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来自未来-第1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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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湖县的读书人:“……”所以这书不是百姓口述的?
但毫无疑问,这书也不是空穴来风的,那茕独散人,必然在临湖县住过!
就不知道这人到底是谁……
崇城县。
农历六月,换算成公历,那就是七八月份,放现代,这时候是暑假。
可惜这个时代是没有暑假的,黎大毛他们每天都要去上学。
不过他们已经比其他人好很多了,毕竟他们只上半天学,回家之后,黎青执还不拦着他们,愿意让他们尽情玩水。
只是这么玩多了之后……黎大毛黎二毛又变黑了。
黑乎乎真可爱。
黎青执对这两个孩子特别喜欢,路过的瞧见,抓起他们小黑手就亲了一口。
夏天蚊子多,两个孩子身上少不得被蚊子咬,黎青执还用异能给他们治了治。
现在他的身体已经好了,异能也就宽裕起来,他平日里不仅会给黎大毛黎二毛做些小治疗,还会修复金小叶身体里的暗伤,或者帮金父金母调理下身体。
两个老人已经掉了的牙齿长不出来,脸上的皱纹什么的他也没帮忙消掉,但他们的内脏器官,现在已经比以前好了很多。
只要他们多注意点,活到七八十岁没问题。
借着方锦娘怀孕,黎青执还给方锦娘把脉,并借此把放锦娘的眼睛稍稍治好了一点。
他每次都只治疗一点点,方锦娘也就没有意识到不对,只以为是现在针线活做少了,因而眼睛又变好了。
要知道她的眼睛,本来就是没有问题的。
方母和方子荐离开了崇城县,方绣娘虽然毁了自己的脸,但也在省城安顿下来,再加上肚子里有了孩子……方锦娘现在,比以前要开朗许多。
“晚上要去夜市逛吗?”黎青执问黎大毛黎二毛。
灯会已经改成夜市了,没有之前那么热闹,但每天晚上,还是有一些人去逛。
黎青执一家,只要不下雨就都会去。
“去!”黎大毛黎二毛乐此不疲。
“那就去吧。”黎青执笑起来,又对两个孩子道:“大毛二毛,爹明天就要去府城了,应该会去好几天,到时候就不能带你们去夜市了,你们想去的话,让娘带你们去。”
“好。”两个孩子应了。
黎青执要去府城的事情,早就跟他们说过,他们已经有了准备。
黎青执这天,又带着他们去了灯会,还给他们买了一些小东西。
而第二天……他坐上金小树的船,让金小树送他去府城。
船上除了他和金小树,还有用木桶装着的几桶卤味。
这卤味是凌晨做好的,而他们天刚蒙蒙亮,就从崇城县出发去府城了。
这船中间有个可以遮阳的棚子,换作往常,黎青执肯定坐里面,但现在里面放满了卤味。
黎青执只能带了个斗笠坐在船头。
他最近事情挺多的,都没时间好好享受生活,这样在船头吹风也挺舒服。
可惜船在行驶,他不能钓鱼。
看了看周围的风景,黎青执又去看金小树,然后就发现……金小树真的越来越糙了。
刚认识金小树的时候,他高高瘦瘦完全是少年模样,可现在……他被晒得黝黑,吃得好再加上划船,胳膊还变得非常粗,肩背也厚实。
就金小树这样子,说他二十几岁也是可以的。
“姐夫,你越来越白了。”金小树看着黎青执,忍不住道。
他姐夫现在看着依然有点瘦,也不知道为什么总不长肉,但他的样子真的好看了很多。
那皮肤白白净净的……一点不比他媳妇儿差!
