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来自未来-第18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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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头可不太平!
苟英是运气好,才顺顺利利来到了崇城县,要是遇上点意外……后悔的人是谁?
苟同知确实不敢打了,儿子跑掉这事儿,差点把他吓坏,但他也忍不住跟黎青执倒苦水——他儿子之前都变好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去了府城就又出问题了。
对此,黎青执也没客气:“苟大人,你怎么没送他去我推荐的先生那里?”
苟同知顿时有点尴尬。
黎青执道:“这孩子吃软不吃硬,你给他找一个为人严厉还喜欢教训人的先生,他能不闹腾?”
苟同知愣住,其实这道理,黎青执是跟他讲过的,但他去了府城之后太忙,就又忘记了…… 当时钱富贵已经去客栈了,黎青执就留下了苟同知。
苟同知跟苟英话不投机半句多,苟英还咬死了不回去,说就算打死他,他也不回,苟同知无奈之下,只能答应让苟英在崇城县待着,继续去李秀才那边读书。
他要忙公事,他夫人怀着孩子,他们实在没时间管苟英。
苟英就这么留下了,今天,苟同知还送来三个下人。
这三人一个是跟苟英差不多年纪的书童,一个是比苟英大一些的,十七八岁的小厮,还有一个是苟家管家三十多岁的二儿子,这人是当管家培养的,以后苟英有啥事儿,都可以让他去办。
黎青执让这三人去学校那边收拾个空教室住下,苟英暂时住在他这里,但以后也会住过去。
对黎青执的这个决定,苟英一开始是不乐意的,还想着要租个大宅子住。
但后来他跟学校里那些学生聊了聊,看过那些学生的住宿环境……苟英同意了。
他可以一个人住一间空教室,人家呢?他们那么多人挤一间屋子!
而且黎青执说了,崇城小学的老师,有些晚上不回家,也会住在学校里,跟他一样住空教室……
他这是老师的待遇,多好!
今天方锦娘生孩子,怕顾不上黎大毛黎二毛,黎青执就没有带他们两个去庙前村,但接下来几天,这两个孩子一大早就跟着金小叶和黎老根去庙前村,看刚出生的妹妹,一直到晚上才回家。
黎青执不跟他们一起。
他上午去找钱富贵,下午在家里写书,晚上才去庙前村,到金家吃个饭把金小叶他们接回家,他还能顺便散个步锻炼身体。
乡下人大多有很多亲戚,过年期间要到处走动,不过他们家亲戚少,需要走动的就只有金小树一家,也就轻松很多。
正月初五这天,钱富贵静悄悄地离开了崇城县。
黎青执已经把他的腰伤治好,别的问题也稍稍处理了一下,不过他没特地提。
钱富贵也没什么感觉,就只觉得在好好休息了几天之后,自己的身体状态挺好的。
正月初八,金小姑家娶儿媳妇,黎青执应邀前往,一大早就去了庙前村。
他们先去了金家,黎大毛黎二毛到金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方锦娘的屋里看小妹妹。
黎青执不好进去,干脆去了金小姑家。
金小姑家喜气洋洋的,金小姑那个木讷的儿子脸上一直挂着笑,他娶的是一个比他大好几岁,都没见过的媳妇儿,不过这年头……能娶上媳妇儿已经不错了。
黎青执找了个桌子坐,跟人聊天。
他爱凑热闹,但庙前村的人现在已经不太敢跟他聊天了。
他往那里一坐,周围人说话都小心文雅了很多。
黎青执可以感觉到,他跟庙前村的人,距离越来越遥远了。 庙前村的人也这样觉得。
以前,他们在黎青执面前什么都说。黎青执刚回来的时候,他们甚至取笑过黎青执,说黎青执太瘦干不动活之类,还让黎青执对金小叶好一点,免得金小叶不愿意养他。
可现在……人家是秀才老爷,跟他们不一样了!
