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前十年-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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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点实颇有可议,因为在兴中会成立之前,还有杨衢云烈士和他底一伙同志们在香港所组织的‘辅仁文社’。文社成立于一八九○年(清光绪十六年;另一说为一八九二年),比兴中会要早四年多。它最早的创立者杨衢云、谢缵泰、刘燕宾、何星俦等十余人,其年龄、学历、社会背景,和他们‘推翻满清’、‘创立合众政府’、选举‘伯理玺天德’(President)等主张,与孙逸仙(中山别号)他们在檀香山的小革命集团,几乎一模一样。所以当中山于一八九五年一月返抵香港时,经共同友人如尢列等的撮合尢列为文社社员,亦中山好友这两个小革命团体,也就一拍即合,搞其联合组织了。
在这个双方联合的新组织里,他们决定用‘兴中会’为会名。因为‘振兴中华’这个响珰珰的名字,较之那酸溜溜的‘辅仁文社’四个字,要冠冕堂皇多了。后来孔祥熙等一群山西青年,也在太原组织了一个‘兴中会’。这个远在华北的兴中会,与孙、杨的兴中会毫无关系。据孔祥熙说,他们那时听说海外有个‘兴中会’。他们喜欢振兴中华这个响珰珰的名字,乃把他们自己的小团体取个名字,也叫‘兴中会’。(这是笔者早年在哥伦比亚大学校对孔祥熙回忆录时,听到录音带内孔氏亲口说的。当时亦有人把孔祥熙的小组织,当成孙中山兴中会的‘太原分会’,实是误听录音的结果。)
杨衢云、孙中山等在香港所组织的兴中会,事实上除掉名字之外,一切皆是‘辅仁文社’的延续;会员们也大致都是杨衢云的班底。因为杨的团体已成立四年有奇;而孙的团体还未满二月。杨是香港的地头蛇;孙则是新从夏威夷回来的。双方强弱之势是可以想像的。据说他们合并之后,选举新会长(他们叫‘总办’或‘伯理玺天德’)时,曾发生孙、杨之争。据后来国民党的官书所载,在同年十月他们预备搞广州暴动时,孙曾当选‘伯理玺天德’或‘总办’。后来‘杨既获大权,遂借端要挟,而请'孙'先生以“伯理玺天德”相让。郑士良、陈少白等闻而大愤,极力反对,士良且欲除之。先生以大事未成,首戒内讧,力表谦让,即以此席让衢云’云云(见‘国父年谱’页六八─六九)。
这段官书颇难说服任何公正的读者和历史家。如所叙属实,那可能不是杨的‘借端要挟’,而是孙的党羽为拥孙而暗中想搞杀杨的‘苦挞打’(coup d’état),为孙所阻。官书甚至说杨衢云排满抗外的思想,以及他组织‘辅仁文社’的叛逆行为,都是受中山‘感召’的结果(见前书页五○)。这些似乎部是想像之辞。有人或许要说‘辅仁文社’的宗旨是‘以友辅仁’;它是个社交团体,而非革命团体。其实辛亥首义时,最活跃的一个组织则是‘文学社’。文学社却是个革命团体,而非社交团体。所以名字与实质并不是完全一致的,尤其在地下革命的时期。我们不能望文生义,或以辞害义。
须知杨衢云开始其革命行动时,孙中山还是个用功的医科学生。一八九四年中山还亲赴天津‘上书李鸿章’呢。他‘上书’不幸被拒。如果李鸿章英雄识英雄而重用了‘孙文’,中山不也就是清政府的‘能臣’了吗?哪还搞什么‘革命’(他们那时叫‘造反’呢?所以在这一阶段里,杨衢云是否受‘先生感召之深’,吾未敢必。而孙在‘上书’被拒而走上排满革命之途,所受杨衢云的影留,倒是很明显的。
