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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民国反派大小姐-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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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熠熠扭头看去,发现来人有点眼熟,一时间却没想起是谁,“你是?”

    对方眼一瞪,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你居然不记得我?”

    他这一凶,林熠熠瞬间想起来了,是秦梦家那个养藏獒的公子哥秦琦!当时也就在秦家后花园匆匆见过一面,她一时半会没想起来也是正常的。

    见他一副想被踩了尾巴似的炸毛模样,林熠熠忍住翻白眼的冲动,道:“秦公子,你也来上海玩?”

    因为秦梦的关系,林熠熠对秦琦的印象不太好,第一次遇见的时候,两人也都没好脸色,没想到他居然会主动来打招呼,难道是“距离产生美?”

    秦琦哼笑道:“本公子忙得很,哪有时间出来玩,今天是陪我表哥过来的。”

    林熠熠挑眉,不太想接话,奈何秦琦好像根本看不懂脸色似的,一个劲地和林熠熠说话,连旁边的林萧都稀奇地看了他一眼。

    林熠熠发现林萧疑惑的目光,不太情愿地给他介绍道:“这是秦公子,秦梦的弟弟。”

    林萧点点头,暗地里打量秦琦,觉得这个十七八岁的小年轻人,看起来没什么威胁性,也就没去小心防备,扭回头又去看舞台上的表演,但其实耳朵拉得长长在偷听。

    秦琦没话找话地说:“我表哥那边有位置坐,你们过去吗?”

    林熠熠不想承他的情,便说道:“不了,我很快要下楼。”

    秦琦只能作罢,换个话题道:“你很久没去过我家了。”

    林熠熠这下也炸毛了,心想为什么要把话说得这么歧义,她去秦家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去见秦梦,此时话从他嘴里说出来,倒好像是去找他的。

    “就算有去,也是找秦梦,与你何干?”林熠熠反问他。

    “秦梦的朋友,自然也是我的朋友。”秦琦厚着脸皮说。

    林熠熠实在搞不懂这秦琦到底想做什么,也不想懂,很快就跟他道了别,拉着林萧离开晚会现场,她觉得今天这身衣服真是白穿了,还平白挨了冻,却什么都没谈成。

    林萧看她一脸挫败,便安慰道:“起码旗袍的演出是非常成功。”

    林熠熠点点头。

    “那我们明天就回去吗?”林萧问她。

    林熠熠难得来一趟上海,觉得就这么回去有点可惜,而且也没买点什么手信带回去,于是摇头说道:“明天再留一天吧。”

    第二天一早,前台服务员就给林熠熠送来一封很剪短的电报,内容写着:“晚上到,季”

    林熠熠拿着电报很是惊讶,心想不让他来,他怎么还来呀,真是太不听话了!

第七十三章() 
林熠熠知道自己有点杞人忧天;因为季游鸿曾在上海遇过险;就总觉得他来这边不安全;之前明明叮嘱过他别来;可最后还是来了。

    她这边有林萧又有保镖;真不明白他们在担心什么。

    到餐厅吃早餐的时候;林熠熠顺手将电报递给林萧看;林萧看完面无表情地调侃一句:“粘这么紧?”

    林熠熠被逗笑,道:“哪里有,他就是担心我。”

    林萧挑眉道:“担心你被我卖了吗?”

    真是越描越黑;林熠熠干脆不解释了,道:“等会我们再出去逛逛,就去看看卖服装的地方。”

    两人点的西式餐点陆续被送上来;面包香肠培根之类的;分量不大,却做得非常精致;林熠熠就着牛奶吃完一份;意犹未尽;于是又叫了块小蛋糕。

    林萧吃完一份;却感觉没滋没味的;暗自决定等会外出时;再去买几个甜粽吃。

    这时,一个清朗的声音横插进来,道:“林小姐;我们又见面了。”

    林熠熠拿起布巾擦了擦嘴;才抬头去看来人,十七岁的少年,剑眉星目,面容俊朗,本应该是很讨喜的长相,林熠熠看着却格外嫌弃,很想直接无视他,但出于礼貌,最后还是点头回了句:“早上好,秦公子。”

