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野史-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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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自己也觉得这实在是一件很好笑的事。
幸好孩子还是乖巧的,小脑袋在他胸前不停的拱来拱去,搜寻着,就像是只吃奶的小猪崽子一样。
孩子当然还不会笑,但是小脸粉嘟嘟的很是可爱。
他忍不住伸出手,轻轻抚摸着孩子柔嫩的小脸颊。
他也有过自己的幼年,他的幼年也是在躺在父母温暖的怀抱里,只可惜随着慢慢长大,那些温馨快乐却如流水般消逝。
从怀里的孩子身上,他仿佛也看到幼年的自己,心里忽然就充满了柔情与伤感。
人,究竟为什么要长大?
长大后为何要有那么多的烦恼?
童年时,总盼望自己快快长大,总希望自己像个大人一样。
可是当某一天,正真长大了以后,却又开始怀念起那无忧无虑的童年。
这大概是每个人都难免会有的情结。
可是他发现,这个尺来长的孩子居然比一个大人还要沉重许多,他只希望她赶快回来,这并不是他不喜欢孩子,而是他根本就没有照看一个婴儿的经验,面对这么一个孩子,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他已经跑到山坡上看了不下二十次。
他是在天山长大的,西北的天气很是古怪,变天就像是女人变脸一样的快,不是生长在那里的人很难生存下去。
在那里常年寒冷的时候比较多,一到了深秋,就冰雪下个不停,一眼望去冰天雪地的一望无涯,不熟悉的人,很有可能连方向也分不清楚,有时甚至一连半个月也见不到一丝的阳光。
在这种冰天雪地里,食物当然也就比较稀缺欠少,有时很有可能一连几天都找不到一口可以下锅食物,除了将雪融在锅里,也很难喝到一口沸腾的水。
这种气候虽然不太适合人生存,但却很能磨练人的神经意志。
在这种气候下生存下来的动物,当然也就会更加的忍耐得住饥饿寒冷,大多也都有一种很特别的本事,那就是装死。
这种本事很多动物都会,当没有食物时,这样可以少些消耗,减少身体热量的流失。
当遇到天敌,打又打不过,逃又逃不了的时候,这种本领也就很有必要学会。
若是只就在这方面来说,人是不如动物的,因为动物已将这种本领运用得出神入化。
你见过猫爪子下的老鼠没有?老鼠一旦被猫抓住,它就会装死,就会一动不动的任由猫去抓它咬它,绝对不会动弹分毫。
当然了,老鼠的这种手段是骗不过猫的,无论老鼠如何狡猾装死,最后的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被吃到猫肚子里。
人当然有更多的法子来逃避自己的敌人,而且大多没有这个必要。
他早已在那种冰天雪地里锻炼出钢铁一般的神经,为了吃上一口食物,他唯一的办法就是等,就是忍耐,就是保证自己不动。
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节省自己的体力,才能使自己尽可能的少需要些消耗。有几次他饿得连抬眼皮的力气都没有,但幸好他还是坚持了下来。
北方那种冰雪漫天的气候,不仅生存着那种比较耐寒的白熊,也生存着狼,白熊自然很少见,而且狗熊很挑剔,不吃它认为是死了的食物。
狼却经常可以看到,而且只要是它认为是自己食物的东西,不管你是死是活都会吃下肚去再说。
狼也是一种很残忍很狡猾的动物,在这种气候下还能生存下来的狼,自然也就更有耐心,也就更残忍,为了吃上一口食物,会经常自相残杀,咬破同类的喉咙吃干尽它的血肉。
但别以为它见到食物就会扑上来,它没有那么笨,上了人当的次数多了,它们也变得小心起来,先默默等候在远处,一直会等到它确定这不是人为的陷阱时,才会慢慢的靠近过来。
有一次,他两天没有吃上一口食物,忍着饥饿和寒冷匍匐在冰雪中,等着送上门的食物,来填饱肚子。
但那次他碰到的那只狼也是早已饿急了的,而且久经风雪,狡猾得像是一只狐狸,就是不肯走到面前来,而是守在很远的地方,也在哪里装死,一动不动的一直守了一天,好像是在和他比拼谁更有耐心,守到他自己都忘了究竟是他在猎狼,还是这只狼在猎他,认为自己很有可能会变成这只狼的口中餐。
但他却不得不耐心的等着,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引这只狼上当。
最后,这只狼大概见到他已经一天没有动弹一下,确定这不是人为的陷阱,而是真正的食物的时候,才慢慢的靠近了过来。
当然了,这只狼最后没有吃上食物,反而变成了它认为是食物的食物。
他的腿就是在那次冻伤的,肌肉萎缩,要想伸直已经是不可能的了,因为只要用力过猛,这条腿就会像要短裂般的。
所以,他才苦练轻功,他要用过人的耐力来填补这一缺憾。
