鎏锦不暖-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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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十字架,指肚细细地摩挲过,维尔法德轻轻地开口:“这个是……你母亲她留下的?”
“……是的,”金一手拿着十字架,另一只手轻轻巧巧地便推开了教堂的大门,“就是因为这个,我才能够以魔族的身份在这里一直待着。”
正对着大门便是教堂的大厅。吊在拱顶上的水晶枝形灯柱闪了闪,亮了起来。殿前方是耶和华神像,旁边立着耶稣、梅丹佐、加百列等几座雕塑。四面挂着颜色昏暗的油画,浓郁的宗教色彩弥漫在整个大厅里。
“老实说,我第一次进教堂呢。”维尔法德皱着眉毛,负手站在中央,远远地看着金光闪闪的圣水盘和烛台,“虽然没危险,但还是……金,要不…你跟我们回魔界去?”
回魔界?
这是……他从前想也不敢想的事。
长久以来,唯一的愿望便是能和弟弟恢复到从前的关系,再竭尽全力,去找寻父亲的线索。可现在,自己不但有了朋友,有了家人,甚至有了感情。美好得如泡沫,虚幻得如镜花水月。
“不,还是算了吧。魔界有魔王,有血统纯正的继承人,也就够了。”
“哥哥!!”
“薰……你该有点继承人的气质了。”
“……”
“放心啦,我只是想守着这个地方罢了,无聊的时候一定会回去找爸爸和薰的。”
“……算了,随便你好了。有空回去看看修伊和克里斯吧,他们还很担心你们。去骨蝶谷找你们之前,你们伙伴里的那个和尚还联系过白羽,急着想去帮忙,被白羽一口回绝了。”
“啊,谢谢,我知道了。” 天彻底黑下来的时候,维尔法德站起身:“魔王回归,要处理的事情还有一大堆。薰,你留在这里和金一起住几天吧,我和你们顾白叔叔先回去,把那些敢趁乱找茬的家伙都给解决掉。”
几人走到门边道别,看着维尔法德披上黑袍,如同被墨泼染过的布料在黑夜里张狂地扬起。顾白走上前去,小心地帮他把不小心压在袍下的长发拉出来,散披在肩背上,让维尔法德脸上一片窘迫。
挥了挥手,看着两人的身影消失在夜空中,金转身,皱着眉头一言不发地回了房间,神色有些暗沉,全然忘了大厅里另两个留宿的人。
“我才发现,金的情商其实也没低到底……大概只有在他自己身上才那么惨不忍睹吧。”
“啊,”白唐挠了挠鼻尖,“其实这件事也完全出乎了我的预料……还真是没想到啊。不过最让我惊奇的是,你居然不抵制这样的事呢。”
“怎么说好呢?”薰嗤笑了一声,“自从你父亲带着我们父亲住在了城堡里,怎么也有几年的时间来让我充分适应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写完才发现,部下大人不知什么时候就被我浮云了……算了,就酱吧,懒得回头去改了~~~那首歌叫做《不煽情》,关于VAE这个人,说实话,我一开始确实是这样理解他的。实在是因为喜欢他的歌才接受了这个人,要真说到喜欢那个人而接受他的歌的话,只有KAITO大哥了吧~~~~
☆、给你渴望的温暖
盛夏,骄阳似火。
空气都变得灼人,袖口外的手臂直直地感受着这样的热度,干燥得难受。
天空是空明澄净的浅蓝,对面楼上的窗玻璃反射着太阳的金光,亮得有些刺目。 几滴汗水从发际开始,沿着颊侧,缓缓滑过整张脸,直至尖尖的下颏,滴落到地面上,把地面染出几点深色,又在暴晒的太阳下迅速被蒸干。
金把达到臂弯的中袖又往上卷了几圈,调了调深色的护腕,擦掉额角的汗。
刺目的阳光,炽热的温度,不断淌下的汗水,鞋子摩擦在球场地面上的咯吱声,同伴间的呼喝声,篮球撞击的咚咚声。本是最让自己难受的天气情况,现在竟只让他满心激动振奋。
“米九!快,盯紧这家伙!!”石颜扯着嗓子,丝毫不顾忌自己的形象,大声向米九喊着。
银发在空中飘扬着优美的弧度,漂亮得让人不敢正视。蔚蓝的双眼微眯起,嘴角咧得老高。白唐一步晃过挡在他身前的米九,轻挥手臂,篮球便划出一道流畅的弧线,越过几个人的脑袋,直飞向篮板。不过,球在还没到达篮板时便坠了下去。
“嘿——”身着浅黄色夏装的矮小身影拔地而起,在半空中接住球,又硬是凭着一股冲劲把球灌进了篮框里。
“哈哈,合作愉快!!”莫小麦潇洒地落回地面,和白唐击掌,“你这家伙,打球倒是还勉强么!”
“咳,这个……”白唐看着女孩鞋底在刚才弹出来,以便能弹跳得更高的气垫,无语地揉揉鼻子好。
“怎么,你有意见么,嗯?”