金小姑家的婚礼挺热闹的,新娘子有点壮,但因为金小姑的儿子是个大高个,两人站一起也挺相配。
参加过金小姑家的婚礼,黎青执就开始为学校开学做准备了。
初九这天,学校老师就来学校来,黎青执趁此机会,又给他们做了个培训……正月初十,崇城小学正式开学。
一大早,学生就陆陆续续来了学校。
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黎青执很早就在学校里等着了,又让招来的厨娘多烧点水,好让这些学生轮着去洗澡。
女学生他没让剪头发,但那些男学生,他让他们把头发都剪了。
对这事儿,那些男学生并无不满,事实上那些年纪小的男生,有些本就只留了一小撮头发,其他地方都剃光了。
在大齐民间,成年男人是长发,但小孩子剃短发光头的有很多,不过一般等到十三四岁,就开始留头发了。
现在黎青执让他们剪头发……那就剪吧。
至于洗澡……
乡下人多的是一个冬天不洗澡的,黎青执让他们洗澡,这对他们来说是很稀奇的事情。
“我爹说县城的澡堂子,洗一次澡要一百文!”
“这么贵?我一定要好好洗,慢点洗。”
“还是快点洗吧,小心热水不够用!”
……
去县城的澡堂子洗澡,热水是足量的,想用多少用多少。
但黎青执这边……即便黎青执让厨房的人拼命烧水,也不够这些学生敞开了用,所以每个人洗澡的热水,都是限量的,一些人还被安排到了下午去洗。
快中午的时候,厨房就不烧水了,开始煮学生的午饭。
黎青执准备了一些咸肉,让厨娘们切开,给每个学生一块,再加上豆腐海带汤以及白米饭……这伙食跟年前比,好了不止一个档次。
那些去食堂吃饭的学生都傻眼了:“真的给我们吃这个?”
“还给我们吃肉?”
“是不是给错了?”
……
最后,还是那些过年的时候留了下来的人道:“没给错,过年的时候我们留在学校里,每天都能吃肉。”
“对,我们还吃了几次面!”
“黎先生对我们特别好!”
……
那些回家过年的人听了之后无比羡慕。
他们家境不好,在家可吃不了这么好!
金叶绣坊的女工之前没来这边上学,但今天她们过来了,闻言道:“黎先生和金掌柜最是大方,以前我们在绣坊,吃得就特别好,顿顿有荤腥,我本来还以为来这边读书不能再吃那么好,没想到还能吃肉。”
这些学生闻言,对接下来的生活充满向往。
他们吃午饭的时候,黎青执也在吃午饭。
学校老师有个办公室,他们吃饭是在办公室吃的,分了两桌。
除了学校里学生们吃的豆腐汤咸肉以外,还有三道常瞻找人送来的饭菜,分别是蒜叶炒鸡蛋、炒青菜和绝味斋的卤豆干。
这些老师吃得特别高兴,就连跑来蹭饭的苟英都没有嫌弃。
他一直不太喜欢崇城县这边的家常菜,但这不是有绝味斋的卤豆干能吃吗?他家的下人还去绝味斋买了一份绝味斋新出的“麻辣鸭”给他吃!
绝味斋这新口味的麻辣鸭真的太好吃了,苟英觉得这是他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鸭子。
黎青执也觉得麻辣鸭挺好吃的,就是……不够麻辣。
自从有了辣椒,常瞻就开始研究新口味的卤味了,只是之前辣椒不够,也就没有推出。
后来辣椒大丰收,倒是可以推出了,但当时绝味斋的人忙不过来,还缺用来做卤味的锅子……
年前,在那些印刷器具被搬走之后,常瞻找人将绝味斋重新装修了一遍,增加了可以拿来做卤味的大锅大桶,他还在附近买了一块地,盖了房子给绝味斋的劳工住……
这样铺子里,就有更多的地方可以用来做卤味了!
