿拾”这个称呼,“由你来做决定,你是否希望恢复龙小云的记忆?”
  龙小云没想到李寻欢会再次主动提起这个话题,因为他以为任何人都会本能地避开伤痛的。那日借着醉意甚至有些自暴自弃地说“龙小云恨我”的人,今日却毫无顾忌地把决定权交在了自己手里。
  仇恨你的龙小云若恢复了记忆,对你又有什么好处呢?
  而你又为何去照顾一个恨你的人?
  从李寻欢宁静如水的目光中,龙小云找不到答案。
  “我当然希望恢复记忆,无论是怎样的过去,都比什么也没有强。”龙小云毫不迟疑地说。
  李寻欢的目光里隐约闪过了一丝赞许之色,“小云,我认识一位叫梅大的神医,他如今人在山西太原。他或许能治好你的失忆,你可愿意与我入关去找他?”
  龙小云却一时没有吭声。他的目光慢慢扫过济生堂小小的院子。李寻欢知道他定是不舍他的师傅,也不说任何规劝的话。
  李寻欢总是让人很轻松,很舒服,龙小云不禁再次感叹。
  走的那日起了很大的风,马车的帘子被吹的翻飞不止。
  龙小云思忖了两日,终于下定了决心。他既已决定,就不再迟疑,这种决绝的性子,倒与龙啸云格外相似。
  原本龙小云打算像亲儿子一般孝顺方郎中后半辈子的,如今却要与之相别,他心中愧疚万分。这老郎中却是个经了不少事的,此刻反而好言劝道:“阿拾啊,咱们师徒俩相识一场是缘分,老朽已是很高兴了。你不必太挂心,一路上听你叔叔的话就是了。”
  “师傅,等阿拾恢复了记忆,一定接您去太原!”龙小云想起方郎中昔日里对自己的好来,不由得潸然泪下。
  “好,好孩子,”方郎中也忍不住眼眶红了,“走吧,快走吧……”他不住的摇着手。
  马车在风沙中摇摇晃晃地驶远了。
  马车不太宽敞,赶车的是个年轻人。李寻欢当初把银两大多捐给了喇嘛庙,剩下为数不多的银子只好将就着租了这辆颠簸的驽马旧车。
  如此不懂经营持家,真不知这人在关外这么些年,是怎么活下来的。龙小云心里暗想。他当然不会知道,李寻欢身边曾经有个忠心耿耿的铁传甲。李寻欢经历过太多他所不知道的岁月,他那一世风华,半生苦难,说不尽也道不完,然而你若问他,他定是一边喝酒一边笑着,轻描淡写地带过了。
  有时候,龙小云真的很羡慕李寻欢。比起一朝遗忘了十几年时光、轻飘飘的自己,这个背负着四十载悲欢离合、尝遍了尘世冷暖的男人,活得要真实的多。纵使痛苦,他至少也知道自己痛苦的是什么。更何况,那些痛苦的洗礼,却反而让他更加仁慈善良。
  马车走得虽慢,却一直没有停下。旅途中龙小云只听得见车轮作响和李寻欢喝酒的声音。他有一种感觉,仿佛离关塞越近,李寻欢便越沉默。终于在傍晚之时,马车赶到了下一个小城。这小城是个枢纽城镇,交通便利,商业也颇兴旺,人称“小洛阳”。
  天色已晚,两人找了家客栈下脚。龙小云坐了一天马车,浑身都仿佛被颠散了架,脑袋一挨枕头便立刻睡了过去。一觉睡到大天亮,他揉着眼睛走出屋门却顿时呆若木鸡。昨日明明记得睡的是一楼,今日怎么在二楼醒来?还有,客栈展柜的昨日下巴上明明没有胡子,今天怎的就成了个山羊胡子老头?
