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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的粉丝是昏君-第1章

小说: 我的粉丝是昏君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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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重生了!痛定思痛,踢开各种勾心斗角,踹飞神马争风吃醋,她只是想做个“闲妾”,有这么难么么么么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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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新生() 
月上中天,夜色漫长,已是三更天了,简宁却是半点睡意都无。

    来这个世界已经两天了,可她还是有些不明白:不就是打了个盹么?怎么就穿越了呢?

    穿了也不打紧,反正前世无牵无挂,换个地儿生活倒也不至于撕心裂肺。

    只是

    她微微侧头,看向窗外。月光穿过半笼着的窗户透进来,隐隐照出一片萧瑟。

    她怔怔望了半晌,不由发出一声叹息,悠悠的尾音带出一阵萧索。

    事已至此,还能如何?左右思索,不过徒增烦恼。与其纠结,倒不如想想眼下困局该如何破解才是。

    她投身这主叫简三娘,倒与她同姓。只是这命运却是天差地别。

    说来简宁也非什么幸福人,小孤儿一枚。可因时代差异,也没沦落到吃不饱饭的地步。

    可现在倒好了,莫名其妙一穿,不但要面对生存压力,还要面对舆论压力。

    这简三娘出生时,母亲因生她而死,两个姐姐也相继夭折。家里唯一的男孩还因风寒发热烧坏了脑袋,受不起打击的简父也因此落下了病根,前不久更是因操劳过度,一病而去了。

    时人多愚昧,简父尚在时,因其秀才功名,村人还多有收敛。可如今简父去了,兄妹二人的处境也就可想而知了。

    莫说是跟邻里借粮了,就是走过人门口那都是要被骂的。如今还能留着他们在这王家村住着,已是大发慈悲了。

    难道要活活饿死?饿死了还能再穿回去么?这谁能把握得准?

    不能再坐以待毙了!

    家里还剩三日的口粮,还有十几文钱,这些家当挺多只能再苟活几日。若是不想法开源,那早一天死晚一天死又有什么区别?必须得做点什么!

    她魂穿过来两日,脑子一直疼得厉害,总有一些属于简三娘的记忆零零碎碎的闪现。虽是零碎,但也给了她一些帮助。

    总算也不是山穷水尽,穿越爸爸还是有点垂怜的,起码她从简三娘的记忆里发现了两个关键词:大明,正德。

    简宁是学汉语言专业的,所谓文史不分家,再加之前些年风靡全国的明朝那些事,倒对明史有些微了解。

    正德三年应该就是朱厚照在位期间吧?这可资本主义萌芽时期,物质空前发达,精神却极度空乏,国民对话本的需求极大。

    上辈子,她就曾看到过相关资料。在明朝,话本的需求已旺盛到连白话史书都不放过的地步,若是自己能发挥所长,是不是就能生存下去了?

    简宁是个网络作家,还是全职的那种,从大学时期就开始写,在她穿越过来前,已从业六年,写了一千多万字。

    已经有了六年的写作基础,如今再加上简三娘的记忆,若是在明朝写的话?

    蜡黄的脸上渐渐有光彩透出,这一刻无数经典故事,段子在她脑海里闪过,也许我可以尝试着在明朝写发家致富?

    手一下就握紧了,她忙从床上爬了下来,点着油灯就往简父屋里走去。

    幸好!简三娘将简父的东西看得极为神圣,宁可将家具都卖了也未曾动过简父的东西。如今那些书籍,那些文房四宝就该派上用场了!

    她轻轻推开门,黑暗逐被油灯驱散,亮出一片“虽死犹生”的场景。三娘敬父,概因简父未曾因莫测之语而怪罪她。

    不但没怪罪,反是处处维护,更是将其当男儿培养。不但教其读书识字,更是教了她许多为人的道理。甚至,简父不忍其受裹足之苦,以“贫家女不裹足”为由,硬是顶着同窗们的笑话,任其自由生长。

    父爱如此,怎能不令人动容?

