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宠:前夫太凶猛-第1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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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论声远走,车身不知何时也停了下来。
林家成努力的吸气,呼气,突然暴怒的朝着司机吼,“谁让你停下来的,开车!”
司机原以为他们那么认真的看着那个屏幕墙,以为他们要看,这才停了下来,哪知道得到这声骂。立刻想也不想,马上发动车子。
“等一下”白昕卉突然幽幽出口,指着那露天屏幕上的靳尊,疑惑的问道:“家成,那是谁呀?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他”她努力的回想着这个人,却是半天也记不起。
只记得,好像看了这么一眼,隐隐约约的感觉有些熟悉,却说不上来哪里熟,好像又不认识,这种感觉,太奇怪了。
林家成又猛吸了一口气,几乎感觉胸腔都在鼓动,仿佛要爆裂开来。
天知道,他有多害怕?
他却只能,恢复温柔的笑容,伸手握住她滑嫩的柔荑,将她的小脑袋揽入自己的怀里,让她枕在他的肩膀上,“没,怎么会,昕卉怎么会认识他呢?”
白昕卉在林家成的怀里突然再度幽幽开口,“我好像,记起他了”
林家成的心脏陡然一缩,似乎因为她这句话,将他的心跳都瞬间扼断了。
然,她的下一句话却是让他的心重重落回胸腔去。
“我记起他了,他是坏人,很坏很坏的坏人!”她撅着红唇怒声开口,声音里有着小孩子似的赌气。
林家成颓然的靠在身后的靠垫上,一呼一吸之间,只觉得经历了一场生死存亡般的恐惧。
车子继续往前开,露天屏幕墙渐渐远去,靳尊的身影跟话语,皆被丢在身后。
林家成在心中吐了口气,暗暗说道:靳尊,别怪我
沿着爬山虎而上的墙面,似是岁月沾染的痕迹,那般鲜明。
铁窗隔断与外头的联系,最近几天正值夏热,蚊虫很多,更别论还有些小蛇了。
故而,窗子都是关闭的,很少打开,好在,房子里面都通空调,冷气一打,通神舒畅。
一楼有架钢琴,钢琴前坐着一个眉宇清秀的小少年,大约十岁大小,同时,也坐着新来的音乐老师。
琴盖已经不再崭新,证实钢琴的年代已久。
此刻,小少年坐在钢琴前,垂着头部不说话的样子,真让人很是着急。
旁边的音乐老师无奈的看着他,终于是丢下了手中的琴谱,这孩子,她真是没法子教了。
说起来,这已经是林家成请的,第十五个音乐老师了,估计还有破几十的倾向。
听见这声叹息声,小少年习惯性的抬起头来,然后转身,不再迟疑的跑出一楼门口,朝着后面的院子跑去,‘咚咚咚’的声音,踩着碎石板,格外清晰。
那里,有他的小天地,也许,也只有他自己懂。
以下为哲哲的自白:
我叫白秋哲,我的母亲叫白昕卉,所以我是跟的母姓。
林爸爸说,让我跟着他姓,姓林。
我也有过一个爸爸,妈妈让我喊他爸爸,他是靳爸爸。
不过我知道,他们都不是我的爸爸。
我很笨,据说是先天性弱智,所以同龄的小朋友都看不起我,他们经常叫我傻瓜,叫我笨蛋,我没有好朋友,因为他们都不配。
我常常想,我为什么会活在这个世界上。
因为妈妈不喜欢我,妈妈说,我是她耻辱的证明;靳爸爸也不喜欢我,因为我不是他的儿子;林爸爸喜欢我,但我知道,那只是因为我妈妈的缘故。
谁都不是我的爸爸,那么,到底谁是我的爸爸呢?
