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子相公有点甜-第1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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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推迟,就推迟一天。”
“你先跟我一起去见一见世荣,若是等你见到他却还是执意跟别的男人成亲。”
“婆婆就认命了!”
“世荣到现在还在昏迷之中,不见到你他是不会醒过来的。”
“你就跟我去一趟吧!”
“没了儿子我也不活了!”
葛绍兰老泪纵横,握着徐婉婉的手都在颤抖。
刘瑶有些动容。
可事关女儿的终身大事。
她不允许出差错。
“葛老太太,婉婉已经做出选择了,你就不要再继续纠缠了,前尘往事,过去的都已经过去了。”
“没有谁会一直活在过去。”
“婉婉看开了。”
“朱世荣迟早也会看开。”
“你还是回去吧。”
“若是你执意捣乱,休怪我不顾昔日情分将你赶出去。”
“你也不想闹得太难看吧?”
第519章 他才是受害者
刘瑶的话音刚落,四个下人就分别走到葛绍兰的两边。
只要夫人一发话。
他们立马把葛绍兰丢出去。
葛绍兰摇了摇头。
“我今日无论如何,都不会让这场婚宴继续的。”
“你们把我赶出去。”
“我也有别的法子阻止。”
“婉婉,跟我回去吧!”
葛绍兰的话音落下,外面突然也闯进来一群家丁。
两边的人迟迟僵持。
刘瑶这回是真的生气了,一把抓起桌上的茶盏朝着下人扔去。
“你们是吃干饭的吗?”
“我之前就千叮咛万嘱咐,今天无论如何,都不能放任何人进来捣乱,你们可好啊,不但把葛老太太放进来。”
“连带着后面这群人也放进来了!”
“这个月的月钱别想要了!”
下人们连忙跪下告罪。
“夫人,不是我们不想阻拦,而是他们带的人太多了,外面的家丁都被他们打趴下了……”
或许是觉得丢人。
下人的头越来越低。
刘瑶深吸一口气,目光凶狠地看向葛老太太。
“姜还是老的辣。”
“原来你早就有这手打算。”
“是我低估你了。”
葛绍兰有些伤心。
“亲家母,若是刚才你们就答应,让婉婉跟我回去,不继续让婉婉成亲,就不会有后面这些事情了。”
“我也是逼不得已,不得不提前留一手。”
“否则若是真的阻止不了。”
“我儿子可怎么办?”
她竖起手掌对天发誓。
“我对天发誓,只要婉婉跟我回去,不管结果如何,若是她还对世荣没有留恋之心,我就不会再继续阻拦。”
“今日只要她愿意跟我回去。”
“若是她愿意再嫁给世荣,我会把她当做亲生女儿一样对待,不但让世荣出聘礼,我还会给婉婉一份丰厚的嫁妆。”
“让她像我自己的女儿一样嫁给我儿子。”
她拿出一份清单。
“我来之前已经列好了,这些都是我一个人给婉婉的嫁妆。”
刘瑶迟疑地接过来看了一眼。
随即便被里面的东西惊呆了。
她没想到葛绍兰会这么大方!
十个上好的铺面便足以诱人,偏偏还有一千两银票,凤冠霞帔、金银首饰十套,以及五百亩地,两处价值不菲的房产,不比嫁一个女儿给得少。
葛绍兰满脸愧疚。
“当初若不是我棒打鸳鸯,如今婉婉和世荣一定是令人羡慕的神仙眷侣。”
“我只想尽力弥补。”
“今天来是带着诚意的。”
“婉婉,若是你见了世荣之后,还是不同意继续和他在一起,这份嫁妆我也还是留给你,当初是我对你太苛刻了。”
“你要怨就怨我一个人吧。”
徐婉婉沉默了许久。
“你给的那份嫁妆,自己留着给你的孙女用吧。”
“我不需要。”
“既然你决意阻拦,看来今日的婚礼是没有办法好好进行下去了。”
“不过……”
“即便是婚礼没有进行完。”
“我也已经是刘二狗的妻子,他不让我做的事情我是不会做的。”
话外之意很简单明了。
葛绍兰脸都僵了。
她只能祈求地看向刘二狗。
刘二狗,“……”
这老太婆也好意思来求他?
他才是受害者!
不过他倒是有些意外,婉婉竟然会征求自己的意见。
真的把自己当丈夫了?
