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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杂种-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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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下头我心里想得却是,林染笙已经三天没回家了,衣橱里的行李箱,书桌抽屉里的护照和身份证件都不见了,我他妈当然猜到他是出国了。
  不然我会蠢到跑来碰钉子?——不对,是钉子已经吃够了,爷身上没地儿给他戳了。
  我看着面前的餐盒托起了腮,自言自语地开始念叨:“做了一个上午了,难道还要再拿回去吗?可家里只有我一个人,这么多也吃不完啊。”
  我冲小莫眨了下眼,轻声问道:“小莫姐,你吃饭了吗?要不……你陪我吃点?”
  她一开始自然是有些推辞的,但在我可怜巴巴的哀求之下,终究还是坐在了桌子边。
  当我把保温箱里的饭菜一个一个拿出来摆在桌子上的时候,我猜我应该是从她闪闪发光的眼神里看到了那种类似于小星星的东西。
  ——开玩笑,为了取悦林染笙那么个精贵的玩意儿,老子他妈的下了多少功夫在这上面。别说唬你个春心荡漾的小姑娘,这一桌子菜就是摆在那帮跳广场舞的大妈面前,我都不带怂的。
  吃饭的间隙,我知道了她是音乐学院刚毕业的学生,出于对林染笙的仰慕之情所以才来这边实习的,但因为还不是很熟悉工作流程所以一直没有机会跟去随行演出。
  我也讲了一些我在大学的趣事,虽然我的大学生活只有一个上午而且基本都用来遛狗和铲屎了,但这也完全没有限制到我的发挥。
  自然而然的,我加到了她的微信,理由是下次来之前要是联系不上我哥就先问问她。
  她本来就是林染笙的助理,手里握有他的所有行程安排,面对我这个和蔼可亲的弟弟自然也没有什么推辞的必要。
  倒是在送我出门的时候她脸蛋一直红红的,最后还在我的恳求下跟我保证了不会告诉我哥我俩一起吃了顿饭还偷偷加了微信的事情。
  我猜她兴许是多想了些什么,确实也是我故意让她多想的,可我也不忍心告诉她其实加她微信的理由就是刚刚说的那个,连带请她吃的这一桌子菜都只是为了那个。天地可鉴,老子是一丁点别的意思都没有。
  要是知道来这边碰到的会是这么个单纯又好说话的人,我甚至连做饭送饭吃饭这个流程都不用折腾了。
  一个星期后,我约了唐晓婉到家里吃饭。
  刚巧这天林染笙又到外地演出了,算算时间等他下了飞机最快也要晚上8点多才能到家。
  ——刚巧这个情况在三天前我就知道了。
  我提前一天就给唐晓婉发了微信,这微信还是我和她在舞会上第一次见面时加上的。
  她当然没有拒绝我,毕竟,当了林染笙几个月的女朋友还没进过家门,这对她来说恐怕也是件挺尴尬的事情吧。
  至于她要怎么通知林染笙,那就是她的事情了。
  ——不说,更好。
  作者有话说:
  《回家的诱惑》之落品如闪亮登场,来~掌声鼓励一下我们即将支楞起来的崽子吧!


第39章 不染
  “哇!你在做饭吗?好香呀!” 唐晓婉穿了一件藕荷色的露肩长裙,背对夕阳,笑眼盈盈的站在我家的门外。
  晚风拂过她垂落在颈间的长发,一阵淡雅的花香味迎面扑来,十分地令人陶醉。
  这条裙子选得很好,显得她身材凹凸有致,却又有一种邻家女孩的亲切感。
  不得不说,林染笙的眼光确实很好。全天下任何一个弟弟或许都该希望自己有这么一个明艳动人又大方得体的嫂子——如果,我没有视她为情敌的话。
  “快进来吧。”我打开门后,直接伸手将她拉进了屋子,笑着说:“还差一个菜就可以开饭了,我哥估计挺晚才能回来,咱们先吃不等他了。”
  “这些都是你做的吗?”她在看到餐桌上琳琅满目的菜品时,掩着嘴惊讶地看着我,夸赞道:“林落,看不出来啊,你这么厉害呢!”
