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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首席要小心:仙妻不好惹-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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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陌有些疑惑:“送什么东西?”

    他不是刚刚才走没多久吗?

    霍朗微微笑着:“云小姐自己拆开看过就知道了。”

    说着招呼身边那人将手中提着的几大袋子东西全都送到了别墅里。

    等到那人出来,霍朗才对云陌说道:“那么我就先走了,云小姐,打扰了。”

    送走霍朗,云陌盯着桌子上一堆大大小小的袋子发了好一阵呆,这才开始好奇的一个一个逐个打开看。

    第一个袋子里全是漂亮的衣服裙子。

    第二个袋子里,是几双极为精致的鞋子。

    第三个袋子里居然是一堆乱七八糟的零食。

    第四个袋子里,是几个精致的手包。

    而第五个袋子里是……

    什么鬼!居然是几套小内内……

    云陌顿时脸上一烫。

    咳咳……这人怎么还叫他的助理给她送小内内呀!霍朗可是个男人!

    这时的云陌并不知道,这些东西其实霍朗根本连看都没看过,他只是听从浩星凌的安排去店里直接提货,然后再送过来而已。

    不过,云陌却不能不承认,浩星凌想得很周到,这些日常需要的东西,一个不落的都给她一次性打包送了过来。

    而且一看就知道,这些全都是价格昂贵的奢侈品。

    这人花钱倒不是一般的大手笔,这里面随便一样,对于普通人来说,都绝对是高不可攀的天价。

    只是其中一件衣服,竟然都是六位数,一个普通工薪阶层至少要奋斗十年,还得不吃不喝。

    打开最后一个盒子之后,云陌的双眸瞬间一亮。

    如果之前这些东西都不算惊喜的话,那现在她确实是有些惊喜的。

    盒子里静静躺着一个电话,纯白色的,薄薄的电话,是当下最最流行的天价品牌。

    突然,电话响了一声,四周的安静似乎被拨动了隐形的琴弦一般,莫名荡漾起来。

    上面显示了一条未读短信,发信人竟然是“浩星凌”三个字。

    这人……居然早已将他的号码输入这部手机了吗?

    云陌怔怔的,心底泛起一丝意味不明的奇异感觉,随即缓缓伸手,拿起电话打开了短信内容:

    “记住我的号码,小陌,明天见。”

第11章 近水楼台先得月?() 
前方的电视正在不厌其烦播报着各种商业广告资讯。

    而云陌则舒服的仰躺在浴缸里,一边泡着热水澡,一边吃着刚才浩星凌叫人送过来的各种零食。

    一条犹如彩虹般缤纷绚丽的鱼尾时不时就要摆动几下,溅了一地水花。

    能当鱼的时候,又何必委屈自己非要维持着人的模样呢?

    果然还是尾巴看起来更顺眼啊……

    云陌不得不承认,浩星凌确实是个非常懂得享受的人。

    虽然听他话里的意思,这栋别墅他几乎从来就不会住,但房间的每个浴室里,居然还是都装有电视电脑和电话,真真正正做到了洗澡娱乐两不误。

    而且这里还有专门的佣人房,在此之前有不少佣人住在这里,负责每天的卫生及日常。

    只是她不想人类与她在同一屋檐下,免得无意中发现她的身份,这才要求浩星凌将佣人全部撤走。

    原以为他至少要问一下原因,又或是索性一口就拒绝的。

    没想到那小子居然连二话也没说就同意了,都不问她为什么。

    果然有钱就是任性,连豪宅都可以这么随便对待。

    但电视中的内容并没有吸引云陌多久,这玩意儿她并不陌生,海底一样有。

    而且比人间收到的台要多得多。

    神仙自然有的是办法看到自己想看的东西。

    对于云陌来说,浩星凌之前派人给她送来的那些东西才是真正让她在意的。

    之前出于好奇,那些东西她全都一一试了一遍。

    然后云陌惊讶的发现,所有东西对于她来说,不管是颜色,款式,大小,材质,居然每一样都那么合身,那么符合她的气质。

    连零食竟然都特别合她的味口!

    居然没有鱼肉……

    就算要她自己去选,结果也必然与眼前这些无异。

    不!她自己根本就选不出这些来,因为她对人类世界的东西几乎可说一无所知。

    但令她大跌眼镜的并不是这些。

    衣服,鞋子的码数就不说了,可是居然连内衣的罩杯,类型,材质也是完全合适她的。

    这……这就有些惊悚了吧?

    那小子是双什么眼睛啊?

    孙悟空转世吗?

    这双眼睛的观察力可说是逆天!

    如果用到一些特定的领域,简直足以让人心惊胆颤,将之视为心腹大患。

    还有他精确的表达能力。

    这些东西绝不会是他亲自去买的,但为他办事的人,却能做到这样万无一失,可见他当时的表述,是非常之言简意赅的。

    这个……她真能顺利“报仇”么……

    云陌忽然有种想捂脸的冲动,她果然还是决定得太草率了,没想到千年前那个看似天真的小屁孩居然是个这么精明的货……

    “这里播报一条重要招聘启示,凌盛集团总部因工作需要,现招聘总裁秘书一名……”

    凌盛集团总部招聘总裁秘书?

