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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5章

快穿:疯批宿主被偏执男神宠坏了-第1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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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应该是小时候的事情了,所以,我记不太真切。”
  “我依稀记得我当时是随我父母来这边接什么人的,那人好像是我爸爸同事的亲戚,或者是家人什么的。”
  “再后来……”
  “我好像还救了一个落水的小男孩。”
  “年龄不记得了,反正没我大,黑黑瘦瘦的,我都能抱动他。”
  “再往后……”
  “他好像死了?”
  “反正我按照游泳教练教的方法给他做了人工呼吸后,他还是没反应。”
  “后来我就吓跑了,还把这事说给我爸妈听了。”
  “他们说,等他们赶过去的时候,地上已经没有人了,大概是被那家的大人给拉回去埋了吧。”
  她轻轻叹息,“真是太可怜了,年龄还那么小,就死了。我爸爸当时也只是给同事顺路帮个忙,所以,我们当天就走了。”
  “后来,我再也没来过你们这里,渐渐的就把那事给忘了。”
  “现在想想,我的手链,大概就是在那天丢的。”
  柳奚笙垂着脑袋,静静的听着,双唇紧抿,唇锋几欲绷成了一条直线。
  卷翘而纤长的眼睫,在灯光下打下暗影,遮住了澄澈的眼瞳。
  眼底的情绪完全被覆盖住了。
  成欢拿葱白手指轻轻戳了戳了柳奚笙,问道:“这条手链是怎么到的林婉颐手里的?她捡的吗?她也是跟你一个村的?你俩从小青梅竹马?”
  一连串的问题,让柳奚笙无从回答。
  他微微抬首,澄澈而带了黯沉的眼睛,一瞬不瞬的望着成欢,涩然笑了下,说道:“这条手链,林婉颐从未碰过,一直都在我这里。”
  成欢道:“你捡的?”
  柳奚笙眸色深深望着她,说道:“当我醒来时,这条手链就在我的身上。想来,应该是你给我做人工呼吸的时候,掉落下去的。”
  “什么!”成欢呆住了,“我救的那个人,是你!”
  柳奚笙道:“是我。”
  成欢的脑回路,一直都异于常人。
  在这个时候,她首先考虑的并不是柳奚笙为什么还活着的问题。
  “你以前那么黑,为什么现在这么白?是不是有什么美肤的妙招?”她忙问道。
  柳奚笙苦笑不已。
  成欢又问:“那你和林婉颐是怎么一回事?云笙说,林婉颐也救过你的命。难不成,你后来又落水了?”
  不待柳奚笙回答,皱眉不满道,“这不公平!林婉颐救你一命,你都能以身相许,为什么我也救过你的小命,你现在却死活不肯从我?”
  柳奚笙:……
  “不行,我也要跟你来一场甜蜜蜜的恋爱,你一碗水,怎么着也得端平。”成欢的语气,霸道而不讲理。
  杏眼圆瞪,一副无论如何都要啃了柳奚笙这块肉的势在必得的表情。
  柳奚笙长叹一声,苦涩的笑了一下,说道:“林婉颐没有救过我,是我认错人了。”
  “说来听听。”成欢坐在床边,盘起了双腿,一脸要安安静静吃瓜的样子。
  压到红肿的右脚后,这才想起来自己被蛇咬了。
  她痛的轻呼一声,又把两条腿垂了下来。


第694章 姐姐有点坏,偏偏你要崇拜(123)
  柳奚笙心疼的皱眉,言语中带了责备:“你就不能老实一会儿吗?”