  “嗐,都是一些家常菜,下次你来,我做法式大餐给你尝尝。”
  我请她落座,又回到厨房将冰箱里最后一盒什锦虾仁倒进锅里,随意翻炒了几下便装盘了。
  我可不是故意谦虚,说了是“家常菜”真的确实都是家常菜,外面那一大桌子连同锅里的米饭都是老子刚才遛狗的时候在街口那家“惠民家常菜馆”里打包回来的。
  不要说我对未来的嫂子不上心,盘子我还选了藕荷色的,跟她今天的风格特别搭。
  其实我还炖了一锅鸡汤,现杀现宰的老母鸡,两分火候三个时辰,这个时节喝最最养人。可惜那是留给我哥的,一滴我都不会给她喝。
  我开了瓶红酒,端着林染笙最喜欢的手工水晶杯欢迎她的到来。她笑颜如花,认真地品尝了每一道菜,对我的“手艺”简直赞不绝口。
  二十多块钱一个菜,这一桌加起来不到两百。
  唐晓婉是唐氏的千金,我想以她的身价应该还没机会吃过这种“惠民大餐”。
  ——今天,爷也算是带她开开眼。
  几个星期以前,唐氏这两个字对我来说除了是个能经常从电视机里听到名字之外,没有任何意义。
  当然了,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它具体有多牛逼,但我最起码想明白了丁沐哲之所以能活得那么油滋水亮的,既不是因为他是个战地医生也不是因为他那个悬壶济世的父亲,他的豪车他的名表他那一身恨不得闪瞎人狗眼的行头大概都归咎于他有个姓唐的母亲。
  所以我真的很好奇,这个叫做唐晓婉的女人,愿意和我哥在一起,到底图什么呢?
  ——她不缺钱,不缺地位,是个男人能给她的东西她都有了。
  而且比起我认识的大部分的女人,她更漂亮更聪明也更主动,这点从我和她为数不多的两次见面中就能看出来。
  至于说爱情,我觉得那玩意儿甚至不该是她会去考虑的东西。只怕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男人摞起来比她唐氏的中央大厦还要高了。
  这样的一个女人,挑来选去,竟然找了个冷冰冰的瘸子?
  这问题困扰了我很久,此刻看着唐晓婉的时候我突然间好像就明白了什么,忍不住便低头笑了。
  她想要的东西——哥,你真的给的起吗?
  “你笑什么呢?”唐晓婉放下筷子,饶有兴致地歪头看着我问。
  “没有,就是突然想到第一次在舞会上见到你,你指着我问丁沐哲‘这人是谁?’我当时真是被吓一跳,心想这姑娘可真有意思。”
  “那后来也不见你请我跳舞?”她好像在撒娇一样冲我眨了眨眼。
  “说实话你可别笑啊,我压根儿就不会,我可没我哥那么斯文,从小到大就翻墙头打野狗了,弹琴跳舞这些上得了台面的东西我一概不会。”
  “翻墙头打野狗?哈哈,林落你可太逗了。”她掩着嘴,笑声像铜铃一般,真诚而又清脆。
  可惜,我丝毫没觉得她有意思,她也并不是真心在说我逗。以上这几句干涩无聊的对话我们都给足了对方面子,这点大家心知肚明。
  不过再按这个节奏聊下去,恐怕真的要变成相敬如宾的家宴了。
  ——两百块钱也是钱,不能白瞎了。
  “晓婉姐……”我轻声唤了她一下,垂眸含笑地问:“我……还能叫你晓婉吗?加个姐总觉得怪怪的。”
  她拢了拢头发,很大方地莞尔一笑,“哎,我记得你以前不是挺拽的吗?怎么现在还学会客气了。”
  “谁让你冷不丁跟我哥好上了。”我撇了撇嘴,又给她夹了一筷子菜,说:“我哥那个人,在家里整日就是长兄为父的作派,凶得不行,以后你慢慢就知道了。”
  她又笑了笑,低头拿起筷子随意翻动了一下餐碟,没说什么,也没有吃我夹给她的菜。
  这个女人的优雅中带着一股与生俱来的骄傲。而且她还很年轻,这份骄傲中更是隐藏了一把锋利的刀。
  这一点其实和林染笙很像。
  曾有媒体评价过林染笙,说他表面端庄随和,实则自命清高,经常会拒人于千里之外。
  可人家是痴迷于艺术的小王子嘛,“自命清高”这四个字并不会有损于他的形象。
  于是他就游走在这层层的壁垒之下,用高雅掩饰他的挑剔,用冷傲掩饰他的残酷,用所谓的痴迷艺术来掩饰他对这人世间的厌恶。
  二楼有一间琴房,就在我卧室的隔壁,里面摆放着一架黑色的三角钢琴。
  痴迷?那是个什么境界咱是不懂,我只记得从我住进这个家到现在,这里从来没有出现过钢琴的声音。
  饭后,我和唐晓婉端着酒,肩并肩地坐在了客厅的沙发上,美其名曰等我哥。
  我和她碰了下杯,随意问道:“为什么会和我哥在一起?”
