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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4章

山里汉的小农妻-第3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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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方面,也确实是他的儿子太找人稀罕了,那小模样,像个粉妆玉砌的小瓷人儿似的,那圆圆的小脸蛋子,豆粒儿大小的小鼻子,怎么看怎么招人稀罕。

    还有他吃奶时的模样,小小的一只,依偎在兰儿的怀里,粉红的小嘴含着**‘滋滋滋’的吸允着,清澈的大眼睛扑闪扑闪的,就像是世间最晶莹剔透的宝石似的,两只小爪爪捧着自己的食盒,肥短的小腿儿不时的动一下,别提有多可爱了。。。。。。

    淳于珟觉得自己怎么看这小东西都看不够了,离开他一会儿就想的抓耳挠心的,后来干脆就把自己办公的书房也搬到他们的卧室来,一边办公一边看着这个娘俩,也省得自己总惦记着他们。

    于是,这一家子算是一天十二个时辰的混在一起了,除了淳于珟偶尔去军营,剩下的世间,一家三口都是待在一起的,淳于珟没有错过孩子任何一个发展的阶段,孩子成长的每个阶段他都见证了,见证他第一次哭、第一次笑、第一次撒尿、第一次拉粑粑、第一次睡觉……

    孩子们的每一个变化,每一点进步,都能给他们带来无数的欢乐,让他觉得这日子是越过越有滋味儿了,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谁会不喜欢呢?

    这几个月的时间,也发生了不少事儿,但都不是大事儿,只是有几个女人生产了。

    玉奴最先生的,生了一个大胖儿子,把申由甲乐得大摆筵席三天,还特意声明光摆宴席不收礼。

    这三天的流水宴差点儿把他的小家业给吃空了,饶是如此,他也依旧是开心,就算是把家底儿都吃空了也无所谓,因为他本就不是十分在意钱财,如今有了儿子,能让大家一起分享他的喜悦心情,散点儿财又算得了什么呢?

    玉奴也是有子万事足,现在她也算是终身有靠了,母亲那边儿也不用她操什么心,她只觉得,自己已经是这个世上最幸福的人了,仿佛对这个世界再也没有什么可要求的了,如果一定要她求点儿什么的话,那就是求老天爷保佑他们一家子能平平安安,顺顺利利,永远都这么和乐幸福吧!

    沈慧也生了,是个女儿,她婆婆和丈夫虽然都是乡下人,但却都是明事理的,都没有重男轻女的思想,生出了女儿一点儿都没嫌弃,甚至比生出儿子都开心,特别是她的婆婆钱氏,抱着孙女儿就跟抱着个大金元宝儿似的,都舍不得撒手了,谁来了跟谁显摆,一定要让人来人把世上所有好听的话都用在她孙女身上方肯放人家回去,吓得屯里人都不敢上她家窜门子去了,就怕被钱氏给逮着了看她孙女。

    对婆婆的这种行为,沈慧很是感动。

    老实说,再怀孕之初,她也是很忐忑的,就怕她婆婆和丈夫也像她奶奶和爹娘似的那么重男轻女,也怕她小时候的悲剧在她女儿的身上重演,但是现在在看到婆婆那抱着女儿那欣喜若狂的样子,她知道是自己想多了,婆婆和丈夫都是真心实意的爱她的女儿,不存在光喜欢孙子不喜欢孙女之说。

    甚至婆婆还告诉她说,生儿子生女儿都是一样的,只要孩子争气,生女儿也一点儿都不比生儿子差,你只看沈老二家的兰丫,不是比别人家生十个二十个儿子都出息吗?咱们家的丫头要是能赶上兰丫一半儿,就不知比生儿子好多少倍呢。。。。。

    听到婆婆这么说,沈慧算是彻底放心了,不光是她放心了,连附近左右村子里的小媳妇们也都放心了,有了钱氏这番解释,大家真都想开了,也都不在重男轻女了,想想也是啊,若是能生出个兰丫那样的闺女,还要儿子干什么呢?

    于是,这七松镇成了楚国第一个不重男轻女的地区了,也成了第一个重女轻男的地方了,这可都是沈若兰的功劳啊!