黎青执道:“我天生皮肤白。”他这是真话,他这身体,先天条件其实非常好。
他的母亲是个大美人,兄弟姐妹都长得不差。
当初原主一路逃难来到庙前村,皮肤都糙了,但依然是庙前村最帅气的男人。
至于现在……他用异能把体内的杂质都排掉了,相貌自然越来越出众。
尤其是皮肤……他的脸上都没有什么瑕疵,这在这个时代,绝对非常少见。
其实他也不想这样,他是不介意自己皮肤黑一点,脸上毛孔什么的大一点的,但他的异能一直在体内流转,他就算不刻意做点什么,自己的身体状况也会不自觉变好。
“姐夫你现在的样子,跟以前真的完全不一样了。”金小树又道。
“那是,毕竟我现在养尊处优,”黎青执看向金小树,“小树,你别嫌麻烦总是不戴斗笠,你这脸本来就黑,晒多了更黑,要是你不注意点,再过几年,说不定别人会以为你是锦娘的爹。”
金小树:“……”
仔细想想,还真的有可能?
他们村那些跟方锦娘一个年纪的男人,跟方锦娘站一起,看着像是方锦娘的长辈!
两人出门很早,在上午九点多的时候到了府城。
金小树直接就把船停在了他给方绣
娘租的铺子后面。
今天是方绣娘的卤味铺开张的日子,方绣娘早就在等着了,看到他们,立刻道:“你们吃过了吗?”
“我们早上在码头那边买了吃的,吃过才来的。”金小树帮着把船上的卤味搬到铺子里,把里面的卤味倒进方绣娘准备的容器之后,他才回到船上:“绣娘,我要送姐夫去书院,先走了。”
他说完,载着黎青执就去崇文书院。
路上看到有卖饭团的摊子,金小树道:“姐夫,我要买个饭团吃,你要吗?”
金小树和黎青执早上确实是吃了才来的。
但他们出门的时候才五点多,金小树这一路又一直在摇船……他早就饿了。
方锦娘没来,在方绣娘那边吃饭不方便,之前方绣娘问的时候他也就什么都没说,现在却想吃点东西。
黎青执道:“给我买一个吧。”
听黎青执这么说,金小树就买了两个饭团吃。
这饭团是用糯米饭做的,中间包了用豆腐干炒的咸菜,一口咬下去特别香,也很适合劳动人民吃。
黎青执有点想念上辈子末世前吃过的饭团,那时候里面还包了油炸花生、复炸过的油条、蛋皮,还可以放肉松。
可惜,现在油炸花生不便宜,人家不会往里放。
金小树三两口吃掉饭团,又拿出一个装满茶水的水壶喝茶,吃完有种活过来的感觉,继续往前划船:“姐夫,这饭团挺好吃的,等下我再来买一个,回去的路上吃。”
他现在已经饱了,但回去的路上多半又会饿。
“行,等晚上,你再去你姐那里吃大餐。”黎青执道。
“我到时候一定多吃点!姐夫,常瞻的手艺真的太好了,普普通通的东西,他一做就变得非常好吃。”
金小树把黎青执放在崇文书院附近,就离开了。
黎青执拎着一个箱子,背着一个箱子,进了崇文书院。
现在离院试只有两个月,他确实该好好读书了,暂时也没有其他事情需要他做。
他给苟县令提了意见,说了盖学堂的事情之后,苟县令已经去忙活这件事了,但这并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办好的,别的不说,建学堂首先要有地有房子!
而且只黎青执和朱前两个人办学堂,到底有点少了。再加上现在正好是收夏粮的日子……
黎青执觉得,应该要等他参加完院试,这事儿才能办成。
现在的话,他就专心读书吧。
周山长早就交代过,黎青执很快就见到了周山长,然后又去朱寻淼的房间,和朱寻淼一起住。
崇文书院的学生都是住在书院里的,两人一间屋,当然多出钱也可以一人一间。
朱寻淼多出钱,一人住了一间。
但他之前就邀请过黎青执,说是黎青执到崇文书院读书的话,可以跟他住一间。
崇文书院的住宿条件挺不错的,一间屋差不多有四十个平方,两侧是两张床和衣柜,中间则放了书桌。
朱寻淼已经在这里住了一段时间了,他手头又非常宽裕……黎青执发现自己即便什么都不带,都能在这里住得舒舒服服。
“书院不让带小厮,但可以花钱请书院里的人帮忙整理屋子洗衣服……”朱寻淼给黎青执介绍崇文书院:“学堂里的饭食分三种,一种是最便宜的,每顿一菜一汤加上米饭,花不了多少钱,还有一种贵一点,两菜一汤其中还有个大荤,第二种就是自己花钱请厨房做……我中午吃两菜一汤,晚上都是花钱请厨房做,黎兄你跟我一起吧!”
