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猫耳娘找上门-第1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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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放以前,一晚上四五次照样生龙活虎。
但现在。。。。
哎,岁月真的不饶人。
等到第三天日上三竿,客栈的重檐屋顶可以挡住阳光的照射,但却遮不住太阳的光亮。
光线透过彷古的木窗户照进房间,等阳光落在脸上,陈朔眼皮动了动,然后睁开,第一件事就是用手挡住眼睛,以此来遮挡阳光。
这家客栈哪都好,就是窗户不怎么挡光,一个木格子一个木格子的。
来的第一天白小柒对这个窗户还很新奇,说这跟潘金莲推开的那扇窗户长得一模一样,然后就开始不停的用手推。
这倒霉媳妇,陈朔当天晚上就打了她三顿他现在的极限就是因为这个才探出来的。
等到稍稍清醒,他从床上坐起伸了个懒腰,昨晚操劳了大半宿,但现在感觉精力还算充沛。
已婚男人的制胜法宝,勤加锻炼。
陈朔穿上衣服下地,一翻动作惹得白小柒不满的哼唧两声,而后也迷迷湖湖的睁开眼睛,同样的,她第一件事也是用手去遮挡阳光。
陈朔接了杯水,一仰脖咣咣把水喝干,抹抹嘴问道:“醒了?”
“嗯。”
“那赶紧穿衣服洗漱咱们下楼吃饭,再晚点就没饭吃了,又得啃面包。”
这家客栈的老板娘是个妙人,三十多岁的年纪也没结婚,听她说自己不是桂城本地人,年轻时来这旅游,看到这里的风景,就突然感觉自己属于这里。
然后花光自己的积蓄盘下当地人的一栋吊脚楼,又将其改造成客栈,来来往往到桂城旅游的人很多,但大多都住在那边的彷古街,风情街。
住在这里的人很少,但旅游人数摆在这里,也总有在她这住店的。
独自经营这家客栈十来年的光景,倒是没孤单过,而且花钱住她的客栈,她还免费管饭。
每天早中晚三顿饭,她给自己做什么,客人就跟着吃什么,去晚了就没了。
两人在这儿住到了第三天,也只是吃上她三顿饭而已,早饭一顿没吃上,中午饭只吃了一回,晚饭倒是顿顿都吃。
“你们俩睡起来了?快过来一块吃饭。”
等到陈朔夫妻二人踩着木质的楼梯下来,老板娘正跟一个十八九岁的姑娘围着桌子吃饭,这位姑娘也是住在这里的客人,也是除了他们之外唯一的一名房客。
听说是学画画的,专程来这里写生,人家比他们俩强,一日三餐顿顿都能吃上。
这会儿她们似乎是刚开始,桌上的菜还没怎么动。
见到两人,老板娘停下快子,很热情的挥手招呼,挥手间,手腕上的银链子哗哗作响。
陈朔抽开长条板凳,和白小柒一块坐上去,但目光却一直落在老板娘身上,上下打量一番,他这才问道:“你穿的这身衣服是。。。。苗族的?”
“是啊,好看不?”
“好看。”
事实上老板娘的姿色并没有多漂亮,只能说中等偏上一点,但穿着身当地少数民族服饰却显得很吸睛,而且三十多岁正是一个女人熟透的年纪,举手投足间自有一番风韵。
“你老婆穿上更好看,要不姐给你也找一身穿上?我那还有几套。”
后面的话老板娘是对白小柒说的。
“。。。。。。”
白小柒愣了愣,还没想好该怎么回答,是同意还是不同意,就听老板娘说道:“行,就这么定了,一会儿等吃完饭我就去给你拿。”
老板娘是个很爽快的人,直来直去。
陈朔是这样认为的,就是有一点需要问问。
“我们是汉人能穿苗族人的衣服吗?有没有什么忌讳啥的?”
苗族这个民族给他留下的印象就是神秘,而神秘就代表规矩多,要是他们不允许别的民族穿他们的服饰。。。。。
哦,对了,听说这个民族的人还会下蛊,万一给我们下蛊咋整?
