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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开封犬游记_黑白喵-第66章

小说: 开封犬游记_黑白喵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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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
  
  天狗星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听包炯一个人嘀嘀咕咕。
  “浩子看起来真是老了不少……能有他给我这个局长主持葬礼,算是殊荣了。”
  “小正看起来也还好,他好歹也是我一手教出来的,今后一个人应该也可以……”
  “诶?想不到他也来了……见鬼,又抽烟,不知道肺癌的发病率在警察里面有多高么……”
  “啊啊,想不到那些老家伙也来了,现在他们总算收手了,否则我非得……哦,差点忘了,我现在抓他们那叫诈尸。”
  包炯在那边很符合他年龄地絮叨着,天狗星忽然开了口:“他走了。”
  “……哦。”
  包炯的脸上出现了一瞬的惊讶,接着又转为微笑:“我没来得及送送他。”
  “很可惜么?”
  “……也好,否则我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包炯苦笑了下,“我……”
  张了张嘴却又合上,包炯叹了口气:“认识他……还真是我的……”
  该说是什么呢……包炯苦笑了一下,却发现他连定义都定义不了。
  如果没认识秦华琅,他会怎么样?
  包炯偶尔会想这个问题,不过一般来说,这个问题占不了他多少时间,就被他放下了。
  已经遇到了、已经死死记住了,那就别再指望把这个人从他的生命里剜出去。
  所以就记着吧。
  反正将来总有一天他们会再见,虽然他可能要让那个家伙多等一会儿。
  
  包炯习惯性地按了按自己的胸口——如果有人现在去弄开他的棺材撕开他的衣服(包炯觉得这个想法很有难度,因为不管是谁想这么做都得先面对殡仪馆里面几十号警察和退役警察)的话,会注意到原本一直带在包炯身上的那块琉璃鼠已经不见了。
  当天狗星问他要用什么作为彼此约定的凭证的时候,包炯毫不犹豫地选了那个——算是他的私心吧,他希望这个坠子一直陪着他。
  即便现在,那个坠子上已经不再附着着那个人的灵魂。

  轻咳了一声引起包炯的注意,天狗星说:“千秋梦之约已到期。”
  “嗯,我知道。”包炯笑了笑。
  “那么,该完成你当初的愿望了。”
  “是啊、是啊——”
  
  “作为警察,我要为国家尽忠。”
  “作为子女,我要为父母尽孝。”
  “但是作为包炯,我想要……留在这里。”
  
  这是包炯当初许下的愿望。
  相当不好实现的愿望,但天狗星向来言出必行。
  实现这一切让他消耗了相当多的力量,想必要好好睡上一觉了……不过等他醒来,大人也该回来了吧?
  想到这儿,他倒不怎么觉得郁闷了。
  而今天,便是那个约定实现的时刻。
  
  包炯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并不存在的尘土。
  随着他的动作,他的样子也在逐渐改变——白发转黑,细纹消失,等到他完全整理好自己的时候,已经恢复了当初二十七岁包炯的样子。
  当初施展在他身上的法术,此时已然生效。
  过去那二十余年的记忆渐渐淡化,最终在他的记忆里缓缓沉淀下去。仔细去想还是能够想起来,却已不会左右他太多。
  相反,二十七岁时的记忆慢慢鲜明起来,帮他缓慢调整着自己。
  “再活一次啊……感觉似乎也不错?”轻出了一口气,包炯微笑道。
  天狗星平静地看着他返老还童,随即一挥手,一个色泽诡异的漩涡缓缓自空气中浮现:“请。”
  “回去之后大概是什么时间?”
  “你昏睡之后的一两个月吧……我也并不确定。”
  “不知道他们都怎么样了,但愿那两个家伙能好好保护包大人,否则……”嘴里嘀咕了句,包炯踏入了那个漩涡。
  
  景佑五年,开封。
  
  在好不容易平静了一阵子之后,随着外出办公的展昭和回乡探亲的白玉堂归来,昔日的热闹再度降临开封府,甚至远胜之。
  回乡路上闲着没事于是教训了一个小偷两个强盗三个流氓四个采花贼还顺便挑了一个山寨的白玉堂心情大好,于是按照惯例,他找上了展昭作例行切磋。
  而能者多劳的展昭也明白眼下这架是逃不了的,于是干脆奉陪,两人在演武场打得乒乒乓乓颇为赏心悦目。开封府一切手头没活的人自然齐聚后院,欣赏着这场比斗。
  毕竟两人都是高手大侠,打起架来比唱戏还好看。而且看戏的机会不常有,这猫鼠比武只要白大人心情好或者心情不好那么隔三岔五就有一场……
  而且今天的看客还额外多了两个——难得同时没有公务的公孙策和包拯驾临演武场,与民同乐。
  一边看,一边还顺便品评——
  
