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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开封犬游记_黑白喵-第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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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中党派斗争的牺牲品罢了……只不过他这一走,怕是边疆不宁。
  庞统有些自傲地如此想着,做了些布置后便带着几个亲兵上京。
  出于某些恶劣的心思,庞统选择了和那位“包青天”同一时间的同一条路线。
  就算不能做什么……稍微吓唬一下他们,也好吧?
  当然,其实还是有些好奇的心思的。
  庞昱的卫队中有些庞统派去的人,他们曾经提到过,那天钦差仪仗进陈州时,那个让自己飞扬跋扈的哥哥退让的……开封府尹座下走狗。
  而事实证明,百闻不如一见——那个人,确实是……很有趣。
  不错,很有趣。
  感觉很像是他的外号一样,忠心护主的小狗——平时只是见人走近就炸毛龇牙,却始终克制着不真的做什么,但如果真的越过了那条界线……
  庞统一点都不怀疑,自己会被狠狠咬上一口。
  试探某人底线这件事,成了庞统暂时性的乐趣——而由于他的职位是“殿前司督指挥使”,所以如这般的乐趣,估计还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
  
  只不过庞统没想到,庞昱自己死了不算,还要连累他。
  看了下手上那份足以让庞昱本人掘坟鞭尸锉骨扬灰、让包括他在内的庞家人斩首示众内眷发配与披甲人为奴的信,庞统长叹一声。
  他的麻烦来了。
  
  襄阳王似乎很满意庞统这个靶子——他对皇帝态度轻慢、曾手握重兵、还是朝中最大党派的头目之子。
  怎么看都像是写着“我要谋反我要谋反啦啦啦~”这类的文字。
  襄阳王这人,爱好就是藏于幕后操纵一切,然后在前面顶个有苦说不出的靶子。而庞统本人,也很是无奈的受着一致的怀疑——倒不是没想过辩白,只是估计会越辩越黑。
  唉唉其实我是个好人啊……
  在接受了自家老爹一场名为谈心实为试探(不得不说庞太师本人其实一点谋反的冲动都没有——都七老八十的人了,拼着把头上最后那人掀翻了又能君临几天天下?)的谈话后,庞统憋屈得差点真跑去谋反了。
  好在他的理智阻止了他,并且给他指出一条出气的好方法——去开封府,在某个倒霉的侍卫身上发泄——
  庞统不得不承认——看那家伙咬牙切齿恨不得把自己剁碎了喂狗却不能真的动手的样子,很适合出气。
  当然,此时的庞统并不清楚,那个被他当成出气筒(虽然对方完全不清楚)的家伙,居然会在襄阳王的计划中,牵扯得比他更深。
  所谓命运弄人……
  
  后来的事情,大体没什么意思。
  襄阳王私底下动作的时候庞统的动作不比他的少,襄阳王永远不会知道的是,庞昱其实有记日记的好习惯,而把日记藏在什么地方,是那对兄弟年少时少有的共同回忆。
  拿到日记弄清楚那要命的信到底有几封,庞统在事了之后第一时间把所有信烧成了灰,再把其他痕迹彻底掩埋。
  好吧,或许是掩埋不完的——但眼下这个人人自危的时候,又有谁有耐心斤斤计较呢?
  即便是那些有耐心斤斤计较如包拯之类的,此时也在担心旁的事——于是庞统就这么侥幸的混了个引咎辞职,从此做个无所事事的败家子。
  好吧,其实这样也不错。
  虽然做不了名垂青史的名臣名将,可总算不用看别人的眼光了。
  说到底,那好坏是非善恶忠奸——
  不过是,绕在旁人舌尖上、与己无关的玩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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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章 说书人番外·猜猜我是谁
醒木轻敲小扇翻,
  胸饶野乘口成篇。
  与君一夕评今古,
  占毕诗书胜十年。
  
