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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苍天有泪之龙凤呈翔-第42章

小说: 苍天有泪之龙凤呈翔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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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凤无奈的笑笑,“好。我有了女儿就送到你家给你做媳妇,不过到底是老七还是老九,或是你底下其他的儿子我就不管了,看孩子们的缘分。”

    郑世奎见雨凤答应,笑得嘴都合不上,连忙掏出他经常挂在衣襟上的怀表,放到雨凤手里,“这块怀表对于我的意义你是知道的,我把它作为两家结亲的信物,你好好收着。”

    雨凤一愣,她知道这块怀表是郑世奎的阿玛留给他的,对他来说意义重大。

    “红杏,把我床头柜第三格里面的那个红木盒子拿来。”

    红杏笑着称是,下去拿东西去了。不一会儿,红杏便拿着一个红木盒子回来了。上好的红木,雕刻着藤缠树,枝蔓缠绕,细腻委婉。

    “里面的绿檀木簪子是我娘给我留下的嫁妆,我自然把它也留给我的女儿做嫁妆。不过这份嫁妆我就先送到你手里了,你可要好好收着。”

    郑世奎伸手接过盒子,打开之后里面是一支做工精美大气的绿檀木簪子。“那咱们就说定了,你女儿可是我们郑家的了。”

    “呵呵,好。”雨凤知道郑世奎这才算安心。

    民国十一年,二月,展云翔又做爹了。

    雨凤顺利分娩,生下了双胞胎女儿,按照展家族谱女子这一辈上中间为“佳”字,两个孩子分别取名为展佳愉,展佳悦。








                 番外3
    金,清代爱新觉罗子孙中多有姓金。她的单名为彤,取《诗•;小雅•;彤弓传》彤弓,朱弓也。

    金彤,族谱上记载着她的名字是爱新觉罗•;彤云。她是地地道道的满族人,爱新觉罗氏。

    说实话,她并不认为作为一个爱新觉罗家的后代到底有多高兴,因为这个姓氏带给她的是一种磨难。

    她父亲是个标准的满清遗贵,即使是在二十世纪的今天,他仍旧念念不忘他是爱新觉罗的后代,还时不时的对她说,要是在以前,你可就是格格。所以,朋友们常常戏称她“格格”。

    “格格”的生活并不好过,她父亲总是喊她“儿子”,弄得她最好的朋友总是笑个不停,说她居然“骗”了她这么多年,原来是个男人。她也只好无可奈何的笑笑,权当自娱娱人。

    书法,父亲说是必须要学的,爱新觉罗家的人一定要会写一手的好字,才能不辱没先祖。工笔画,是她最讨厌的一项,但她的好友白臣最是喜欢,课余闲暇总会画上两笔,陶冶情操。

    还有每年寒暑假,老家太奶奶亲自教授的满洲规矩。最常学习的就是蹲安礼,蹲安礼也叫半蹲礼,这是女子对长辈请安礼。行礼者站在受礼者面前,双脚平行,双手扶膝,随即一弓腰,膝盖略弯曲如半蹲状,嘴里念叨“请某某大安”。

    可是她并不是很喜欢学习这种礼仪,她不想幻想着自己还活在当初清朝辉煌鼎盛的时期,康乾盛世早已过去。

    于是,父亲的打骂怒吼,母亲的哭泣懦弱,令她发疯般的想要逃离那个家。

    所以,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学会了叛逆,好像是父亲说放学之后立即回家,大学时期不准恋爱,晚上最晚八点之前到家,一天出去玩儿不得超过六个小时,没想到她还记得这么清楚。

    叛逆是什么?那就是一首最为决裂而燃烧的青春之歌。

    青春是什么?青春是一本太过仓促的书,所有的结局都已写好,所有的泪水也都启程,却忽然忘记了是怎么样的一个开始。

    就像席慕容说的,她忘记了怎么样开始,却有了一个命定的结局。

    成为萧雨凤的时候她有过沮丧,她恨自己当初为什么会在那个短信游戏中选择萧雨凤。不过幸好,幸好她选择了萧雨凤,所以才有了和云翔的这段爱情。

    曾经的她是那样疯狂,叛逆离家,夜夜泡吧,身边的男人不停的更换着。曾有报纸说过,在二十世纪的今天,中学校园里都很难找到处|女了。它就像这个时代的爱情一样,可以随便的给予。

