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风华-第10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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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也比较妥帖,很是受那名修士的器重。
这名修士把这块地方拿下后,想作为门派的据点,刚刚才建了个围墙。却不想一次外出时,受了重伤,回来后不久便陨落了。
这块地方就成了小叫化子的了,小叫化长年混迹于市井之中,知道若无一方势力庇护,迟早会被人啃的连骨头渣都不剩。
于是将这个院子的一半收益,献给管理这片地域的势力。夫妻二人就靠着出租院子空地的租金生活。院中的房子,都是租客自己修建的,租客走后,房子也就留了下来。久而久之,院子里就有了各种各样的房子。
楚璃刚来时,巧姐的丈夫刚刚出远门了,还要一个月才能回家。巧姐受够了吃不饱,穿不暖的日子,如今日子好过了,当然不能委曲自己了。
这母子二人,每日里三餐,除了大肉骨头就是大肉骨头,从来不吃别的。至于说巧姐话语中八十多岁的婆母,纯粹是胡诌。他的丈夫,是个无父无母的小乞丐,那来的婆母。无非是她为了出租房子,找的借口。
楚璃也知道了,为何那天她哭闹的惊天动地,大院中这么多的住户,却无一人前来看热闹的原由了。原来这种手段,巧姐时常耍起,几乎三五天就能看到一次。久而久之,大院中人就习以为常了。
巧姐见到楚璃来找她,就知道有灵石拿了,问明来意。油腻腻的胖手一伸,干脆利落的说道:“拿来,十块灵石。”
楚璃一脸为难的样子:“巧姐,你看,俺初来乍到,还没挣到灵石,能不能缓一缓,等俺挣到了一定还你。”
巧姐又上下打量了楚璃一番,嘴里嘟囔:“怎么看着你又黑又胖的,比我还难看三分。为什么在你身上,看到了如同仙师一样的感觉?……”
楚璃心中就是一惊,脸上却是笑嘻嘻道:“巧姐,你见过仙师啊,什么样的?你看到俺像仙师?”
然后臭屁的一拍胸脯:“俺就说嘛,像俺这样的,以后肯定能当仙师。巧姐,你太有眼光了。”
巧姐剜了她一眼:“切,如果你这样的是仙师,那巧姐我明日就能飞升了。我和你说啊……”
一百八十七 当垆卖酒香
然后向楚璃招了招手,示意楚璃走近前来,神神秘秘的样子,悄悄道:“瞧见那个竹屋了吗?原先那里面就住着一位仙师,不过与人斗法后,受伤太重了,变成了凡人。喏,就如同你我这样。
而且啊,还没了两条腿,可怜呐!要不然,那里会住在我们这里。他啊,天天去坊市弹琴,也不管别人听不听得懂。
不过,倒是没人敢惹他。侍候他的那人,可厉害了。那可是位真正的仙师。你无事,千万别去惹他们。”
楚璃一副受教的表情,连连点头。巧姐见她如此的给面子,当下爽利道:“好了,那十块灵石,一个月后给我,不然可要增加利息。走吧,大姐这就带你去。”
楚璃从管理处出来,来到了坊市,坊市上人来人往,即有摆摊的,也有逛街的,嘈杂声不绝于耳,叫卖声,讨价还价声,还有鸟兽的嘶吼声。各种声音混杂在一起,各种气味也混杂在一起。
比起修真界的其它城市中,井然有序的坊市差了许多。但是也多了修真坊市,没有的市井味。楚璃找到了一个空位,取出了一块方布刚刚铺开,一个炸雷似的声音,在耳际响起:“胖丫头,往哪儿摆呢?这是大爷的地盘。”