  她没有拒绝和我坐在这里,没有拒绝和我喝酒,自然也不会拒绝回答这个问题,“这个……其实一开始,是因为家里长辈的撮合。”
  “哦?”我挑了挑眉看向她,又问:“那你觉得我哥这个人怎么样?”
  大概是喝了酒的缘故,她的脸上泛起了一丝桃红,这让我突然觉得她接下来的话很可能是真情告白之类的。
  “我和你哥算是从小就认识的,除了他在音乐上有过人的天赋之外,在我的印象中他还一直都是一个很自律的人。还有些……怎么说,高冷吧。我们这个圈子其实有些复杂,而他是那种很少见的不滥交的男人,我甚至从没听到过关于他的绯闻……”
  她眨着水汪汪的大眼睛说得倍儿真诚,举手投足间都带着少女思春般的情怀。
  ——难搞,真他妈是个旗鼓相当的对手啊。
  我低头想了一会儿,突然便笑了,直接开口说道:“唐晓婉,没劲了啊,你想让我相信这就是你喜欢林染笙的原因?”
  这个时间,这个地方,以我们现在的身份,这个问法一点都不合适。
  “林落,那你又到底想问什么呢?”她收起了笑容,浅抿了一口杯里的酒,平静地开口说道:“林染笙长得帅,有名气,和他出去很有面子。而且他对商业没有兴趣,将来也不会涉足我的产业。这么回答,有劲了吗?”
  这个女人太骄傲了,她的刀锋当然不可能让她一再地忍受挑衅。
  “我想问的是,林染笙他有什么地方让你唐晓婉觉得——值得挑战?”
  说到这里,我把酒杯摔在了桌子上,有些赌气地别过了脸,连声音都拔高了一度,“说真的,我哥那个人整日跟个冰块儿一样,他到底有什么好的?还是说他有什么方面特别厉害?”
  这是句非常冒犯的话了,放在别的女人身上也许就甩我一耳光了。
  但我猜唐晓婉不会。
  果然,她听完这话后不羞不气,反倒是噗嗤一声就乐了,“林落,你这是……在吃你哥哥的醋吗?”
  我转过头直视着她没有说话。连蒙带骗地跟她周旋了一个晚上,面对这个问题我突然觉得有点累了,到了嘴边的谎话都懒得撒了。
  她也看了我许久,此刻的眼神却越发地明亮清澈。
  她忽然勾唇一笑,靠近我的肩头含情脉脉地说:“林染笙当然是值得挑战的,他自律又清高,说得好听些还真是出淤泥而不染。要知道像他这种人,但凡肯回头看你一眼……”
  “你就是他的命了。”
  作者有话说:
  其实这篇全员的三观好像都不是很正耶,这算不算是雷点啊,现在才想起来说是不是有点晚了(挠头)


第40章 疯狗
  ——这下我是真的笑了。
  唐晓婉想要什么?
  她想要林染笙的全部,她想要那么个冷冷清清的人为她生为她死?
  你野心够大的啊姑娘!
  我那么放在心尖上的人,恨不能绞尽脑汁摇尾乞怜自作自贱就只为换他个笑脸。
  你可以站在他身边,和他十指交握,和他两两相望,拥有我可望而不可及的一切,这些对你而言都只是个挑战?