    到了这里之后,她被云翔孩子气又直白的爱情感动了。也许那样的爱情有些幼稚,有些孩子气和不成熟,但是就是这样单纯的爱情让她感动着,欣喜着。云翔从一个莽撞,冲动的孩子慢慢转变成一个有担当,越来越沉稳的男人。她爱着这个日渐成长,日趋成熟的男人,她的丈夫,她孩子的父亲。

    也许名字不一样了,但她还是她,从冷漠无情变成了懂得爱,懂得如何去爱的一个人。每个人都在学习成长,她也是如此。

    过去的金彤,现在的雨凤坐在书桌前,手中握着毛笔,望着窗外的夕阳,脸上露出释然的笑,她终于幸福了。

    “雨凤,想什么呢?”云翔推门进了书房,今天不知道怎么了,雨凤从早晨开始就一个人躲在书房,谁也不理。

    云翔本想成熟的让她一个人静静,等到晚上睡觉的时候在和她好好的谈一谈,谁知到了傍晚他就撑不住了。

    放下手中的笔,回头,仰着脸,看着眼前俊眉朗目的男子,雨凤伸手抚着他的脸,“没什么。云翔,我又没有对你说过,我很幸福。”她轻声细语,似呓语般。

    云翔笑弯了眉眼,“有,你刚才不就说过了。雨凤,我又没有跟你说过,我也很幸福。”

    男子俯身,唇印在女子的唇上,两人一起笑弯了嘴角。屋外夕阳的余晖将两个人的影子拖得好长,缠绵印在了墙上。

    书桌上,终于不再轻浮而端庄隽美的颜体跃然纸上。

    “曾有位年轻诗人这样写道:我满怀愧疚,不知道该往哪里去。曾经的曾经,这句诗写出了我的茫然与迷惘。如今,我终可回答,过去的都已过去,我的心早已寻到了彼岸归途,凤入云霄,比翼飞翔,吾心归处。”

    吃过晚饭,奶娘带着孩子们去睡觉了。雨凤生产至今也四月有余,两个最小女孩儿乖巧听话,雨鹃非要其中一个给她家儿子当媳妇,还不停地念叨着,“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纳兰老爹跟云翔说了他们的第一个孩子要过继给雨凤的果洛玛法家,云翔很痛快的就同意了。

    现在家里他最大,反正他家有三个小子,就算都分出去,雨凤还可以再生,所以云翔一点儿都没犹豫,当时就同意,拍板把他们家老大展泽航过继给安佳家了。

    一切都妥当之后,小两口准备洗洗睡了。

    云翔刚脱了衣服泡澡,雨凤就拿了换洗衣物进来,笑眯眯的看着云翔,解开自己的上衣襟,“云翔,要不咱俩一起洗?”

    “好啊!”云翔眼睛一亮,没想到平时一看见他动手动脚就害羞的雨凤居然这么主动。

    其实雨凤也就是开个玩笑,她一直都是那种别看平时闹得欢,一旦遇到心仪的男子就会很害羞的类型。

    哗啦——,水声一响,云翔就伸手拉人。雨凤往后躲了一下,连忙吓得说道:“我错了,我错了。我就开个玩笑,我是什么胆子你还不知道。”说着,转身就要出去。

    云翔起身,长长的胳膊向前一伸,就把雨凤拦腰揽住,一使劲儿,就拽到了怀里。

    云翔赤|裸的身体和炙热的体温让雨凤霎时红了脸,脑子早就停下了运作,直勾勾的看着眼前放大的俊颜。

    云翔吻着早就迷离的雨凤,手脚麻利的把她身上的衣裳剥了个干净,将她抱进了浴桶中。

    云翔的手在雨凤身上燃起点点火花,雨凤檀口微张,嘤咛出声,耳边是云翔调笑的声音:“你看你,都湿了,我帮你擦擦”