楚璃抬头一看,一个如铁塔般的魁悟汉子立在跟前,一张胡子拉碴的脸,看不清眉眼。楚璃不想惹事,忙收起了方布。
站起身来,离开了此地,这个大汉本想教训楚璃一番,让她知道知道厉害,但被楚璃看了一眼,眼中虽无一丝的杀气,却让大汉不敢再有所动作。
待得楚璃走远了,大汉心中暗自嘀咕,明明瞧着是个又胖又黑的丑丫头,为什么自己刚才觉得有一种高山止仰的感觉。
随即摇了摇头,邪门了?一定是两天两夜没睡觉,赌博赌昏了头。楚璃转了一大圈,竟然没找到一块空地。
于是,又往一个比较偏僻的角落走去,越走人越少。这一处地方,终于有了空地。不过,一旁是一个蓬头垢面的老乞丐,身前放着一只破碗。正在晒着太阳,用脏乎乎,油腻腻的手,抠着同样灰乎乎的脚丫子,身上的酸馊味,飘出好远。路过的行人,都捏着鼻子绕路走。
而另一边是一位坐在轮椅上的白衣男子,却像是没有了嗅觉,闻不到老乞丐身上的这股浓重的酸馊味。神色十分平静的坐在那里,对此好似早就习以为常了。
白衣男子生的丰神俊朗,可惜两条腿齐膝而断。他身前的长案上放着一把古琴,此时,正在闭目养神。
楚璃左右看了看,走到他二人中间的空地上。取出那张方布铺好了,上面放了几个白瓷坛,每个瓷坛装了一斤酒。
这次却没人来赶她走,楚璃拿出个蒲团,往地上一扔就坐了上去。那位老乞丐只是撩了撩眼皮,那名白衣男子也只是睁了睁眼,复又闭上。
很快就到了午时,那名老乞丐从怀里摸出个油纸包,里面放着一只烧鸡,老乞丐津津有味的啃了起来。
那名白衣男子,在一个面容冷峻的结丹修士的侍候下,洗手焚香。开始弹琴,清幽而致远的琴音,仿佛从遥远的天际而来,如微风轻轻拂过涧边兰草,又如松间明月石上清泉,清远疏阔,令人心醉神迷。
似高山之巅聆听万壑松风,在流水之侧沉思生命与时光的涵义。秋风乍起,飞鸿掠过高爽清澈的天空;静寂轻寒的良夜,独坐幽篁,万籁有声。
晨曦微现,樵人已扛着柴禾,踏着露水走下山冈;渔舟还载着微醺的渔人,随流漂荡。它不仅仅是一曲音乐,同时又是一幅画、一首诗,会引领心神,到一个遥远的所在,仿佛置身于久已向往的意境之中。
琴声悠然隐去,楚璃久久回不过神来,她陷入了琴声中如痴如醉。睁眼时,眼前两人不知在何时都已经离去了。
心中有些怅然,不知为何自己会有这种情绪,这可不对啊?自从修为尽失后,情绪第一次,有了这么大的波动。这琴声竟然有如此大的魔力。
从此后,楚璃天天来此地摆摊,成了坊市上的第三个怪人。而每日里,老乞丐还是午时一到,就啃一只鸡,那位白衣修士,还是准时弹琴。
楚璃每日里,坐在旁边凝神细听,时不时陷入琴音制造的意境中。这样,过了十多天,楚璃的酒,一坛都没卖出去,这样可是不行。
这一日,楚璃取出一个白瓷酒杯,趁着附近还有几个人,打开了一坛酒,倒入了酒杯中。刚一打开,香醇的酒香味飘出了老远。不一会儿,酒香味飘满了整个坊市,当真是香飘十里。
在楚璃旁边的老乞丐,眸光“蓦”的一闪,亮如星辰。一下子就窜到了楚璃的身边,也不客气,一只油渍麻花不知多久没洗的手,拿起白瓷坛子,打开后就往嘴里灌了一口。白瓷坛上,当即就印上了一个脏兮兮的油手印,得!这坛酒不用卖了。
老乞丐享受地眯了眯眼,咂了咂嘴,嘴里喃喃道:“不错,不错!好酒,好酒!”然后涎着脸,往楚璃跟前凑了凑,笑得一脸的猥琐:“胖丫头,你看老黄没有灵石买你的酒。能不能……”
楚璃瞅了一眼,粗声大气道:“送给你了,你以后可要罩着俺,别让俺被人欺负了。”老黄头眯了眯眼,眸中精光一闪,心道,小狐狸,挺狡猾的啊!