  醒木一响道开场。
  “话说,这大宋仁宗年间,开封府出了些怪事,出了些能人……”
  他舌灿莲花,妙语如珠,直听得一众人连连点头,沉浸在故事之中,不闻外事。
  
  什么时候……有了这个习惯的呢?
  连他自己都忘记了。
  似乎是很久以前吧,夫子在上面讲课的时候,他不爱听那些难懂拗口的大道理,倒是对史书上那些故事很感兴趣。
  当然,故事未必有多么有趣——说那些故事的夫子尤其不懂讲故事的方法,好好的一个可以讲得妙趣横生的故事说得忒也无趣。只交待了一下年月日,谁和谁交好谁又杀了谁,干干巴巴,半点滋味也无。
  没奈何,他只能自己在脑中幻想……好吧,用后世人的说法,大约该叫YY。
  从夫子那枯燥无味的言语里面,幻想出千军万马的雄壮、幻想出千古帝王的霸气、幻想出倾国红颜的妖娆……
  这么学习,自然得不到什么好结果。所幸他并非长子,头顶上有个又听话又懂事又能干的大哥,没谁会把希望寄托在他身上。
  于是他便自得其乐,在自个儿脑中将那些枯燥无味的故事渲染开去,描绘得生动无比,然后在休息时候讲给别人听。
  出乎他意料的是,这些故事很受欢迎——就连他那位不苟言笑的大哥,都会偶尔驻足,听他口中的故事。
  而他,也是第一次,获得大家的瞩目。
  那一刻他忽然觉得,如果有朝一日能把自己心里的故事讲给很多人听,让很多人随着他的故事或惊叹或愤怒或伤感,该是件多么幸福的事情。
  所以,不久之后,当他发现世界上还有“说书”这么美好的一个职业的时候,着实好好遐想了一番——然后因为不小心说漏嘴,被夫子好一通训斥。
  被罚抄书思过得他很是哀怨——反正家里的事情有大哥负责,他去说书怎么了?
  好歹也是门手艺啊……
  
  当然,后来,在他明白了事理之后,这个“志愿”也就随着他不可能再来的童真时光随水而去,再不相见。
  于是他开始向着父母的期待努力:温良恭谨、谦逊大方、从头到脚都被包裹成标准的“君子”,于是他终于可以告别夫子。
  然后他又明白了一个道理——一切都是大哥的,然后他只能要大哥赠与他的,而不必考虑有什么是自己应得的。
  他会产生这种有些危险的念头自然也有个原因——那是个很美丽的女子,眉眼间带着江南水乡养出的温润,让他一见倾心。
  然而那不是他的,而是大哥的。虽然他无法遏制住自己接近那美丽女子的心情,也无法忽略她眼中对自己的淡淡情意。
  那不是他的……
  他明白自己无权抢夺,更不希望这件事情变成一件风流韵事让那些说书人传唱,于是他赶在一切发生之前,退下。
  说故事是很好,可自己变成故事里的人,可就不那么美好的。
  但即便如此,他的心里依旧藏了一个影子——一个无法被岁月抹去的影子。
  他与她的缘分,也不过是那一个下午,一个故事,一场欢笑罢了。
  如此,足矣。
  
  可惜他不曾想到,日后,自己会以另一种方式再和那个女子产生纠葛——甚至成了一个注定会传颂后世的故事。
  命里有时终须有,他无可奈何地感慨了句。
  不过为了保险,他并未避嫌不讲那个故事,而是抢先把整个故事说了出去——这种事情,说得最早的人自然有资格决定来龙去脉,为了他——还有那名故人——的清誉,有些事情,还是早定了的好。
  如他所愿的,那个故事里,他虽然是个重要角色,却仅仅只是个配角。
  与她,几乎毫不相关。
  