“好。”黎青执笑着答应。
黎青执说是来读书,但并没有像朱寻淼一样去教室里上课。
他主要待在周山长的藏书室里看书,有问题的时候,再去询问周山长。
这样的学习方式更适合他。
周山长的藏书室里的书真的很多,有不少是黎青执没看过的,黎青执看了一圈,还在里面看到了全套的《安江文集》。
也不一定是全套的,反正从十年前的某一期开始,一期都不落,但再往前的就没有了。
黎青执打开一本,看起来。
这《安江文集》里的文章的质量当真不错,多看些对科考,对做文章很有利。
黎青执正看着,就见彭景良来了。
彭景良跟黎青执一样并不上课,主要跟着周山长读书,见黎青执在看《安江文集》,彭景良道:“黎兄,新一期的《安江文集》已经到了,我们一起看吧!看完我还要将之誊抄一遍!”
周山长对彭景良很严格,让彭景良抄写《安江文集》,是想让彭景良多学点东西,也是想让彭景良练练字。
对此,彭景良时常会抱怨,但抱怨过后,又会把周山长交代的事情好好做完。
黎青执知道张巡抚帮自己去投稿了,不过他知道这一期里,肯定没有他。
张巡抚去投稿的时候,这一期肯定早就开始印刷了!
这年头印书可没有现代那么快!
不过下一期……上面兴许会有他的文章。
崇文书院拿到新一期的《安江文集》的时候,省城的人早就已经将之看过了。
省城的一个酒楼里,一群读书人就在讨论《安江文集》里的文章。
这些读书人,大多是来省城参加院试的,少数是已经过了院试的秀才。
他们水平都一般,自然不会去批评《安江文集》里的文章,都是夸的。
“这诗写得当真不错!”
“这文章里面的句子用得巧妙!”
“周兄,等你看完,借我誊抄一遍?”
……
聊着聊着,有人问杜永宁:“杜兄,听说你往安江书院送了你写的文章?也不知道能不能在上面看到你的大作。”
杜永宁笑起来:“我是送了,但也就是尝试一番,不一定能上。”
话这么说,杜永宁心里却很不是滋味。
他给安江书院的先生送了礼,也得到了消息,说他的文章应该能上下个月的《安江文集》。
他自然高兴,也就将自己往安江书院送了文章的事情说了出去。
然而他刚将这事说出去,就又得到消息,说他的文章上不了下个月的《安江文集》了,八月份估计也上不去,不过给他安排一下,兴许能上以后的……
八月底,院试就要开始了!他那文章上不了七月的《安江文集》,也上不了八月的,以后再上的话,又有什么意义?
他是想在院试前扬名,拿个小三元!