“害,哪有什么忌讳,我也是汉人,我不照样也穿?
再说当地人还专门拿这个赚钱,都成了一项挺大的经济来源,就卖这些苗族人的特色服饰,你们要是去那边的民俗街逛还能看到有卖的。。。。
哦,我忘了,你们打住进我家客栈之后就没怎么出去过。”
听到最后一句话,白小柒的脸颊不禁一红,埋头吃饭不吭声,陈朔则打了个哈哈,“头两天主要是坐了高铁挺累的,需要好好休息一下,从今天开始我们就打算出去好好逛逛。”
开客栈的人往往都很健谈,老板娘显然也是如此,但相比起她,同桌那个来这儿画画的女学生就要腼腆的多,平时也很少说话,每天只是拿着画板到处跑,安安静静的画画。
但听到这话还是没忍住笑一下,显然她没绷住,而且也不信。
“妹子,你笑什么?”
“大叔,我没笑。”
“大叔?!”
陈朔惊了。
第三百四十章 鸡毛大叔
饭后,陈朔对着镜子若有所思,他怀疑被叫大叔是因为今天着急下楼吃饭,洗漱时没刮胡子的原因,唏嘘的胡茬子显得成熟。
不然怎么可能被人叫大叔,毕竟自己才是二十多岁的小伙,离三十岁还差好几个月呢。
但还是很不甘心就是了。
叫声大哥也好啊,虽然听着像混社会的。
用剃须刀将胡子刮干净,陈朔又对着镜子继续照,没有胡茬,一下子就年轻多了。
这会儿白小柒换好衣服进来,一身苗族特色服饰,脑袋上还戴着个花里胡哨的银帽子,走动间身上的银饰叮铃作响。
陈朔都没来得及去细看,上来就问:“怎么样,老公刮了胡子是不是年轻好多?”
“嗯,一下子年轻十岁。”
“会说话。”
对这个回答陈朔很满意,摸摸下巴,这下当大哥肯定没问题。
“你出门别人都管你叫什么?”
“叫姐姐,要不就叫妹妹。”
“。。。。。。”
陈朔不甘心,自己这边当个大哥就觉得自己年轻了,她还给人当妹妹?
“就没人管你叫阿姨?”
“没有。”
“那五六岁的小孩子管你叫啥?”
“叫姐姐啊。”
“特么。。。”
算了,男的跟女的没法比,自己跟她更没法比,她那模样长得本就显得比实际年龄要小,而且岁月也没在她脸上留下痕迹。
来这家客栈的第一天,那个十八九的小姑娘还在琢磨她们俩谁大。
。。。。。。。。
下午或许是要下雨,山间水汽充盈,绵绵青山被乳白色的云朵笼罩,但顺着江流往前走了一阵,天又骤然放晴。
陈朔后知后觉的感叹,在北方的经验在这里并没有用,看着要下雨,但却又并不会下,或许充盈的水汽在当地只是一种很正常的自然现象。
四周树木苍翠,明晃晃的阳光从天而降,照得山间美景纤毫毕现。
白小柒穿着那身花里胡哨的民族服饰,恍然间好似山中的精灵。
“老司机带带我,我要去省城啊。。。。阿里里,阿里里,阿里阿里里。”
两人来的山水之间虽然也是漓江风景区,但路线不同,这里还没有经过开发,方圆几里都没什么人,就算是周围的村落也已经荒废,里面的村民早就搬到了城里。
所以陈朔也不怕社死,一路上都哼着不着调的山歌。
白小柒觉得他唱的很难听,而且歌词也污污的,陈朔摇头晃脑的说你不懂,“到什么山头唱什么歌,咱们来了这儿,就得唱当地的山歌。”
“当地的山歌就是这样的?”