    好吧,虽然播音员说了一长串,但云陌听到耳朵里了的也就这么几个重要的词汇信息,至于对应聘秘书这一职位所需要达到的各项条件,以及需要一些什么材料,她是一个也没听进去。

    秘书是干什么的,云陌一头雾水。

    不过这不重要!

    反正无论如何,她一定要拿下这个职位!

    因为她清楚的知道,要在人间生存下去,就必须得打工挣钱。

    虽然她在海界是养尊处优的公主殿下,想要什么,勾勾手指自然就有人连滚带爬的跑来为她服务。

    但到了人间,公主殿下却是一夜回到了解放前,如今也是个一贫如洗的穷光蛋了。

    如果不是浩星凌帮她安排了住处,她今天恐怕也是要风餐露宿的。

    谁让她没有人间的流通货币呢?

    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啊!

    总不能什么都伸手去找浩星凌要吧?

    虽然他是个超级暴发户,这些对他来说不过都是举手之劳,甚至连“举手”都不用,但云陌自己还是很清楚自己的。

    报仇和占他便宜绝对是两回事。

    而且骨子里,她是不愿让浩星凌看不起她的。

    所以,现在云陌面对的情形就是,如果不挣钱就不能保障基本的衣食住行。

    而连这些最基本的东西如果都不能维持,又怎么还能留在人间,完成她等待了千年的“复仇大业”呢?

    哥哥当时的话还言犹在耳:“陌儿,在你的法力没有操控自如之前,绝对不可以去人间找他,你要知道,就是魔王大人到了人间,也是要打工挣钱的,不然一样会活不下去。”

    魔王大人……

    虽然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过,但一听这名字就很牛B啊!

    连这么牛逼人物到了人间都只能靠打工活命,那自己这条法术渣到不忍直视的小人鱼算是哪颗葱?

    当然,在很久以后,当云陌从浩星凌那里得知了“魔王打工”的“典故”究竟来自于哪里时,云铭轩的鱼鳞差点没让她给拔了……

    于是云陌果断一拍浴缸边缘,当即就做了决定。

    明天就去“凌盛”总部应聘那个什么总裁秘书的职位。

    这样一来,不但可以有一份稳定的生活保障来源,最重要的是,浩星凌这个“大仇人”几乎就时时刻刻都在她的眼皮子底下了,报复什么的,真是相当非常的方便啊。

    哈哈哈……

    想想都爽!

    说不定再过两天她就能功成身退,开开心心回海底了。

    人类不是有句话,叫做近水楼台先得月吗?

    某公主真是一点也不觉得自己的用词有什么不妥,已然眉开眼笑,又仰头倒在了浴缸里,继续吃零食,甩尾巴。

    第二天,云陌随便在衣柜里拿了件浩星凌送过来的连衣裙穿上,又挑了一双与之搭配好的高跟鞋。

    试着走了两步,有点不太适应。

    她可是从来没穿过这么奇怪的鞋子的。

    “这鞋子看是好看,就是走路太受罪,还是平底鞋好,虽然样子差了点,可舒服啊。”

    云陌对着穿衣镜自言自语,却不知为什么,终究还是没有换回自己那双舒服的平底鞋。

    云陌不能否认,这身搭配实在美妙到了极点。

    就像专门为她量身定做的一样,再配上手中精致的小手包,确实将她的优点全都毫无保留却又恰到好处的展现了出来。

    增之一分则显多余,少之一分则又不够。

    镜中的云陌,大气,却又青春洋溢。

    高贵,却又活力四射。

    纯真中透着毫不做作的娇柔;倔强中显露着引人入胜的灵气。

    看着镜中的自己,心情忽然变得格外舒畅,云陌信心满满的出门了。

    虽然她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从哪里来的信心……

第12章 她是条鱼啊!() 
仰起头,看着眼前几乎要高耸入云的建筑物,云陌也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就是那个叫做“凌盛”的商业帝国……的总部?

    果然是高端大气上档次!

    为了将这栋楼的高度全都能看在眼中,云陌的脖子早已仰得生痛。

    难怪一向眼高于顶的哥哥,也对人间的这个“凌盛”赞不绝口,如今亲眼见到,确实叫人十分震惊。

    浩星凌?

    那个看起来才不过二十多岁的男人,居然就是这个商业帝国的最高掌权人?