  小云满脸愕然地下楼走进已散坐了不少人的饭堂。李寻欢挪开唇边的酒碗,冲龙小云微笑起来。仿佛经历了南柯一梦,却突然见到了个故人一般,龙小云三步并两步跑了过去。“李叔叔,这到底是……”他忍耐不住地问道。
  “昨日咱们住的是凤阳酒楼,半夜换到了江渡客栈,”李寻欢柔声安慰一般解释道,“因为见你睡着,我就没有叫醒你。擅自把你抱来,实在对不起了。”
  “为何要换?”李寻欢的话却让龙小云愈发摸不着头脑。
  “昨夜有杀手暗袭。”李寻欢依旧不紧不慢地说。
  “啊!”龙小云实在忍不住惊叫一声,饭堂里几个江湖客俱回头瞟了他一眼。
  “昨夜我与他们交过手,却看不出他们的门路,看来这几年江湖上已新生了不少门派。”李寻欢对龙小云的惊愕不以为意,笑了笑说道,“想必我们这一路都不会太平了。”
  既然知道一路险阻,你为何还能笑得出来?龙小云愈发捉摸不透李寻欢了。他只觉得,自己仿佛离这个人的世界很远、很远。
  “小云,你不要担心,”仿佛是看出了龙小云的焦虑,李寻欢柔声道,“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会保护你的。”
  这个时候的龙小云,尚不知晓小李飞刀的一诺之重。他只是看到了李寻欢眼中的温存,仿佛是冬日夕阳般,来自于灵魂深处永不枯竭的温暖。
  李寻欢默默呷着酒,却难以抑制胸口的闷痛。见他如此寡言,龙小云以为他心情不好,也就不再多言,自顾自地掀开车帘望着不断后移的荒野景致。
  临行前从京城来的讯息,着实让处变不惊的李寻欢也为之一震。
  李寻欢感到,整件事情的背后,是一个高手的运筹帷幄。这个人的势力不仅深入朝廷,而且广布江湖。
  几个月的时间,李寻欢已在阿拾身上,确认了自己想要知道的事情。不论这少年是否想要入关,李寻欢那时都已决定自己要亲自去一趟兴云庄。他那时倒未曾想到,龙小云想要恢复记忆的决心如此坚定。抛弃宁静的日子,去经历未知的腥风血雨,李寻欢没想过昔日那个生长在父母名声的庇护下、被宠坏了的孩子竟会自愿做出这样的抉择。
  有时候李寻欢也不免扪心自问,如果龙小云不是林诗音的儿子,他还会不会如此关照?若是半年前,答案似乎昭然若揭——他一定不会去爱护一个视人命如草芥的孩童。然而如今,李寻欢的心却渐渐融化了。他发现了这个少年的另一面,这让他更加坚信了人性之善。于他来说,现在的龙小云已经不再是林诗音的附属品,他已经把他当做独立的个体来接纳了。
  至少他们已经是忘年交了。
  几日来李寻欢默默地看着关外群侠不断涌入关中,不动声色的关注着那件即将发生在兴云庄里的“大事”。棋局已经摆好,黑暗之中,李寻欢能够感到,那个幕后之人冷笑的眼睛。

  风云第一刀

  黑暗之中,琉璃棋子清脆地落在楸木棋盘上。
  华服男子只是在自娱自乐,他对面的蒲团上并没有对手。“江湖是什么?江湖不过是另一个朝廷,水也是混的。”他懒洋洋地说,却看也没看恭然立在阶下的属下,仿佛只是在自言自语。
  “殿下所言极是,那些道貌岸然的江湖大侠,如今都在挤破脑袋涌向太原。看来《怜花宝鉴》的诱惑真是没人抵得住。”律晓风垂首附和道,微微抬眼观察了一下华服男子的神色,他又开口道,“殿下,唐蜜的情报送回来了。”
  男子的手指停顿了,问:“他在哪?”
