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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贵族药师-第21章

小说: 贵族药师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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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赛斯正忙着围剿自由党人,等他发现我失踪,已经没有时间赶来。山路很陡峭,是偷龙蛋的山民长年踩踏出来的成果,我喝光了皮囊里带的水,吃光了所有熏肉和干面包,看到了数不清的日出和日落,最后像一个酒鬼一样,衣衫不整摇摇晃晃的出现在群龙之巅。
  山峰顶端是一处天然花岗岩平台。
  数不清的巨龙栖息,生活,繁衍后代。
  他们高贵的黄铜色眼睛直视天空,不会因为渺小人类的到来而惊扰片刻。
  我开始点燃麻痹痛觉的迷失香配方,香味渐渐弥漫开来,龙群隐隐躁动。
  我拿出一把山民常用的弯刀,掀开外衣路出胸膛。
  我划开皮肉,取出那颗新鲜的、尚且跳动的心脏,抛向天空。
  觅食的龙群聚集而来。
  这是龙族巫女控制龙类的远古咒语。每一匹溅上直系兰开斯特家族血液的龙类,都承载了心脏主人的意志。我依附于每一只腾空的巨龙身上,通过龙群的眼睛俯视人类世界,一切东西都显得渺小脆弱。
  我是群龙的头领。
  我也是巢穴里刚成年的最弱小的翼龙。
  我率领龙群向丹顿飞去,在上空盘旋,向柯帝士奢靡骄纵,摆满奇珍异宝的温泉宫喷射毒火,看着饱食终日、以鞭打奴隶为乐的贵族们四下逃窜。
  龙类的感知远远超出了人们的理解范围。
  我看见了赛斯。
  皇家骑士团以荣耀为盾,以骄傲为矛,从巨龙爪下守卫着这座早已应该坍塌的宫殿。赛斯穿着黑色骑装,穿过温泉宫铺着羊毛和宝石的地毯,进入正在发飙的新王房间。
  他走过去,似乎附在柯帝士耳边说了什么,忽然拔剑,砍下了主人的头颅。
  他将柯帝士的身体搬起来,投入暴君养鳄鱼的水池里,然后回到染血的宝座前,单膝跪下,小心的在上面放上了一条金色绶带。
  j□j在王宫中继续着,而赛斯将额头抵在绶带上,静静跪在王座前,仿佛时间就此静止了。
  那是我给山民小孩的,金色公爵绶带。
  孩子应该已经安全的回到了自己家庭里,虽然贫寒,但是温暖。
  自由党人开始从各个角落出现,拿起武器,和贵族战斗。
  我看见一位自由党人的高级执行官,有着和莱恩生前同样的双头鹰标示,配着一把战斗中损伤的剑。
  我让龙群盘旋而下,次第在他和他的人民面前收拢羽翼。
  领头的巨龙将下颌放在地上,以示臣服。
  我终于完成了莱恩的遗愿。
  我的精神将脱离龙类,我的意志与血液,会与它们同在。
  为了一个自由,平等,和平的新丹顿
  作者有话要说:  我不知道说什么了……