有一天,我去妈妈的房间,却看到一个男人待在妈妈的房间里,问妈妈要钱。
我害怕,所以我躲在门口不敢多看。
我听到那个男人说,我是他的儿子。妈妈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她哭着喊着叫他畜生。
后来,我才知道,我是妈妈被人强、奸后,生下来的,所以妈妈一直都不喜欢我。
但是,妈妈好面子,所以她并未将全部的事情都讲出来,因为一旦真相曝光,妈妈会失去全部的爱,她现在的生活,就会毁掉。
我以为,那个男人是我的爸爸,可是,那个男人却并不是我全部的爸爸。原来,我不是只有一个爸爸。
你们以为,妈妈被人强、奸后生下了我,这个事实很恶心吗?
不,其实真相比你们知道的还恶心
那一年的那一天,在那条青苔满布的石板路上,妈妈失去了她的第一次,却不是被一个人,而是被很多人
他们,一个又接着一个
我仿佛听到妈妈哭了,妈妈哭泣的声音
然后,她生下了我
(本文最后第二个伏笔)
第十七章 那个叫黑帝斯的男人1()
那个叫黑帝斯的男人1“散会!”伴随着两个精简到不能再精简的字,会议室内的各部门主管纷纷收拾起会议资料,鱼跃而出,连半刻都不敢多呆。
每次跟他们副总裁处在同一个空间里,总有一种即将被窒息的感觉。好在,他们已经渐渐开始习惯。
装修冷色调的风格,会议室内长长的会议桌前,男人安静的坐在那里,双手交叉着支着下巴,视线定定的定格在一处,不知是在深思,还是什么都没想。
春阳初暖天,百花都在待放,这个世界如此美好,却仿佛只有他,被远远的抛进了黑暗处,从此,再也无法从谷底脱身。
忘记有多久,究竟有多久?
他爱过的人,跟爱他的人,都已经有了新鲜的记忆,而他,却依然留在最初,未曾离开。
弧形的落地窗后背景,被分割成一道道的黄金光线,折射在他轮廓冷硬的棱角上,添了几分血性,添了几分憔悴孤独,他瘦了,却依然一如当年,从未改变过。
时光对于他的皮相,是宽容的,哪怕他已经年仅三十二岁,却依然一如当年般年轻,仿若从未改变过。但是却没有人知道,在他左胸口的某一处,尽管还有跳动,却早已经失去了生命力,早已经流干了鲜血,变得干枯,变得死沉。
他的心,死了。
曲墨敲门进来时,他依然维持着刚才的姿势,只消淡淡的睨了他一眼。“老板,”
“走!”一个简单利落的字,他从不愿意多说话,本来就不是多话的人,至从当年之后,他的话似乎更少了。
他本可以有更远大的志向,他本可以成就一番更辉煌的事业,但是他却独独守着苏氏,守着副总裁的位置,办着兼顾总裁的事情,更兼顾着董事会的全部事务。
曲墨懂,他在执着什么?
他不过是为了完成他心爱女人的要求,他不过是为了完成他心爱女人交代给他的事务,所以留在了苏氏,为苏抹筝,守着她父亲留下的基业。
试想,堂堂黑帝斯,守着一个公司,守着副总裁的职位,传出去,这该是多可笑的事情?
