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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麒麟之铁血征途-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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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那姑娘就傻掉了,说考虑一下。阿泰欣然之,强行给了手机号码。
回家之后姑娘开始回忆阿泰,忽然发现这娃也是很有爱的嘛。
她大学的时候喜欢有男人味的,结果遇上的到后来过不下去,觉得粗鲁无礼,横蛮。然后就发现像阿泰小朋友这种也很好嘛,而且哈自己这么久,女孩子嘛,总是有点虚荣心,你说不开心那一定是假的。于是,她感觉阿泰温柔又专情,还听话好管。不会出现像前任男友那种,堂而皇之地向她宣布,有本事的男人就是要彩旗飘飘这样的BT囧事。
然后这姑娘考虑好了,就电话了阿泰,说我想,我们可以试着交往下。
这姑娘人品很地道的,没拖,第二天早上就回话了。
当时阿泰宿醉未醒,电话拿起来一看,号码陌生。还在抓头,说,唔,你是谁
姑娘瞬间囧之,强压心火说,我是某某某。
阿泰大惊,说啊,你刚刚说什么再说一次。
姑娘愤怒了,说你昨天问我什么了,自己不记得了啦?
阿泰老老实实说不记得了。
姑娘愤怒挂电话。

可怜的囧人坐在床上抓头,他妈一看,啊,醒了怎么不起来啊?
阿泰就哭诉了。
妈么,总是了解儿子的,说你个死孩子,你还不去解释啊!
阿泰哭泣说,我现在打不通她电话了,人不接。
阿泰妈妈说你这小子就是笨死的,她家我会不知道,我是她班主任,去人家里找呼,如果没搬家的话。于是,四年就搬家的人家,到底是不多的。于是,阿泰小朋友买上一大束花,把女朋友哄回来了
这小子很会心疼人的,虽然人不在身边,但是平常时每天晚上发个小短信啊,说点小甜言小蜜语啊,去哪里都不忘记给老妈和女朋友捎礼物,人女朋友还是很满意的。



7.有财兄

正所谓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就有贫富,麒麟一队百来号人,家境当然也各各不同。有拿了工资自己只留200,剩下的全寄回家供养一家老小,还得负责弟妹读书的;也有像沈鑫那样资产好几千万的大富之家,当然更多的是像夏明朗、陆臻、陈默那这种爹妈不指着他养活,赚多少都算的小康人家。
其实沈鑫的存在还真是一个异数,毕竟特种兵家里富成他那样的还真不多。沈少这个称呼应该算是他自己起的,每每在大家累得精疲力竭连喘口气的工夫都没有的时候,他就会坐在那儿幽幽的说:“想当年,我在老家,开着车帮我爹送货,别人都要叫我一声沈少!” 
起初大家都不知道沈鑫家里具体是干嘛的,后来有一次沈少回家探亲带回来十几个小熊猫见人就发,兄弟们才知道他家是做毛绒玩具的,然后各自脑补扛着大枪的沈大少,开车被小熊猫淹没的模样捂脸。
说到沈少就不得不说说他伟大的爹沈庆国。沈少本名沈有财,念小学的时候班主任是个女滴,此工程师实在是受不了如此恶俗的名字,本着对祖国花朵的未来负责任的态度(老师,拇指)把沈爹叫过来细谈。
国叔一口回绝,说这名字好,这名字妙,这名字绝对呱呱叫!
老师预感这娃大了将会遭受到怎样的嘲笑,一口鲜血郁在喉间,她含着热泪说要不这样吧,咱们叫这名儿成不成?你看三个金,比有财还有财
国叔一看,哇,果然,于是大手握住老师的小手说,太感谢了就这么定了。
结果,就这么定了。
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老师在起名字的时候是用写的,国叔在拍板子的时候是用看的,他俩谁都没有用普通话多念几遍于是,沈鑫沈鑫神经!!
从此,疯狗成了沈少从小学到高中不变的外号(痛苦的扭头)
沈少入伍是被他老爹用钱砸进去的,他高中毕业时实在考不上什么大学,国叔觉得与其花十万二十万买个野鸡三本的文凭,还不如让儿子去当兵。要不然现在瞧着也就是个小混混,四年破大学一上,就成为了有学历有组织有同伙有经验的四有流氓了。进部队好歹还能上上规矩,撑过这两年雄性心理炫耀型不稳定期,敲打得威武强壮能吃苦一点,出来跟着自己学做生意,反正这年头当老板又不用有学历。