☆、十一

  如果不是白玫瑰的香气,我是不会醒来的。
  睁开眼睛,就看见了文森特威廉的脸。他眯起眼睛打量我,说:“亲爱的公主殿下,你终于醒了。”
  我才发现,自己躺在巨大的白玫瑰花丛中。无数玫瑰花,几乎要把我埋起来了。文森特带着宽沿的旅行帽,像个普通的落魄药师一样向我伸出一只手,夸张的做了个姿势,低头吻了吻我的手背:“差一点,就见不到你了。”
  “可以不要用对贵族小姐的礼仪对待我吗?”我对这个变态说。
  文森特的眼睛病态的闪亮:“安,你有没有觉得现在自己的情绪很难控制?”
  确实是这样。
  “声音变得尖细,皮肤更加光滑?”
  我试着发了发了发音,发现没有往日那么低沉。
  文森特在我旁边坐下:“我跟你说一个故事,我当初的情史。”
  我想,你的情史我已经听过一千遍了。但是迷失香的效果在退去,胸口撕裂一般的疼痛,我几乎连一根指头就无法动弹。
  “我喜欢上一个龙族的巫女,有着永远少女的脸庞和猜不透的年龄。只差一点点,我就拥有了她。后来,等我重新回到皇家骑士团时,才知道,她已经因病去世了。不过她和爱德华王生下了一位私生子。这位小王子有着和她一样灰蓝色的眼睛,和丹顿家族的金色头发。”他伸手摸了摸我的头发,“我不是说过吗,安,你的眼睛很美。”
  变态。
  文森特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变态。
  “安斯艾尔王子。”他低下头,吻了吻我的头发,“你和你的母亲很像,非常像。像到有时候我会自己混淆的程度。”
  “你想知道白玫瑰花的作用吗?”他问我。
  “它们不是普通的玫瑰花。可以让你声音变得纤细,情绪变得像女人一样琢磨不定,皮肤像少女一样光滑柔和……最终,你会变成和你母亲一模一样,包括性别。”
  “你会变成女人。”
  这是个噩梦!
  文森特这个魔鬼!
  他说:“安,不管你愿不愿意,我们都将会永远的在一起。”
  文森特的手放在我的胸口上,我能感觉到那里有东西在跳动,温暖,虚弱,持续不断的跳动。
  “因为我的心脏,现在在你身上。”他笑了笑,声音很轻,仿佛在对很远的地方另一个人私语,“这样,你就永远不会忘记我,斐妮莎。”
  这是我第一次听见母亲的名字。
  斐尼莎。
  西西莉亚,你看,判断一件事情如果不到最后一步,你永远不知道它会是什么样子。我看见文森特帽檐下微笑的嘴唇,显得非常满意的样子。他一直靠着岩石背面站着,一只手捂着胸口。这时一只巨龙起飞,双翼引起巨大的气流,他像个没有放稳的木偶,被大风掀倒在地下。
  松开的手下,划开的胸腔里,是一颗巨龙爪下抢救出来的。
  残破的。
  渐渐停止跳动的心脏。
  我伸手摸住自己胸口,感觉到了文森特的心脏,温和的,虚弱的,持续不断的跳动。
  后来,我渐渐喜欢喝甜麦酒,喜欢闻春天田野里每一种玫瑰花的味道,喜欢在人来人往的酒馆里,调戏倒酒的小姑娘。我知道这是文森特的爱好,因为我有他的心脏,通过血液继承了他的一部分的精神和兴趣。
  文森特是个偏执狂。
  他的白玫瑰并不能把一个成年男子变成女人,只会让你的嗓音变纤细,情绪变得不可控制,从外表上,接近他爱的女子。
  我想,文森特偏执症已经病入膏肓。在他恋慕的女子死去之后,就一直在寻找替代品,能够抚慰他被爱情创伤的心。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极端的人,最后付出自己的生命,和替代品在一起。
  其实或许也可以这么解释。
  文森特只是实践了年少时候对爱人情书里的诺言,用自己的生命保护了她最重要的人,虽然那封情书蓝眼睛的巫女可能永远不会看。
  或者他只是对腐朽的丹顿失去信心,让自己的生命和贵族统治历史在同一天结束。
  不管真相如何我都不得而知。
  我所知道的仅仅是他带着我养的小龙,找到了群龙之巅(龙类对于主人的感知远远超越人们对时间和距离的理解),在那里他将他的心脏给了我寒冷麻木的身躯,把我自己那颗残破,渐渐停止跳动的心脏安放在自己身上。
  我永远欠文森特一句感谢。
  作者有话要说:  真的有人会看吗?QAQ


☆、十二

  兰开斯特对丹顿的统治在群龙出现在首都圣华沙时,正式告一段落。接下来是自由党的集会,选举,被调高的赋税也降了下来。酒馆里喝黑啤酒的人们渐渐多起来,生活变得平静安详。
  我从北方森林回来,遇见了你,莱恩马戏团的竖琴手,西西莉亚。
  你说你在莱恩去世之后,一个人去了西边叫索瑟的大沙漠,和盗贼一起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你说我们各自掌握了故事的一半真相。
  你告诉我,北方森林以北,有一个和龙类共存的民族,这里的人像自由党一样,有自己共同推选的长老和裁判者。曾经有一位长老的女儿叫菲尼莎,乘坐巨龙到了丹顿。巨龙被皇家骑士团射杀,她从此被囚禁在丹顿的皇宫内,再也不能回到故乡。
  龙族的长老对自己的人民说,如果有人能把女儿带回他身边,将赠送给他一生所有的积攒的财富。
  于是一个赏金猎人,带着一只竖琴,从遥远的北方一直走到丹顿,最后只能给老人送去女儿不在人世的消息。
  我一直在思考,为什么必须要兰开斯特家族的直系继承人从心脏挤出的新鲜血液,才能驯服巨龙。在我们相遇的小酒吧里,你曾经这样说,居住在北方森林易被的龙族,有一种驯龙术,是将精神和巨龙同调,以共享巨龙的生命,因此获得远远超过人类的寿命。我想或许第一位兰开斯特家族的成员也许有龙族的血统,来自于北方森林。因此这个家族最直系的血亲,能够继承驯服巨龙的能力。
  我答应你,将自己知道的一半真相写信告诉你。
  亲爱的,如果你还活着,平安的收到了这封信,请不必回信。如果你想问我在哪里,我正在回柯尔的路上。我和莱恩在那里渡过了一段非常美好的时光,留下了一间面朝大海,长满荒草的药店。我将回到那里,渡过自己剩下的时光。
  我是个没有心脏的人,想在过去住过的地方,重新填满记忆。
  我不知道赛斯在哪里,现在过着怎样的生活。在回程的路上,我遇见两个素不谋面的旅行者,问我艾叶堡向哪个方向走。我摇了摇头,说不知道。战乱之后,很多路标已经找不到了,我发现自己真的找不到回到艾叶堡的路。
  只记得那里的天空,非常蓝。
  所幸的是,回到柯尔的路标,一直尚未改变。
  你的,  
  安德尔森兰开斯特
  作者有话要说:  我知道有人在举板砖……
  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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