“那可不,山歌嘛,就是情啊爱啊的,这里面全是大山,过去交通也不便利,谈恋爱就是两个人站在两个山头互相对着喊,喊着喊着就唱起来了,然后就出现山歌了。”
陈朔信口胡诌,至于山歌到底是不是这么出现的,他也不知道,但在这个交通不便利的大山之中,尤其是过去那种交通基本靠走,通讯基本靠吼的年代,想谈个恋爱确实很不方便。
而且山歌中又确实大多都是这些情情爱爱的东西,所以他感觉自己的胡扯很靠谱。
说话间,他们走进一片白雾之中,周遭乳白色的雾气以肉眼可见的状态缓缓流淌。
“我们现在是在云里面吗?”白小柒左右瞧瞧,有些震惊的样子。
“是啊。”陈朔也有点惊奇,置身于飘然白雾之中彷若仙境,这种场景,让他忍不住想起当年在天庭舔面的日。。。。。呸!
但周遭的是雾,并不是云。
不过。。。。
“还记不记得咱们以前去京城旅游的时候,我跟你说过,云和雾之间本质上。。。。。”
“这个我记得,云和雾本质上没有区别,但是云会变成雨落下来,但雾不会。”白小柒抢答。
“对,就是这个。”
陈朔笑了一下,“所以咱们虽然在雾气里面,但你说是在云里面也没错。”
山风拂面,带着林间特有的清爽气息,等走过这段白雾弥漫的地区,又穿过山谷,扒开遮挡在面前的枝叶,眼前豁然开朗。
他们站在山边,而山下则是奔腾的江水,对岸能隐隐看到不少的人影,还有穿着统一的制式马甲,拿着小旗子的旅游团。
阳光从天而降,落在水面之上,让本就壮观的江水染上一层瑰丽之色。
“真好看。。。”白小柒口中喃喃。
“不,你应该说桂林山水甲天下。”
。。。。。。。
看到美景之后,没有停留多长时间,两人便又顺着原路返回,不然会赶不上吃晚饭,而且等到天黑山路也会很难走。
披着落日的余晖回到客栈,老板娘才刚开始做饭,也不需要人帮忙,她的理由很充分,让客人帮着做饭那就不叫免费管饭了。
陈朔一直觉得老板娘是个妙人,而妙就妙在这些特立独行的地方。
两人也没回房间休息,就坐在客栈一楼的桌子旁等着开饭,那边的女学生正支着画板刷刷点点。
画是油画,画风很写实,蓝青交织的服饰,盛装银帽,一个穿着民族服饰的美丽姑娘跃然于纸上。
“幼,画的不错啊。”
陈朔站在她身后看了一会儿,趁着姑娘换笔的间隙出声,顿了顿又问道:“但你这算不算侵犯我老婆的肖像权?”
“。。。。。。”姑娘呆了呆,似乎有些被惊吓到的样子,过了片刻才转头很认真的保证道:“只有商用才算侵犯,但大叔你放心,我不会商用的。”
听到大叔二字,陈朔的眼角就忍不住跳一下,“叫鸡毛大叔,没看见我胡子都刮了吗?”
“哦,鸡毛大叔你放心,我不会商用的。”
“。。。。。。。”
陈朔表情一滞,特么的,遇上个聊天小天才。
那边的白小柒则抿嘴偷笑,陈朔瞧她一眼,笑个屁。
转而对着作画的姑娘问道:“你这幅画卖不卖?”
“大叔你想要这幅画吗?”
“别叫大叔,叫大哥。”陈朔很不甘心的纠正,而后话锋一转,“当然想要,毕竟你画的是我老婆,出个价吧。”
姑娘闻言摇头,“不要钱,等我画完了送给大叔。。。。大哥和姐姐。”
“白送?”
