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侠游记-第1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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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
多年来行镖的本能使得张放本能的长刀出鞘,任何突然出现的人物都有可能是为了镖银而来,特别是身上带有功夫的江湖朋友。
“糖炒栗子。”
不知道为什么,别的记忆没有,江风对于吃,总是有一种莫名的本能。
一片刀光剑影之中,江风却是先扔出一小块碎银子,随即也不管其它,一把抓出。一颗又大又饱满的糖炒栗子登时被江风捏在手中。
那栗子捏在手中尚还有着不低的温度,江风拨栗子的步骤很繁琐,但他的手却犹如一道道残影一般,不大一会儿的功夫,便已经将一只栗子的外壳尽数剥去。
“慢着!”
“怎么了?”
当江风回过头看向李寻欢之时,只听得对方开口说道“五毒童子虽然死了,但这栗子你却依旧吃不得!”
“为什么?总不可能五毒童子死之前,就提前算好了一切吧?”
虽然心中有疑问,但对于李寻欢的话,江风还是选择了相信。毕竟,一个栗子和一条小命,孰轻孰重,江风还是分得清的。
“五毒童子虽然不可能算到自己会死,也不肯能在栗子里面下毒,但是有一个人可以!”
说话的是怜星,此时此刻,她的目光已经紧紧的锁住那老婆婆。似乎只要对方身上敢有一丝一毫的异动,便会面临怜星的雷霆一击。
“如果我没有猜错,你应该就是熊姥姥吧!”
熊姥姥这个名字虽然大多数江湖人物并不知晓,但对于江湖的大门派和真正的高手来说,却尽数有所耳闻。
毕竟,一个人若是不想死于一些阴险的手段,最好的方法,莫过于去了解这些手段。所以,熊姥姥的糖炒栗子虽然香甜而致命,但真正死于其中的江湖高手,却是一个没有。
说话间,怜星的身影忽然之间已经消失不见,下一刻,便已经出现在了熊姥姥的身前。她一爪探出,看似无迹可寻,但转眼的功夫,便已经到了熊姥姥的身前。
与此同时,这老婆婆已从篮子里抽出双短剑,剑上系着鲜红的彩缎。
就在江风看见这双短剑的时候,剑光一闪,剑锋已到了怜星的手掌之前。
好快的出手,好快的剑!
这样的人,这样的剑,她若要杀人,根本用不到糖炒栗子,因为她的剑,是比糖炒栗子更为可怕的东西。
怜星并没有用手去接这一剑,她害怕剑锋上有毒。当遇到与自己同样等级的高手之后,她总是能够保持足够的小心与谨慎。
剑光流转,如惊虹掣电,木叶被森寒的剑气所摧,片片落了下来,转瞬间又被剑光绞碎。
“昔有佳人公孙氏,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此时此刻,也只有任何时刻都能过处变不惊的李寻欢,才能够悠然的欣赏着对方的剑器之舞,顺便吟诵着合着情景的诗词。
以怜星明玉功第八重的绝顶功力,放眼整个江湖,也是一等一的存在。然而这位熊姥姥的剑舞功夫也着实凌厉非常,一时之间,即使以怜星的功力,居然奈何不得对方。
凌厉的招式,虚空之中不时响起的爆破之音,怜星和熊姥姥二人的身影交错之间。仅仅余波的动响,便已经将张放五人骇的两股战战,足下不稳。
然而,移花宫威震江湖多年,怜星的武功之高,亦绝不是熊姥姥可以抵御的。
闪电般的斗过了二十余招之后,怜星的双手忽然之间已经没入了剑光之中,似乎轻巧的一个拨弄。只听“夺”的一响,那熊姥姥已经控制不住自己手中的短剑,下一刻,剑锋已钉入了树干之中。
就在这一刹那间,怜星的人已又弹起,右手一记手刀斩出,只听“噗”的一声长音,剑柄上的绸带已经应声而断。
剑舞功夫的关键,就在于断剑之后的绸带,这一下断了对方的绸带,就等于砍断了对方握剑的两只手。
眼见得意绝学被破,熊姥姥的身子也已凌空翻出,长裙飘飞,江风忽然看到了她的鞋子。
红色的鞋子上面绣着一只猫头鹰,明月当空,红鞋子在月光下一现,她的人已坛掠出五丈外。
怜星当然绝不肯让她就这样走的,然而当怜星身形展动之时,已比她迟了一步,这一步的距离使得怜星竟一个不查,被对方溜走。
“怜星宫主,穷寇莫追!”