  “展大人的轻功似乎又俊了。”
  “那自然,武功这东西越用越强,展大人当上御前四品带刀侍卫之后总是干那些要用轻功的事情,要么跋涉要么上房,轻功自然越练越好……”
  “不只是因为这个,轻功轻功,自然是越轻快的人用起来越厉害,那次大人不是给府里每人做了套新衣服么,我可是听那裁缝说了,展大人的腰比以前又瘦了两分——”
  包拯一边听一边不动声色地擦汗,小声对公孙策说:“府里的伙食是不是该多加点肉了?让别人以为我们开封府饿着展侍卫可不好……”
  “说得也是……”公孙策表情凝重地点了点头。
  
  “诶,这是在打什么?”忽然,插进了一个声音来,“怎么人都聚在这儿,不做事了?”
  “该做的活都做完了,小包大……”明白这声音是整个开封府最看不得有人浪费时间的那个,张龙赶忙放下手上的瓜子解释——只是话说到一半他才想起来一件事,脸上表情一绿,瓜子哗啦一下撒了满地。
  不仅是他,听到这个声音,开封府其他人的动作齐齐一僵——自然也包括了场中正比剑的那两个,一群人僵成各种稀奇古怪的形状,仿佛一幅意味深长的画像。
  而造成这一切的人——理论上来说应该正在昏睡但是此刻神完气足地站在那儿,手上还玩着一条肥肥胖胖的大白虫子的包炯抬起头,望着眼前开封府众人,在心里犹豫着该说些什么……
  我很想你们什么的,似乎不太合适啊……算了,那么煽情也不是他的风格。
  于是他抬起一只手,脸上露出微笑:“我回来了。”
  
  开封犬游记·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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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7章 后记
  写——完——了——
  
  总长三十五万字以上、历时半年多——在下终于写完了这篇截止到目前为止最长的文!
  
  此时我激动的心情无以言表,于是就不写了……
  
  ……那怎么可能呢?=v=这么重要的一天我等了多久啊,写后记这么愉快的事情我是绝对不会让给任何人的咩哈哈哈哈!
  
  好吧,于是从哪儿开始呢?
  
  ·一切的最初
  
  其实这个故事,一开始只是一个怨念。
  对一种类型的耽美小说的怨念——这种类型,就是大家非常熟悉的,警察卧底和黑帮老大的故事。
  这类的小说我看得并不算太多,但是仅有的那一些已经足够让我产生深深地深深地怨念——
  为何这么多警察都是受?
  而且还往往是被虐来虐去的受……
  于是强烈的怨念纠结到最后,就是这篇文。
  
  ·关于警察
  
  我很喜欢警察这个职业,从很久以前就很喜欢——事实上如果不是因为我的近视度数水涨船高,我很可能义无反顾地去上警校……
  所以我想写出这样一个警察,他视公理与法律为至高无上,坚守自己的原则,不会因为外物和自己的感情而妥协。
  于是我写出了包炯。
  
  ·关于包青天
  
  在下很喜欢推理小说,自幼痴迷福尔摩斯。而当我发现中国古代还有这么一个牛X的侦探兼清官之后,我又深深地爱上了他……
  于是从少包一二三到七侠五义包青天,从少年到中年,那个黑脸的清官在荧屏上陪了我很久很久。
  而在我想写警察之后,第一个联想到的,也是他。
  一身正气刚正不阿的包拯有一个视他为毕生偶像的后代——不错的主意吧?=v=
  
  ·关于CP
  
  好吧,似乎很多人怨念这个。
  但是说真的我也没辙……少包一二我的CP是包策包,到了三被一篇同人扭成了庞包庞,然后七侠五义我的CP是猫鼠猫……
  换言之,除非我把包炯配给襄阳王(ORZ)不然写他和谁配那都是拆了我自己的CP……
  ……这是一个悲剧。
  于是小包同学还是把包拯当成最崇拜的人,把展昭当成劲敌和同僚,把白玉堂当成同僚和麻烦,把庞统……当然是当成最大的那个麻烦。
  而能够让他觉得不一样的那一个,让他不知到底该如何去面对的那个人,则在黄泉路的那一边,微笑着等着他。
  这两个人的感情我并没有挑明——一来,包炯对感情的处理方式本来就是含蓄内敛的,更何况对方还是同性,还是那样的身份。
  让他想明白然后把一切挑明……啊喂,那也太折腾我家低EQ的包小狗了。
  至于秦华琅……这个人是明白人,但是他的EQ高到让他很清楚说得太明白的后果很可能是包炯囧在当场直接当机——于是这个家伙选择了什么都不说。
  反正,他们有的是时间纠结。
  总有一天,在黄泉路的孤灯引导下,包炯会再见到那个人——但愿到那时,他已经可以想明白。
  
