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马后我娶了残疾大佬-第1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可屋漏偏逢连夜雨,姓施的又不知道发什么疯,明明是没见过几面的联姻对象,却偏要替那个小兔崽子出头。
不仅何瑞程自己试水的小公司,就连何兆振投资的产业都连遭重创,几乎一夜之间就丢了所有大客户。
明明是保持长期稳定合作的大客户,连接下来几年的合同都签好了,却宁可支付高额的违约金也要解约,除了朝越还有谁能做到?
何家人哪里会不明白这是施临卿的警告,正打算等何瑞程痊愈之后就带着他去道歉,荣西廷却又突然回来,横插了一手。
他们再不敢拖延,只想速速把这件事解决,可何瑞程不甘心。
道歉可以,起码得让那个小兔崽子感受一下他这段时间遭受的疼痛吧?
谁知手下这群废物,跟一个人都能跟丢!
站在一旁的男人大气都不敢出,老老实实地低头挨训,末了看着何瑞程急促起伏的胸膛,还要上前劝慰:“何总,您别气,身体要紧。”
“真不是兄弟们不尽心,实在是那地方太大了,一扎进去连人影都看不见。而且人来人往的,怎么也不可能神不知鬼不觉就把人绑走啊。”
何瑞程质疑道:“什么地方这么大?”
“……书城。”
这里是亚洲第二大的书城,隋风一踏进来,就像一尾回到了水里的鱼,任谁也别想捉住他。
他熟练地穿梭在一排排高大宽阔的书架之中,不一会儿就消失在跟踪者的视野之中。
孔武有力的男人们连忙分散开来,绕着书架寻找目标,却不知道他们要找的人已经从后门溜走,神奇地出现在另一栋写字楼上了。
这栋写字楼的地段极佳,寸土寸金,每一层都已经被大大小小的公司和工作室租用,其中有知名的工作室,也有初创的小公司。
而在七层的一个角落,大门上歪歪扭扭地挂着一个牌子,牌子上歪歪扭扭写着两个字母:G。R。
隋风迫不及待地推开门,迎面对上一个身姿曼妙、艳光四射的大美人。
“之妍姐!”
宋之妍冲他一笑,自信又大方,完全不输国际名模:“好久不见。”
是太久没见了,可留给他们寒暄的时间并不多,所以一个短暂的拥抱之后,他们就又聊起了工作。
“这些是我从今年的几场设计比赛中发现的新人,都是很有灵气的,作品也都发给你看过。”
隋风一一翻过去,点头道:“我相信你的眼光。”
宋之妍显然对他的信任很受用,但还是说:“这对我来说当然是好事,但你作为老板,起码要学会偶尔来一次突然袭击,否则最容易骗过你的,可能就是你最信任的下属。”
“可之妍姐不是我的下属。”隋风认真道,“你是替我爸妈来帮我的朋友。”
提起隋风的父母,宋之妍脸上的笑容都有些伤感了。
“也对。”
“我无论背叛谁,也不会背叛他们的儿子。”
“那说说你的打算吧?在国外造势这么久,准备什么时候杀回来?”
G。R。作为近两年声名鹊起的小众品牌,以其大胆前卫、别具一格的设计风格在国外年轻人中颇受欢迎。
而最契合品牌理念的,是他们能大胆启用没有任何经验的新人设计师、甚至是在校学生,也能诚恳招揽那些在设计比赛中并没有取得漂亮名次的落选者。
这不仅让G。R。能在消费者中间保持良好的口碑,更是让无数的珠宝设计爱好者有信心迈出第一步。
他们在技巧上未必有什么优势,但艺术这件事,很多时候只需要天才的灵光一闪。
G。R。绝不干涉每一位设计师的自由创意,充分保护每一个“天才的灵光一闪”,这也是郑思嘉和隋兰泽还在的时候,华臻珠宝始终坚守的理念。
而这个理念,即使放在今天,也依然适用,让G。R。发展得越来越好。
但G。R。在国外发展得再好,也依然是要杀回来的。
毕竟隋风和宋之妍一起创立G。R。的初衷,可不是为了海外市场。
隋风的目光定在品牌logo上,眸中燃起了熊熊的野心。
那是他父母英文名首字母的合体。
是荣耀,也是枷锁。
他心甘情愿地背负起来,便再没想过要放下。
和宋之妍分开之后,隋风又像模像样地回书城转了一圈,然后才回了家。
刚握住自己的门把手,他就直觉似乎有哪里不对。
……似乎有人正盯着他似的。
可他转头看了一圈,也没有发现什么人影。
隋风按住心底的警惕,放轻脚步进了房间。
他的大多数东西都已经收拾了起来,所以摆在外面的物品很少,几乎每一件都有自己固定的位置。
一切似乎都很正常,除了……
隋风蓦地站住了。
他的床头柜被人动过!
