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里汉的小农妻-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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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妈妈明白她的意思,道:“不知姑娘这曲子开价多少?”
沈若兰伸出一只手,直言说:“不多,五两银子。”
五两银子对庄户人家来说确实是一笔大数目,但对醉花阴这种这种日进斗金的烟花之地来说,委实算不得什么。
然而,令她意想不到的是,听到她要五两银子,秦妈妈的脸色忽然变得纠结起来了。
“姑娘,我们行户人家看起来富丽繁华,宣宣赫赫的,外人看起来都到是我们多有钱哩,其实我们都是外强中干,装着门面给大家看呢,就好比我们家红棉,一夜的嫖资是三两银子,但真到我们呢手里的,连一两都不到呢。你算算,客人来了咱们得好酒好菜的招待吧,这一顿酒席下来,怎么俭省也得个三五百文的,若客人带了小厮仆童,还少不得免费供他们吃喝,再有那骑马赶车来的,骡马的草料我们不也得给白白的备着吗?”
“还有,我们的银子看起来好赚,其不知多少人眼红盯着呢,官府那边儿也就罢了,谁让人家是官老爷呢,孝敬点儿我们也是应该的,最可恨的是这城里还有好多泼皮无赖,各个都是难打发的,每月若不孝敬他们点儿,他们便今儿要放火,明儿要杀人的,闹得你不得安宁,我们要开门儿做生意,就只好破财求平安了……”
“如此种种,我们真不像表面看的那般富足,姑娘一开口就要五两银子,委实是难住我了。”
秦妈妈夹七杂八的说了这么多,目的就只有一个——让沈若兰少要点儿银子。
都说鸨儿爱钞,姐儿爱俏,不管哪里的鸨子,都是把钱财看得紧的,就像秦妈妈,虽然被沈若兰的曲子惊艳到了,也深知这么好的曲子天上少有,地下难寻,但私心里还是希望能少花点儿银子把曲子买下来。
沈若兰可不信偌大的醉花阴会没有五两银子,鸨儿之所以拉拉杂杂的说这些,无非是看她穿着朴素,以为几百文钱就能轻易把她打发了。
呵,还好她穿了新衣服来的,要是她穿着原来那身儿,说不定只给她几文钱呢!
她轻笑一声起身,说:“既然妈妈这儿如此艰难,我便再去寻一家能出的起价钱的就是了,妈妈留步,我告辞了。”
说完,她起身就走。
“哎,姑娘,你……”
这怎么一言不合就走人呢?不行你就说出来再商量呗,你走了红棉还怎么翻身啊?再说,这天上少有地上难寻的曲子,一定会红起来的,她可不想醉花阴错失名声大震的好时机!
秦妈妈正欲挽留,右间的门忽然开了,一个容姿娇媚的女子走出来,她十八九岁的模样,肤若凝脂,剪水双瞳,鼻若悬胆,素齿朱唇,加上一身冰肌玉骨,端得是个无双的美人。
“姑娘请留步。”
美人儿看都没看秦妈妈一眼,径自款步上前,吐气如兰道:“这曲子,我买下了。”
不用问,这位人比花娇,出手阔绰的美人儿,就是醉花阴的花魁娘子——红棉姑娘无疑了,别的姑娘也没这么大的手笔,更不可能敢在秦妈妈面前如此放肆。
“姑娘好。”
沈若兰客气的打了个招呼,便不再言语了。
红棉姑娘是个通透的,一个眼神甩过去,她的丫鬟疾步上前,把一锭五两重的雪花银子双手递了上去,“姑娘请收好,这是我们姑娘给姑娘的谢仪,若姑娘真能助我们姑娘达成所愿,我们姑娘断不会亏待了姑娘的。”
沈若兰不动声色的收下了银子,心里已经锣鼓喧天,载歌载舞了。
果然是有钱人的钱好赚,就唱这么几嗓子,就能赚到这么一大笔银子,都够她花销一冬的了!