    狗胜子媳妇也生了,生的也是个闺女,这把狗胜子给乐的,都要乐颠馅儿了,因为他虽然长得丑,但是架不住他媳妇长得俊啊,而他们的闺女长得恰恰就跟他媳妇很像,闭眼睛都能想象得出这小家伙长大了得有多美!

    因为添了这么个漂亮的闺女,狗胜子的人生更加美满了,天天的干劲儿也更大了,由从前那个偷鸡摸狗,游手好闲的二流子,彻底变成了一个顾家有能干的好男人,都快成为十里八村好男人的楷模了。

    他媳妇还是那副浑浑噩噩的样子,不过,狗胜子一点儿都不嫌弃她,还是一如既往的对她好,疼着她,宠着她,家里有一点儿好吃的都留给她吃,家务活更是都叫他给包圆了,她媳妇只需负责奶奶孩子,晚上根他一被窝睡觉就足够了。。。。。。

    沈若梅的胳膊腿儿被那位骨科神医还真给治好了,接骨接的很成功,养了几个月后,不光腿能站起来走两步了,胳膊也能拿点儿轻巧的东西了,唯一的缺点就是腿跛了,走起路来一摇一摆的,跟鸭子似的,很不美观。

    还有她的胳膊也使不上劲儿,根本不能干活儿了,但是自理还是可以的。

    沈大爷和沈大娘看到她终于能自理了,高兴地不得了,他们本来也没指望她能恢复如初,能恢复到这个样子,他们已经很满足了。

    沈若梅现在是个跛子了,脸还被毁了容,身上还带着那么脏的脏病,嫁人是不可能了,她也不打算再嫁人了,如今就指着下半辈子靠着爹娘好好的过日子了!

第480章 百天() 
酒气,脂粉的香气,氤氲弥散,布满房间。

    宁儿避着丢了满地的衣衫、裤子、鞋子,袜子,缓步走到榻前。

    榻上,鲁元正四仰八叉躺在那里睡得正酣,他墨发凌乱,亵衣敞着,露出完美的胸肌,俊美的容颜跟几个月前相比憔悴了许多,连他一向最注重的俊脸布满了青须茬也不管。

    然而,这份憔悴和沧桑,看在她的眼里不是不修边幅的邋遢,而是一种苍凉憔悴的美,异样的诱惑,致命的性感!

    她俯下身,痴痴的看了他半晌,才轻声道:“元哥哥,醒醒,我给你做了醒酒羹,你起来喝点儿吧,不然晚上闹酒就要难受了……”

    鲁元像没听见一样,依旧沉沉的睡着……

    “元哥哥、元哥哥……”素手轻轻的推着他,声音里满是担忧。

    他终于有反应了,一翻身,给了她个后脊梁,还含糊的说了一声,“红蕊,别闹,等爷睡会儿再来疼你啊……”

    红蕊?

    好风尘的名字,让人一听就知道是行户院里的女人!

    宁儿的心骤然一痛,像被针扎了似的。

    刚才进门时闻到他身上粘的那股子脂粉香味儿已经让她痛苦不堪,此刻,听到他这般轻佻的说话,顿时让她的心如中利箭!

    好疼,半晌才缓过劲儿来,她看了看睡在榻上的男人,终究没有勇气再叫他,咬着嘴唇,黯然的转身离开……

    到了外面,她的乳娘忍不住愤愤的说:“将军太过分了,说什么小小姐新丧,他不想这么快娶新人,可一转眼就出去拈花惹草去了,什么小红小兰的,也不避讳?哼,叫老奴看啊,他就是变着法的找借口,不愿意娶姑娘进门!”

    “嬷嬷,别说了!”宁儿声音有点儿破碎,心也早就碎了一地了。

    连奶娘都看得出来的事儿,她活了两辈子的人又怎么会看不出来?

    只是……她不愿承认罢了!