其实,通过这一段时间的观察。楚璃发现,自己在这个鱼龙混杂的地方,一直没有受到什么骚扰、或被人欺负,并不是她的人品有多好,而是旁边这两位的功劳。
这时,有人磨磨蹭蹭上前来,想过来,又有些惧怕,离着楚璃的摊子有三丈远,开口问道:“胖丫头,你的酒怎么卖?”
一只脚对着楚璃摊位,一只脚却向着另一个方向,一副随时跑路的样子。哟!这还是一个熟人,正是那天赶她的那位胡子拉碴的大汉,看着他如此怪异的样子,一定是受过教训了。
楚璃瞅了一眼,正在旁边晒太阳的老黄,见他腿翘的老高,一只手抠着臭脚丫子,微咪着眼,十分惬意的样子,并没有看向这边。
“一块下品灵石一坛!”
大汉取出了一块灵石,抛给了楚璃。拿起了地上的一坛酒,迫不及待地打开,“咕咚”喝了一口,然后十分陶醉的咂咂嘴。
“好酒,好酒啊!胖丫头,你有多少坛,全买了。”
大汉眼睛亮闪闪的看着地上的那些小酒坛道。
“不卖,一人限购一坛,每日十坛。卖完为止。”旁边驻足观望的人一听,急忙围了上来。
“胖丫头,给我来一坛。”
“我也要一坛。”
“我也要,我也要。……”
本来比较偏僻的摊位,很快就围满了人,不出一刻钟。楚璃的酒就卖完了,真应了那句话:“酒香不怕巷子深。”
“没了,明日赶早啊!”
酒卖完后,楚璃并没有走,而是静静地坐在了蒲团上,等到了午时,白衣人弹琴,她就聆听。
次日,楚璃来到了摊位上,已有几个人在等待着买她的酒,实在是她的酒太好喝了,价格又不贵。
不到片刻,酒又销售一空了,到了午时,白衣人依旧雷打不动,开始弹琴。楚璃却没有像往日那般静静的聆听,而是取出一只紫玉埙,伴着白衣人的琴声吹了起来。
这乐声混合在一起,并没有觉得悠扬动听,反而把白衣人高山流水的琴音意境,吹出了波澜壮阔,波涛汹涌。
把阳春白雪的冬去春来,大地复苏,万物欣欣向荣的初春美景,用埙音吹成了秋风飒飒,落木萧萧,一片凄凉景色。
平沙落雁中,雁群降落前在空际盘旋顾盼的情景。不知楚璃是如何吹的埙,将悠远空灵的埙声,吹的尖亢高昂,如同穿金裂石,别说大雁了,就是乌鸦也落不下一只来。
坊市中的人,就是再不懂乐曲,也听的出来,这吹埙人的水平,真不乍地。每日里,在众人不解与稍显鄙视的目光中,楚璃过的悠然自得,泰然自若。
卖了她的酒后,就与白衣人伴奏。坊市中的人,在楚璃每日的魔音灌耳之下,也渐渐地习以为常。
反而一天听不到,就觉得浑身不自在。不管他人如何的嫌弃,只有阿宝从来都是认为,它的阿璃是最好的,别人怎么样也比不上,从来都是力挺楚璃。
还有一人,一点都不嫌弃楚璃音乐水平差。话虽不多,却常常与她交流,并不时指点几下,这就是那位白衣人。
要说楚璃的其它方面,可以说是悟性极佳,极少有人能匹敌。唯独在音乐方面,天赋差得简直要命,即便她曾经接受过乐艺的传承。
她从幻天秘境中出来后,也曾试着用古琴弹奏“苍生赋”,却怎么也弹奏不出来,后来又改换几种乐器,同样如此。于是便干脆放到一边,只学习平常的乐曲。
一百八十八 土豪的老黄
但是,她这方面的天赋,实在太过稀松平常,只得拿出一些水磨功夫,比别人多花几倍的时间学习,也亏着白衣人耐心好。在此后的日子里,不厌其烦,手把手的教导她。
楚璃的灵根虽然修补好了,却是因为没有随着身体,一起改造,还是比较的脆弱,只要一通过灵根吸收元气,灵根处就会传来阵阵的撕痛,丝毫也经不起元气的冲击。
楚璃暗地里,偷偷打听一些滋养灵根的灵药。但是这一类型的灵药,实在太少,尤其是滋补灵根后,还能够经得起元气的冲击的灵药。
不过还有一则消息就是,再过一段时间,这里将要举行鉴宝大会了。到时,也不知能不能找到这一类型的灵药。
楚璃如今与凡人一般无二,一日三餐要吃,晚上要睡觉。所以,如今距离她可以开始修练的日子,还有很长的一段时间。
按照今生梦中的时间轨迹,再有二十多年就会爆发大兽潮,到时自己修为,还不知能恢复到什么程度?
