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言情电子书 > 一曲清歌莫流觞 >

第98章

一曲清歌莫流觞-第98章

小说: 一曲清歌莫流觞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如果说,她对顾尘清的感情是十分复杂的,其中错杂了很多不同的感情。那么,她对十四的感情也未见得就特别纯粹。那不也是从感动开始的感情吗?

    只不过心里头还抱着对十四的爱情时,她自然是想不到那么多的,只是觉得自己要向顾尘清报恩。如今她已彻底放下了那段往事,再去回想时,才发觉在她身上从来就没有过纯粹的爱情。

    再说,那种只一眼就明确知道我就是喜欢你的纯粹的爱情固然动人,这种在错综复杂的现实中日久生情的感情也并不逊色。爱情,从来就不是只有一种模式的。

    为了顾尘清,她在心里纠结了那么久,始终分不清自己的感情,但现在她终于肯定了,那就是爱情。就算掺杂了其他的感情不够纯粹,可一心只想与他相知相守,那也是爱情啊。

    于是,牧洛笛不再纠结,眸中甚至迸发出异常坚定的神色来,认真道:“夜叔,麻烦你把他隐居的地址给我,我一定要找到他的,就算他不愿见我,我也想守着他,就像他当初悄悄守护着我一样。”

    她知道,顾尘清这样的人物,心头定然有自己的傲气,必然是不想让自己最为落魄的一面给喜欢的人看到。那时他在西界虽然两鬓风霜也算落魄,但为了让她不继续纠缠,也不惜用夜夜笙歌的假象来迷惑她。

    可如今,他瘸了腿,显然比两鬓风霜落魄得多。在外人面前,他还可以凭借一身清华的气质,让人忘记他瘸腿的事实。但在喜欢的人面前,本就觉得自己命短会成为负累的人更没了自信,一心只想躲到她永远都看不到的地方去。

    见她神色如此坚定,夜鹊也松了口气,宽慰道:“其实你不必担心,少主身上宜梦带来的后遗症以及这次中毒瘸了的腿,我都已经找到方法医治了。不过过程中容易出现变故,需要多耗费些时间与精力罢了。有你照看着他,我也放心。”

    这些事情原本夜鹊也不方便告诉牧洛笛。不过为了少主后半生的幸福,夜鹊还是选择了如实相告。少主那人,就算告诉他这些都有的治了,他肯定还是会考虑这个考虑那个,没法下定决定接受牧姑娘。

    瞧牧姑娘这神色,哪怕是对瘸了腿的少主,她都是一脸的坚定,显然是拿定主意一辈子不放手了。最难解决也最强迫不来的问题算是解决了。

    如此,倒不如直接把牧姑娘推到少主跟前,再来解决少主身体的问题。到时,就算少主想躲,那也没地方可躲了。等生米煮成熟饭,少主也不会舍得再躲了。

    一听到夜鹊说还有救,牧洛笛眸中立刻放出了光彩,惊喜道:“夜叔,你当真是我和尘清的福星,我先在这里谢过了。”

    夜鹊也没多话,挥挥手就把写下的地址连带着药方和药丸一并给了牧洛笛。这之后的事情,他是插不上手了,就只能靠她自己去努力了。

    牧洛笛接过地址一瞧,却是在淮里的一个小镇上,显然是知道她会顾忌淮里离京城近,不会查探到那边去。但这又如何阻挡得了下定决心的牧洛笛呢?