也是这么忙活了一番之后,他在年后推出了新口味的麻辣鸭。
绝味斋的卤味价格挺贵的,这麻辣鸭的价格更贵,但销量非常好。
不爱吃的人不吃,但好这一口的人,那真的是吃一次就放不下了!
府城。
苟同知正跟衙门里的人一起吃饭。
衙门的厨子做的饭菜很一般,嘴挑的苟同知一口都不想吃。
幸好他让人买了绝味斋的卤味回来,其中有一只卤鸡,还有一只麻辣鸭。
苟同知将之拿出来,请衙门里的人一起吃。
吃饭的时候,众人少不得聊天,这一聊,就聊起了苟英。
除夕那天苟英离家出走,苟同知为了找人甚至发动了衙门的人,现在所有人都知道这件事了。
“苟大人,令郎还好吧?”有人问。
苟同知道:“他挺好的,跑回崇城县去了。”
“这年纪的孩子,就是气性大,我家那孩子也不听话。”
“是啊,我家那臭小子总惹我。”
“我家那个都不乐意跟我说话……”
…… 这些人家里的孩子,其实没啥大问题,但苟同知的儿子闹那么厉害……他们不敢把自己孩子往好了说,就只说孩子的缺点。
苟同知听了之后,倒是舒服很多。
等他吃了一口麻辣鸭,心情就更好了。
这麻辣鸭,真的太好吃了!
可惜他夫人因为苟英的事情对绝味斋有意见,不许绝味斋的卤味出现在他们家的饭桌上。
省城。
几个绝味斋的铺子门口挤满了人,都是来买卤味的。
这些来买卤味的人,还有不少都是冲着麻辣鸭来的。
都说麻辣鸭的味道很独特——省城的有钱人,肯定要买点尝尝!
就是这麻辣鸭不好买,据说因为做麻辣鸭的调味料是从海外来的,非常少见,因而绝味斋每天只做五十只麻辣鸭,送到省城的吧,加起来也就十几只……
不过有钱的人,总是能吃到的,沈芝兰提前花大价钱订了一只麻辣鸭,今天就吃上了。
沈夫人很喜欢麻辣鸭的味道:“这味儿,吃着跟我们在京城吃的青云楼的辣菜有些像。”
“是有些像,应该是用了同一种调料。这调料怕是很金贵,怪不得麻辣鸭的价格这么贵,一只鸭子竟然卖一两银子!我买它,还花了二两!”
“青云楼的辣菜,只二两银子可吃不上!”沈夫人道。
“也是。”沈芝兰这么一想,心里就舒坦了,又跟沈夫人说起黎青执那本故事书要印刷的事情来。
这本故事书,最后起名为《童趣故事集》,因为赶上过年,之前一直没有印刷,不过现在要开始印了。
他们沈家书坊人多,过上半个月,应该就能开始售卖。
“到时候,定然有许多人喜爱这书。”沈夫人道。
时下给孩童看的书不少,一些大家族,还会自己写一些故事,编写适合给孩子看的书,让家族中的孩童去看。
但这书是不一样的,上面的故事更有意思。
“那正好,我们可以大赚一笔!”沈芝兰非常高兴。
省城一处宅子里,钱富贵也在吃麻辣鸭。
他这鸭子,也是高价买来的,不过他一点不心疼。
反正钱最后会到他外甥手上。
而今日……钱富贵看向北方。
今天是计划好的,“歹徒”对他的妻子、弟媳还有侄子动手的日子。
等过了今天,他的妻子弟媳还有侄子,就要“死”了。
钱富贵现在不担心别的,就担心自己的侄子。
他那个侄子的身体甚至很差,大夫甚至说他活不过二十岁……他不怕别的,就怕他侄子在中途发生意外。
他弟弟让他别担心,说听天由命,但真要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他会后悔一辈子。
想到这里,钱富贵又想到了康健的黎大毛黎二毛……
沈芝兰和钱富贵的麻辣鸭都是自个儿买的,张巡抚的麻辣鸭,却是常瞻送的。
张巡抚住的地方离衙门不远,因为跟黎青执通信的缘故,他只要有空,就会回家吃饭。
今日他就回家吃饭了。
管家送了个食盒过来,张巡抚将之打开,就见里面装了一盘麻辣鸭,一盘红烧肉,都是他爱吃的。
张巡抚心头热乎乎的。
他无儿无女,日子一直过得孤单,但之前数月,每天都有人给他送饭菜,还有人给他写信。
他已经将常瞻和黎青执看做亲近子侄了。
“老爷,这红烧肉我拿去厨房,放在碗底用热乎饭盖上再给您端来,等它热了一定更好吃。”管家说着,端走了红烧肉。
张巡抚在管家走后,打开了底下的信封。
这么厚……黎青执是不是又写书了?