  ·关于耽美
  
  我想写的故事,并不仅仅是耽美,而是一个拥有自己类型的故事,只不过它的性向是耽美。
  如果写一个故事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两个男人相爱……我觉得吧,那对我来说是一种失败。
  我想写的,是一个穿越的故事,是一个七五同人的故事,是一个关于一个警察的成长的故事,而不是一个男人如何爱上另一个男人的故事。
  如果你觉得不满意……那只能说明我的实力还不足。
  我会一直努力下去,直到我的笔,能够写出我想写的故事。
  
  ·关于结局
  
  包炯完成了他在二十一世纪应尽的义务,然后作为他自己,他选择了留在大宋朝,当他的开封府座下走狗。
  而开封府的那些人,则会在他们自己的世界里,好好的生活下去。
  故事结束了,生活还要继续。
  其实前面有提示过了,包炯说的那段话里,他说了作为警察的他,作为孩子的他,却唯独没有说作为自己的他。
  嘿嘿嘿嘿,有谁注意到了么?
  其实如果就在千载千秋梦那章结束也不错。
  可说到底,包炯也不是那么容易放开在宋朝的大家的。
  那么,就让包炯,在相对而言轻松得多(……好吧,其实按他的性格,也可能更操劳)的宋朝,也过上一世吧。
  那是属于他的另一段人生。
  
  ·关于伏笔。
  
  在下是个伏笔控,这毋庸置疑。
  我最大的乐趣之一,就是欣赏读者因为伏笔被揭开而囧囧有神的模样。
  我最大的期待——没有之一,则是有朝一日,能有一个得意洋洋的家伙,在我得意洋洋之前,把我的伏笔找出来,然后嘲笑我。
  ……其实我不是M,我只是寂寞。
  
  ·关于以后
  
  新文决定写封神原著同人——好吧,我忧郁地发现,我似乎萌的越来越冷了……如果说七五写的人还不算少的话,封神原著的穿越同人……
  我会尽量写得没看过原著的人也能看明白,嗯,我还算相信自己。
  到时候会在这里发一下广告章节的……大约开坑日期是一月初,可能就在元旦假期这几天~
  稍微保证一下,这篇绝对是主角和原著人物的CP——至于是谁嘛,暂时保密=v=(反正我估计看到名字,大家也就能猜出来了……)
  
  于是就到这里了。
  开封犬游记一文,到此正式谢幕。
  多谢大家的支持。
  虽然有点没天良但依然很英俊的作者黑白喵,在此向大家说声谢谢。
  如果没有你们,我不会有把这个故事写出来的力量。
  多谢大家,我们下本书见。
  
  ——等、等。
  有没有人觉得,这个后记很没有英俊无比的在下我的一贯风格呢?
  在下的后记,难道不该把人气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才对么?
  ……好吧,为了贯彻我的个人风格,仅在此,揭开本文最后一个伏笔——
  
  请大家注意时间。
  这篇文开始的时候,是二零零九年的春节,此时,包炯二十七岁。
  而这篇文结束的时候,二十一世纪的包炯五十六岁——也就是说,此时,已经过了二十九年,是公元二零三八年。
  然后我们往前看——包炯来到宋朝,是景佑四年。陷入沉睡,是景佑五年——也就是,公元一零三八年。
  
  请看正文倒数第一章标题:
  千·秋·梦·回·时
  请看正文倒数第二章标题:
  千·载·千·秋·梦
  
  这个数字,在下可提醒了无数遍,从文中一直到卷名章名。
  在下,可没有打折扣哟~=v=
  
  这是本文的最后一个伏笔,从这篇文的第一卷,第一章,第一段,第一个字埋下,然后直到此刻,本文最后一卷,最后一章的最后部分——彻底揭开。
  这是性格恶劣的作者黑白喵,送给大家的最后惊喜。
  =v=
  有谁猜到了么?
  咩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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