红棉这会儿也挺激动的,这曲儿是她平生所听过的最好听的一首曲子了,词妙、曲妙、唱得更妙,最最妙的,还是词里的意境,竟很符合她此时此刻的情境,仿佛特意为她写的一般,如此佳作,加上她天籁般的歌喉,只要在段二爷耳边那么一唱,段二爷定会回心转意的。
段二爷是农安县最有钱的主儿了,花销散漫,常常在她这里一掷千金,这几年有他捧着,她的日子别提过得多舒服了。
最主要的是,他即多金,又是个风流儒雅的美男子,对她也是温柔多情,翩翩有礼,跟那些大腹便便,又老又丑的老男人相比,简直是云泥之别。
所以,她不想失去他的宠爱,无论如何,她都要把他抢回来!
第34章 再也不用担心没银子了()
一个时辰后,沈若兰步履轻松,心情愉悦的从醉花阴出来了,怀里还揣着一锭沉甸甸的大银。
呵呵哒,发财了,她可以尽情的买买买,往后也不用在为钱财的事儿发愁了。
刚才她已经跟红棉姑娘约好,以后每隔十天就来一次,教红棉一首新曲子,她肚子里的曲子多着呢,别的不说,最热门的宫斗剧《甄嬛传》里安小鸟唱的那些曲子,她每曲都熟记于心,足教够她教上一阵子了。
物质生活不用再发愁了,她开始考虑起精神生活来。
刚才在醉花阴的时候,看到墙上贴的那些诗稿,然而她却有一大半儿的字不认得,认识的几个字中还有一些是猜出来的。
作为一个现代女性,她无法忍受自己现在的文盲身份,就算不指着成为文豪,但至少也要能写会读,不能成为睁眼瞎儿不是?
于是,在街上转了一圈儿后,她找到了一家卖书籍笔墨的书坊。
铺子开的挺大的,装修也气派,只是里面的存货不多,她看着几个书架上摆的寥寥落落的书籍,不由得皱眉,问道:“我要买些初开蒙小孩子的书籍,这里有吗?”
她不好意思说自己要用,只好借口给是小孩子买的。
“有有有,姑娘随我来。”
那掌柜一看来了顾客,便殷勤的上前招呼,领着她走到一个大书架前,指着上面的两排道:“这两排都是简单的诗文。从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开始,初学都是买这个的。再往后就是诗书了。姑娘看看要买哪位诗人的,自己挑选吧。”
沈若兰看看那几本书,眉头皱的更紧了。
这书坊看着挺大,可是书却少的可怜,还有几本明显是旧的,便问道:“这书怎么这么少?还有别的吗?”
掌柜的一听这话,立刻叫起撞天屈来:“姑娘说我这里书少?那可是没有的事儿,我这书坊可是咱们农安县最大的一家了,光藏书就有四五百本儿呢。”
四五百本书就是最大的书坊了?
沈若兰真是醉了。
不过,等她把书架上的书拿下来翻了翻,就知道这书为什么这么少了。
这些书里,一部分是印制的,还有一部分是手抄的,这个时代还没有活字印刷,想印书都得整版整版的刻出来,很费时也很费事,一个版要是刻坏了一个字,就整版都费了。所以,印书的成本很高,能印的书也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一些不太好卖的书籍,如话本子,杂书等,多半都是相互抄传的。
不过,一笔一笔的抄出来的书也不便宜,笔墨金贵不说,抄书人的辛苦费也是不少的。
所以,书的造价很高,一般小铺子进不起太多的货,能像这家书坊一下子存四五百本的,真的就算是大手笔了,难怪掌柜的那么自信,说自己家的书坊是最大的呢。