更别提,外界一直猜测纷纷了。为什么总裁是个女人,为什么他甘愿于苏抹筝的手下,做了副总裁。
其实苏抹筝不懂,一个男人即使再坏,即使他做过多么可恶的事情。但是,他能够为她付出那么多,能够为她守着毕生必须守护的东西,这个男人的心肠,总不会太坏。
对此,曲墨也懂,苏抹筝不是不明白,而是因为,有些东西一旦错过,期限会是永远。
他想,他这辈子最幸运的事情,大概就是从未遇见过爱情。因为这种东西,实在太可怕了。
“老板,想去哪里?”靳尊在临上车前顿下脚步,曲墨早已摸透了他的想法。
他微弯身跨了上去,连姿势都不曾改变过。
曲墨坐在驾驶座上,靳尊坐在后座,他总喜欢后座,仿佛那身边的位置,是专门为人准备的。
靳尊看到曲墨从后照镜中望来的眼,略一沉思后,这才说道:“找一个有风,可以俯瞰这个世界的地方。随便哪里都可以,要安静。”
“是,老板!”曲墨听言,立刻调转车头,车身朝着天桥那头开去。
j市有座桥,下方通行道,上方安装了环形玻璃,站在上头,可以俯瞰底下的所有风光。
那些通过桥底的船只,行走的行人,开往的车辆,大约,就是这个世界的所有面貌了。
跟看一个国家的根基,就得从最底层的老百姓看起,一样。
靳尊步上桥面时,这才狠狠皱了眉头,“我说过,要找一个有风的地方。”
他享受冷风刮过面上的感觉,只有寒冷,才会让他感觉到自己是个有血有肉的人。
“老板,您忘记了,您最近一直在咳嗽,吹风对您的身体不好。”曲墨笑着解释,并不怕靳尊的火气。
至从苏小姐彻底的离开他的生命后,他抽烟也抽狠了,喝酒也喝狠了,来人给灌,就全部灌下去,一点也不知道珍惜身体,这样下去,可怎么行呢?
靳尊依然皱着眉头,望着下方穿梭的人流,“只是一点小咳嗽,有这么严重么?”
“就是因为小咳嗽,才更要严重看待。所有的大病,都是从小病引起的,若是不照顾着身体,那些隐疾,可不知道该有多少。”曲墨依然笑着解释,摆明了不能给他吹风。
靳尊直摇头,然后笑,“曲墨,你跟在我身边那么多年,我怎么从未发现,你越来越像个女人了。”
曲墨并未生气,“老板你要这么说,那我也没办法。跟在强势的老板您身边,我这个小弟就只能委屈点自己,又当手下又当女人了,谁让老板你身边没个贴心的女人呢?”
靳尊的笑意,在唇瓣收住,继而僵冷如冰。
这一切,曲墨都看在眼里。他不死心,仍跟着劝慰,“老板,听我一句话。苏小姐都已经结婚了,他们也有了自己的孩子,他们一家人现在,很幸福。他们都幸福了,那么老板,您是不是该脱身出来,去寻找您的幸福呢?”
“难不成您要这样过一辈子?”
“这样,并没有什么不好!”靳尊侧过身来看曲墨,黑眸里的温暖,正在渐渐冷冻成冰。
确实,这样,没什么不好。他一个人过日子,一个人分享一个人的喜怒哀乐,再也用不着为谁悲伤,为了报仇而报仇。过去的日子里,他守着这份执念,才这样度过了过来。而今,那份执念满满的,只有后悔。他什么都失去了,也什么,都不要了。
“老板!”曲墨着急的大喊,“曲墨,我当你是兄弟,不代表你可以忘记自己的本分!你是我出生入死的兄弟,同样也是我的手下,你有什么理由,敢对我大呼小叫!?”靳尊扳了脸孔,面色很是难看。他的私事,不需要他人插手。
“老板”曲墨无奈的喊了一声。
第十八章 那个叫黑帝斯的男人2()
难道他要这样过一辈子吗?像个行尸走肉的一样过一辈子?他真的不明白啊,哪怕苏小姐千好万好,为了一个女人玩玩了这一辈子,值得么?到底值得么?