  成欢道:“我这不是吃瓜心切,忘记脚上有伤了嘛。”
  柳奚笙被她气得笑了,说道:“吃来吃去,吃的都是你自己的瓜。”
  成欢催促道:“那就讲讲呗。”
  在柳奚笙的讲述中,成欢总算弄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当年,原主救的那个孩子,确实是柳奚笙。
  只不过,接受了人工呼吸后的柳奚笙,并没有死,只是一直昏迷未醒罢了。
  原主吓跑之后,他才醒了过来,待到原主的爸妈赶过去时,他已经回到了家中。
  救命之恩,没齿难忘。
  村子不大,所以,按照年龄相仿的女孩来找救命恩人,并不难。
  大家都说没有救过柳奚笙,最后,柳父柳母便找去了原主爸爸帮忙的那家。
  那家的主人跟原主爸爸的同事是亲戚,当时一起过去的,还有林婉颐。
  只不过原主不喜欢她,两人还因为一点小事闹了矛盾。所以,后来原主就把林婉颐彻底的忘记了。
  估计林婉颐亦是如此。
  若不然,上次在餐厅吃饭时,林婉颐也不可能认不出她。
  又或许,林婉颐还是记的小时候的原主的。
  只是女大十八变,原主现在的容貌跟小时候相比,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所以,她认不出来了。
  当柳父柳母找上门时,原主已经和父母离开了,当时那户人家里,就只有林婉颐。
  林婉颐承认了。
  至于她为什么要承认,这就不得而知了。
  或许是大人们的夸赞,让她起了虚荣心,没有说出实情,又或者,是她恼怒当时的原主,所以,便抢了这份功劳。
  如同柳云笙所说,柳奚笙是一个极重情义的人。
  所以,林婉颐对他有救命之恩,他自然不会轻易的就忘记了林婉颐。
  再后面的事情,就跟柳云笙所讲的一模一样了。
  考上大学后的柳奚笙,在得知林婉颐也在同一所学校后,认为这是天意,便鼓起勇气向林婉颐表白了。
  他个头高,皮相又好看,再加上皮肤也白皙,完全不像是大山里的孩子,倒像是从漫画里走出来的纯净少年。
  这样的男孩子,在单纯的校园里是很受女生欢迎的。
  所以,林婉颐便答应了他的追求。
  再后来,就是她穿越过来后,所遇到的事情了。
  “那现在呢?”成欢身子后仰,双臂撑在床上,笑盈盈的望着柳奚笙。
  精致的锁骨凹窝,被头顶的灯光打下一小块暗影,白皙的脖颈,修长纤细。
  犹如百合花的花茎,轻轻一折,便会折断。
  她抬起左脚,轻轻踢了踢柳奚笙,说道,“现在弄清楚了我才是你的救命恩人,要不要考虑以身相许?”
  柳奚笙垂首,掩了眼底的落寞和自嘲,说道:“对不起,成姐,我一直忘不掉林婉颐。”
  即便知道了成欢才是当年的那个女孩。即便他这些年一直念念不忘的人是她,又能如何?
  她是仙子,他如蝼蚁,怎能相匹配?


第695章 姐姐有点坏,偏偏你要崇拜(124)
  成欢黯然长叹。
  对于这样的答案,似乎早就预料到了。
  即便已经确定这是冥夜的特殊安排。可是,按照设定,她还是对柳奚笙动了真情。
  爱而不得……
  爱而不得!
  当听到柳奚笙亲口说出一直忘不掉林婉颐时,她的心,真的是痛的。
  成欢默不作声躺在了床上,背对着柳奚笙侧身而卧,拉过薄被,蒙在了头上。
  “我要睡了。”她的声音透过薄被传出,有些闷闷的。
  柳奚笙的心,像是被一把生了锈的匕首划着似的,钝痛难忍。
  “好……”他的声线因为嗓子发紧酸涩,而带了丝颤抖。
  按下开关,关掉电灯。
  柳奚笙轻轻为成欢关上了房门,而后,在自己的褥子上躺了下来。
  整整一夜,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在知道成欢就是他一直惦记着的那个小女孩之后,他是欣喜而激动的。
  随之,这份欣喜和激动,又被自卑和自嘲替代。
  他根本配不上她,又何谈敢去喜欢和表白?