    “我们……回去吧……”她无力的说道。

    乳娘看着她失魂落魄的样子,也不好再刺激她,无奈的叹了口气,跟着她回去了。

    回到颐宁苑,宁儿就把自己关在了屋子里,不叫别人进去打搅她,她一个人躲在屋里,默默的伤感着,回忆着不堪回首的往事……

    “宁儿,我对不起你,你这么好,一生被我误了,宁儿……若有来生,你定要找个疼你爱你的好男人,咱们再也不要相见了……”这是她临死前他单膝跪在她的身边,抚着她的脸对她说的。

    然而,在她要咽气儿的时候,他又说,“宁儿,我后悔了,若有来生,咱们还做夫妻,这回换我来爱你,穷尽一生的力气爱你,下辈子,我会让你做这世上最幸福的女人。”

    等她死了,被一张破席子卷起来埋在山下的时候,他崩溃的跪在她的坟前,她的魂魄飘荡在半空,第一次看到他痛哭流涕,就是他家被抄了,人被废了也没见到他痛苦成这副样子。

    “宁儿,我的妻,你先安心去吧,等我报了仇就来找你,下辈子,我会用一生的时间补偿你,爱你,宠你,惯着,绝不会再辜负你……”

    然而

    她有了来世,他却并未遵守他的诺言!

    当她再次睁眼时,他时还跟上辈子一样不待见自己,不,不是不待见,而是只把自己当成妹妹看,不光如此,他竟然还娶了那个女人把他们一家子都推进了地狱的女人,还跟她有了孩子……

    她不甘心,他对她的誓言余音在耳,怎么可以一转眼就全部忘记了呢?

    她不甘心,一次次的靠近他,一次次的想要用自己的温情打动他,唤醒他的记忆,让他遵守他的誓言。

    然而,一次次的努力,一次次的受伤、碰壁,让她都有点儿怀疑自己了,她到底要不要再坚持下去?这样坚持下去还有没有意义?

    是潇洒的转身离开,还是继续留在这里,遥遥无期的等着他想起前世的记忆?

    她是人,她也有喜怒哀乐,也会疲倦,会累。

    再深厚的爱,若只一味的付出却没有任何回报,还被伤得鲜血淋漓,换做是谁都会觉得累,都会想要转身……

    只是……哎!

    “姑娘,珍珠姑娘来了!”门外,响起了她的贴身婢女彩鸾的声音。

    宁儿飞快的抹了抹眼睛,敛起自己的情绪,道:“快请进来吧!”

    大长公主身边儿的大丫头,在这府里赶上半个主子体面了,所以即便是宁儿,也得给人家几分面子。

    珍珠走进来,一眼就看见了宁儿眼皮的红肿,但是精明如她,只佯装没看见的样子,笑吟吟的说:“奴婢是奉了大长公主的命令,特来通知姑娘一声儿,明儿是湛王府小世子的百日,咱们夫人病着,大长公主的意思是要带着姑娘一起去赴宴去,叫姑娘好好准备准备,要是却什么短什么的,好打发人去库里寻去。”

    大长公主这是要让她见人的意思,也是要把她的身份昭告世人,确定下来的意思。

    宁儿听了,心里感动了一下,虽然他不愿意娶她,百般推诿,但是舅母一直很宠爱她,一直像对自己女儿一样对待自己,这也是她一定要留在这里,一定要嫁给他的原因之一吧。

    虽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爱他,但是舅母的宠爱不能不说对她来说也是个很大的诱惑,因为在这世上,他再也找不到一个比舅母更宠爱她的婆婆了!

    “是,我知道了,多谢舅母!”宁儿站起来,毕恭毕敬的回答。

    珍珠笑了笑,说:“虽说现在国丧期间不许饮宴,但是咱们跟湛王府上的关系毕竟根别个不同,所以还是要去贺上一贺的,只是不穿艳丽的颜色就无妨了。”

    宁儿道:“多谢姐姐提点,宁儿记下了。”

    珍珠传完话,很快就走了,宁儿倒陷入了沉思中。

    上辈子,直到她死,都根本没听说过湛王妃这个人,湛王被皇上除去皇籍收了兵权后就杳无音讯了,可是这辈子,凭空冒出这么个人来,很多事情就跟上辈子不一样了,难道所有的变数都是因为这位草根出生的湛王妃吗?

    她很好奇,甚至迫不及待的想看看这位久仰大名的湛王妃了!