出门前他刚拿起他们一家三口的合照看过,放回去时是朝外摆放的,而现在相框却被换了个方向。
接下来,他毫不意外地在自己房间找到了两枚针孔摄像头。
隋风一脸镇定地走出房间,仿佛什么也没发现似的,手上却悄悄给荣令行发消息。
“我房间里被人装了摄像头,至少两个。”
“我可能得去你家借住了。”
荣令行回得很快,隋风刚打开那条未读消息,却又愣住了。
他刚刚……似乎发错了人。
不仅发错了人,发给的人还是……
施临卿。
第26章
“等我。”
隋风只收到了两个字的回复。
不到半小时; 施临卿就赶了过来。
隋风一直很平静,平静地收拾东西,平静地回应隋兰若的质问,平静地答:“施临卿要我搬过去的;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施临卿”这三个字就好像一块金招牌; 搬出来; 立在那; 就足够让隋兰若把一切想说的话都憋回肚子里去。
可当他真的拉开车门,对上施临卿那毫不掩饰的关怀目光时,他又突然升起了一阵难以自抑的委屈。
这明明是他的家; 是他从小长大的地方。
为什么现在被迫离开的却是他,而不是那些鸠占鹊巢的人?
如果不是他足够敏感,对自己的房间足够熟悉; 如果他没有第一时间发现那两个摄像头,那又会发生什么他不敢想象的事情?
可偏偏他还不能暴露自己已经发现了的事实,还要假装一无所知; 还要耐心跟这家人周旋下去。
隋风周身环绕着的情绪实在太难以忽视了,施临卿担心地问:“你还好么?”
隋风却答非所问:“我骗了姑姑; 说是你要求我搬走的。”
施临卿一愣,反应过来他这是在坦白“利用”了自己,顿时又觉得有些好笑。
隋风如果不主动跟他说,隋兰若难道还敢主动找他对质不成?
可他又明白,对于隋风这样善良又纯真的性格来说,这样的“欺骗”和“利用”如果不坦白说出口,恐怕是会憋在心里; 内疚很久的。
这太少见了。施临卿想。
不仅在他的世界; 即使是放大到所有成年人的世界来看; 这样的坦诚和真挚也是极其珍贵的。
施临卿没有注意到,自己正用一种赞许和满意的目光盯着隋风,盯了整整一路。
盯得原本心不在焉的隋风都感觉到了哪里不对。
说起来,这几天的施临卿,好像一直就很怪……
隋风不着痕迹地往旁边挪了挪。
他现在不是很确定,跟着施临卿走到底是不是一个正确的选择了。
施临卿却以为他是在为被迫离家而伤怀。
可他没有什么安慰别人的经验,搜肠刮肚也没想出什么劝解语录,只好投其所好地问:“饿了没有?晚上吃红烧鱼,怎么样?”
隋风:“……”
一小时后,隋风坐在施临卿家的餐桌边,一个人吃完了一整条红烧鱼。
真不是他对红烧鱼有什么特别的爱好,而是每次他刚想把筷子放下,施临卿就用一种大事不妙的目光看过来。
目光中明晃晃写满了:怎么回事?这么严重?连红烧鱼都不爱吃了?这孩子不会是抑郁了吧?
而每当隋风接收到这样的目光,重新把筷子伸向红烧鱼的时候,施临卿才又满意了。
隋风总觉得不是施临卿在安慰自己,而是自己在哄施临卿玩儿。
……结果吃着吃着就发现,好像还确实挺好吃的。
算了,那就干脆整条吃完吧,免得施临卿以为他抑郁得食欲不振了。
毕竟寄人篱下,哄主人家开心也是一种美德。
“你就住这间客房,距离书房近一些,读书学习更方便。”
施临卿安排完,才发现自己的语气似乎太过强势,完全没有征求对方意见的意思,于是紧急补救:“你觉得怎么样?不喜欢的话——”
“喜欢的。”
隋风抿唇冲他一笑:“我有个落脚的地方就够了。而且这里很好,谢谢施先生。”
施临卿险些被这一笑晃了神,下意识移开视线,冷着脸看上去不大高兴的样子。
隋风:“……?”
施临卿又一指隔壁:“旁边就是我的卧室,有什么事情随时敲门找我就好。”
隋风一惊,下意识问:“你也住这儿?”
施临卿:“……这是我的房子。”
你一个借住的,还想把房主也赶走,自己独占房子不成?
“……我还以为你另有住处。”
毕竟以他跟施临卿这不尴不尬的关系……施临卿随便借一处房子给他住也许不算什么,可要是真住在一起,那跟婚前同居有什么区别?
呸呸,什么婚前同居,哪有人同居还分睡两个房间的。
隋风这样想着,脸却诡异地烧了起来。
施临卿想到了什么,似笑非笑道:“你以为我这间房子是用来金屋藏娇的呢?”
“咳……咳!”
他话音刚落,隋风就险些把自己呛到。
什么金屋藏娇……这人会不会说话啊?