    秦琦好心情地笑道:“原来林小姐也住在这里,真巧,我也是呀。”说完指着身边的人介绍道:“这是我堂哥,秦盛”

    站在秦琦身边的,是一个高壮的年轻人,一身条纹西装既华丽又显气质,堂兄弟两站在一起,不像兄弟倒像是爸爸跟儿子。

    秦盛等秦琦说完,便浅笑着说道:“林小姐,久仰大名。”

    如今在南京,林家大小姐林晚也算是名声在外,她年纪轻轻就敢代替她哥去参加官府的会议,敢做主关闭大烟馆,又将她哥交给她的布庄打理得有声有色,听说还开了服装厂,最是家喻户晓的,是她很快就要成为都督府的少奶奶。

    在金陵,也找不出第二个像她这般特立独行的女子了。

    林熠熠微笑着点头示意,算是打过招呼,见两人并没有离开的意思,便问道:“秦公子可还有事?”

    比起秦琦吊儿郎当的纨绔模样,秦盛看起来要稳重一些,城府也要深一些,感觉就跟身边的林萧差不多,只听他说道:“是这样的,昨晚我在晚会上看到关团长的节目,很是震撼,他们新出的舞台服装美轮美奂,后来我找到他聊了一下,他竟说是从你这里购买的。”

    林熠熠原本兴致缺缺,不太想应付这两个人,但听到这里,倒是来了兴趣,问秦盛道:“秦公子也认识关团长?”

    秦盛道:“我跟关团长有生意上的往来,很早就认识。”

    “原来如此,秦公子是想买旗袍?”林熠熠问。

    “暂时不需要,不过我是做贸易的,经常往返上海金陵两地,若林小姐有心将旗袍卖到上海,我倒是能当个搭线的中间商,我非常看好旗袍的市场。”秦盛说。

    林熠熠挑眉,回头看了林萧一眼,两人之前才聊起代理商这个问题,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人上门自荐了。

    林萧显然跟她想到一块去,笑道:“秦公子,这件事情我们现在没办法给你答复,因为我们还没确定要不要找中间商。”

    林熠熠补充道:“若真的要找中间商,我们会第一个考虑你的。”

    秦盛对于这样的答复并不意外,能在林熠熠这边留下印象,也算是成功的第一步,往后还是可以慢慢争取的。

    既然谈完正事,秦家兄弟也不好再叨扰,秦盛客气地跟他们告辞后率先离开,秦琦却不急着跟上,只见他双手撑在没人坐的椅背上,笑着对林熠熠说,“你今晚还住这边吗?晚上一起去顶楼跳舞呀。”

    林熠熠表情冷下来,道:“抱歉,我没空。”

    秦琦挑眉,轻哼道:“那算了。”说完便扭头离开。

    林萧蹙眉道:“他什么意思?现在整个金陵,应该没几个人不知道你与季少帅订婚的事吧,他还想请你去跳舞?”

    林熠熠笑道:“二百五一个。”

    吃过早饭,林熠熠和林萧带着保镖又上街去了,还是跟前天一样,他们在前头走,车子在后面跟,等他们走累了,就可以直接坐车子回去。

    今天的林熠熠不再是闲逛,而是开启购物模式,见到好玩的好吃的,也不考虑价格,一律买买买,她虽然穿越成有钱人家的大小姐,但真正让她花钱的机会并不多,在这个年代,除了大上海,其他地方的物资都不是很充足,更是没有百货商店之类的地方让人去闲逛,真的是有钱都没地方花。

    林萧也不拦着,只是看到有些东西价格叫得太离谱,才会上前帮她讨价还价一番。

    一个早上下来,林熠熠满载而归。

    回去的路上,林熠熠对林萧说道:“市面上并没有特定的服装品牌,只有老字号的服装店,有几家卖洋装的,但也不是品牌店。”

    “难得你还能注意到这些,我以为你已经买疯了。”林萧调侃她。

    “我那是在做市场调查。”林熠熠狡辩。

    “我只知道市场快被你搬空。”