再者,‘兴中会’最初在檀香山组织时,其形式和性质也只是个‘银会’。会员每人出‘底银’五元,‘股银’每股十元,购买愈多愈好。目的是‘举办公家事业’,事业成功,每股‘收回本利百元’。该会宗旨,除报国之外,‘兼为股友生财捷径比之'向清朝政府'捐顶子买翎枝,有去无还,洵隔天壤。且十可报百,万可图亿,利莫大焉,机不可失也。’(见冯自由著「兴中会组织史’及‘香港兴中会章程’第八条)所以在檀香山的‘兴中会’里孙逸仙是在暗中筹款造反,而绝大多数‘银会’会员,则是在买‘乐透奖’。而这个兴中银会的会长也不是孙逸仙而是股商刘祥。但是孙却是这银会首会的得利人他筹到港币一万三千元,外加个‘兴中会’的组织名义。有了这些本钱之后,中山便匆匆赶回香港向杨衢云洽商(事实上是bargain)两会合并的事务了。合并之后,会长一职顺理成章自然应该是杨衢云。是年十月,他们竟然发动了‘义兵三千人、洋枪六百杆’外加火轮船二只的广州起义。试问中山皮包里的一万三千港币,能买几枝‘洋枪’呢?这些起义的本钱,显然都是杨衢云搞起来的。中山半途加入罢了。可惜杨氏早死一九○一年一月十日被清吏刺杀于香港,他底事迹功勋就被埋没了。所以一部‘中国近代革命史’,是应该从杨衢云开始写的。
笔者写这段小辩正,绝无意贬抑中山先生在近代中国的历史地位。相反的,我们是更上层楼地尊崇他为我们的民族领袖;民族领袖应有其不偏不倚的民族领袖的地位。因此我们不愿采用‘党史家’为‘党魁’作传时,视天下无不是之父母的谱牒方法罢了。
得风气之先的华侨青年
青少年时期的孙中山先生,恕我大胆的说一句,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华侨青年’,甚至如粤人俗语所说的‘金山仔’。笔者蜗居纽约四十余年,在‘穷人哈佛’的纽约市立大学从兼课到专任,教书经验亦有三十余年。在我课室内进进出出的华侨小青年,亦不下数百千人。我平时总欢喜举中山先生的故事来勉励他们。行行出状元,如今虽做不到大总统和国父,但不断努力之下,不做‘大官’也可做点‘大事’嘛。其实我的学生中,卓然有成者,亦为数颇有可观。
相反的,我们如以中山先生比诸今日侨生,他老人家其实也是当年的华侨小青年之一而已。贱日岂殊众、贵来方悟稀。华侨小青年或金山仔有其共同的特点。这些特点也是铸造后来革命家孙文的社会条件。
大体说来,他们底特点约有数端:一、工农家庭出身。其父祖伯叔类多贫雇农、苦力工人或小商人。胼手胝足,日常工作都在十二小时以上。他们除旧有的观念和道德标准之外,平时没空亦不知如何管教子女。二、小华侨们受父兄宠爱,甚至溺爱;类多丰衣足食;至少不愁衣食。佳子弟,颇可上进;恶子弟,则至为堕落。三、教育水准,下辈平均都在高中以上,远超过长辈。当年老辈华侨多不识字,纵识字也不过稍读‘三百千千’(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千家诗)而已,而下辈则于三百千千之外,有的且精通外语了。四、以说汉语的‘弱势文化’,在海外对抗西语(英语)的‘强势文化’,老辈多不谙外语,为自尊自重乃坚拒同化。因此一般老辈华侨,较之国内人民,更为保守;而讲‘双语’的小辈于自卑之余,则趋向‘全盘西化’。所以他们父子之间‘代沟’极其严重。笔者本人便不时为学生父子间之冲突,排难解纷。中山先生与他的长兄孙眉,曾一度反目,弄到互找律师的程度,吾知其冲突根源所在也。处于我辈今日,‘西化’与‘现代化’固截然有别,然在孙公青少年期,则二者固为同义字也。五、这老少两代的华侨对祖国都有极深的感情,甚至流于‘沙文主义’。但是他们两代对祖国的爱法,却截然不同老一辈的总希望大清大皇帝多争点气,也好为我辈天朝弃民,出口乌气。小一辈的则要驱除鞑虏,创立以美国模式为张本的‘共和国’和‘合众政府’,乃至新的社会,新的宗教,和新的道德标准了。