    回忆在简宁的脑海里闪着,头疼得厉害之余,眼睛也有些湿润。

    她不由自主地伸手摸向胸口,沉默了好一会儿,忽然对着简父的书桌拜了拜,嘴里轻声道:“伯父,三娘,此番机遇不知源何而起。但简宁既占了这身体,必履行职责,养活简二哥。若你们在天有灵,还请保佑我明日一举事成,赚得银两也得苟活。”

    说罢便觉身子一松快,疼了两日的脑袋竟好了。原本零碎的记忆也全部涌现,这一刻,她竟是分不清自己到底是简宁还是简三娘?

    怔愣了半晌,便是四下拜了拜,然后便深吸一口气,走到书桌前坐了下来

    研磨,提笔,微微思索后,在纸上写下两字:画皮。

    人与妖的故事总是显得格外动人的,特别是一个书生与女妖精的相逢。可画皮偏偏不是一个唯美的人妖恋,而是赤裸裸的嘲讽。

    这篇出自聊斋的小故事被多次演绎,每一个时代的人都为其做了更为深刻的解读,可谓是恒言警示的名篇。

    画皮的故事并不复杂。在简宁看来,其实就是一个渣男忽视贤惠正妻,包养小三,最后没了性命,而其妻又拼命使其复活的故事。

    全篇总字数两千字都不到,可却是将王生之渣,陈氏之贤,妖精之邪勾勒得淋漓尽致。而陈氏所为,其实在简宁这个现代人眼里看来,简直就是圣母,是封建社会对妇女的迫害!

    蒲松龄虽对王生进行了讽刺,可却是对陈氏进行了高度的赞美,不能说蒲松龄错了,因为在当下那个时代,陈氏的确是道德典范,值得赞扬。只是在现代女性眼里看来,却是有些令人生气。

    当然,简宁也只能自己在这里嘀咕下,她可不敢将这些想法流露到自己的作品里去,毕竟三观不同,说出来了,她可能就要被人道毁灭了。

    提笔略一思索,简宁准备开始下笔了。她没变态的记忆力,而且也不想当文抄公,所以她打算用自己的语言加上自己的理解,避开明人忌讳的东西,重新创作这篇故事。

    说白了,就是打算写同人。

    当然,为了能刊印成册,快速赚到钱,所以简宁打算将这个故事写成一个两万字的小短篇。

    两万字,在这年头也不算短了,能刊印成册了,这对她下一步的生存计划很重要。

    “唰唰唰”,简宁写得非常快。有了简三娘书法技能的加持,再加之原文的构架,很快,简宁便是完成了一万字。

    甩了甩有些酸疼的手,起身伸了个懒腰,望了望窗外,见晨光熹微,时有鸡鸣声响起,便知天色将晓,自己得做饭了。

    揉了揉有些酸胀的眼睛,凭着记忆来到厨房。才将柴火塞进灶膛,便听得身后传来一个憨厚的声音,“三娘,我来帮你。”

    “阿哥怎起了?不多睡会儿?”

    “我饿了,三娘,所以起来帮你做饭。”

    简二哥脸上带着憨憨的笑,将火折子递给简宁,“吃饱了,我帮三娘干活。”

    简宁心里一暖,这个便宜傻哥哥人虽傻,可却处处体现着对妹妹的依赖与关照,笨拙却又暖人心肠。

    嘴角带上一丝温和的笑容,“你坐着吧,这灶火不好生的。”

    “那我帮你淘米。”

    “嗳。”

    简宁点点头,“多抓几把米,我们今个儿吃个饱。”

    “啊?真可以吃饱吧?”

    简二哥很惊喜,他今年二十岁,正是能吃的时候。父亲去后,他都不记得饱是什么滋味了。

    “嗯,今个儿朝饭多吃些,等会我们去县城。”

    “去县城?去县城做什么?”

    简宁扬起唇角,道:“去找个天天能吃饱的门道。”

    “天天能吃饱?跟爹爹在时一样么?”