  我拈起她的一缕长发,放在鼻尖嗅了嗅,望向窗外的黑夜淡淡地说:“看不出来,你还挺疯的。”
  她抽回身,笑了笑,倒是对我这句话不置可否。
  疯好啊,正和我意。老子还真怕你是个纯善的良人,连个缝儿都没给我留呢。
  既然这么喜欢疯,那就让我陪你疯好了。
  至于我哥,你一个指头都别想碰。
  林染笙走进家门的时候,我和唐晓婉正坐在沙发上相谈甚欢,因为聊得太高兴了我们已经喝掉了两瓶红酒。
  他看到此情此景是个什么心境我是懒得揣测了,反正当着唐晓婉的面,他当然不会撕破那副苦心经营的皮相,甚至还为没能赶回来陪我们一起吃饭稍微表示了一下遗憾。
  我笑着说没关系呀哥,有我在呢,我陪唐小姐聊得好着呢。
  反倒是唐晓婉有些不好意思地站起了身,坐到了对面,柔声细语地询问了他一番旅途劳不劳累啊,演出顺不顺利之类的暖心话。
  林染笙看着她,面带微笑一一作答,全程连眼角的余光都没分给我半毫。
  不服不行,这差距立时就显现出来了。
  想想也是,任谁辛苦劳累了几天回到家后,都不会想看到一个可着劲儿拱自己家后院的狗东西吧?
  ——况且还是花着他的钱拱的。
  聊了几句后,夜色便深了,唐晓婉也没说要走。我寻思这么情深深雨濛濛的要不干脆你留人家住下啊。怕林染笙碍于面子我还帮着他客套了几句。
  可他偏不,于是刚刚还一遍遍说着有些劳累了,这会儿又非要不辞辛苦地亲自把人送回家。
  等两人你侬我侬地出了门,我便站起身把满桌子的剩菜,唐晓婉碰过的餐碟、碗筷、杯子连同家里所有藕荷色的餐具统统都扔进了垃圾桶,顺道还把鸡汤热了一下,然后便不慌不忙地坐在客厅里——等着。
  一个多小时后,林染笙终于回来了,带着一身的怒气。
  我走到他身边,笑着跟他说:“哥,我给你炖了鸡汤,炖了好久,可香了。要不要尝尝?”
  他拎着我的衣领一把将我撞在了墙上,那双本该如冰一样淡薄的眼睛此刻却泛着火光,他厉声质问道:“林落!你闹够了没有?”
  大概是坐在同一辆车子里的缘故,他身上沾了些令人厌烦的花香气。这让我本来挺平静的心情突然就变得有点不平静了。
  他离我那么近,我忍不住便往前探了下身子,蹭了蹭他的耳垂,叹了口气后把头埋在了他的颈窝里,轻声地撒起了矫:“哥,唐晓婉……对你真的就那么重要吗?”
  他没有回答我,我其实都做好准备让他再打一顿的,可他却只是站立了片刻,突然转过身就要走了。
  我说了我这会儿不太平静,所以当我发现自己把他摁在沙发上的时候,我也不知道自己刚才到底都使了多大的劲儿。
  他的双手都被我拧到了身后,额头浮出了一层冷汗,嘴唇也有些泛白。这让我有点心疼了。
  我想着那就放开他好了,可忍不住又想亲他一下。
  于是我试着靠近他,但他却开始拼了命的挣扎,一不小心我的牙齿就撞上了他的下巴,苍白的皮肤上猛然涌出了一线血迹。
  一定很疼吧,可他只是紧绷着脸怒视着我,连哼都没哼一下。
  我却心疼坏了,伸出舌尖把那串血珠轻柔地舔了去。香甜的血腥气在我的齿间蔓延开来,如一股烈焰瞬间在体内炸裂,疯狂的渴望一点点吞噬着我,所有的理智都不作数了。
  我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手,一把掐住了他的脖颈,在他几欲窒息的时候,倾身压上了他的唇。
  出于生存的本能,他自然要张开嘴迎接我,甚至还把舌尖乖乖地送入了我的口中。
  这完全不能算作是一个吻,这是一场在杀戮边缘的掠夺。我撕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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