老实说,当年在檀香山的‘兴中会’和在香港的‘辅仁文社’,都是这一类的华侨青年所组织的。孙中山先生(谱名孙帝象,学名孙文、孙德明,字载之,人耶教时,名孙日新,行医时他的汉文老师区凤墀为他作一音之转改为孙逸仙,后来变成‘美国公民’时,在美国护照上的英文名字则是Sun Yat…sen)当时便是这一类的‘华侨青年’之一。他或许由于禀赋较高,幼年时确实‘异于群儿’;他也确实是读书用功,作事有恒,终能‘脱颖而出’。但是他青少年期的社会背景是自有其特殊模式;这模式对他也有特殊影响的。
这儿更不妨附带一说。中山那时代的青年华侨,与笔者班上的侨生,亦略有不同。我班上的侨生有‘竹升’(或作‘竹心’)、‘竹节’之别。‘竹升’者,美国土生也。老华侨们认为这类小华侨,‘肚子内一无所有’。‘竹节’者,唐山出世,幼年来美,‘两头不通气’也。
我们通番语的学术界,则叫前者为ABC。ABC者,American…born Chinese也。后者则CBA。CBA者,China…born Americans也。而中山那时的华侨小青年,几乎全是CBA而绝少ABC。因为那时的旅美华侨,生存在最凶残、最下流无耻的‘排华律’(Chinese Exclusion Acts)压榨之下,中国妇女,除少数妓女之外,旅美者可说是绝无仅有也。
而那些小‘竹节’,则由于父亲是‘美国公民’(母亲不是)而取得美籍‘出生纸’而旅美者也。
所以这些小‘竹节’绝大多数都能使用中英‘双语’(bi…lingual)。其天资笨拙或不愿用功的,往往双语皆不通;而禀赋卓越,又肯于用功学习的,则每每两语皆精。孙中山就是属于后一类。而孙逸仙这位小‘竹节’之取得‘美国公民权’,则通过另一管道。孙公于十三岁时(光绪五年,一八七九)随母就兄,迁居檀香山。那时的夏威夷是个红种人的独立王国。不幸老王于一八九一年晏驾。兄终妹及,夏威夷乃出了个女王。三年之后,也就是中日‘甲午战争’那一年,这女王被英美德裔的白种殖民主义者篡了位,夏威夷乃变成个傀儡共和国。一九○○年(庚子),也就是‘八国联军’侵华的那一年,这个小傀儡共和国就被美国兼并了。
夏威夷既变成了美国殖民地,按美国宪法,则凡是土生的夏威夷人,也通统理成‘美国公民’了。我们的国父孙中山先生,并不是在夏威夷‘土生’的,但是他却说了一口夏威夷腔的英语,因而撒了个谎,自称出生夏威夷,也就取得了美国公民权,领用美国护照了。可是当他于一九○四年在三藩市初持檀岛出生纸入境时,如狼似虎的美国海关检查员对他发生了怀疑(另说是保皇党告密),乃把他拘留于‘木屋’。所幸年前中山已入‘洪帮’。有‘致公堂’堂籍,乃由该堂出美金五百元保释候审;并雇请律师向华府申诉。这场官司美国移民局居然打输了,中山乃得以美国公民身分重入国境。这个‘美国公民权’对中山其后的革命活动,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有的读者们读史至此,可能要批评:我们的‘国父’,族之圣贤也,岂可弄虚作假,非法取得美国公民权?读者若作如是想,就昧于史实了。须知在那人类文明中最可耻的‘美国排华律’欺压之下,我辈华裔移民在当时美国种族主义者的‘法律’分类中,是比‘黑人’与‘印第安人’都还要低一等。印第安红人在那时的美国法律之下,不算是‘人类’的。因此‘华人’(Chinaman)在当时更是非人类中的非人类了。中山先生为非作假吗?朋友,你能和当时排华杀人的种族主义者这批野兽,谈孔孟之道吗?明乎此,你就了解孙中山先生何以如此做了。再者,中山的做法并不是他发明的。‘美籍出生纸’在华侨社会里,是有其公开市场和价格的。