国叔是生意人,应酬工作做得漂亮,招兵的军官实在是饭吃得嘴软,最后拍着国叔肩膀说你放心,反正你家公子长得精神,回去撑过新兵连,我找人把他弄到首长身边做警卫去。
国叔一听大惊失色,连忙摇头说不要不要不要我这儿子太机灵,要上规矩,要好好上规矩。
老话怎么说得来着?吃人的嘴短,军官一听行啊!就这么点要求组织上完全可以满足你。于是新兵连一过,沈少就被派去了某个具有光荣传统的连队
不得不说的是,有些人,他其实只是不会念书而已,国叔本来只是想让他锻炼两年,结果沈少当出激情来了这事他擅长,他能干好,觉得当兵王多威啊!!反正国叔正值盛年,又不指着他回家赚钱,沈鑫就一路打到麒麟来了
基本上这厮只要有高强度训练必然叫苦叫累,真挺过去了又那里倍儿得瑟倍儿骄傲,好像别人都不是人,就他一个英雄模范铁人。他可以一边叫苦叫累,一边勇往直前,然后一边还特自我陶醉。指点江山特豪气:你看看,想当年,那啥啥,爷都挺过来了,爷牛吧!
所以对于沈少来说,立功是很重要的,红旗也是很重要的,嘉奖更是很重要的!
所以队长专程去他家送过一次三等功的证书,沈少从此对队长死心踏地,然后此证书被他爹供在办公室的墙上,复印了无数份,全厂员工人手一张据说每一个进办公室跟国叔谈生意的人都要先听一下他儿子的丰功伟绩。
年底,国叔大开宴席请八方,酒过三巡举着杯子吼:当年,某某某说我儿子要进班房!现在,我的儿子!三等功!
老泪纵横





番外:
他们的枪

麒麟基地又要换装了,这次配合军工试点,用03换95,95没枪托,卧射又高,打枪的时候烟火贴脸熏得眼睛受不了,总而言之就是,枪是好枪,毛病不少,广大人民群众普遍要求改进。
事实证明我党我军还是很能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的,于是03进阶版应运出炉,这枪有折叠托,瞧模样生得不像95倒像是八一杠家的小孩,不过像归像,到底还是5。8mm的子弹,和95一个枪族。
原本夏明朗是觉得这换装啊,好事儿啊,应该没什么操作难度,03版突击步枪试枪的时候他就去开过会,那枪虽然也不算什么十全好枪,和95比起来可说是各有千秋,不过加上了折叠托,看着苗条端正点儿,用枪的时候更舒服。所以夏队长很是轻松地就把这个事交给了陈默去推广,可没想到的是,不应该有麻烦的这个事,它就是出了麻烦。
那个麻烦是方进。
原因很简单,方进嫌03长得丑,03版突击步枪的枪口设计和往年的不一样,它不是圆柱形鸟笼状的,它是个小喇叭口,于是这个小小的改动不知道触及了方小爷哪一根神经狂放电,他就是横挑鼻子竖挑眼,把那枪贬得一钱不值,提起来就俩字:难看。
一开始陆臻听见方进这么说,还以为他在开玩笑,可是眼看着越说越怒上了,陆臻终于确定,方进这回是真的抽了。
娘唷,颜控也不是这么个控法啊,再说这枪不是生得挺俊俏的,陆臻自己倒是越看越爱,跑去跟方进说理,被方进不屑地从上看到下,意思是,你老兄的审美一向偏离大众的眼光。
于是夏明朗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陈默本来是想这事不急,有得好缓,反正方进是用88通用轻机的,换装本来就不关他鸟事,他要抱怨也是穷抱怨,就算是考虑到方进这囧人在群众中颇有号召力,可是方进十个手也比不上夏明朗一个指头的偶像效应,所以只要夏明朗首先换装成03,后面的事一切好办。
可是夏明朗既然怒了,这个事就总得折腾一下,于是接下来的几次小规模丛林演习,方进都被强制性地派发了一把95,然后整个狙击组像是跟他扛上了似的,就算是放过别人也要先把他揪出来。本来95加上光学瞄准镜,卧射就高了不是一点两点,再加上夏明朗亲自下手,次次爆头,方进被空包弹打得颈椎都要折断了。几回下来,方进终于哭了。
方进嘴上没把门,于是这举白旗的大业就光荣地交给了陈默。其实陆臻这人挺大度,陈默还没说什么,他就轻描淡写地挥了挥手,为表达自己真的心无芥蒂,就拿着毛油毡陪着陈默一起养起了枪。
基本上陈默对枪的迷恋与郑老大对刀的迷恋是相似的。
于是一来二去,话题就怎么也绕不开,枪,人,枪与人。