  现在他的最大爱好,就是说书——若是他那位曾经的夫子得知这个“脑子发热”的小徒弟居然真的达成心愿,想必会气得狠狠吐上两口血。
  而且还是开封城里面赫赫有名的说书人。只要他肯说,就保证是个满场。
  说真的,他有些骄傲。有些人生来贫贱,衣食无着;有些人生来富贵,衣食无忧。所以在他看来,锦衣玉食高屋大院不算得什么光荣,那只是祖上给他的。真正的骄傲,是开封府的众口交赞。
  虽然也不是没靠关系……他虽说擅长说,但若是消息不灵通,也不会有那么多段子,都是最先出自他的口中了。
  ……当然,有些刻意的谬误——以及一些夸张——也是会有的。
  隔着竹帘看着那边怒火冲冲却仍强自压抑的小侍卫,他嘴上虽不停,心里却悄悄拱了拱手。
  有怪莫怪有怪莫怪,我也知道你真正的是个什么样,可大家想听的,不还是那玄乎的、特别的么?你让我怎么说,其实你也不过是一个鼻子两只眼,跟常人没什么不同?
  大不了以后跟你那顶头上司说说,给你封的红包大些好了……看在,你给我提供了那么多故事的份上。
  
  醒木再响道终场。
  “这世间那么多是是非非,恩恩怨怨,说到底不过绕着两个字——一个情,一个利。”
  
  竹帘后,他站起身来,拿起随身醒木,顺着蜿蜒小径走出茶馆。茶馆主人早已等在出口,见他出来脸上紧张的神情微松,冲他遥遥一拱手。
  习惯性地挥了挥手,把醒木塞到怀里,他见四下里无人,便沿着几条隐秘小路曲曲折折地走着,直到眼前出现了那显眼的深宅大院。
  从角门里熟门熟路地溜进去,进了自己的房间,他这才松了口气。掏出醒木放在隐秘地方,脱了身上的寻常布衣放好,换回原本的衣服。
  几乎在他换回衣服的同时,一个负责侍奉的下人轻轻敲响了门:“王爷,您回来了?”
  “啊……回来了。”
  不再是那有些低沉却带着磁性,随着故事发展或温和或严厉的声音,而是他的——属于大宋八贤王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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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3章 猫鼠番外·时空交错的未来
  这篇是另一个世界中发生的故事……嗯,正牌的故事太难写,不如干脆写架空=v=
  
  “我要当警察!”
  “五弟啊,你就听大哥一声劝……”
  “我·要·当·警·察!”
  盯着自家五弟那张堪称艺术品的脸看了半晌,卢方非但不觉得哪儿心旷神怡了反而觉得阴云罩顶进而欲哭无泪,一时间脸上满是沧桑之情,当真使见者心怀恻隐之心不忍再说——
  可惜,这招对白玉堂无效。
  “大哥,你再哭也没用——当初可是说好了的,要是我能把警校念下来你就不管我的事,怎么,现在要不认账了么?”
  白玉堂双手环胸做恶霸状,搭配上快要老泪纵横的卢方简直就是一出黄世仁逼债杨白劳——可惜这黄世仁长得俊俏了些,让人楞是没法子咬牙切齿。
  “唉,我说大哥啊,既然小五心意如此坚决,你就随了他吧。”一旁笑眯眯看戏的蒋平觉得再这样下去卢方就得化身怨妇了,于是晃着手上刚从古董市场淘来的檀骨扇子来打圆场,“反正当初不都说好了么……”
  “可那是警察啊!”
  “警察怎么了,好歹也是公务员,铁饭碗呢……”
  “你忍心让五弟天天早出晚归的操劳?”
  “不经风雨不见彩虹,小五也该好好磨练磨练……”
  这边说着对口相声呢,那边白玉堂已经溜之大吉了——马上就是报到的时间了,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白玉堂,男,七五警察大学毕业,在校成绩优异且外形出色,方一毕业便被青山市警察局抢走——白玉堂本人倒是没什么意见,青山市号称小直辖,指的便是这城市各方面实力均有直辖市的等级,唯一比较遗憾的便是人的生活水平发展起来了思想水平却没跟上,于是犯案率一直偏高。这么一个市的市局刑警队肯要他总比发配到交通警去好——如果真去了交警支队,他就等着一边风吹日晒一边看自家大哥站在路边泪洒马路好了。
  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好处的话……
  白玉堂笑眯眯地看着眼前那人,直到对方有些无可奈何地先开了口:“白兄……”
  “猫儿,还真是天涯何处不相逢。”
  眼前这人正是和他并称“七五双杰”,从特等奖学金归属到校草桂冠都能与他狠狠争抢一番的——展昭。
  说起展昭也算是出身名门,展家是教师世家,祖上在山东——著名的孔孟之乡,世代尊崇儒学,连带着展昭说话总有那么点儿古色古香。直到展昭这代,他这个嫡长子非但没有考师范反而上了警校,惹得他家老爷子不远万里赶到大学门口怒斥子孙这等不孝行为,说到激昂处连什么“我等书香世家怎能入此贱籍!”的话都溜出口来了……然后就被两个笑眯眯的大学老师请了一边去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教育得老爷子没了脾气。
  白玉堂之所以对此记忆犹新是因为当天被训的除了展昭的爷爷之外还有他大哥——卢方是个商人,对警察虽然算不上反感但是绝对不肯让自家亲爱的五弟去从事这么辛苦而危险的职业,于是跟着白玉堂一路从家到了学校门口,结果在说“那身警皮有什么好!”的时候不幸被负责新生报到的老师听到,当场被拉去进行思想品德教育。
  因此,白玉堂和展昭两个,除了一时瑜亮,也是同病相怜。
  