  “李寻欢已经快入关了,八成会先来兴云庄。我让唐蜜继续暗中跟着。”律晓风不会搞错男子问的是谁,这是他们主仆二人多年来的默契。
  “想必这一路上他也听闻了兴云庄的事,”华服男子冷冷一笑,“他怎么可能不来。”
  律晓风看着男子脸色,略有迟疑,又道:“殿下,只是有一件事……”
  “讲!”男子骤然道。
  律晓风把头垂的更低了,“与李寻欢同行的,还有……龙小云。”。
  男子猛地站起,广袖一挥,霎时满盘琉璃棋子俱锵然碎地,“龙、小、云!”他的声音突然变得高亢起来,一字一顿道。
  “当初留下龙小云一条命,把他关在飞鹰门的地牢里,本是担心计划若中途生变,尚可用他牵制李寻欢。”男子的神色愈发阴郁,“却没想到你竟然如此没用,两年前让冷月宫的那女人偷袭了飞鹰门,龙小云也在混乱中失踪!我给了你多少高手,两年时间你竟然都找不到一个小鬼!”
  “如今倒好了,兴云庄的英雄帖已经发出,李寻欢却找到了真正的龙小云。”男子眼中阴鸷一闪,“律晓风,你该当何罪!”
  “属下该死!”律晓风慌忙跪倒。
  “还有谁知道此事?”男子的目光又恢复了冰冷死寂。
  “李寻欢一路低调,知道的人不多。不过两天前冷月宫派杀手偷袭,想必已经知道龙小云与李寻欢在一起的事情了。”律晓风一动不敢动,任凭额上冷汗直流。
  “江怜月也知道了?”男子细长的眼睛微微挑起,“那女人想杀李寻欢想的都快发狂了,我们还得防着点她。”
  律晓风跪在地上,默了许久,突然提起一口气,道:“殿下,晓风有一事……一直不明。”
  “讲。”男子只是自顾自地凝视着从香炉中升起的云雾。
  律晓风抬头望着男子伟岸的背影,悄悄叹了口气,道:“晓风自小就跟随殿下,您素有雄才大略,又文武双全,如今您一手建立的飞鹰门在江湖上也算小有势力,明面上的买卖和地下钱庄也都生意兴隆。就算是大汗……就是大汗他都不得不称赞您。有朝一日,我们定能光复大元,让大汗刮目相看,倒时还能回家去……”律晓风收住了话头,道,“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但为何两年前大汗却一定要您笼络这个李寻欢不可呢?就算他武功高强,却早已退隐江湖,更何况一个武林人士也未必有什么将才。至于他在朝廷的那点人脉,辞官多年也早散尽了。晓风真的不明白,为何两年前大汗执意要您去找李寻欢,为何要为了这么一个无关紧要的人处处掣肘呢?”
  “你心里憋了许久,如今终于一吐为快了。”男子瞟了身后长跪的部下道。
  “属下大胆冒犯,请殿下赎罪。”律晓风叩首道。
  男子依旧看着氤氲的雾气,道:“晓风,你还记得当年那个叫吉日格拉的萨满吗?”
  “就是那个部落传说中的预言家?大汗当年还是皇子的时候找到了他,但是据说他突然变得又聋又哑,一个字都不肯说了。”
  “整个蒙古的人都以为是这样。”男子道。
  “难道不是吗?”律晓风不禁愕然追问。
  “两年前他临死之时,大哥……大汗他又去探他。问大业之成败。”
  “他竟肯说了么!他说了什么?”律晓风聚精会神地盯着华服男子,生怕错过一个字。
  “他只说了五个字。”男子略带苦笑道。
  “哪五个?”
  “风云第一刀。”
  风云第一刀,除了那位把全部家产拱手送人、背负情殇远走天涯,远近闻名的探花郎,这个世上还能有谁当得起这五个字?
  成也飞刀,败也飞刀。
  两年前大汗对关天翔如是言道。他本从未想到会有这样一天,半生心血,功败垂成,他生命中的千钧之重会突然间被系于一个——一个据说已经没有几年好活的病人身上。
  话分两头,冷月宫主也自有她的算计。
  半月前兴云庄庄主龙小云广发英雄帖,声称在兴云庄内找到了林诗音的遗物,江湖奇侠王怜花的武功秘籍《怜花宝鉴》。据说这本奇书是当初王怜花离开中原前托林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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