张巡抚充满期待,黎青执写的书,哪怕是之前那本给孩童看的《故事书》,都是写得很好的。
而这次……
张巡抚打开这本书,就看到了《茕独游记》四个字。
这是一本游记?黎青执经历过逃荒,确实去过不少地方,写个游记正常。
但游记的话,比不上黎青执之前的书。
这么想着,张巡抚打开书稿,然后就愣了愣。
这稿子……跟他以前看过的都不一样,里面用一些符号,将一句句的话分开了!
而这书开篇,就写了这些符号是什么。
“此书所用之句读,名曰‘标点’,乃是我游历期间所学……”
标点?这书用标点一标,看着当真清楚许多!
大齐是有句读的,很多人买了书,看的时候会自己标上。
先生教导弟子的时候,更是会带着弟子读书,教弟子断句,甚至可能直接给弟子看标了句读的书。
事实上,一开始黎青执从朱家借的书,就都是标了句读的,不然他都看不太懂。
但刚印刷的书都没有句读,最多给空个格子……黎青执希望能推广一下标点。
这样普通人想读书,会简单很多。
但这事儿,用黎青执的身份不好推广,会被人觉得他离经叛道,他只是一个秀才,身份上也不太够……
黎青执干脆以“茕独散人”的身份来推广标点。
而他这《茕独游记》之所以现在才给张巡抚送来,也是因为他反复改了开头。
现在的《茕独游记》依然不完美,但比之最初,真的好了很多。
而这书,他打算慢慢写,出书的话,也可以分成很多册,慢慢出。
反正是游记,随便写就行,这第一册 ,其实应该叫《茕独游记之木桥村》,黎青执打算写一个名叫“木桥村”的村子。 这个村子里的人建了沼气池,可以用沼气做饭照明;这个村子里有个卫生所,可以免费给人看病;这个村子里还有个学堂,不论男女都能去上学。
此外,用稻草制作擦屁股的卫生纸的草纸厂,统一孵化鸡蛋鸭蛋进行鸡鸭养殖的养殖场,可以长时间保存肉类水果的罐头厂,这些村里也都有。
黎青执是按着七八十年代的社会发展水平来写的,但这已经足够古人惊叹了!
第182章 安排
这本《茕独游记》, 跟黎青执最初的设想,甚至最初写的内容,已经截然不同。
他考虑到篇幅问题, 将自己一开始写的,“我”来到现代社会之后周围人好奇“我”的来历这样的内容全都删了。
他就只是用第一人称的视角去看一个, 这个时代的人从未见过,也想象不到的世界。
在木桥村, 土地属于村集体, 继续往严格了说的话,那就是属于国家的。
而村里人出生后, 不论男女都能分到一定量的, 不能买卖的土地,而这可以保证普通百姓不至于因为没地而流离失所被饿死。
村里的男人女人除了种地, 还会去村里的工厂上班,他们衣食无忧,生活富足。
村里的孩子还都能去上学,不论男女,都识字会算数……
开篇, 黎青执详细写了一下木桥村的环境,然后就写了一下村里人是如何种地的, 也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