只可惜,李寻欢的话语对于怜星宫主来说,起不到任何作用。说话间的功夫,二人的身影已经彻底消失在远方。
“李探花,怎么了?”
江风知道,李寻欢刚刚所言,绝非空穴来风,只可惜,以怜星的自傲,绝不会任由对方逃走。
“不知道为什么?五毒童子死后,我感觉我们周围的危机感不仅仅没有减少,反而越发浓郁了,特别是,我感觉,这一切危机,都是针对江兄弟你来的。”
“针对我来的?”
说话间,远处的黑暗之后,忽然再次出现了一道人影。。
第二百九十六章 青衣楼主()
夜色越深,天地之间的温度便越低,与此同时,水汽混合着寒气便生成了浓浓的雾气。
虽然说内家功夫到了江风一行四人的境界,区区些许浓雾已不能对众人的视线造成丝毫的困扰。
随着那人影渐渐变得清晰,江风三人终于看清了他的样貌。
他的身上穿着套己洗得发了白的蓝布衣裳,赤足穿着双破草鞋,看起来,十足十是一个和蔼的乡间小老头。
但你若是能够一直盯着他的眼睛,就会发现对方的眼神之中,那种神秘与深邃的好似无底深渊一般的感觉不断传来。
他走的并不快,,但每一步踏出,都给人一种很踏实,很稳健的感觉。就像是这小小的一步,已是绝不容许改变的一部似得。
他负手而立,虽然不动也不言不语,但自有一股莫名的气势自他身上升起。
“沙沙沙”的声音,好似满天飞雨打落到了树叶的声音,一点点由轻到重,自四面八方传来。
三人不用看,便已经知道,这是有无数轻功造诣颇为不俗的高手向着此地涌来的结果。
不大一会儿的功夫,江风三人周围的四面八方,便已经到处都被一个个身着青衣,面带青色面纱的劲装汉子团团围住。
此时此刻,邀月只是昂这头,对于自己周围的一切都是一副不屑一顾的样子。似乎就算对方来再多的人,再多的高手,也不能令她产生一丝一毫的动容。
而李寻欢只是默默的自怀里摸出一柄又细又窄的飞刀,他轻轻的抚摸着它,就好像他平日里在安稳的马车之中抚摸着那刚刚刻好的木雕一般。
“镜主!”
那第一个出现的小老头忽然开口了,他的声音不算大,但他说话的时候,周围密密麻麻的数百人居然没有发出一丝一毫的动响。这样的声音,毫无疑问,应该是一种有魔力的声音。
“你是谁?”
江风此时,的的确确是不知道对方的身份和来意。
“咳咳咳”
随着李寻欢口中一连串咳嗽声传出,他忽然笑着开口说道“江兄弟,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位,应该就是江湖之中至今仍然无人能够得见的青衣楼之主了!”
而邀月此时则是冷笑一声,随即开口说道“是啊,人家都说霍休虽然富甲天下,却过隐士般的生活,所以很少有人能看见他的真面目。五十年前,赤手空拳出来创天下,忽然奇迹般变成了天下第一富豪。
原来,这一切,都是因为你就是青衣楼的主人。”
那霍休此时却并不着急说明自己的来意,反而笑呵呵的开口道“区区一个小小的青衣楼,又岂敢在移花宫,小李探花和镜主面前自居?