了解到这些,她也就不再挑剔了,仔细在书架上找了一遍,买了一本千字文,一本百家姓,一本三字经,一本弟子规。又问道:“我还要买文房四宝,掌柜的给我推荐推荐吧。”
掌柜的说:“纸、笔都分上、中、下三类,姑娘看看要选哪一类的,我好给你拿来挑选。”
沈若兰不知道这价格和质量如何区分,不过现在虽然是有些钱了,可毕竟家底儿太空,需要买的东西还有很多,便道:“中间价格的给我拿来看看吧。”
掌柜的答应着,取来了宣纸和毛笔。
沈若兰先接过毛笔看了看,羊毫、狼豪、兼毫都有,七八支毛笔分三个型号,最小的当然是些小楷、小篆的,最大号的可以写大字,但也就是写个寸把大的字,写不了对联的那种。
她看看笔锋,挑了一只兼毫最小号的。
宣纸她买了了八分银子一刀的,不算是最贵的,但是也不便宜了。这样的纸不晕墨,下笔的手感好,用途也多,写大字或是没事的时候写个小日记都挺不错的。
墨买的是一条中上档次的香墨,她有轻微的洁癖,受不了劣质墨汁的墨臭味儿,香墨虽然贵点儿,但写字时就不会给臭到了,学习时也能保持愉悦的心里。
砚台她选了一方二手的,是被磕掉了一个角的一方端砚,上面还有眼,要不是掉了一个角,肯定还得贵两倍不止。
四本书加上文房四宝,一共花了她一两三钱银子。
付钱时,沈若兰忍不住肉痛得吐槽,好贵啊,读书果然是有钱人才做得起的事!
掌柜的见沈若兰买了这么多东西,就免费赠给了她一个书包,书包是青色帆布缝制的,简洁大方,耐磨实用,挂在身上,跟她那身粉红色的衣裳还挺搭配的呢!
她喜滋滋的挎着书包出了书坊,转路去了一家医馆。
从来到这个世界那天起,她就一直想找个好大夫请请脉,看看她这具小身子有没有什么需要调理的地方。
都瘦成这个样子了,之前又常年吃不饱饭,她就怕把身子造坏了而她还不自知,现在有钱了,找个好点儿的大夫给细细瞧瞧,若有毛病就趁早治,没毛病就更好了!
寻到医馆,她找了医馆里最贵的大夫诊脉,老大夫名气大,诊金也高,光诊费就两钱银子,不过为了身体,这钱沈若兰咬牙花了。
老大夫搭着她的脉门诊了一会儿,又问了她几个问题,最后,给她开了五副调理身子的药,说是她没有大毛病,只是气血不足,需得好好调理调理。
这几副药都是补药,里面的药材她大都不认识,就只认识其中的人参,还是那种被切成片儿晒干了的小人参,说是有固本培元的作用的,只是不知道到底好不好使。
这几副药加上一个煎药的砂锅、诊费等,又耗费了她一两银子。
付完钱,她拎着几包药和砂锅走了出去,走了不到五百米,她停下了,唇角露出一抹诡异的微笑。又折了回来,到柜台处掏钱买了一包儿迷幻药,丢进砂锅里一径去了。
这次,她走的很快,一直走进一个死胡同里才停下来。
第35章 牙签弩()
适才从醉花阴出来的时候,她就感觉好像有人在跟踪她,但是当她放慢脚步想要确定时,那种感觉又不见了,那会子她还不能确定,所以也没太在意。
但是,当她刚才从医馆出来的时,那种被监视被跟踪的感觉再次出现了,两次都产生了这种感觉,让她不得不慎重起来了。
经过一番仔细地观察,沈若兰终于确定了目标,她笑了。
呵呵,果然是财锦动人心啊!
上次来城里的时候,她转悠了小半天也没人看她一下,这回她有五两银子的巨款,就这么快被人给盯上了。
很好,既然敢打她的注意,那她就让那个不长眼的试试来自于二十一世纪人民警察的战斗力吧!