    论乔装打扮,牧洛笛当然不能跟那种会易容术的奇人异士相比,但世上却有堪比易容术的化妆术存在,这可难不倒她。

    其实,她本人倒是对化妆不感兴趣,但架不住闺蜜好这口,总是拉着她一起研究,结果自己没弄出什么名堂,反倒把她的水平给练上去了。

    况且,她因为不想露馅,所以没有去京城附近查看,但这并不是说顾尘清就方便大摇大摆地在那晃荡。毕竟上官逸只是一时顾不得找他麻烦,可不意味着他就真的高枕无忧了。

    所以他住的地方还是比较偏僻的,而且还是在深山里头。如此,倒是方便了牧洛笛。

    拿到了地址,牧洛笛也不耽搁,第二天一早就带着迁儿出发赶往淮里。几个暗卫一瞧少主这行踪是暴露了,想的当然就是通风报信。

    好在,牧洛笛提前跟夜鹊打了招呼,拦一拦消息什么的,对他来说不过就是举手之劳了。所以她已经闯上门的消息,直到他们人都到达了淮里的地界,还没传到顾尘清耳朵里。

    不过一到了淮里,牧洛笛也不急着走了,先让夜鹊想法子把几个木头桩子给挪走了,然后再各种装扮,把自己扮作了普通妇人,连带迁儿也稍作了些改变。

    毕竟迁儿在宫里待了些日子,这淮里又临近京城,不定什么时候就有上官逸的人来办事,引起怀疑或者带来什么麻烦,那可就不妙了。

    瞧着粉雕玉琢的顾若迁,牧洛笛灵机一动,干脆把他打扮成了小女孩的模样,果然是楚楚动人。迁儿当然是不乐意的,但架不住懂事,闷闷地也接受了这样的装扮。

第137章 4 …乔做邻里暗关怀() 
淮里界内的龙岩镇荷花村附近的息山里头有七零八落的几家住户,近来又先后新搬进了两家人。因为相互之间也有些距离,若不是必要,也少有打交道的时候,倒是没什么人上心。

    只除了其中一蔡姓人家,天生的热情好客,总觉得他们住在山里头本来就人迹稀少了,乡亲邻里的更要相互关照。因此到头来,见过新邻居的,就只有蔡家夫妻俩。

    原本他们有一个闺女的,虽然和新来的邻居闹了点不愉快,不过上个月也嫁出去了。两人倒也没有因此对这邻居有什么怨言,照旧还是有什么好东西都习惯拿到各家去分享分享。

    这天,蔡叔在山里打猎大收获,就分了部分给其他邻居;蔡婶则特意拎了山鸡和鹿肉,带上受托交付的东西,敲响了隔壁的门。

    “请进。”

    回应的声音自屋内响起,古井无波般冷清,没有任何的波澜。正是顾尘清一贯的语气。

    “尘公子,前两日我来了趟,没见你在。今儿个我家老头收获不小,我特意给你带了点。”蔡婶倒是不介意对方的冷清,人还没进屋里头,话就已经出口了。

    进了屋,见对方要起身致谢,蔡婶又连忙阻止道:“诶,别别别,你腿脚不方便,不必那么客气。对了,这里还有治你咳嗽和腿疾的药,可别忘了吃。”

    正要起身的顾尘清闻言,眸光一敛,掩去了一闪而过的冷意,叹道:“蔡婶,我的身子自己有数,您实在无需操这心。我与蔡姑娘从来就没有过任何瓜葛,您不必因此介怀。”

    听他提起这个,蔡婶也是感叹万分,忍不住再打量了一番眼前的男人。无论容貌还是气质,都是惊为天人,一看就非常人。若不是瘸了这条腿,恐怕也轮不到他们一家认识。

    可自己的女儿却偏偏对这么个冷清的男人一见钟情,甚至还想着近水楼台先得月,利用贴身照顾的机会,顺势成为对方的心上人。

    不过,这只要有眼睛的都能看得出来,他们家雀儿根本就入过这男人的眼。虽然他对任何人都是彬彬有礼的姿态,但偶尔散发的寒意和魄力还是让人忍不住发颤。

    他们夫妻俩是看出来了,无奈雀儿双眼被爱情蒙蔽住了,根本看不到这些。说起来,也是他们太过宠爱这个唯一且貌美的女儿,使得这女儿迟迟不肯嫁出去。

    如果顾尘清不是个复杂的人,哪怕是瘸了条腿,只要女儿喜欢,他们也不会阻拦。

    可顾尘清那气质就摆在那里,没打过交道的人也就罢了,但凡打过交道的,都知道这人肯定不一般。人家或许是出于什么特别的原因决定隐居于此,但那个中原因绝对不是他们这些乡野小民适合知道的。