诸位放心,今日霍某前来,绝对没有什么恶意,带人前来,也不过是为了自保罢了。在下此来,只不过是觉得,青衣楼与镜主之间的一点小误会,不应该成为双方仇恨与矛盾的来源罢了。”
江湖之中本没有永远的敌人和朋友,霍休的善意与其说是饱含着未知的阴谋隐含其中,倒不如说,是因为霍休并没有把握能够将三人拿下。
然而,此时的江风却是开口问道“既然如此,在下倒有一个问题,想要向楼主请教!”
“镜主但说无妨!”
霍休的态度永远都是和气而充满笑容,如果来的只有他一个人,任凭是谁,都不会将他和江湖之上最最神秘的青衣楼主联系起来。
“你是如何确定,我就是镜主的呢?”
面对江风的疑问,霍休却只是淡淡的一笑,随即开口说道“关于镜主如今的状况,在下的确是略有所知,只不过,我霍休能够白手起家,走到今天,靠的,那一向是精打细算,钱货两清!”
“你想要得到什么?”
江湖之中无论想要得到什么,都必须付出代价,这个道理,邀月显然比江风更加精通。
那霍休此时笑着说道“镜主虽然武功冠绝天下,但一个人的力量,在做很多事情的时候,未免有些不足。
青衣楼虽然没有什么真正的高手,但若是论到人多势众,消息灵通,却也是江湖之中罕有。
因此,我希望青衣楼能够和镜主联手,一起在江湖之中做一番事业。”
江风此时盯着霍休,似乎想要从他的眼神之中看到对方真正的意图。
但下一刻,江风已忽然做出了决定,但见他抬起头,对着霍休斩钉截铁的开口说道“我究竟是不是镜主,这个问题,暂时还不能确定,不过,如果代价不是很大,我倒是很有兴趣搞清楚你知道的一切。”
“好,不愧是做大事的人,临机决断,丝毫不见拖泥带水。”
霍休先是一拍手,随后自有两个青衣人各自手持一副画卷,来到了江风面前。
展开画卷,但见上面画着两个栩栩如生的中年人物。
当先一人有着一张光滑柔嫩的白脸,圆圆的脑袋,干净的没有一丝胡须的下巴,整个人看起来土气之中带着一股和气。
令人一眼望去,便感觉这应该是一个很会做生意的暴发户。
另外一张画上的,则是高大严肃的人,腰杆依旧挺直钢针般的须发也海是漆黑的,只不过脸上皱纹已很多,很深。
但你只有在看见他的脸时,才会觉得他已是个老人。他的背后背着一把刀和一柄剑,虽然未见到真人,但江风有理由相信,这定然是一名绝顶高手。
随着李寻欢的目光扫过二人,他忽然笑了,就好像看到一只蚂蚁咬死了一头大象一般。
“珠光宝气阁的阎铁珊,峨眉的独孤一鹤,这两个人虽然没有霍楼主神秘莫测。但只要是一个有点脑子的江湖,都会知道,对付他们,绝不会比对付青衣楼容易半分。”
而李寻欢说完,那霍休先是叹了一口气,随即开口说道“探花郎久居关外,但对于关内之事,却是如数家珍,佩服。在下也知道,此事有些棘手,所以,我并未要求镜主直接出手对付二人,只是请镜主在一人对付二人之时,能够暗中助他一臂之力。”
“什么人?”
李寻欢抢先问道,对于江风此时的状态来说,毫无疑问,李寻欢觉不愿意看着他走上一条不好的道路。
如果霍休提出来的人不是一个值得信赖的人,他李寻欢无论如何,也要阻止江风答应下来。
“四条眉毛,陆小凤”
“好!”。
第二百九十七章 李寻欢的酒,邀月怜星的阴谋()
霍休走的时候留下了一张纸,纸里面只有为数不多的区区几行小字。消息,对于江湖人来说,实在是一种珍贵非常的东西。
因此,江风实在想不出,如果自己真的的镜主,那么镜主究竟应该是一个怎样的人,才能够令如此可怕的霍休也不敢轻举妄动呢?