她加快脚步,左转右转的,拐进了一条死胡同里,刚进去,便迅速从空间拿出一样东西来,猛地向外射了出去。
这件东西是她昨天用了一天的时间削制的,是一个简易的牙签弩。
上辈子,这种巴掌大小的牙签弩曾风靡于全国各中小学校园,牙签弩的特点是体积小,便于携带,射程远,杀伤力强,小小的一把弩,射出去的牙签儿竟能穿透二十厘米厚的石膏板,射程更是远达二十米以上。
因为牙签弩潜在的危险性太大,所以出现不久就被有关部门给取缔了,她作为乡派出所的民警,曾跟着所里的兄弟们到各个小学校园门口收缴这种小型武器,当时出于好奇,她还研究了一阵子,所以能摸索着制造出来。
之所以造这么一把小弩,还得归功于大姑和王宝根呢。
前天他们娘俩闯进她家放肆的时候,她就有想过怎么收拾他们,靠打肯定是不行了,她大姑跟个母老虎似的,王宝根虽然小,但也壮实的跟个大牛犊子似的,她要是跟她们打,肯定得被打死。
不过,明得不行可以来暗的,她想到了牙签弩,要是她有一把牙签弩得话,趁着那娘俩不注意,往他们屁股里射几根牙签进去,会不会很解气呢?
这种假设想想都让人舒服!
于是,她花了一天的时间,用刀子和木头削制了一个大型的牙签弩,是正常牙签弩的两倍大,牙签也被她换成铅笔大小的短箭了。
只是,她的弩是木头做的,弓弦也是普通的绳子,没有太大的弹力,杀伤力还不及真正的牙签弩的三分之一,所以今儿才特意把这个大型的牙签弩带来,打算找一家铁匠铺子,按照她提供的样子重新制造一把。
只是万万没想到,还没等她去找铁匠呢,她的弩就派上用场了。
“嗖——”
短箭射出的一刹那,刚追到胡同口的那道黑影儿灵敏的一闪,毫不费力的躲过了一箭,沈若兰迅速装上弩,又射出一箭,箭发后,她快速得掏出刚买的端砚,猛地掷了出去。
牙签弩安装便利,几乎是上一支箭刚发出去,后面的一支就跟着射过来,两支箭发射间隔的时间不超过一秒,黑衣人刚刚灵巧的躲过第一箭,不成想又一支短箭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射来,他急忙闪身,堪堪的躲过了第二次袭击,只是行动不如第一次伶俐了。
刚躲过短箭,他还未等站稳身子,一方砚台猛地劈头砸来,他急忙抬掌,运内力将砚台打飞,正待站直身子时,又有一个砂锅迎面飞来,他被打得措手不及,遭袭的速度太频太快,让他已经来不及躲闪,只好挥手又是一掌,将砂锅劈得粉碎。
“哗啦——”
砂锅被掌风劈得粉碎,碎裂的刹那,里面有大量的白色粉末飞洒出来,黑衣人所在的是北边儿,北方的冬天又都是北风,所以粉末一现的刹那,呼啦一下全都呼到了黑衣人的脸上,躲都来不及了。
黑衣人一滞,暗道一声不好,趁着自己还清醒着,赶紧纵身跃上了胡同的墙头,转瞬间消失不见了。
啧啧,还会轻功呢!
沈若兰不屑地撇撇嘴。
看来,这厮不是一般的小偷小摸,武力值应该属于盗侠盗圣级别的吧,可惜了这身本事了,要是留着干正事儿的话,想必也能干出点儿啥名堂,能有个好前途吧!
哎,误入歧途了,真是可惜啊!
沈若兰替他惋惜了一会儿,很快就不再那么想了。
哎呀,这天杀的,把她新买的砂锅都给打破了,一百多文钱呢,就这么‘砰’的一声就没了,真是暴殄天物啊!
她心痛了极了,心里把那个‘黑衣毛贼’的祖宗十八代问候了个遍儿,才稍微好些!
……
此时
桃花村老张家的炕上,五十多岁的崔氏停下手中的活计,难以置信的看着大儿媳妇。
“啥?老大媳妇,你说的是真的吗?”
“嗯呐,娘,我兄弟亲耳听沈家老三说的,他可是整日家跟沈老三在一块堆儿念书的,那还能有假吗?”
张大勇的媳妇李氏刚刚带回个不好的消息:据说靠山屯沈老大家要把沈老二家的闺女过继过去,替他们家的闺女嫁到老张家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