    “哪有这么夸张,我就是给大家买些礼物而已。”林熠熠说完,发现之前的话题已经被带跑偏了,“我跟你说正事呢,现在国内还没有什么品牌意识,想做品牌,就得先培养消费者这个意识,让他们觉得,用我们这个牌子就是好,穿我们这个牌子就很有脸面。”

    林萧深以为然,“这样一来,你的消费者定位只能是贵族人群。”

    “是呀。”这个时期的平民百姓,能过上温饱的日子已经很难,哪里还有心思追求名牌,所以她想做名牌,只能先从上流社会做起,没有别的选择。

    “那你准备怎么培养消费者这种品牌意识?”林萧很感兴趣地问她,总觉得她的脑袋瓜里,装满各种稀奇古怪的点子。

    “还能怎么办,打广告呀,海报,报纸,当赞助商,各种广告,等品牌起来后,我们还可以办服装秀,捧明星之类的。”想法太多,但近期是没办法做到的。

    “服装秀是什么?”虽然讲的是同样一种话,但林萧觉得自己实在听不懂。

    “现在也跟你解释不清楚,等以后有机会办时装秀,我肯定邀请你去看。”

    虽然实在不明白她在讲什么,但林萧还是很捧场地说:“到时我一定去。”

    下午林熠熠哪里都没去,就在酒店里喝下午茶晒太阳,顺便等那个说晚上到上海的人,电报打得那么简洁,也不说个具体时间,不然她还可以去接船。

    林萧躲在没太阳的地方看报纸,远远看她一眼,明显看得出她魂不守舍,年轻就是好,谈起恋爱都能这么肆无忌惮,不像他,就算有个喜欢的,也只能放在内心深处,不敢让旁人知道。

    太阳渐渐偏西,温度渐渐下降,林熠熠这才伸个懒腰,想着是不是该回屋里去。

    有人从后面走来,影子刚好落在圆桌上,林熠熠猛地回头,逆着光看向来人,男人就站在光芒之中,温柔地看着她。

    只见他指着她身边的位置问道:“这位女士,我能坐这里吗?”

    等他挪步到她身边,林熠熠才将他仔细看清楚,上身是一件收腰褐色皮夹克。下半身是休闲裤配长筒靴,身高腿长就跟电视里走出来的明星似的,她忍不住笑道:“看在你这么帅的份上,请坐吧。”

    季游鸿将椅子挪到她身边,这才慢条斯理地坐下,长臂一伸,一把搂住她的肩膀,道:“是不是有点乐不思蜀了?”

    林熠熠将脑袋靠在他肩膀上,道:“冤枉呀,我可是坐在这里想你想了一下午。”

    论脸皮的厚度,季游鸿自然赢不过她,但在她殷殷教导下,他情话的技能也是有所提高,只听他用醇厚的声音在她耳边说道:“我也很想你。”

    低沉醇厚的性感男音瞬间将林熠熠撩得腰侧发软,头皮发麻,她现在对他是越来越没抵抗力了。

    林熠熠一脸正直地说道:“我警告你啊,现在是在外面,给我正经点!”

    季游鸿失笑,“我现在就很正经。”

    好吧,其实不正经的人是她,一见到他,就总想对他做一些不正经的事。

    轻咳一声,她给自己找了个比较正经的话题,“让你别来你偏来,我明天都要回去,你这不是白跑一趟么。”

    季游鸿道:“不白跑,我爹的老朋友今天做寿,我正好代他出席。”

    林熠熠挑眉,佯装生气道:“原来是有正事要做,才顺便来看我的呀。”

    季游鸿一脸宠溺地笑道:“主要是来看你,顺便来祝寿。”

    “这还差不多。”

第七十四章() 
自从林熠熠到上海后;只要她走出房间;林萧定会寸步不离地跟着她;比保镖还更像保镖;如今季游鸿出现;他又果断让位;将保护她的重担一股脑地扔回给季游鸿;自己乐得清闲,还准备去买几个甜粽当晚餐。