  两人对视了半晌,展昭先开口:“一起?”
  “当然。”白玉堂点头,一马当先走进了警察局。
  
  两人走在警察局里面惹来许多侧目,间有小声议论,这对他们两个来说并不稀奇,稀奇的是议论中时不时可以听到如“真像啊”“那小子倒霉了”一类的词汇,直惹得白玉堂眉毛不停皱起。
  报到完毕,两人得知了自己的去向:一个一支队,一个二支队。
  说起来这也算是青山市警察局特有的怪现象——刑警大队下设一二两个支队,这不奇怪,奇怪的是一支队由分管刑侦的副大队长负责,二支队由队长本人亲自负责。
  白玉堂自然提出了这个疑问,而负责接收他们俩的分管刑侦的副队长狄浩的目光在他脸上停驻了许久,才笑着开口说——你们两个大概不知道队长和秦副队当年的事情吧?
  不知道。
  “那,我今天就给你们说说。”
  
  青山市刑警大队,队长包炯,副队长秦华琅。
  他们两个,都曾在一桩特大的打击黑社会性质团伙案中立下大功。
  那个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的势力很大,跨越两市,两市的警方都对其头痛无比,于是便不约而同地想出了派卧底的办法。
  更不约而同的是,他们都担心邻市的警察局里面有这个团伙的眼线,于是瞒着对方——而包炯和秦华琅,就是这两个警察局精挑细选出的任务执行者。
  于是,这两个同样出色的警察,就在那一个任务中,相遇了。
  
  他们都没告诉对方自己的身份,但他们彼此之间的关系却相当不错,只能说这也是一种缘份。但是他们两个都清楚或者说都自以为清楚——这份情谊长不了。
  在两个当事人以悲壮的心情“设计”着自己的好友的时候,两个警察局也总算在彼此试探多次之后联手合作,合作的第一时间自然是分别说出了自家卧底的情况——这个时候,两位局长才面面相觑地发现,他们居然搞了这么一出乌龙事。
  可惜也没机会解释清楚了,包炯和秦华琅忠于了自己的职责,分别带着自家的人马摧毁了该帮派的两个最大的据点。兵荒马乱中谁都没来得及跟他们解释一切,于是两个人在完全不知道实情的情况下,擦肩而过。
  直到最后表彰授勋时,他们才知道原来还有另一个警察和自己接受了同样的任务。于是当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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