    而且这人实在是冷清得可以媲美清修和尚了,热情如他们夫妻俩,得到的也是不冷不热的回应,显然女儿的这颗火热的心是不会得到想要的回应了。

    既是如此,倒不如趁早让女儿死心来得好。长痛不如短痛,无奈之下,他们只好请顾尘清直接出手,想办法让雀儿死心了。

    也不知顾尘清用了什么法子,雀儿回家哭了两日后,当真不再纠缠,甚至乖乖答应了夫妻俩先前就看好的一门远房亲戚介绍的亲事。这不,上个月刚嫁过去了。

    十天前雀儿回了门,并没有他们意想中的神伤,脸上还时不时流露出幸福的神色来,甚至还特意带着夫君一同去拜访了顾尘清。

    当然具体发生了什么,蔡婶也不清楚,但她知道肯定是顾尘清说服了雀儿,让雀儿改变了心意,如今才能有此造化。

    所以,蔡婶的心里头对顾尘清非但没有怨恨,甚至还有些感激。对他的事情,也就连带着格外在意了。

    见他强自拒绝自己的好意,蔡婶也不恼,只是执着地把药推到他面前,认真道:“我是不识药的,但听说这药确实对你的病有好处,公子若是嫌蔡婶烦,那就好好吃药,别给我来烦你的机会。”

    听到这里,顾尘清捂唇轻咳了几声,这才叹了口气道:“罢了,您将药放在这里,我会按时服用的。如此,你也可以舒心了吧?”

    这倒不是他对蔡婶有什么特别,恰恰相反,这种随性随便的举动才是他对一般人的态度。反正他这身子骨已是如此了,就算明知那些药是无用功,只要吃了就能省些麻烦,又何乐而不为呢?

    当然,顾尘清并不怀疑蔡婶会拿毒药来害自己。他选择此地隐居时,就调查过这里的每一家住户,基本上是上下三代都查了个清楚,不可能是什么人特意安在他身边的眼线。

    就算因为雀儿的事情,当时有点误会或怨言,现在雀儿看上去挺幸福的,应该也不至于让蔡婶怨恨他到要他性命的地步。

    结合蔡婶这人爱操心的性子,八成是见他时常咳嗽,又腿脚不便,所以特意去寻了大夫开了药来。不过他这毛病,夜叔尚且束手束脚,一般的大夫又能有什么作为呢?

    所以,顾尘清虽然应了她会吃药,但心底里对药效就没有过什么期待,只不过是随口打发了这个热情得让人不忍负了其好意的大婶罢了。

    可蔡婶那是什么热情程度,哪里会因为他这点冷清就打退堂鼓,照样是每隔两日就给他送药和其他的物资来,如此又持续了一月,直到入冬。

    这抓药也不是不花钱的,蔡家到底只是乡野小民,平日里就热情大方,一年到头也就那么点银两。所以第二回再去送药的时候,顾尘清就开口表示了要给她银两。

    这蔡婶倒也不扭捏,他给银两她就拿着,给多少拿多少,不给也不会伸手要。如此,顾尘清反倒更不好拒绝她的好意了,只好一日日这么坚持下来了。

    好在他这人答应了就会做到,就算没有人看着也一样,倒是真的乖乖坚持每天把药吃了。毕竟现在的他除了必须亲自打点的生意,基本都交给手底下的人去做了,自己反倒没什么事情可做。

    如此坚持到入冬,就是他自己也感觉出了身体的异样来。虽然还不算明显,但他毕竟是习武之人,对自己的身体状况确实了解,就算比不得夜鹊了解得确切,也不至于身体状况有所好转都弄不清楚。

    乡野小民随便找的大夫,竟然比过神医夜鹊?这显然是不太靠谱的推断。

    等蔡婶再次来送药,并表示过两日夫妻俩就要去一趟女儿的婆家,年后再回来,所以会换人来送药时,顾尘清干脆开门见山地问道:“蔡婶,你这药从哪里得来的?那人给你这药的时候,可有说过什么话?”