所以近代中国最早期的革命运动,便是有上述特征底华侨小青年们所推动的。他们都是爱国华侨,寄迹异邦、粗通番语,因此得风气之先,对现代西方的新观念、新事物,接触较早比内地的知青如黄兴、宋教仁、胡汉民、汪精卫等,大致要早十年。由于这早晚两期的革命骨干底家庭、教育和一般社会背景都截然不同,它也标志出近代中国革命运动,显明的阶段性:‘兴中会’基本上是个华侨组织;后来的‘同盟会’,就带有浓厚的士大夫气息了。
孙文脱颖而出
笔者在许多篇拙著里,都曾强调过中国现代化运动的‘阶段性’;而这些大小阶段的进化,往往又是以十年为一个单元。‘革命’原是我国‘现代化’运动的方式之一,因此它也逃不过这个‘十年一变’的基本公式。以杨衢云、孙文为首的两个革命小团体,自从一八九五年一月合并为‘兴中会’以后,至一九O五年八月‘中国同盟会’在东京成立,也正是整整的十年。在这短短的十年之间,革命运动在中国却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现在让我们先翻翻‘兴中会’的老帐。看看这个最早的革命团体怎样地从生到死;和中山本人却又如何地脱颖而出,从初级阶段进入高级阶段。
兴中会在革命理论上和行动上,都是有欠成熟的。要言之,他们在政治理论和形式上是完全抄袭美国。甚至连美国佬做官就职时,捧著「圣经’举手发誓那一套洋皮毛,也照搬无讹。这原是一个‘弱势文化’在一个‘强势文化’的笼罩之下,反应在青年身上,‘东施效颦’的普遍现象。华侨青年如此,侨居欧美的亚非拉各国的青年,亦无不如此。可是在十九世纪这个‘华侨青年’的小圈圈,实在太小了。因此在那个时代与他们有‘共同语言’(mon language)和‘共同信仰’(mon faith)的海内外华人究竟太少了。他们没有代表性,也就搞不出什么气候来。
再者,他们所采取的革命行动,却又是百分之百的传统‘造反’方式;有时甚至是‘恐怖主义’(Terrorism)。例如孙中山在他所策划的‘十大起义’中第一次的‘广州起义’(一八九五年十月二十六日),中山自己的计划,便是在武装攻打督署之外,‘四处放火’、‘施放炸弹、以壮声势’。而他们那时的革命群众则全靠‘会党’。会党虽是从反清复明开始的,但发展至清末已经变了质;甚至变成横行‘地下’的黑社会,为正当人士所不取,而兴中会诸公却以他们为主力,因此就没有真正的革命群众和‘倚靠阶级’了(恕我借用一个共产党名词)。事隔五年,当清廷为‘八国联军’所困之时,兴中会诸公再来个‘惠州起义’,结果损兵折将,一败涂地。经过两次武装起义的失败,兴中会和它底会党朋友们也就泄气了。最后兴中会竟消沉到只剩孙逸仙一个独人班了。
可是就在兴中会这个革命汽球逐渐泄气之时,孙中山本人的声望、理论、经验和时机却扶摇直上,终使他成为近代中国史上,首屈一指的革命领袖。
原来杨、孙二人自一八九五年十月在广州(第一次)起义失败之后,清廷发出通缉,香港英国当局也迫令二人离港,五年之内不许入境。杨衢云乃潜往新加坡,转赴南非避难。孙中山则于十一月初旬避往日本。当他于十一月十二日在神户登陆时,阅报才发现自己已成为支那的‘革命党’。经日本报纸这一宣传,不特‘孙文’已跻身为国际人物,中国近代史上也多出了‘革命党’这一词汇。
中山在日本略事勾留,便剪掉辫子、改穿西服。于翌年一月东渡檀香山。这时中山除母兄之外,他的妻子卢氏,长子孙科(五岁)、长女金琰(一岁),均已避难在檀。所以这位年方三十的孙逸仙,实在是个不折不扣的‘华侨青年’。他虽然是个职业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