他练任何功夫都是如此,至少要比这世上所有人都更能吃苦,更能坚持。
那时,他才不过几岁的孩子,那时他还不知道这世上还有自己的亲人,还没有和他亲生的父亲相认。
所以他必须得靠自己,才能生存下去。
这种忍耐力并不是天生的,那是需要很长久、很刻苦的艰苦磨练才能做到这一点。
要想不停的动上几个小时,这很容易,相信很多人都可以做到这一点,几分钟内,不动弹分毫,这也有很多人能坚持做到。
但若是要几个时辰完全静止不动,这就很困难了。
刚开始还不到半盏茶的时间,他就觉得自己身上像是爬满了蚂蚁,在不停啃噬骚动一样,恨不得跳起来大吼大叫。
但慢慢的也就变得麻木了,只要他认为没有动弹的必要,他就可以这样一动不动的,到最后,甚至一天一夜,都还能保证自己连姿势都不会改变。
但现在他就像是只不安分的猴子,连片刻安宁也做不到。
终于,他的眼角看到一团灰不溜秋的东西,在缓缓的移动。
灰影慢慢的近了,才看出是一匹小毛驴,这小毛驴慢悠悠的走上了山岗,看样子比谁都悠闲得意。
毛驴背上驮着的是个疲倦而又憔悴的妇人。
这妇人脸上有着几个大麻子,头上也同样包着一块灰不溜秋的手帕,看来和那毛驴身上的毛有得一拼。
这妇人身上却穿着一件很宽大的粗布衣服,遮住了她本来的身子,使人看不出她本来的身材是苗条还是臃肿。
北方民风刚健,大多数妇女也和男人一样,从小就在马背上策马奔驰,有很多妇女都是这种打扮。
这里本来就比较靠北,这种打扮的妇人很常见,并不会使人感觉到有一丝的奇怪之处。
何况她脸上的几个大麻子,北方妇人虽然身姿矫健,大多姿色却都很平常,而且皮肤粗糙干燥,因为冰雪风暴往往过早的侵蚀她们的面庞皮肤。
这个样子的打扮,引不起任何男人的丝毫欲望。
等这毛驴走上山岗,孟轻寒就站起了身,看着这个妇人,心里也不禁对自己的易容术感到很满意。
柳青青的骑术并不算是很好,坐在驴子背上歪歪扭扭,紧紧抓住绳缰,好像是只要稍微松一下缰绳,她就会坠在地上。
看她的这个样子,就连孟轻寒都几乎以为她是坐在热锅上的蚂蚁。
但幸好她总算是安全回来了,没有人认出她,也没有人在后面跟踪。
看到孟轻寒和他手上抱着的孩子,她疲倦的眼里就射出了光,和这世上所有的贤妻良母一样,她先去亲了亲孩子的小脸蛋,又从怀里掏出个油纸包。
“这是我在城里买的烧鸡和牛肉,我知道你还没有吃饭,你也不必分给我,因为我已经吃过饭了,更何况你还要保护我和孩子,也需要恢复体力,你若想我和孩子好好的活下去,就一定要将这些东西都吃完,因为只有这样,你才有力气应付那些凶神恶煞。”
她说的每一句话,好像都是为了自己和她的孩子考虑的。
但事实显然并不是这样,就算是个白痴也该当听得出她话里的意思。
他就算冷一点,可也终归不是白痴,当然明白她的意思。
他默默的将油纸包接了过来,还是热的,触手还能感觉到那一丝带着热气的温度。
城里离这里却有很远的一段路,本应当早已冰冷,显然是她用自己的身体温暖着才会如此。
他本已发誓不再流泪,但现在他冷漠的眼已多了一种东西,就像是雾一样的朦朦胧胧。
他本已发誓不再为了女人感动,本已发誓不再接受别人的好意。
但是现在他能拒绝么?
第103章()
她的指尖轻轻触及他的手,这才感觉到他的手冰冷,就像是被抽干了血液的死尸一样。
虽然已经是初冬,现在却是日当正午。
太阳虽然不如春天明媚,却还是很暖和的。
一个人在太阳底下晒了三四个时辰,就算是个死人,身上多少也该当有些温度。
他的手简直就像是刚从冰冷的河水里拿起来的一样,冰冷彻骨。
无论谁,若是出现这种状况,那只说明了一件事。
他一定有心事。
因为只有心里有事的人,才会是这个样子的,只有心里充满了恐惧,心在发冷的人,手也才会发冷。
但一个人到了这步田地,还会有什么心事?
他恐惧什么,担心什么?
柳青青看着他,眼波更温柔,仿佛也已经不能自己,默然半晌才柔声道:“我知道你是在为我担心,所以我一有了消息就赶紧赶回来了。”
孟轻寒背转身子,将背对着她,这才道:“你已经打探出王重生的消息了么?”
柳青青摇了摇头,嘴里叹着气,道:“谁也不知道王重生晚上睡在哪里,就算有人知道,也没有人敢说。”
沈双飞是个喜欢结交朋友的人,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王重生无疑也是个很喜欢朋友的人,他当然应该有很多的朋友。
柳青青道:“可是我打探出了另外一件事,他的朋友虽然很多,可是对头也有不少,其中最厉害的一个叫做李万成,这人是做生意的,城里每个人都知道,李万成已准备在下个月初一之前杀了王重生,而且好像很有把握。”
她用最少的话叙说了她进城的经过,因为她不希望他听起来太吃力。
孟轻寒皱眉道:“下个月初一?今天已经是二十九了。”
柳青青点点头道:“所以我心里就在想,如其去找他的朋友,还不如去找他的仇敌,因为这两天王重生的行踪,李万成一定知道得比谁都清楚。”
若是想要杀人,当然要将这个人的生活习性调查清楚,还要掌握这个人动向,这一点她显然很明白。
孟轻寒道:“这么说,你已经去找过李万成?”