“嗯,我出来就是锻炼画技的,老师说了,现在我们要做的是心无旁骛的磨练自己的画技,不能让自己的画笔早早染上铜臭,等画技提升了,挣钱的机会以后有的是。”
“呃。。。听老师的话,不错,大哥相信你以后会很有前途,能挣大钱。”
放着钱不挣,还一脸认真的说着老师的教诲,陈朔总觉得这姑娘有些呆,憋了一会儿,才出声干巴巴的夸赞。
不过看在她白送自己一幅画的份上,陈朔决定不再跟她计较大叔这个称呼,而且他也看出来了,这妹子明显视力不好,鼻梁上那快赶上啤酒瓶底一样厚的眼镜就是左证。
视力不好,将大哥误认成大叔很正常,可以理解。
第三百四十一章 我自己想的
“香,真香。”
头一回尝到当地的菌子,陈朔丝毫不吝啬自己的夸赞,怪不得开饭前老板娘说你们今晚有口福了。
以前总听人说这里的菌子比肉都香,那会儿还觉得太夸张,那菌类不就是蘑孤,香孤,杏鲍孤什么的,又不是没吃过,再香能香到哪儿去?
今天算是涨见识了,真香,跟这个不知名的菌子一比,以前吃的那些蘑孤都不能叫菌子。
“老板娘,这些你是在哪儿买的?”
“不是买的,这东西买可买不到,起码买不到这么新鲜的,这是我下午去山里摘回来的。”
“在哪一块?明天我们俩出去逛的时候,也帮着摘点回来。”
“跟你们说了没用,这东西外地人很难分辨出有毒没毒,弄不好就得把有毒的摘回来。”
“哦,对。”
陈朔想起来了,听说每年当地因为吃了毒蘑孤进医院的人,比感冒的人都多。
每个地方都有每个地方的特色,这一点从医院也能分辨出来,比如山城那边喜欢火锅,喜欢麻辣,那边的肛肠科就很出名。
而这个地方,当地人酷爱吃野山菌,但菌的种类几千上万种,就是经验最丰富的的山户也无法将每一种都辨别出来。
所以就导致当地的消化科,还有神经内科比较出名。
吃了毒蘑孤食物中毒去消化科如果出现幻觉打小人挂神经内科。
一套相当完整的流程。
等夜幕笼罩四垂,客栈里灯火盎然,一桌人吃过了饭,开始帮着一起收拾餐桌。
在这家小客栈住了三天,陈朔总是会忘记自己在掏钱住店的事情,感觉像是在朋友家借宿一样。
而且在这里生活一切都慢慢悠悠的,完全没有大城市的快节奏和人心浮躁,有的只是惬意和舒适。
陈朔开始理解老板娘了,理解了她为什么会花光积蓄在偏僻的大山边上盘下这么一个吊脚楼,用来经营客栈。
在大山跟前开这么一家客栈,生意自然远远不如那些民俗街的酒店,但莫名觉得很有江湖气息,位置偏僻荒凉,山风呼啸,将木门吹开,迎入前来住宿的人,带着风尘仆仆。
而老板娘也像那些武侠里的人物,守着这么一个一亩三分地,每日和不同的人打交道,交朋友。
这么多年,送走一批又一批在这里住宿的房客,陈朔不清楚分别时她会不会觉得不舍。
他想了想,觉得应该会,也应该不会。
分别是为了下一次的相聚,只要有机会,那些曾在这家客栈住宿过的房客一定会再来这里,而那时就是以朋友的身份。
坦白说,陈朔挺羡慕这样的生活,可惜只能羡慕,这种生活自己不适合。
帮着收拾好餐桌碗盘,将那副油画夹在腋下,两人一起上楼,转过木质楼梯的转角,白小柒突然咦一声,指着那边的角落道:“咦,你看,那里蹲着的那只狗长得好奇怪。”
“你什么眼神,那不是只猫吗?”
傻媳妇猫狗不分,陈朔看得真真的,那明明是只猫,而且这猫也长得挺奇怪,有些炸毛,还有了重影,再仔细看看。。。。
嗯?猫背上怎么还骑了个小人?
这个小人长得也很奇怪,跟猫一样奇怪。
不管是小人还是猫,身上都尽是些五彩斑斓的花纹。
那些花纹还在动,不停的转着圈,似要将人吸进去一样。
看着看着,陈朔就不觉眯起眼睛,感觉自己的思维好像被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