金屋藏的娇假装听不懂,一脸纯洁无辜地回自己房间整理行李去了。
他没打算在这里久住,尤其在知道这是施临卿真正的住处之后。
距离开学也没多久了,剩下的这段时间无论住在家里,这里还是荣家都区别不大,所以隋风发现自己的消息发错人时也只是惊讶了一下,很快就接受了这个事实。
唯独让他有些惊讶的是施临卿的反应。
他没有想到,施临卿会什么也不问,二话不说就过去接他,然后直接把他带到自己的住处来。
意外之余……还是难免有些感动的。
隋风知道,他对施临卿来说,利用的价值其实并没有那么大,可替代性也很强。所以施临卿能为他做到这个份上,真的已经很够意思了。
他只拿了几套换洗的衣服放进衣柜,多数东西都还放在行李箱没有拿出来,做好了随时收拾东西离开的准备。
施临卿在门口看着,哪里会不明白他的打算,顿时觉得有些滋味难言。
可再难言也得憋着,他那些心思如果说出来,马上就能把这小白菜吓得跑出老远去。
更何况,就连他自己都还没弄明白自己那点心思。
施临卿说了书房他可以用,隋风就没跟他假客气,一闲下来就往书房钻。
刚进书房他就发现了,这里确实是施临卿真正的住处。
无他,只因这书房里几乎每本书都有施临卿做过笔记的痕迹。
说是笔记,倒不如说是点评,就是不知道这些都是什么时候的笔记了。
隋风随便翻开一本,只见第一章 的提要旁龙飞凤舞地写着四个大字:“胡说八道。”
再往后翻几页,他似乎又改了主意:“这一部分还算有参考价值。”
仿佛是为了印证自己最初的判断没有错,下面还有一行小字,倔强道:“但我仍然认为第一章 整体是在胡说八道。”
隋风没忍住笑出了声,完全想象不出来,在生意场上叱咤风云的施临卿,原来还有这么……可爱的一面。
他津津有味地跟着施临卿的笔记读了下去,渐渐发现施临卿是个极其有主见,却并不顽固的人。
比如起初读到与自己认知相悖的理论,施临卿并不会因为这是什么知名专家教授出版的读物,就轻易转变自己的观念。
但当他发现这理论确实有可取之处时,他也不会吝啬自己的赞许,肯定其中的参考价值。
读到最后,就连隋风都几乎快要被这理论说服了的时候,施临卿依然保持着客观又理智的思考角度,犀利点评道:“虽然部分有理,但是整体悖论。”
而直到隋风翻到最后一页,他才发现,原来施临卿完全是对的——这一整本书,居然就是一个悖论实验。
作者说,能读到这里还坚持着自己原本立场的人,应该是世界上处于少数的独立思考者。
而在这本书落成之前,这位教授还曾经通过讲座和授课的形式进行过实验,结果并不意外,即使是那些顶尖学府的教职人员,也有很多人因为他知名学者的身份和精湛的诡辩技巧,最终相信了这完全出自杜撰的悖论。
差点也信了的隋风:“……”
真是人心险恶!
可合上书之后,隋风又忍不住感慨,施临卿真是一个……天生的成功者。
永远能意志坚定,保持理智,绝不人云亦云,也不迷信权威,却又很擅长取其精华,这样的人不成功,还有什么道理可言?
相比之下,险些中招的他,倒是还差得远。
如果不是有施临卿的点评笔迹在,他的思维很有可能已经被带偏了。
不过,隋风并没有为此感到气馁。
施临卿是一个非常棒的学习对象,他们本来不会有任何交集,这样的人物对隋风来说也仅供崇拜和仰望。
可既然命运让他们相遇,那隋风就绝不会浪费这个机会。
他一定会抓住身边的一切,尽全力去争取自己想得到的东西。
想到这里,隋风又翻开了书,在最后一页用铅笔留下了一个小小的笑脸。
像是对施临卿的赞赏,又像是对自己的期许。
他要成为像施临卿一样优秀的人。
隋风伸了个懒腰,正准备将书放回书架上,却不小心碰到了桌上的一份文件。
文件挨着键盘,紧接着,电脑屏幕就亮了起来。
隋风看着自动跳出来的界面,有些愣神。
施临卿放任他在书房随意走动,却连电脑都不设密码吗?
这难以言说的被信任的感觉让隋风心里一动。
但很快,他就发现,这个界面……
是一段监控视频。
熟悉的声音响起,是他自己的。
“你还好吗?”
“我推你回房?”
“还是你想在这里待一会儿?”
……
“这样会不会好一点?”
画面上的两个人影并不清晰,背景又是漆黑的深夜,其实很有恐怖片的氛围。
可隋风还记得,记得那晚交融的体温,滚烫的气息。
他知道这样不好,可他控制不住自己去碰鼠标的手。
隋风握住鼠标,打开了底部任务栏,只见这个视频播放器赫然位于首位,状态也是“已锁定”。
而这个播放器里,只存储了这一段视频。
也就是说,这不是无意间被他撞见的偶然。
而是施临卿不知多少次重复播放后的必然。
作者有话要说:
第27章
“他今天怎么样?”
即使隋风搬了进来跟他同住; 施临卿也没能如愿以偿地跟对方有更多接触。
他实在太忙了,跟隋风的作息比起来完全是早出晚归,每天出门的时候隋风还没起床,从公司回家的时候; 隋风又已经睡下了。
保姆萍姐回道:“您早上刚出门就醒了; 吃了好几个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