柳青青垂下了头,白皙的脸颊忽然起了一抹红晕,道:“我没有,因为时间不允许。”
因为她担心他和孩子。
这句话她当然没有说出来,但他完全明白她的意思,可他装作没有听懂。
她微笑着接着道:“但是你可以去找他,而且还可以在大白天大摇大摆的去找他,用不着怕南宫熬他们知道,他们知道了说不定反而会更好。”
她笑得温柔而甜蜜,就像是一只刚刚偷吃了一罐子蜂蜜的小狐狸,却又带着点坏坏的意思。
孟轻寒看着她,忽然明白了她的意思,眼里也不觉的露出了赞赏之意,但他忽然想到一件事,不由得又皱起了眉头。
柳青青看着他,淡淡笑道:“你可是不愿意和这种人打交道?”
孟轻寒没有否认,李万成只不过是个生意人而已,就算他和王重生有过节,可那终归只是他们两人之间的事,若是将他拖下水,他心又何安?
柳青青道:“可你一定不知道他是那种生意人。”
孟轻寒道:“我只知道生意人只有一种。”
柳青青道:“做生意是以赚钱为目的,这无可厚非,但生意人也有好坏。”
孟轻寒道:“他是哪种生意人?”
柳青青撇了撇嘴,满脸的不屑,道:“最不规矩的那种生意人,这城里一半的店铺都是他开的,只要是赚钱的行业,他都有涉足,我在城里转了一圈,一百家店铺最少有五十家是挂着‘李记’的招牌。”
孟轻寒道:“店铺开的多,并不能说明他做的就是没本钱买卖,只能说明他脑筋灵活,会做生意。”
柳青青道:“你当然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但我却打听出了,早在十五年前,他本来的名字叫李老五,本有兄弟六人,祖上留给他们兄弟六人的本是一人一行,但在五年间,也就是十年前,这所有的店铺忽然间的就都变成了他一个人的。”
孟轻寒皱眉道:“难道他这几个兄弟将店铺都卖给了他?”
柳青青道:“当然不是,这城里人口繁多,有一家店铺就完全可以不用担心活计,这么赚钱的行业,谁会卖给别人,就算是亲兄弟,不到万不得已也不会出让。这只不过是因为他这五个兄弟都全部相续过世,进了棺材,留下的只是孤儿寡母。女人孩子当然不太适合管理店铺,所以最好的法子就是将这些店铺低价出售,最好当然就是卖给李万成,因为他出的价钱比别人要高上那么一点点,而且毕竟也算是自家人。肥水不流外人田,卖给自家人总比卖给别的人要好上许多。”
孟轻寒淡淡道:“他这五个兄弟是怎么死的?”
柳青青想了想,道:“据闻是得了一种奇怪的先天病,连最好的郎中都查不出病因。只知道头天还活得好好的人,但到了第二天早上,家人起床一看,却都已经变成了冰冷的尸体,但李万成却一点事也没有,一直活得好好的。”
孟轻寒道:“难道没有人怀疑这其中有鬼?是李万成做的手脚?”
柳青青道:“当然也有人暗地里怀疑是他做的手脚,但却无人能够证实这一点,没有证据的事,就算别人怀疑,又能拿他怎么样?城里当然也有些流言,但这些流言他当然全部一概否认,而且他有的是银子,官府里上下打点,有了官府撑腰,又还有谁胆敢多说一个字?”
孟轻寒没有再说一个字,这已经是用不着多解释的事。
世家大族,本来就多生孽子,兄弟多了,分家难免不匀,这就为兄弟间埋伏下了祸根。
这世上的人,本来就是以成功为判断一个人价值的标准,银子无疑就是为体现这种价值而存在的。
更何况这世上很多的人,为了钱财本来就是可以不择手段,随时都准备出卖别人的,因为财富对他而言,远比这世上其它所有东西加起来还要贵重得多。
柳青青道:“我还打听到城里最热闹的地方不是一品香,而是太白楼,这酒楼就是李万成的家业,他每天都去,只要没别的事情,几乎从早到晚都是呆在这酒楼里。”
天黑了以后,孟轻寒就将柳青青和孩子留在那乱葬岗上,留在那阴森、荒凉、黑暗、恐怖的荒坟间。
他将她们留在那里,是不是真的能够放心?
当然不是的,因为他一定要为她们安排好,让她们能够平安的活下去,因为他知道自己绝对不能够永远的陪着她们,他还有更多的事情要做。
为了生存,为了让她们活下去,他只有这样去做,这期间,绝无可能有让他更多的选择。
他一定要尽力为她们争取到更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