    简二哥的眼睛变得亮亮的,“三娘,我再也不要吃鸡蛋了,能吃饱就行。”

    简宁一阵心酸。长在新社会,生在红旗下的她,哪怕是个孤儿,也从未体会过饥饿的滋味。看着眼前瘦得像麻杆儿般的哥哥,再想起简三娘为了省口粮给哥哥而活活饿死,心就像被什么东西堵了一般,闷得厉害。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史书上最美丽的描绘抵不过现实的残酷。三娘一家便是最好的映照。

    微微侧头,将心里的不适与恐慌压下,拿着火钳子挑了挑火,道:“阿哥将米放着,先去洗漱吧,水热了。”

    “嗳。”

    简二哥很听三娘的话,拿着麻布将脸抹了一把,刚要放下时,却听三娘道:“阿哥,漱下口。”

    简二哥愣了下,见三娘给自己比划着,虽不明白三娘要做什么,但还是很听话的执行了。

    一番忙活,天已大亮。简宁将熬得浓稠的粥端给简二哥,道:“吃吧。”

    “嗳。”

    简二哥应着,欢喜地将粥拿过去,看着厚厚的粥,眼里直发光。拿着筷子一边搅着一边吹着,连声道着,“好香,好香。”

    简宁不由哂笑。谁说她家哥哥傻的?在吃上挺聪明得呢!

    兄妹二人端着碗,蹲在厨房吃着早饭。虽是无桌椅可用,也无小菜佐粥,可二人却是吃得香甜。

    完了,还不忘舔了舔碗。没法,少油水的年头,粮食显得格外珍贵,特别简宁也正是张身子的时候,经不起饿。

    收拾完碗筷,简宁将之前简三娘修改过的简父之衣也穿上。记忆里,三娘也曾想去县城找个抄书的活计,可她最终还是玩不过城里人的心眼,吃了一次亏后便是作罢了。

    如今简宁来了,这套衣服也就能继续发光发热了,一番整理后,给自己梳了个男儿头,便是带着简二哥出门了

第2章进城() 
王家村位于茶山乡,离着晋陵城的德安。门约有六里路。一条运行了千年的官道将茶山乡与德安。门连接。

    一车车来自宜兴的阳羡茶通过这条官道被运至运河码头边,再通过水路运往京城,上贡皇家。

    清晨时分,路上行人已有不少,酷夏时节,人气最旺盛的莫过于这个时候了。

    明朝实行宵禁制,太阳落山后,一更三点(后世晚上8点左右)各坊都要落闸。晚上生意做不得,下午又太炎热,故而这夏日的清晨也就成了乡民活动最活跃的时候。

    简宁与简二哥快步行走着,他们时间紧迫,必须早点进城,将稿子卖了,换得急需的生活物资。

    而简宁设想虽好,可现实毕竟是现实,稿子到底能不能脱手她心里也没个准头。所以要做两手准备,万一明朝的书商们看不上她的,那么她只能去青楼卖诗词了。

    走了一个多小时,简宁终于见到了德安桥。这座始建于宋朝的石桥乃是常州标志性的建筑。

    它横跨在大运河上,树立在德安。门前,是入城的必经之路。踏上石桥,极目远眺,只见不远处的舣舟亭边舟舸停歇往来,已有一些富家公子文人墨客趁着清晨凉爽前来会友,舞文弄墨了。

    简宁驻足观望了一会儿,这才对简二哥道:“阿哥,我们进城吧。”

    “嗳。三娘,你刚刚在看什么?”

    “没什么快走吧”

    简宁轻轻摇头,心里却暗道:“明代常州经济极度发达,百姓识字率很高,应该可行吧?”

    二人到了城下,简宁有些紧张,以为会像电视剧上那样,先来一番盘查。哪里晓得,等过了城门了,那些兵丁也只当没看见他们一般,只对那些推着大货车的人进行盘查。

    简宁愣了会儿,着才想起弘治皇帝乃是明朝少有的明君。此刻去世没几年,整个大明风气还算可以;而此刻已掌权的大宦官刘瑾,别看他自己是个大贪官,可打贪斗腐倒是很严厉。

    或许刘公公的确用心不良,存着公报私仇的心,但这一举动却保证了不少百姓的权利,也算他为数不多的一点功绩吧。

    入了城了,繁华也渐盛,不过想要卖书稿却还是得走上一些路。常州的文化中心在府学街与县学一带,就是赶到最近的县学附近还得走上两里路左右。

    可这段路,简宁不打算走了。城里骡车牛马较多,讨个乖,卖个巧,简宁与二哥便顺利地花了两文钱,让一个做生意的小商人捎上他们到了县学附近。

    一番感谢后,简宁按照商人的指点来到了古街,寻了一间看起来门面颇大的书坊便要往里走。

    “站着,站着,这位小哥,这儿是书坊,不是你们该来的地方。”