    十几岁就成为凌盛的主人,并迅速将它起死回生,将一座原本不足二十层的办公大楼,发展成眼前这个将近百层的摩天大楼,一路走到今天世人为之瞩目的骄傲成绩。

    直到此刻,云陌依然觉得这是一件难以想像,不可思议的事。

    那样的年纪,正是青春年少,无忧无虑的时光,大多数人念书都尚且念得头大如斗。

    可是他,竟然就已经担负起家族的兴亡与命运。

    那也就是说,在同龄人本应青涩无忧的年纪,他却要一边上学,还要一边管理着“凌盛”的点滴巨细……

    想当初她这般年岁时,还只是一条无所事事,整天都只想着玩的小鱼儿呢。

    不知不觉,云陌脑海中已将一千年前那个白衣少年,与今生这个帅气俊美的青年完美重叠在了一起。

    却是勾画出了一个粉雕玉琢般的小正太,正忙碌于家族与事业之间的小大人模样。

    她心中居然有些微微异动……

    云陌有些想不明白。

    在她的印象中,只有古时的君王或是大户家主早早薨逝,才会让年幼的长子继承王位或家产。

    可现在,已是一千年后的现代。

    而且听他们昨天的谈话,浩星凌的父亲明明是健在的,他上面还有浩星冷这个哥哥。

    浩星凌也明确说过,他在家中,是排行行四的。

    那又为什么,十年前,在凌盛处在最底谷,几乎要清盘破产的惨况下,却要将这么重的担子,交到浩星凌那样一个根本也不是长子的孩子身上呢?

    这实在令人很费解。

    做为父亲,长辈,难道从来都不觉得,这样对于一个孩子来说,剥夺了他的童年,他的兴趣,他做为一个孩子应有的快乐,是一件十分残酷的事吗?

    这一刻,云陌忽然很想知道,这十年来,浩星凌的每一天,都在做些什么,又在想些什么?

    他会有这样霸道果断的个性,是否也与那些不同于常人的过去有关?

    “你看,像个乡巴佬一样,盯着凌盛的大楼看个没完。”忽然间,一个带了讥讽的声音传进云陌耳中。

    乡巴佬?

    此时此刻,在这栋大楼前络绎而进的年轻人倒是不少,但盯着看个没完的,除了云陌自己,好像还真没别人了。

    难道自己现在的形象,真的很像“乡巴佬”吗?

    好歹她这一身,也是浩星凌亲自选出来的,不至于那么差吧??

    云陌回过头,就见身后两个衣着时髦,长相出众的年轻女人正一脸讥讽的看着她。

    见她转身,其中那个把她称做“乡巴佬”的女人故意把胸一挺,脖子迎上阳光,一阵刺眼的光线顿时耀得云陌险些要睁不开眼。

    搞半天是她脖子上戴着一副十分精致抢眼的钻石项链,这要在阳光下不闪瞎人眼才叫奇怪。

    云陌顿时有些哭笑不得。

    钻石项链是很土豪,但也用不着这么个显摆法吧?

    更何况在云陌眼中,就算这世上所有的钻石加起来,也比不上云铭轩送给她的这颗名叫“海灵”的珍珠。

    作为一个牛B拉轰的神器,这些世俗之物在它面前根本完全不够看。

    那个……虽然以云陌现在渣到不行的法力只能拿它当个装饰品……

    但即便只是个装饰品,也甩那些钻石什么的几条街!

    就在云陌转过身,正对那两个女人的瞬间,她们脸上的讥讽得意之色立即就戏剧化的凝固了,很快就被惊讶和妒忌所取代。

    原来这个“乡巴佬”长得还挺漂亮!

    一旁同样是来应聘的人们全都用异样的目光看着这有趣的一幕。

    两个女人似乎觉得有些丢脸,另一人故作镇静的看了周围的人群一眼,翻着白眼说道:“看什么看!凌盛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进的!”

    说着拉住刚才那个将云陌称做“乡巴佬”的女人一边往凌盛大楼里走,一边不屑说道:“秋月姐,咱们走,别跟这些人一般见识。”

    这一下,顿时把在场所有人都得罪了,都不约而同瞪了这两个女人趾高气扬的背影一眼。

    有什么好拽的!

    大家都是来应聘的,好像自己就高人一等似的!

    云陌就更郁闷了。

    她招谁惹谁了?凭什么就成了阿猫阿狗?

    她是条鱼啊!!

    这两女人真是莫名其妙,无缘无故就发了一阵神经,好像是专门来拉仇恨值的一样。

    难道她也是来应聘的?

    看她一副眼睛长在头顶上的模样,穿金戴钻,嚣张跋扈,也不像是个需要打工过活的人,倒像那些古时的刁蛮千金多一些。

    云陌一边东想西想,一边也慢慢走进了“凌盛”的大楼,一路倒是引起不少人的注视。

    毕竟云陌的样貌气质本身都是很出众的,再加上她全身上下都是浩星凌不惜重本为她打造的行头,更将她衬托得有如木秀于林。

    但云陌不知道的是,从她进入“凌盛”这一刻起,她的一言一行,就已经全都在浩星凌的注视之中……

    宽敞豪华的总裁办公室,浩星凌舒服的靠在椅背上,帅气的脸上扬着一抹高深莫测的浅笑,目光精亮而深邃。

    他的视线落在前方一大片屏幕之中的某一个点上。

    那里面,云陌的身影异常亮眼。

    其实这个整栋大楼的监控大屏,平时他是基本上不开的。

    他没有兴趣,也没有时间无聊到要整天都盯着公司所有的员工。

    浩星凌认为,一个真正可以掌控全局的合格上位者,是不会做出这么幼稚的行为的。

    如果你时刻都要担心自己手底下的员工是不是会消极怠工,那你就没有资格坐在金字塔的顶端!

    之所以要在办公室安装这样一个东西,只是要对外面的员工起到一个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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