    云翔的一语双关让雨凤把头一下子就扎进了他的怀里,头上传来那人的笑声,还有哗哗的水声。








                 番外4
    展云飞,这三个字伴随了纪天虹二十年。展云翔这个名字也让她纠结了半生。而最后陪她走完一生的不是他们其中的任何一个人,而是阿超,那个一样被抛弃的可怜人。最令她不敢想象的就是阿超爱的人居然是云飞,那个她青春少女时期的梦,竟是阿超心底的爱恋。

    当阿超回来之后,曾经问过展云飞为什么会出卖他,展云飞给他的回答让阿超心冷,也让后来知道事情真相的天虹心寒。阿超被人陷害和杜芊芊苟且,而云飞居然问都没问就认定了是阿超背叛了他,还将他送给了督军玩乐,丝毫不念往日旧情。

    直到有一天,展家败落了。阿超问她,要不要和他一起走,他可以养活她,两个人可以一起去到没人认识的地方生活。纪天虹没有任何犹豫的答应了,收拾了仅有的一些细软,就和阿超走了。

    民国初期军阀混战,民国五年,即公元1916年袁世凯死后,北洋军阀在帝国主义支持下主要分化为皖、奉、直三个派系。

    皖系军阀是北洋军阀派系之一,主要首领是段祺瑞,掌握北系政府实权,控制安徽、浙江、山东、福建等省,靠日本支持和扶植。段是安徽合肥人,故称为皖系。

    直系军阀是北洋军阀派系之一,主要首领是冯国璋,其后为曹锟、吴佩孚。主要势力在直隶(今河北)、湖北、江苏、江西等省,由英、美两国扶植。冯是直隶(天津)人,故称为直系。

    奉系军阀是北洋军阀派系之一,以张作霖为首,控制东北三省,依靠日本支持和扶植。张作霖是奉天(今辽宁)人,故称为奉系。

    阿超带着天虹一路跑到江苏,那时的江苏正是直系军阀的地盘之下。民国八年,也就是公元1919年12月冯国璋病死,曹锟、吴佩孚继承了直系军阀首领的地。

    兵荒马乱的年月里,阿超空有一身本事,大字不识的几个,除了当兵没有更好的出路了。天虹自从跟阿超一路漂泊,眼界开阔了,精神也好多了。她认为阿超去当兵是最好不过,凭阿超这一身的本事,肯定能在混出个样儿。

    于是,阿超就近投了直系军阀,江苏地面上的队伍,坐了一个骑兵。阿超肯吃苦,功夫又好,平时没事儿时候天虹也会教他识字,免得再吃亏。就这样,没有两年,阿超就从一个骑兵一步一步升到连长,而天虹也给阿超生了一个女儿。

    两个人之间虽然没有爱情,但是生活却很和美。因为他们都是孤独的人,寂寞的人,这样的两个人在一起自然格外珍惜那平淡温馨的日子。

    有的时候,天虹还是会想起桐城展家大院中,那美丽的荷塘,还有盛夏的莲花,此起彼伏的蝉鸣,还有那年夏天的菱角,剥的她手疼。

    那年夏天,展祖望带回来一箱菱角。她,云飞,云翔和天尧四个人争前恐后的抢着,其实她不是喜欢吃菱角,是云飞喜欢,她便为他剥了满满的一盘子。白白的菱角,白白的手,坚硬的菱角壳,还有剥的通红的手,指甲都出血了,但她依旧没觉得疼,不停地剥。

    那个时候的爱情好像只要一盘菱角就能代表,小时候对于云飞的喜欢便是云飞给她扎的那只风筝,到后来的字帖,后来的后来的微笑,还有那一声声温柔的“天虹,天虹,我的小影子”

    再到后来,云飞娶了映华,成亲了,她的心碎了。映华和孩子死后,云飞找她,跟她说要走了,让她偷了他爹的印信,拿了钱庄五千个大洋,带着阿超一走就是四年。

    她说过会等他回来,会等他一辈子。为了实现她的诺言,她利用了云翔,嫁给了云翔。云翔从小就喜欢她,年纪越来越大的她除了嫁给云翔,再没有别的理由可以留在展家了。所以,她嫁给了云翔,留在了展家,等着云飞回来,等他一辈子。