“曲墨,你不懂的”他沉沉的叹了口气,背过手去,看着这万千山河。
他年幼的时候,无知安乐;他享受无知安乐的时候,发生了家变。一夜之间,父亲成了人人喊打的贪官,被判了死刑,母亲跟着去了。一夜之间,他所有做过的梦,全部破灭。
小小少年的心里,开始长进了一个恶魔的影子,他随着那个恶魔的影子开始变幻,不断的叫嚣着,他要变强,努力变强,他要让害死他父母的人,为此付出代价。
于此,他做到了,所有害死他父母的人,都付出了代价,他终于坐上了人上人的位置,付出了一切代价,包括灵魂,包括良心,更多不齿的事情。他成了黑道人物,与他父亲背道而驰的人。
可是,等他坐上了这个位置的时候,他才知道,世界之大,何处都不是家。
他开始怀念,当初她为他洗手作羹汤的日子,她一个千金大小姐,从未学过下厨,为了他,去报名了烹饪,从日本菜到泰国菜,凡事他任意刁难说难吃的,她都拼了命的去学好。
直到,那双纤纤玉手,成为了一双最普通不过的手,切破了皮,留下了伤疤,他全当看不见。
更甚,他将她亲手做的东西,全部倒进了垃圾桶。
其实他忘记告诉过她,她煮的东西,他很少吃过
这一切的一切,皆是因为,她是他仇人的女儿。
那一天,他问她:如果我说我爱你,可是却迟给了时间,那么,就留到下一辈子去,你会等我吗?我再也不会迟到,更不会早退,也不会再遇见昕卉之前遇见你
他忘了加上:我们不会再做敌人,我没有恨过你,你也不曾恨过我,我们都没有伤害过彼此,像个人世间的红男绿女一样,普通的遇见,短暂的相爱,一辈子深刻的铭记
“老板,我一直都记得,当年,也是在这样的天桥下,你捡到了我,然后,你收了我”
当年,他走投无路,沦为了街头艺人,也会在天桥下表演,几乎算是乞讨了。
那一天夜里风很大,他看到了一只黑色的皮鞋站在他的面前,他傻傻的抬起头,撞进那双深幽的眼瞳里。
他告诉他‘是个男人,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他高高在上的看着他,问他愿不愿意跟他走,要么成为人上人,要么成为一堆尸骨。
那时候的他什么都不知道,就这样傻傻的点头答应了,只当是有个可以遮风避雨的地方,再也不用风餐露宿,再也不用被人用脚丫子踢,他可以活着,像个人样。
靳尊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他给了这个男人一条活路,同时也给了自己最衷心的左膀右臂。
曲墨或许能明白了,他为什么守着苏氏,守着苏抹筝父亲的产业,只因为靳尊是个男人,从哪里跌倒,他要学着个男人样,从哪里爬起来。
所以,他守着对苏抹筝的承诺,因为,这是他欠她的。还完了这一世的债,来生,他才能干干净净的,去见她。
所以曲墨也明白了,因为他像他,所以他才收留了他。不过这些都不重要。
“曲墨,我当年肯收你,就因为,你是个聪明人。”靳尊满意的点头,“你明白什么事情该干,什么事情不该干。很好,很好”他跟了他那么多年,他知道,他理解了。
他从未将他的心思剖开来过,他却,理解了。
这是家古色古香的饭店,桌椅全部沿用着过去时的红木桌椅,大抵是刷漆的,却依稀能看出年轮。
门上悬挂着些许红色的绢纱,像是仕女犹抱琵琶半遮面般,欲语还休。
听饭店的老板说,他们的祖上还是明清时期赫赫有名的厨师,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厨艺,到这年代,大抵都没了七七八八。说这话的时候,依稀可以看出老板懊恼的神色。
但这都不影响靳尊的心情,他包下了这一整个饭店,但却只要了一个包厢。
包厢内,居然还有一扇屏风。
开桌没多久,早有人推了门进来,将一个个漂亮的碗碟放在了桌面上,上方还盖着透明的盖子,防止了热气的消失,却依然能看出菜肴的精致程度。
红红绿绿,很是养眼。
他跟曲墨两个人,分了半边座。
他让曲墨坐下,后者也只能应了,这才成了这个格局。
老板亲自来招呼,为他们掀开盖子,然后便安静的退下了。
靳尊安静的吃着菜,脸上的表情说不上喜欢,却也没有讨厌。他的态度,一向是如此的。
曲墨却是连连称赞,少了在靳尊面前的恭敬度,“老板,这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