    这个问题早就应该问一问的,不过那时他自己没抱什么念想,觉得怎么样都无所谓,所以也没有问出来。可如果他的身体当真有转机可言,那在牧洛笛的事情上,他或许就能做出另一种决断了。

    而他不问,蔡婶当然也不会主动提及药的来源,只是告诉了他该怎么用药。如今想想,也有些怪异,给别人送药,多少都会提一句“大夫说”之类的,但蔡婶却从没提过大夫这两个字。

    如今被他问起了,蔡婶这才老实答道:“把药交给我的人说,药是神医特意为你调配的,肯定是有用的。我当然是不信的,不过她显然更清楚你的情况,很快就说服了我。”

    “那人长什么模样?你们又是在哪里见面的?”顾尘清眸光一亮,有些迫切地问了一句。

    虽然他心里隐约觉得,那人可能是牧洛笛,但又不敢抱这样的期望,毕竟之前她还让人传口信,说是他不愿见她,她就让他永远见不到自己呢。

    所以他从理智上来判断,是夜鹊的可能性更大。毕竟清楚他身体状况,能够有针对性地制作有用的药丸和药膏的人,就只有夜鹊了。

    这一回,他隐居于此,可是连夜鹊也没透漏的,但毕竟跟无妄宫还时不时有些联系,夜鹊真要查起来,也不是什么都查不到。

    “尘兄弟,这真不是蔡婶我要瞒你,不过我答应了她不会告诉你她的身份的。如果你真想知道,不如你亲自去看看好了?”蔡婶倒是和蔼一笑,随即又道,“不过就算你不打算主动去看看,过两日她也会给你送药来的。”

    “他在附近?是那个新来的?”顾尘清眉头一蹙,疑惑问道。

    他当然也知道在不远处的密林里新建了一栋木屋,不过没想着要去打交道,所以也没在意那么多。毕竟他的行踪连无妄宫都没几个人知道,不至于先被仇人寻到踪迹了。

    况且,如果真有仇那就更没必要住到这附近来了,反正是深山老林,直接动手还方便些。

    按说,有流萤和那么多孩子在,按理说夜鹊如果不是执行任务,是不可能离开蓝火村那么久的。如果带着他们一起迁移的话,应该也不至于要避而不见。

    说到底,顾尘清要躲的人又不是夜鹊,不想让他知道踪迹,只是不想他走漏风声罢了。

    如此一排除,有个答案是呼之欲出。但顾尘清终究摇了摇头,想要否认自己这虚幻的念头。如果当真能活得久些,能陪她厮守终生,他当然想要伸出手去接纳她的执着。

    可如果那就只是报恩,如果那就只是执着,他如此将人留在身边,是真的对她好吗?如果有一天她后悔了,如果她又找到了新的爱情,那已经伸出的双手,他还能果断地收回吗?已经拥有的人,他还能放手,甚至推给别人吗?

    现在,他是对自己没有那份信心啊!果然,所谓无欲则刚,人一旦有了私心,就很难始终坚持同一个标准与原则了。

    其实他也从来不是个踌躇不前犹豫不决的人,可因为牧洛笛这样一个存在,让这一切都改变了。现在只要是与她相关的事情,他都很难当机立断了。

    怀揣着纠结的心情,顾尘清到底还是跟着蔡婶到了那新建的木屋前。木屋前已经被圈出了一块地,用篱笆隔出了一个与世隔绝般的小院。

    “就是这儿了。这个时间,她估计是去采药了。不过屋子是虚掩的,你可以进屋等。我平时来拿药见不着人也是直接进屋等的。”蔡婶还惦记着回家收拾东西的事情,叮嘱了那么两句,就要离开了。

    蔡婶不是不八卦,实在是对方根本没隐瞒过什么,能让她知道的事情,她也知道的差不多了。她懂分寸,那些不能让她知道的,就算她再好奇,也绝不会去探究。

    目送着蔡婶离开了,顾尘清这才抬着缓慢的步伐走进院子。这个院子有些眼熟,晾晒在院中的药材,与牧洛笛在江南时的情形十分相似。于是心里头又多了几分肯定,应该是她了。

    等他推开屋门一瞧,心里头那七八分肯定立刻就变成了十分。入目所见,是一个木制衣架上挂着一件冬日的大袄,而那大袄上所绣的花色与纹路,是牧洛笛无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