    **

    湛王小世子百日宴那日,湛王府并没有大操大办,毕竟还在国丧期间,若要大摆筵席,请客听戏会遭人诟病的,淳于珟一向不在意别人怎么看待自己,但是有了孩子就收敛许多了,他可以任由世人毁谤自己,也可以对那些流言蜚语毫不在意,但是,他不想自己的儿子被人指责,哪怕是一点点儿对孩子不利的名声,他都不想叫孩子沾染上。

    所以,百日宴那天,府里只摆了四桌儿,两桌是淳于珟最亲信的将领们,另外两张桌儿,就是那些将领们的妻子们……

    宁儿跟着荣欣大长公主到后,跟湛王妃的母亲和妹妹以及另外几个将领的夫人们坐了一桌儿,湛王妃的母亲生的雍容华贵,听说是前朝大儒穆岐山的嫡亲孙女儿,湛王妃的妹妹虽然才十二岁,但是却不难看出是个绝色的美人胚子,跟她母亲很像,但是又胜过她的母亲。

    等到湛王妃抱着小世子出来时,众人的眼睛都放在了襁褓中的小世子身上,只有宁儿的眼睛放在了这位神秘的王妃身上!

    湛王妃长得很美,是那种具有攻击性的美,虽然跟她母亲和妹妹很像,但是细看起来,她长得更加精致,而且她身上有一种别的女人都没有的气韵,跟别的女人都不一样的气韵。

    宁儿不知道,湛王妃沈若兰身上的这种气韵放在现代就叫做气质,自信而又独立的气质,跟古代女子身上那种温婉端庄内敛藏拙的气质完全不同,她身上的这种气质更能吸引人,更能引人侧目。

    她偷偷的看了湛王妃好几眼,怕引起她的注意,没敢多看,就赶紧入席了。

    很快,今天的小主角湛王小世子被奶娘给抱出来了,小家伙才一百天,长得白白嫩嫩的,跟玉娃娃似的,圆圆的脸蛋儿,圆圆的脑袋,圆圆的小嘴儿里还吐着圆圆的泡泡,别提有多可爱了!

    此时,这个可爱的小团子正在金丝襁褓中沉沉的睡着,大家见他被抱出来了,都围过来观看,一边看一边赞他漂亮。

    然而,这位小祖宗睡的很沉,饶是几十个人围着他讨论他到底是像他爹多些还是像她娘多些,讨论得热火朝天的,也没把他给吵醒。

    宁儿看到这个襁褓中软软萌萌的玉娃娃,心一下子软的一塌糊涂,差点化成水儿了,女人都对软萌的东西没有抵抗力,特别是有感情的小娃娃,她两辈子的年纪加起来都快四十岁了,可是还没有孩子呢,爱孩子是女人的天性,特别是这样软萌漂亮的孩子,谁不想拥有一个呢?

    她贪婪的看着小世子,心里暗暗的想着,要是她也有一个这么可爱的孩子,表哥一定就不会这么对她了吧?

    湛王小世子大名已经取出来了,就叫淳于明,小名叫喜宝,是他还在他母妃的肚子里时他父王就给他出来取的,他一生下来就直接有名字了,也直接就被封为世子了。

    这么小就被封为世子的,在楚国还是头一份儿呢,可见湛王对这个小家伙有多喜爱了!

    沈若兰自从做了母亲,也变得比从前柔和了许多,之前她不大喜欢应酬交际的,但是现在,因为大家都是来祝福她儿子的,所以她很热情的招待了这些前来祝福的人……

    沈福存和沈金存也被请来了,只是兄弟俩看到酒席上的人身份都那么流弊,就吓得不想上桌儿了,还是沈德俭硬把他们俩拉上桌子的。

    兄弟俩已在二叔家那随双胞胎儿子白天的时候就来过湛王府了,知道了兰儿做了湛王妃,兄弟俩都挺高兴的,特别是沈金存,上次见到沈若兰时,就一直吭吭哧哧,吞吞吐吐,像有什么话要说却不敢说似的,直到最后走了也没说。

    但是这次,他似乎已经做好了心理建设,来到后,趁着沈若兰回去更衣的功夫,就悄悄的跟着她,等在她的门外,把她给拦住了。

    “金存哥,你有事儿吗?”沈若兰看着满脸通红的沈金存,疑惑地问道。

    沈金存吭吭哧哧的说,“兰儿,你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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