    迎客的小厮将他们拦下来,一双眼睛上上下下地扫描着,“就算你们识得一二字,我们这墨香书社你们也来不得。”

    “这是何道理?”

    简宁的表情淡淡的,“门朝街开,广迎八方客,怎还有进不来的道理?”

    “哟呵,倒还是个嘴皮子利索的。”

    小厮的声音有些尖利,夹带着浓浓的嘲讽,“您往里看看,往里看看,看见没?我们这儿都是戴头识脸的才能进来,您这样的,可进不来。”

    这话就羞辱人了。简宁虽生性淡泊,可这样当面被人羞辱还是有些受不了的。

    她冷哼了一声道:“好一个捧高踩低的狗奴才!圣人之言何时有高低之分了?!”

    她这一声呵斥,将里面淘书人的目光吸引了过来。人们将目光锁定在她与二哥身上,其中不乏看戏的,更有甚者,还露出鄙夷之色。

    简宁将这些人的目光收在眼里,想起刚刚那个好心商人,不由感叹:“果是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甩了甩袖子,不再理会小二哥的嘲笑,冲简二哥道:“阿哥,我们走。”

    “呸!”

    简二哥冲着小厮啐了一口,“你就是我爹爹嘴里说的小人!”说罢便是拉过简宁的手,“三娘,我们走。”

    这话一出口,那小厮愣了下,忽然又笑了起来,“原是个女扮男装的假公鸡,难怪嘴皮子这么利索。真是不要脸,一介女流跑来这里放肆,也不知父母是如何”

    “放肆!”

    简宁大喝了一声,眼露冷光,盯着小厮道:“年纪小小,嘴巴竟如此刻薄!难道你父母未教过你礼仪二字么?!哼!什么墨香书社,用得尔等这般势利眼,呵呵,我看改名叫吾子书社好了!”

    “三娘,什么叫吾子书社?”

    简宁呵呵一笑,指着那小厮道:“金子,银子,皆吾子也!”

    “哈哈哈哈哈!”

    一个声音在简宁耳边炸开,“有趣,有趣,姑娘这比喻当真有趣!这墨香书社素来看不起穷书生,姑娘若想买书,不若去对面的百文斋好了。”

    简宁侧头,只见来者身穿一件月白色的长袍,一头秀发半绾半披着,一双眼睛好若天上星辰,嘴角微扬,带着狂放与不屑,那不屑不是对简宁,而是对墨香书社的。

    “胡彦书,又是你这狂生!你又来捣乱!哼,名臣之后竟下贱如斯,居然如此拉生意,你这贼养的汉子,忒不要脸了!”

    又是一人出现在简宁跟前。此人一脸大胡子,穿着一件墨绿色的绸缎交领袍子,腰间还挂着玉坠,很是富贵的样子。

    想来此人应是墨香书社的当家人了。

    简宁默默扫了一眼,刚要说话,却又听那名唤胡彦书的人道:“啧啧,蒋狗头,你就是开了书社也沾染不了圣人的文气。罢了,罢了,不与你争辩,免得堕了先祖的清名。这娘子,可是要买书?来来来,且到我的百文斋一坐,喝点香茗去去暑气,可莫被这儿的羊头狗头们给染了腥臊气。”

    “噗!”

    简宁忍不住笑了。这可真是读书人骂人不带脏字,瞧那个蒋狗头的表情,就知已不止一次落了下风了。

    “胡彦书,你这混蛋!哼!竟与些死锉的穷鬼往来,我看你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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