  可是……
  他又是那么的想一生一世都守在她的身边,唯一的选择,就是成为人上人。
  努力,奋取。
  五年不够就十年,十年不够就十五年,二十年……
  总有一天,他柳奚笙一定可以成为那个有资格向她表白的男人。
  到时候,他会为她打造一片玫瑰花海,拿着戒指,单膝跪在她的面前,诚挚的诉说着对她的喜欢……
  第二天,成欢提出了回去。
  既然柳奚笙是冥夜用来惩罚和折磨她的,那再撩下去,也不会有什么结果。
  不如趁早放手,也免得撩得多了,惹来柳奚笙的厌恶。
  算上来时的路程,已经四天过去了,回去又得两天,这样一来,就是六天的时间。
  如果再不去见那两个人,估计要被永远的关进小黑屋,再也没有自由了。
  蓝笔然或许会手下留情,但沈煜爵那个疯批的混蛋玩意儿,绝对不会心软。
  柳父柳母,包括柳云笙在内,虽然都很想让成欢多住几天,但也知道她是个大忙人,没敢说挽留的话。
  成欢能去他们家,就已经很让他们受宠若惊了,耽误她几天,不知道要让她损失多少钱。
  临行前,成欢和柳云笙聊了很久。
  她鼓励柳云笙说,等她把病养好了,就继续上学,待到毕业了,可以去找她。
  她们可以一起逛街,一起吃烧烤,一起喝啤酒,一起去蹦迪,一起去看小鲜肉的演唱会……
  这些对柳云笙来说,都是从来不敢奢求的。
  因为家庭条件不允许。
  但是,成欢却给了她希望,以及敢去憧憬和幻想的勇气。
  人一旦有了奋斗的目标,就会像迎了一场春雨的青禾一般,充满生机。
  柳云笙的眼睛,随着成欢的描绘而渐渐变得更明亮,整个人容光焕发。
  “成姐,我一定会考上我们省最好的大学。然后,拿着最好的成绩,过去找你。”她诚挚的说道,脸上难掩欣喜和期待。
  成欢笑着握起了她的手,说道:“好,我等你。”


第696章 姐姐有点坏,偏偏你要崇拜(125)
  ……
  回去之后,成欢洗过澡,换了件波西米亚风格的吊带亚麻长裙,开着车就去找沈煜爵去了。
  跟冷静的蓝笔然相比,沈煜爵这个狗男人简直就是个疯批。
  不抓紧时间哄一哄,被关起来不准再出门,绝对是没跑的事情了。
  整整六天,这两个男人都没有给她打过电话,哪怕是一通也没有。
  就仿佛,突然不关心她了似的。
  十分的诡异。
  车子驶入沈煜爵所住公寓的地下车库,搭乘电梯而上,而后,到了沈煜爵的房门前。
  成欢深吸一口气,提心吊胆的按响了门铃。
  半天都没有人开门。
  成欢想了想,还是打算直接进去。
  沈煜爵不接她电话,肯定是把手机调成静音后在开视频会议。
  刚好,她趁着这个机会,给他打扫下卫生,顺便再做上一桌不怎么美味可口的饭菜。
  这样,狗男人就算再有气,应该也不会再找她算账了。
  熟练的输入密码,成欢打开房门进入。
  房间里黑的伸的不见五指,成欢诧异了一下,想着大概是沈煜爵忘记拉开窗帘了。
  她摸索着想去开灯,却忽然被人按住了双手。
  接着,两条胳膊被反剪在了身后,整个人被死死的按在了门板上。
  一只大手钳住她的两只小手,另一只大手,猛的一拽,便扯下了她的吊带长裙。
  成欢心中一阵儿懊恼。
  早知道她就穿紧身皮衣了。
  “沈煜爵,你既然在家,为什么不给我开门?”成欢有些羞恼的问道。
  沈煜爵并不答话。
  随手把吊带长裙一扔,欺身上前……
  终于脱离了沈煜爵的钳制,成欢麻利的打开了灯。
  四目相对,画面有些滑稽。
  两个人都还没有来得及穿衣服。
  沈煜爵的目光如鹰鹜一般,锋利而深沉,一瞬不瞬的凝视着成欢。
  成欢知道他肯定知晓她偷偷跑去柳奚笙家里的事情了,打算组织下语言再跟他解释。
  她弯腰去捡自己的衣服,才发现无一例外的全被沈煜爵给扯烂了。
  沈煜爵顺着她的动作,漫不经心的投去了视线,忽然瞳孔一缩。
  刚才没开灯,所以什么也看不到,再加上成欢依旧穿着鞋子,他也没注意。
  她的脚踝,居然是红肿的!