“不不不我什么意见都没有TAT……”
“哥!”一道黑影窜过,把刚落下的球拦截下来,一扬手,便抛来了金这边。少年黑发被风吹得微扬,金黄的眼瞳熠熠生辉。 手腕一勾,扣下球来,有节奏地一下下弹在地上。金抬起头来,看着想来抢球的同伴,往日疏冷清隽的脸孔上,笑容灿烂耀眼。
打完球,几个女孩回了家,剩下三人都进了街边的冷饮店,闲闲地坐在里面,透过落地式玻璃窗,打量着外面顶着太阳赶路,行色匆匆的人们。
“薰,你没事吧?毕竟太阳还那么大…”
“啊,没事,只是困得想睡觉。”薰揉揉双眼,把下巴靠在手臂上,正对着嗡嗡作响的空调,舒服得直眯眼,“父亲和顾白叔叔大概正忙得焦头烂额呢,我倒是正好再偷几日闲。”
“说到父亲和顾叔叔……咳,”金咬着吸管,皱起眉心,“为什么我会觉得……他们之间的气场很奇怪呢?明明顾叔叔是那么好的人,绝对不会想要害我们的啊。”
“……你问我,不如问这家伙。”薰撇撇嘴,把问题抛给白唐。
“啊,要我说的话……爸大概是喜欢着维尔法德叔叔吧。”
“……噗,咳咳……” 白唐看着被呛了个正着,仍在不断咳嗽的金,一脸无辜的样子,接着把后半句话说了出来:“啊,应该……是像我和薰说喜欢你的这种喜欢吧?”
“……”金垂着头,手还掩着嘴角,可黑发下,脸颊明显泛着浅红。旁边的薰挑了挑眉毛,对着白唐扬起个大拇指。
“什么跟什么呀。”
“金,确实是这样的。”薰接了口,“实话说,我几年前就知道了。”
“可你们…那是自己的父亲啊,为什么不会反对……”
“爸他自己的事,我才懒得去管呢。金,你真觉得,维尔法德叔叔会不知道?”
“难道他知道?!!”
“废话!”这次两个人说得异口同声。
“父亲他有自己的考量吧。我母亲的话,是为了巩固政权的联姻,至于你母亲……”
“嗯,薰,我知道,事实上,父亲他早就不喜欢母亲了……”金叹口气,“甚至,他从来就只是把母亲当成一个柔弱、需要保护,像玻璃一样易碎的人类女子。母亲离开以后,又成了……满满的愧疚和负担。”
苦涩地笑了下,金继续说:“如此说来,母亲还真是……一点也不适合父亲呢。顾叔叔那么厉害,能帮上父亲很多。呵,我竟然……从来不知道父亲真正想的是什么呢。”
“别难过啦,维尔法德叔叔一定正是因为你母亲,才一直没有开口告诉你呢。”白唐拍拍他的肩膀,“不说这些了,未来,你们打算怎么样?”
“我会继承魔界吧,看父亲的意思,也是真的不想再当魔王了。等这次政局稳定下来,他大概就会宣布退位,去过他迟了这么多年的逍遥日子。”
“我会开饭店去抢臭老爸的生意,哼哼,让他小时候一直嘲笑我!有空了就去魔界度假,拜访爸和维尔法德叔叔。金,你呢?”
“饭店什么的,我还一直以为你开玩笑的呢。真是……苍狼之王的儿子在人界开饭店,大概会笑倒一大群人吧。”金按了按头,“我的话……大概还是继续当这里的神父吧,别的倒是还没想好。”
“那就别想了。金,你一个人住这里也不方便,不如搬过来和我们一起住吧?”
“喂,白唐!!哥哥怎么可能——”
“好啊。”
“……!你确定?”
看着两个人突然瞪得老大的眼睛,金有些不知所措。“呃,反正我一个人也是住着,和别人意思自然也没关系,人多了还能有个照应呢。”
“金啊,你让我说你什么好……”白唐觉得自己都要无语掩面了。
“啊?”
“我们算是在谈恋爱吧?就算你真的想要的是精神恋爱,我们两个也不是柏拉图哦。”
“自然也不是柳下惠啊~~”薰插了句话,和白唐对视一眼。
“呃…什么意思?谈恋爱…算是吧(////),但是忽然提到柏拉图和柳下惠是怎么回事?!”