    云飞回来了,她好高兴,好激动,她感激上苍,让她有这么一个可等,可盼的人。

    那日,她与云飞月下相遇,凉亭中倾诉着自己这一别四年的情怀,可是云飞依旧拒绝了自己。他说,她只是他的小影子,小妹妹,他无法忘了映华。她哭,除了流泪,她什么也做不了。

    转天,云翔被天尧偷偷地背了回来。云翔发着高烧,整个人迷迷糊糊的,恍惚间他呢喃着,“相见恨晚,相见恨晚”她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她也不想明白,那时的她只想远远地逃离这个人。

    所以,她对云翔并不好。虽然她对他服侍周到,但那不是出于爱,而出于一个妻子的义务,他说,她便做,他不说,她不做。

    天尧成亲,她疯了一般将所有的爱,多年等待化作那一晚的疯狂,换来是孩子的死去,云翔的休弃,父兄的怨恨,以及所有人的唾弃。

    被关在祠堂的那一个晚上,她想起最多的不是云飞,而是云翔。云翔对她有着云飞从来没有的炽热,云飞从来不会用那种充满侵略的眼光看她,想要将她占为己有。当时的她不懂得珍惜,只是一心认定了云飞才是自己的最爱,忽略了人的心是会改变的。

    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那三拜之后云翔的妻,就是别人了。

    萧雨凤,那是一个她比不了的女人。有人说她狠,开店做生意无人敢惹;有人说她美,水漾眼眸流光转动,魅惑丛生。

    犹记得她一身大红裙褂,满面含春地站在云翔身边,与同样一身喜气的云翔是那样般配,天生一对,那是自己的脑海中只闪过这四个字,天生一对。

    云翔的脚上穿着的鞋子是她从未见过的,听下人说,那是二少奶奶亲自给二少爷做的,说是外面卖的比不得家里做的。因为是那个女人做的鞋,所以云翔穿在脚上,走起路来才会那么轻快吗?

    云翔的衣服也不再是以前的那些,好像一夜之间都换成了新的。银白锦缎镶金边长衫,祥云锦缎对襟长衫,偏襟立领金色暗花丝绸坎肩,还有短款打扮好几身,多的她也说不清,那些日子里云翔一天一身,都是她从未见过的衣服。

    最是让她从未见过的要数云翔脸上的笑容了,那样的干净、明亮,就连平时总是阴鸷的眸子也透着从未有过意气风发,心满意足。那个女人居然给了他这么多吗?让他这么满足于当下的生活,不再铸就过往,而她却陷在往日中难以自拔。

    她后悔,后悔当初怎没有早日发现云翔的好,云翔对自己的痴。也许她早一点发现,也许她多肯对云翔用一点心,而不是行使义务般的作为一个妻子,那么今天,那个女人的幸福是不是就是都是她的?

    但,一失足成千古恨,回首已是百年身。

    阿超和她都更改了姓名,为的就是不再和过去有任何联系。阿超改名字叫赵成,她叫王喜珍,他们的女儿叫做赵羽。

    现在的她不算得上很幸福,但过得很安心,这就足够了。

    赵羽,羽,拆了翔字的一半。她只是希望在她往后的岁月中,能铭记些什么,告诉自己,也告诉女儿,人要懂得珍惜你所拥有的,不要总是看着过去的,和不属于你的。

    “啦啦”天虹抱着她的小女儿坐在天井中乘凉,唱着姑苏方言的童谣。阿超的军靴声在外面响起,天虹抬头,映着夕阳余晖,看着满脸笑意走进来的阿超,又低头摸了摸怀里早就睡着的小女儿的脸,眼窝一片潮湿。

    她终于做对了一个选择,没有再错过什么,不是吗?!云翔,其实我曾深深的爱过你,只是当时未觉罢了。这一刻,天虹终于真正的释然了。
        







                番外5
    昏暗的油灯晕出团光圈映在墙上,使得破败脏旧的屋子显得更为清冷凄凉。屋子正中的棺材里躺着盖着白布的展祖望,前面跪着展云飞和展云翔,两人均是身的重孝,红着眼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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