    林熠熠不放心林萧一个人外出,便让其中一个保镖跟着他出门。

    她和季游鸿在楼下没呆多久;便上楼回房间,季游鸿要带她出席寿宴,她得去打扮打扮。

    房间门刚关上;林熠熠就被他一把抱住;接着便是一个差点让人窒息的热吻。

    林熠熠背靠着门,双手紧紧攀着他的肩膀;仰着头承受着他滚烫的舌头的入侵;很快就将她吻得晕头转向;心想他接吻的技巧可真是突飞猛进。

    周围一片安静;只有两人粗重的喘息声和唇舌纠缠发出的水啧声;在空气中暧昧地交错共鸣。

    两个恋爱中的有情人;在密闭的环境中,若不做点暧昧亲热的事情,好像太浪费。

    “我们换个地方;去床上。”趁着嘴巴有空;她小声地撩他。

    季游鸿动作一顿,抬眼看她,他对床这个字比较敏感,上次在林家喝醉留宿的情形历历在目,对那种快乐到极致的感受,也是记忆犹新。

    此时她一提起床这个字,他立时能联想到接下来将会发生的事情

    身体像被点着火一般,浑身变得滚烫。

    就见他微微弯腰,轻松利索地一把将她抱起,快速朝床边走去。

    林熠熠心里偷笑,也只有在这种时候,季游鸿才会表现出他这个年纪该有的毛躁与冲动。

    一通厮混下来,林熠熠觉得右手酸得跟断掉似的,第一次帮他时,明明很快的,这次却是弄半天,这男人进步挺大的嘛。

    两人自然没做到最后,彼此心里都有个默契,就算此时再浓情蜜意,但最亲密的事,还是该留到洞房花烛夜去做才完美。

    林熠熠看了一眼时间,问他:“会不会迟到?”

    季游鸿搂着她舍不得放手,俯身在她唇上亲了又亲,香軟得的触感让他恨不得一口将她吞下。

    “没关系。”他说,跟此刻温馨美好的感觉相比,其他事情都变得无关紧要,果然是“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这一刻他什么事都不想做,哪里都不想去,就只想搂着她,直到天荒地老。

    当然,这只是个想法而已,身为一个军人,自律性还是有的。

    林熠熠自然读不懂他脑子里的纠结,披着外套下床准备穿衣打扮。

    季游鸿盘腿坐在床上,剑眉紧锁,看她将旗袍一件件摆放到床上。

    忍不住问她:“你准备穿这个出门?”

    “不是要参加宴会吗?”她眨眨眼说,口气是理所当然的。

    “不准穿。”他霸道地制止。

    林熠熠很是纠结,“可我的长裙连着穿了两天,都皱巴巴,怎么出去见人。”

    “你就没带其他的?”

    林熠熠摊手,“我又没打算久留,带那么多衣服做什么?”想了想,道:“要不我不去了,反正我也不认识。”

    季游鸿却是不答应,“你是我的未婚妻,跟我一起出席名正言顺。”

    “既然是以你未婚妻的身份出席,那更要打扮漂亮点,不能给你丢人呀。”林熠熠冲他飞了个媚眼。

    “我是怕你冷。”

    怕她冷的确是原因之一,但她穿旗袍的样子,他也不太想跟外人分享。

    林熠熠转身去翻今天刚购买到的东西,三件貂皮外套,是她给自己和李玉秦梦买的,如果穿旗袍,这外套刚好可以派上用场。

    “我有这个,不会冷。”她拿出其中一件貂皮外套展示给他看。

    季游鸿:

    老婆不听话该怎么管教呢?

    换裙子的时候,林熠熠原本想进去浴室换,但一想到两人更亲密的事都做过了,就大大方方地在床边换了起来,结果她还是高估了季游鸿的自制力,衣服换到一半,两人又滚到床上去。

    “我们再不出发就要迟到了。”她笑着提醒他。

    欲罢不能地亲了亲她雪白的香肩,季游鸿喘着粗气命令自己起身离开她,“你是故意的。”他无奈地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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