“……算了。哥你就住白唐家吧,我绝对会天·天·都来看你的。”
反正,天气大好,一切都那么完美。
反正,我们才十六岁,一切都还没开始。
反正,未来的日子,还很长,很长。
不是吗?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终于完了……
☆、'完结感言'记我们最初的感动
嗯,说真的,打上“全文完”几个字的时候,实在是有种奇怪的感觉。
写文的日子很累,但真完结了,又开始舍不得。
其实之前看动漫时,我基本都没看完过。总觉得把剧情看完了,那个人物就像是死在了那里一样,再也没有了未来。生命停滞在那一瞬间,即使是光辉灿烂的结局,也让我感觉很舍不得。
大概就是抱着这样的想法,才渐渐迷上了同人。
有的人喜欢同人,是因为想要看自己喜欢的角色幸福、不领便当,有的人喜欢同人,是因为想把自己代入那个世界中,去幻想自己喜欢的角色就在身边。而我看同人,只是想要构筑出一个真实、完整的世界。
同人,赋予了那些人物剧情以外的完整生活。他们有血有肉,有情有义,不再是动漫里固定的台词,而是有了属于自己的生命。所以其实我挺讨厌看那些颠覆剧情、崩坏世界的作品的……虽然貌似我把一部言情漫画写成耽美小说也崩得可以了……
比如看猎人同人,很多都会涉及到酷拉和旅团之间仇怨的问题。穿猎人的文里,喜欢酷拉的多半会帮助酷拉炮灰旅团,喜欢旅团的也会悄悄解决酷拉,部分团酷文里穿酷拉的脑残妹子还会抛下仇恨死皮赖脸地缠着团长……真是……
真说起来的话,我非常喜欢酷拉,但也是真的不想干涉他们。自己走的路,不管对错,都是自己选的,何必要因为自己的喜好而去干涉别人生死?!
说到这里我有点怨念……主要是因为之前看到篇穿酷拉的文,作者说“因为我实在是讨厌酷拉皮卡,所以决定把他变成自己的儿子,再来狠狠虐他”,抱歉我真的是才知道后妈还能后成这样……之前一直以为就是“虐攻的是亲妈,虐受的是后妈”之类的……
一开始“妈”这样的说法流行起来时,也就是因为小说里的人物是由自己创造的。不管是勇士还是反派,不管是万能还是废柴,都倾注了满腔热情与爱意,才有了笔下这样鲜活的生命。不爱自己笔下人物的人,真的能写出感动读者的好文章么?!!
貌似扯远了……继续说回来。这是我的第一篇文,老实说,刚开始写时,只打算写个五万字左右,而且人气确实低到不能再低了……我知道狼少看过的人不多,在JJ上很难会有读者,所以一开始也只是想打磨下时间,才动手写起来。
说实话,开始写的那天我刚考完月考语文考试。高二开始就只写议论文了,这对一个颜控来说是何等的打击~~~~外貌描写就算了,景物描写细节描写也全都没有呜呜呜……所以本文前期那么多的外貌、景物、细节描写也都算得上是在让自己过把手瘾~ 对JJ上的作者来说,接近七个月才写完十几万字是一个非常差的成绩,但是对我而言,这真的已经是一个非常大的成就了。
或许JJ上也还有几篇,但这篇,绝对是里面数一数二得长的。
好吧,说这么多自吹自擂的话,我的意思是,这是一篇从头到尾的爪机文。
从文案到正文十几万字到现在的完结感言,全是在手机文件编辑器里打出来的。 中午午休前写会儿,晚上睡觉前再接着写。有时耽误了时间,连下课也在小心地躲过老师视线敲几个字。没影响到成绩真是万幸……
我是外地生,也没去过网吧,所以才写得这么艰辛……手机只能打出半角符号,发到网上之前,还要麻烦朋友帮忙在她家电脑上一段一段地调格式,真是……千千,真的太麻烦你了,也谢谢你一直帮我弄下来,虽然你在趁机边看文边吐我槽……【我是传说中的那个千千(这名字……)乱入:啊~本来吐槽你的突然文艺风,结果看到这句……要我稍稍感动下么=w=】
许嵩有首歌里,有句歌词是“只要还有一个读者,我的笔,就不会放下这故事一句空话”,听的时候很感动,但在自己身上,也实在是……很痛苦。
写到一半的时候就无数次想要弃坑,结果醉莫离殇亲一直在看让我不好意思弃……亲啊你太伟大了要是你没追这文早就断了嗷呜呜呜~~~~~~~说实话,作为一个自知写得有多烂的人,亲真的让我非常感动。从几个月前看到这篇文以来,一直坚持着每章后面都评论,让我能坚持着写下去。不介意的话加下我q吧,扣(我分~)号475135124~~申请里输入本文名字。
狼少的单行本里有句话:记我们最初的感动。
最开始看到狼少时,大概还在读小学,从别人的书上瞥了几眼,震惊于那个黑色长发美人居然是男孩子。后来上了初中,一次无意中买了《漫迷》,然后就一直看了下去。应该算得上是我看的第一部国产漫画。
狼少完结的时候,确实是很感动的,虽然那boss被炮灰得很莫名其妙……我只看到了大家一起打篮球的这最后一集,之后就再没买过《漫迷》了,狼少最后那个温泉旅行的番外篇也没看过,所以本文就完结在了这里。
要升高三了,这段时间存稿子。补课要一直补到七八月,所以第二篇文,大概是八月开始发,讲述一个腐男在高中的生活,记我们充满欢笑的青春。
原创文,不会像这篇这么会儿文艺会儿抽风,但愿人气能好点……不要再这么惨淡了……有兴趣的请点击收藏咱~~~
以下是文案的一部分: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那段往事悔得深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