刘二狗心头升起一股奇怪的感觉。
耳尖悄无声息地红了红。
第520章 婚礼推迟
刘二狗并没有考虑多久,便大方地对葛绍兰说道,“我并不是见死不救的人,既然你儿子不见我娘子一面就不愿意醒过来。”
“那就让婉婉去见他一面吧。”
“好让他彻底死心,也好彻底还我们一个清静。”
“婚礼就推迟一天吧。”
刘二狗表面大度,其实心里已经紧张死了。
他想观察一下徐婉婉的表情。
看看她到底是怎么想的,但红盖头遮住了脸,让他根本看不清她的表情,心底也更加没有底了。
他又不是真的大度。
只是知道徐婉婉把决定权交到他的手上,也只是为了在这么多人的面前顾全他作为男人的面子。
但心里已经松动了。
若不想去看朱世荣,便不会说出刚才那番话。
他只是替徐婉婉把心里话说出来。
徐父见尘埃落定。
便立马对宾客们道歉,并送出一些东西作为赔偿。
“烦请诸位明日再来参加小女的婚礼。”
在场的人纷纷表示不介意。
他们其实看不上上门女婿,若是徐婉婉真的后悔了,不嫁给这个连名字都取得上不了台面的男人,而是和朱世荣重归于好。
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呢?
宾客渐渐散开。
葛绍兰总算松了一口气,一旁的丫鬟总算敢上前给她擦额头上的汗水。
“老夫人,您后背都湿了。”
“得干净换一身干衣裳。”
“否则到时着了凉,就没有人陪在老爷床前了。”
葛绍兰摇了摇头。
她期盼地看向徐婉婉。
“婉婉,事不宜迟。”
“咱们现在回去吧。”
徐婉婉掀开头上的盖头。
她并没有看葛绍兰一眼,而是投给刘二狗一个安抚的眼神。
“刚才谢谢你。”
“你说的很对,好马不吃回头草。”
“破镜难重圆。”
“我去去就回。”
刘二狗一双狗狗眼里瞬间有了光,点头如捣蒜地说道,“婉婉你放心去吧,我相信你不会撒谎,我在家里等你。”
他心机地把这里当做自己的家。
本来他入赘之后。
就是徐家的人。
这里本来也是他的家。
只是堂都还没有拜完,一般人可不敢这么厚脸皮地赖在这里。
刘二狗却是个厚脸皮的人。
葛绍兰气得不轻。
可一想到刚才,好歹也是李二狗松了口,徐婉婉现在才会答应跟她一起回去,她便不好继续对刘二狗摆脸色。
更没资格在这里发作。
她现在唯一希望的,是徐婉婉对她儿子还有感情。
徐婉婉现在之所以表现得这么狠心,是因为她根本不知道,世荣为了她都憔悴成什么模样了,若是知道一定会心疼、心软的。
毕竟她当初那么爱世荣。
葛绍兰一直都清楚,商贾之家比不上官宦之家,朱家一直都比不上徐家,若不是徐婉婉对她儿子一片真心。
当初又怎么会任由她磋磨?
想到从前的种种行为,葛绍兰心底又愈发地后悔,对自己的侄女,也不复从前的信任和疼爱了,毕竟若不是侄女太会花言巧语。
或许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徐家的婚宴推迟一天,沈昭月和唐凌霄也只好在同乐郡多停留一天。
徐婉婉临走之前。
特地给他们安排了客房。
天色还早。
沈昭月和唐凌霄,干脆趁此机会在同乐郡逛一逛。
他们路过一家书院。
沈昭月突然想到了一件事。
“婉婉之前和我说过。”
“她父亲可以举荐一个人,来同乐郡的书院里念书。”
第521章 家的味道
唐凌霄在书院门前站定。
“娘子想让凌霄去书院念书?”
“凌霄不想去。”
沈昭月无奈一笑。
“我又没有说让你去。”
“不过你要是想去,我倒是可以成全你。”
唐凌霄连连摇头。
“不想,一点都不想!”
要是来同乐郡念书,岂不是就要跟娘子分开?
他还要做生意呢!
沈昭月晃了晃唐凌霄的手。
“不想就不去。”
“子恒很聪明。”
“不如我在婉婉成亲之后,找个机会跟她提一提这件事,让子恒来同乐郡念书吧,到时再给他找一个书童。”
“只是他一个人在同乐郡。”
“离我们太远了。”
“我有些不放心。”
唐凌霄的眸子微微一亮,为了不把自己的高兴表现得太明显。
他假装不舍。
“我也舍不得子恒,他一个人在同乐郡,实在是太可怜了,不如给他找两个书童吧,有书童陪着他,他就不会觉得孤单了。”
“咱们再在同乐郡买个方,这样子恒下学之后就有下榻的地方了。”
“他还可以让他娘跟他一起住。”
沈昭月没想到唐凌霄想的这么周全。
“就按你说的做吧。”
“我先问问婉婉,还可不可以让她父亲举荐。”
“若是可以的话。”
“回去之后再问问子恒的意见。”
“若是他不愿意……”
唐凌霄一口就替宋子恒答应下来。
“他不会不愿意的!”
沈昭月诧异挑眉。
“你怎么知道?”