毕竟,在江风看来,无论是出手一刀,例无虚发的李寻欢,还是移花接玉,神鬼莫敌的邀月,怜星二人。都已是江湖之中最最顶级,最最可怕的存在。
但若是昨夜邀月随着怜星一同离开,或者离开的乃是能够对高手产生致命威胁的李寻欢。恐怕霍休绝不会介意趁机将自己这个所谓的“镜主”铲除。
“快活林,青衣楼,兴云庄,藏剑山庄,游龙生,鱼藏剑,天池十二煞
我真的应该变回镜主吗?”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尚未散漫人间,江风已经独自一人出现在了客栈的屋顶。
“喝一壶酒吧!”
不知道什么时候,李寻欢已经忽然出现在江风的身后。他的手里拿着两壶酒,依旧是那种很辣,很冲的酒。
“谢谢,可是我并不喜欢喝酒!”
李寻欢只是微微一笑,随即开口说道“江湖人喝酒并不是喜欢喝酒,因为他们喝的是酒里的东西。”
“酒里的东西?”
江风将一只眼睛对准了酒壶唯一的小口,缓缓望去,只可惜,里面除了散发着辛辣酒气的酒水之外,再没有其它东西。
李寻欢笑着看着江风,那种感觉,就好像家中的长辈看着淘气的孩子一般。
“我从来没有想到,天底下最最神秘的镜主,居然会是一个真正如此年轻的人。
我也不知道如果你变回曾经那个生活在黑暗之中的镜主究竟是好是坏,但起码现在,你可以和我一起,静静的在这里等待光明照亮我们的全身。”
“我记得李探花你曾经说过,你得到了第三块宝剑,并用它和镜主做了一个交易。那么,我能知道交易的内容吗?”
淡淡的笑容,黎明之前最后的一抹黑暗,李寻欢叹了一口气,说道“那一次,我替一个人买了快乐。
也许,如果我永远呆在关外,既不回来,也不传回任何消息,对于她来说,就是最大的快乐。
但是,我真的是忍不住,其实,我这次回到关内,只是想看她一眼,就一眼。只要我确定她过的好,过的幸福,我就会永远离开,再也不回来!
咳咳咳”
江风看着李寻欢面颊之上那不正常的血色,以及那种仿佛天生的忧郁,忽然开口说道“镜主既然是能够为人带来快乐的人,那么,作一个镜主,也不错!”
“也许等你懂得了酒的滋味,你就会再次成为镜主。”
“酒?镜主?”
江风摇了摇说中的酒壶,忽然之间“咕嘟咕嘟”的灌了自己好大一口。
辛辣,刺鼻,仿佛要将江风的喉咙与鼻子一齐烧化了一般。江风强忍着没有将它吐出来,但是,不好喝的酒,那一定不是酒真正的滋味。
江风虽然没有咳嗽,但通红的脸色,尴尬的表情,却逃不过李寻欢的眼睛。
拍了拍江风的肩膀,李寻欢绕有深意的说道“其实,我希望你永远尝不出酒的味道,那种江湖的味道,好喝,但会使人难受。
不管怎么说,这一次,还是要谢谢你救了我一次,现在,该是我去了结一些事情的时候了!”
“你要去哪里?”
“去找真正的梅花盗!”
“现在就走?”
“现在就走!”
江风忽然抬起手,举着那酒壶说道“我现在已忽然知道了这酒里的些许滋味,不是离别的忧愁,或许,这酒里,应该有朋友的滋味!”
“朋友?”
李寻欢将酒壶和江风碰了一下,这一瞬间,他忽然觉得,当年在快活林里面和自己喝酒的那个人,似是回来了,也似是没有回来。
酒就是江湖,江湖也是酒,它们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