杜永宁知道自己想要三元及第,也就是拿个□□,那基本是不可能的,但小三元的话,应该可以。
可现在出了意外……
杜永宁心情不太好,但在人前又不得不克制……
黎青执在崇文书院住了五天,然后就跟周山长告假,准备回崇城县一趟。
他给自己规划了一下,接下来的日子里,他会学习五天,休息两天,然后再学习五天,反正就跟现代一样,每周双休。
休息的时候,他就回崇城县,见见自己的媳妇儿和孩子,跟人聊天充充电。
黎青执给自己安排的周六的上午,他照旧在周山长那边读书,而中午的时候,金小树来接他了。
黎青执带着跟周山长借的书,坐上金小树的船。
明天一整天,他都会待在家里,后天上午再跟着金小树回府城。
“小树,府城的卤味生意怎么样?”黎青执问。
“姐夫,生意好着呢!”金小树道:“绣娘她要的卤味越来越多了!对了不能叫她绣娘了,现在大家都喊她阿秀。”
“我们去看看?”黎青执提议,他打算从府城买点崇城县没有的东西,带回去给黎大毛他们,顺便可以看看方绣娘的生意怎么样。
府城有的东西,崇城县大部分都有,不过黎青执在这边的瓷器店看到一对陶瓷的小马驹镇纸,瞧着挺可爱的,就买了下来,顺便带回去给黎大毛黎二毛。
买过东西,他们就去了府城的卤味铺。
这卤味铺是方绣娘开的,不过铺子的名字还是叫绝味斋。
黎青执他们走近,就发现有人在排队买卤味:“阿秀嫂,给我称半只卤鸡!”
“阿秀嫂,我要卤豆干。”
“阿秀嫂,我要买点素鸡!”
……
“阿秀嫂?”黎青执疑惑地看向金小树。
金小树道:“姐夫,她对外说自己是死了丈夫的寡妇,大家就叫她阿秀嫂。”
方绣娘在府城居住,肯定要个新身份,还要有个来历。
这是方绣娘自己编的,她说自己叫阿秀,几年前嫁给了情投意合青梅竹马的丈夫,没想到后来丈夫生病死了,然后她婆婆就要卖了她
……她不想再嫁,就烫伤了自己的脸,后来她爹娘出面,把她从婆家要了回去,她无处可去,就来了府城这边做点小生意。
得知“阿秀”的经历之后,城里人都很同情她,也都觉得她有情有义。
朱前安排来的那个婶子已经回崇城县了,但方绣娘在府城找了个丈夫已死,儿子也成了家的婶子跟她一只住帮她干点杂活,城里的地痞流氓,倒也不敢欺负她。
毕竟阿秀嫂也不是好惹的,之前有个地痞去她面前口花花,说不嫌弃她长得丑,要让她跟自己回家……结果阿秀嫂拿了刀子,就用刀背砍过去,还说下次再胡说,她用的就不是刀背了……
阿秀嫂对她丈夫情深义重,为了不再嫁都愿意烫伤自己的脸,别人要是去逼她,肯定要出事……自然也就没人敢去逼她了。
黎青执得知此事笑起来:“那还挺好的。”方绣娘不是绵软的性子,那就很好。
她编的故事也不错……虽然她没有多宣扬,但她说她娘家把她从夫家带了回去……这说明她娘家是有人的,她还有门路开这么个卤味铺,别人自然不敢对她如何。
黎青执这天回到家,一看到黎大毛黎二毛就上去抱人:“大毛二毛,想死爹了!” 他其实更想抱金小叶,但金小叶只能在没人的时候抱,不能在人前抱。
这天晚上,黎青执就好好抱了抱金小叶。
金小叶都无奈了:“你就不嫌热吗?”
“不嫌!小叶,你没发现吗?我是凉的!你相公我冬暖夏凉,你该多抱抱!”
金小叶:“……”黎青执一开始抱上去确实是凉的,但很快就热了啊!她都热死了!
不过算了,抱就抱吧,五天不见,她还怪想念的。
黎青执和金小叶其乐融融,京城皇宫,皇帝却又一次从贵妃的宫里出来,去自己寝宫睡觉。
皇帝身体不好,这几年早就已经不临幸后宫了,其实以前次数也不多。
但他跟柳贵妃关系好,一直喜欢跟柳贵妃一起住。
以前他冻得不行的时候,就是柳贵妃抱着他,给他暖身体的,他现在也喜欢柳贵妃抱着他。
可如今,柳贵妃宫里多了个孩子。
这孩子晚上总是哭,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