唐凌霄一本正经。
“他是个有志向的人,其实早就想去书院念书了,只是一直没有好意思开口提,这次的机会对他说求之不得。”
“他跟我说过几次,将来一定要做个有出息的男子汉。”
沈昭月有些欣慰。
“我倒是不期待他能有多大的出息。”
“但多学一些东西是好的。”
“他若是将来有机会,也可以出去见见世面。”
“一辈子待在一个地方。”
“难免会有些遗憾。”
她前世就是个喜欢旅游的人,只可惜工作总是很忙,一年最多也就只能旅游一次,有时候两三年才能旅游一次。
算下来也没去过多少地方。
出国的次数倒是多。
但大多数情况都是出差,工作完休息一晚又要坐飞机回国。
来到这个世界之后。
她去过最远的地方,也就是同乐郡这一个地方了。
唐凌霄还是第一次听沈昭月这么说。
他有些不理解。
“为什么会有遗憾?”
“娘子不想一直在一个地方待下去吗?”
“可那个地方是家。”
“离开了家去到别的地方有什么好?”
“凌霄就想一直在家。”
“哪里也不去。”
他从出生就在石头村,熟悉周围的一切,若是离开去太远的地方,周围没有亲人和朋友,他一定不会过得开心的。
即便那个地方市井繁华。
他不是没听说过,京城以及别的大的郡,有多么地繁华,人人去而忘返,挤破了脑袋也想留在那些地方。
可那里终究不是家乡。
他舍不得自己的亲人,也舍不得从小长到大的回忆。
沈昭月收回思绪。
“我以前漂泊惯了,在一个地方住了十年,也不会有任何归属感,但在这里才住了一年,就已经放不下了。”
因为这里有对她来说最重要的人。
有他的地方才是家。
她以前习惯漂泊,偶尔换个地方居住,非但不会觉得孤单,反而会觉得是一种新鲜的尝试。
若是一个城市呆腻了。
那便换个城市居住。
从前的一切明明没有过去多久,对她来说却好像已经变得很遥远。
若能一直这么下去。
该多好……
她好不容易尝到了家的味道。
不想失去。
第522章 我没带钱
唐凌霄听完沈昭月的话,提着的心总算稍微放了下来。
“不管娘子要去哪里。”
“一定要记得带凌霄一起去。”
沈昭月现在不敢做出任何承诺,只能顾左右而言他,正好看到一个小摊子,上面摆放着许多编制物品。
“好久没看到有人卖这个了。”
这些东西一般都是在夏天买,天气冷了之后卖这些的人就没有继续摆摊了。
但同乐郡很大。
人流量也大,买东西的人多。
因此即便是天冷了,这里卖的东西也特别齐全。
唐凌霄顺着沈昭月的视线看去。
突然想到曾经,自己买过竹蜻蜓送给娘子。
却被她踩坏了。
沈昭月也想到了这里。
“咱们去看看有没有喜欢的,我给你重新买一个新的吧。”
唐凌霄不是小气的人。
那件事已经过去很久了,并且后来娘子也做出了补偿。
他已经放下了。
但他没有想到,娘子也还记得那件事。
心里不由高兴。
“好,咱们一人一个。”
当初是因为穷,所以只能买一个。
现在有钱了。
那就可以一人买一个了。
沈昭月没什么意见,走到摊子前面才发现,这里的编织物不但种类更丰富,看起来也更加精致玲珑。
她一眼看看中了一个小青蛙,和一个花边的小竹篮,以及一些其他杂七杂八的小玩意,甚至想把摊子上的东西都买下来。
唐凌霄却只看中了竹蜻蜓。
“娘子,凌霄要这个!”
商贩一看两人的穿着,就知道他们是有钱的人。
立马热情洋溢。
“老爷、夫人,我做的小本生意,从祖上就是卖这个的,手艺也是祖上传下来的,编制出来的东西方圆百里的人都比不上。”
“从前没在郡城看到过你们。”
“你们是从外地来这里游玩的吧?”
“不如多买一些。”
“带回去给家里的亲人和长辈。”
“你们要是买得多,我还能给你们一些赠品,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这位夫人一看就很喜欢这些小东西。”
“老爷不如给你夫人买了?”
唐凌霄愣了一下。
下意识地摸了摸腰间瘪瘪的钱袋子。
“我没带钱。”
商贩,“……”
第一次见这么无耻的男人,带自己夫人出来逛街不带钱。
摆明了不想给自己夫人买!
他同情地看了沈昭月一眼。
这位夫人脸上虽然有浅浅的疤痕,但不难看出曾经也是一个难得一见的美人,美人在骨不在皮,即便是脸上有疤痕也比一般女子好看。
至少比他媳妇好看多了。
若这是他媳妇,即便是脸上有疤,他也一定不会嫌弃,反而还要可劲儿地宠着,只可惜她遇到了这么个不珍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