今生梦中,自己是在兽潮中陨落的,要尽早作好准备,好应对来年的生死大关,只有在那个时间点闯过去了,才有可能彻底改变命运,扭转生命轨迹。
如此,过了一段时间平静祥和的日子。这一日,老黄见楚璃卖完了酒,向着她招了招手,示意让她过来:“胖丫,过来,陪老黄聊聊天。”
自从楚璃开张后,每日给老黄留一坛美酒,并不是留给他卖的那种美酒。这其中还夹杂着,她用灵果酿制的酒。
楚璃盘腿坐在老黄身边,也不嫌弃他身上的味道。与老黄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胖丫,看到刚才走过去的那个人没有?”
“看到了。”
“那个少年人,额宽五寸,高三寸。地阁却是尖削短。”楚璃又看了看那人的面容,点了点头。
“我跟你说,那人是凡界来的,身上定有功名。而且他在凡界时很是富有,恐怕再过一段时间,就会穷困潦倒了。”
“咦,老黄,看不出来,你还有当神棍的潜质,不过,你说的真的假的?”
楚璃将信将疑的看了那人一眼,随后悄悄掐了个法诀,将元气与魂力同时引入了眼睛中,又向着那人望去。
果然,他的头上白色的光柱中,泛着一些灰色。那么还真让老黄说对了,这人就要倒霉了。
这还是楚璃第一次使用窥运术,平常人的气运一般是白色的,而人的运道并不是一成不变,但是都有个主体颜色。
收回了术法,楚璃就感到脑袋轻微的晕了晕。果然,此术极耗魂力,不过是片刻的功夫,就影响到了神魂。
要知道楚璃的神魂,可是比一般修士要强悍的多。如果是一般修士,这一次的使用,就可能会耗掉五成的魂力。怪不得此术在上古时期,如同鸡肋般的存在。
魂力顾名思义,就是指灵魂之力。修士修为的增长,灵力的增长,乃至神识的增长,都可以根据功法,或是灵药等,这些外力增加,也能知道增加的程度。
而魂力却是不然,魂力不足、或是受损时,虽然也可以通过一些外部的手段、或是长时间的恢复。但若想要增加却是极难,魂力是否增加,也没有标准可以探知。
窥运术看似一种小法术,但是它窥探的是天道之下,众生的运气。这又与别的秘术大为的不同,每个世界的运行自有它的法则,窥探天机,改变事物运行规则,是要遭到上天惩罚的。
事物发展有着自己的因果,强行插手改变因果,那就会招来无妄之灾。如果擅自插手而改变因果,那么被改变的那部分因果的造化之力,就要被插手之人承担。
可以说这种秘术,费时费力又不讨好,所以楚璃修习了这项秘术后,却从不使用。如今被她用在了与老黄的闲聊中,可以说是大材小用了,所幸她并不想改变什么。
所以说,窥运术又极像俗世中,那些神棍口中的观气术。俗世中那些可断人生死,有着观气术的术士,一般都是三缺五弊。按凡人的说法,窥探天机,遭了报应。
一般人来说,运道普通者都是白色的气柱,一段时间内运气好的话,气柱会微微发红,运气不好时,白色就会转淡。
如果白色中夹杂灰色,那么这人可能有难,如果变成了灰色或是黑色,不用想了,命不久矣了。
而一些运道好的天之娇子,气运颜色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