  “脚怎么了?”沈煜爵连忙在成欢面前蹲了下来,动手就要去脱她的鞋子。
  成欢也不闪躲,任由他脱了下来。
  白嫩的小脚,现如今又红又肿,比脚踝上的还要严重。
  沈煜爵一把抱起了她,大步走到床前,把她轻柔的放在了床上,问道:“脚到底怎么了?”
  成欢顺手扯过旁边的蚕丝被,裹在了身上,轻描淡写的说道:“被蛇咬了。”
  沈煜爵眉心一跳,一脸紧张的忙问:“打过血清了吗?”
  成欢道:“打过了。”
  沈煜爵紧绷的神经,终于松懈了下来,悄悄舒了一口气。
  他在成欢旁边坐下,不顾她的瞪眼和愤怒,硬是把蚕丝被扯过去一半,学着她的模样把自己也裹了进去。
  薄唇浅勾,轻声嗤笑了一下,说道:“我看你是活该,谁让你没事跑进什么大山里去的。照我说,应该让野猪把你叼走了才对。”


第697章 姐姐有点坏,偏偏你要崇拜(126)
  成欢扭过脸问他:“你都知道了?”
  沈煜爵道:“你什么事情能逃得过我的眼睛?”
  成欢又问:“那……蓝笔然知道吗?”
  沈煜爵道:“一个顶级的职业杀手,信息网恨不能遍布全球,你觉得他会不知道吗?”
  成欢诧异道:“既然你们都知道了,为什么没人给我打电话的?”
  沈煜爵冷哼了一声:“打了有用吗?你会回来吗?你会和柳奚笙断了联络吗?”
  说完,磨了磨牙,“这该死的柳奚笙!”
  成欢叹道:“眼看着秋天到了,天气凉了,我本想给你和蓝笔然一人送一顶绿帽子的,结果还没送成。”
  沈煜爵:……
  “怎么,被人家拒绝了?”沈煜爵幸灾乐祸的笑道。
  成欢脑袋一缩,像包粽子似的,把自己彻底的裹进了被子里。
  沈煜爵的眸色黯淡了几分,伸出大掌,隔着被子揉了揉成欢的脑袋,问道:“真的喜欢上他了吗?”
  成欢的声音闷闷的:“嗯。”
  沈煜爵又问:“得不到他,你会不快乐,是吗?”
  成欢掀开被子,把头探了出来,说道:“总有一天,我会忘记他的。”
  沈煜爵凝视了她良久,说道:“成欢,你如果真的放不下他,我可以帮你把他绑来。或者,让蓝笔然去动手,杀人越货,坑蒙拐骗这事,他最在行了。”
  成欢摇摇头:“不用了,有你和蓝笔然,就挺好了,是我太贪心了。”
  沈煜爵蹙了蹙眉尖,说道:“其实……如果是柳奚笙的话,我是可以接受的。”
  成欢诧异道:“为什么?”
  沈煜爵道:“不清楚,就是有一种感觉,看着他,好像在看着另外一个自己。懵懂的,干净的,纯洁如白纸一般的。”
  成欢问道:“那你看蓝笔然呢,是什么感觉?”
  “呵!”沈煜爵冷笑了一声,说道,“像在看着另外一个混蛋而又猥琐的自己。”
  成欢点了点头。
  嗯……
  蓝笔然或许会有“英雄所见略同”的想法。
  ……
  柳奚笙踏进娱乐圈了。
  成欢本以为不会再和他见面了,没想到会在一档唱歌的选秀节目上看到他。
  经过节目组包装过的柳奚笙,就像是一颗星星般,璀璨而夺目。
  最重要的是,他身上还有难得的干净气质。
  从海选到初赛,再到复赛,最后到总决赛,柳奚笙一路披荆斩棘,过关斩将。
  从一开始的寥寥几个粉丝,再到后面的成群结队的粉线。
  成欢不懂乐理知识。
  她也不知道是不是柳奚笙真的唱的稍微有点抢拍,还是节目组有内幕什么的。
  总之,总决赛时,柳奚笙没能拿到冠军。
  只落了一个季军。
  但是,他的粉丝和网上的支持率,却是最高的。
  那两个冠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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