方进原本在上次换装之初用的是95式班机,一开始还很得瑟,结果几次演习下来就被他打入了冷宫。噪音大硝烟重,这个还好克服,方进最吃不消的是这枪不能换枪管,打上200发枪杆子就热得不能用了,还不能用链弹,换弹夹又麻烦,说好听点是班机,其实火力压制效果就是个大点儿的冲锋枪。
所以他现在一般都用88型的通用轻机枪,虽说是重了点,可是打起来爽啊!
小候爷上天入地,最要紧的就是一个爽字。
陆臻同学手长脚长,身长几近欧美标准,无论是95还是03他都玩得很顺手,不过可惜的是这两种枪都不太适合左右手互换用枪,陆臻双手双能的功力完全无法体现。
所以陆臻最爱的枪,是手枪,左右手全能,25米之内飞虫勿近,他现在配的是9mm的黑星92,但心心念念的是伟大的冲锋式手枪格洛克18,那华丽丽的33发大弹夹是他心口永恒的朱砂痣。
要说起来,他们这群人里最正常的就是徐小花,小花是人适应枪的典范,无论是85狙还是88狙,他都可以用得好像骨血相融一般。
可是陆臻记得曾经问过一次,问徐小花最爱的枪是什么,徐小花想了半天,给了个完全意料之外的回答:八一杠。
为什么?
因为简单。
于是沧海奔流最终还是回归纯真本色。
陆臻却觉得徐知着更像85狙,修长,漂亮,不易携带可是精度绝佳,是一种优点与缺点都一样鲜明的枪。

那天陆臻与陈默擦了一个下午的枪,聊了整个中队的人,都说看一个人用的枪就知道他是什么人,那么夏明朗呢?
陆臻与陈默不约而同地相对无言。
在麒麟里,狙击手的标准配制是QBU88,但是夏明朗通常都会在95步枪里挑一把精度比较高的留给自己做狙击枪用,在600米范围内,他可以用突击步枪打出狙击枪的效果,没人想得通他是怎么做到的,这是个既成事实,所以大家也只能接受。
不过针对不同的搭档与不同的作战要求,夏明朗还有三把正式的狙击枪配合使用:JS 7。62mm,JS 12。7mm,JQ 12。7mm,一般来说打演习的时候他会带上12。7mm的反器材狙击枪,重弹重狙,使用专业子弹时,1000米以内,他可以打碎一只鸡蛋。
JQ是JS的简版,枪身短点,也轻了不少,当然火力强度也要差一些,所以如果不和黑子这一类的重装步兵搭档(因为陆臻没能力给他背枪),又或者是摩托化动机不高的时候,夏明朗还是背着JQ出门的机会多,毕竟是轻了五斤多啊。
至于JS 7。62mm,口径小枪身轻,真到了决生死的时候,夏明朗还是相信它。
可是,当然的,夏明朗会用的枪不光光是这几把,在陆臻的印象中夏明朗好像是为了枪而生的,他对任何枪都有种天生的亲切感,拿起来就能打,而且是超乎于常人的准确度。
“你觉得他最擅长是哪种枪?”陆臻好奇,他想问。
陈默抿了嘴,沉默良久之后郑重地回答:“我不知道,”他顿了顿,补充了一句,“他是队长。”
陆臻心想,您真是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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