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赎我的神明为我入魔了-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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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曾经日日夜夜希望纪朝清能够将目光放在他身上,只要纪朝清能多看他一眼,李明洛就能高兴好久好久。
他真的爱她呀。爱的心都疼了,是纪朝清将他从深渊中拉了出来,让他感受到了世间的美好。
李明洛其实对正道一点兴趣都没有,他也什么心情去装好人,但是因为纪朝清的缘故,他很愿意在天玄宗里做她的小师弟,也愿意装成一副单纯无辜的样子。
他将一切恶心污。秽的念头锁进心底深处,不敢让纪朝清发现他的心思,他知道纪朝清从来都没有把他当成一个男人,她只把他当成弟弟。
可是越是压抑,他就越是难受。
李明洛忍受不了周君澜看纪朝清时越来越粘腻的眼神,他知道纪朝清不爱周君澜,也知道纪朝清心思外向,根本没有注意到那些男人看向她的仰慕的眼神。但是他就是受不了。
李明洛知道纪朝清在宗门被排挤,所以他开始一点一点的夺周君澜的权,他想坐上天玄宗宗主的位置,这样纪朝清将来不用受到莫须有的污蔑,他可以好好的保护她。
不过前提是,他得假意和林善善教好,假装去恨纪朝清,这样才不会让周君澜警觉。
只是他没有想到,纪朝清会被周君澜推下悬崖。
李明洛觉得自己要疯了,纪朝清死了,他也不想活了,既然这样,那整个天玄宗都得给纪朝清和他陪葬!
他用了十年的时间夺权,不顾一切伤了天玄宗的根本,结果纪朝清活着回来了。
李明洛以为这是上天怜悯,没有想到的是,纪朝清还带回来了一个男人。
那男人相貌实在是太初众,他美的不染一点尘埃,如同高高在上的神明,一切邪恶的东西在他面前出现,就如同一团污秽。
李明洛觉得自己在这个男人面前,也是一团污秽。
纪朝清的目光不愿意放在李明洛的身上了,她更多的把目光放在沈均的身上。
沈均穿了一身素净白衣,李明洛就觉得自己时常穿的月纱白衣成了最廉价的东西,沈均和纪朝清共处一室,他嫉妒的发疯。
李明洛让人伤了沈均,纪朝清心疼不已,他就越发的嫉妒。
他终于忍不住向纪朝清倾诉自己的心意,他把那些隐晦的心思全部告诉她,原以为她最多也只是拒绝他,没有想到她会直接戳瞎了他的眼睛,还告诉他是沈独白的替身。
后来在思过崖下,她直接杀了他。
李明洛也以为自己要死了,没想到他没有死,他想起来自己其实是沈独白魂魄的一部分。
当年沈独白入魔时矛盾难当,李明洛作为他的一魂一魄,便趁机分离了出去,多年之后,他投胎成了李明洛。
怪不得他会和沈独白相像,因为他们本身就是一个人!
重生的李明洛入魔之后,和沈独白的脸越来越像,后来简直一模一样,他甚至能听到沈独白在想什么,二人的思想相通,即使远隔千里之外也能在脑子里交流。
李明洛被沈独白控制住,他虽为沈独白的下属,其实他并不能忍受沈独白,尤其是在他知道他是沈独白的替身之后。
这时候,李明洛再一次遇到了纪朝清。
他看到她和那个叫沈均的在一起,二人当真是默契十足,李明洛嫉妒的要命。
即使如此,他从来没有想要杀纪朝清,李明洛从来只是想和纪朝清永远在一起罢了。
他无力的看着纪朝清投向旁人的怀抱,他永远得不到她。
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纪朝清当年随口的一句“永远在一起”,只不过是哄他的话。
原来,她从来没有喜欢过他。
原以为纪朝清失忆,他就能有机会和她长相厮守,却不想一切皆是虚妄。
在剧烈的疼痛之下,李明洛绝望的闭上了眼睛。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14章
◎全文完◎
百年后。
自百年前纪朝清散尽全身灵力;用神力滋养苍生之后,天地间的灵气越来越浓厚,已经有不少人得了造化;飞升成仙。
人间百年太平,纪朝清坐镇人间和魔域分界地,邪道与修仙一族签订和平契约,百年来没有任何邪物敢进犯人间。
天下太平,河清海晏。
人间的一家茶肆中,一个身穿红衣,容貌艳丽的女子正在喝茶。
周遭有不少人注意到了这女子;纷纷偷偷往这边看,可惜这女子周围有众多凶神恶煞的侍卫守护,没有人敢过来。
拓跋戚苦着一张脸:“红衣尊上,我已经打听清楚了,今日大哥的转世要从这里这里经过;咱们得耐心等。”
拓跋戚当年看到有两个纪朝清也懵逼至极;后来他才知道这两个纪朝清都是真的。
一个清冷如同寒霜月芒;一个艳丽如同朝阳,两个都是祖宗,拓跋戚两个都不敢得罪;于是一个尊称白衣尊上;一个尊称红衣尊上。
这二人百年间争斗不休,一个用计谋,一个用灵力;大有将对方置于死地的架势;若不是拓跋戚这些年越发的聪明又伶俐;否则早就成了炮灰了!
红衣握紧茶盏;她面上淡定,可手中的茶盏已经快要被她捏碎了。
“那婆娘呢?没有跟来吧?”
拓跋戚听到红衣对白衣的称呼,只觉得牙疼:“没有,我已经派人盯着了。”
拓跋戚心中祈求沈均能快点出现,若是没有出现,死的可能就是他了!
蓦地,远处突然传来鞭炮齐鸣的声音,民众们纷纷好奇的看了过去!
突然有人惊呼道:“状元郎!是状元郎!”
“把窗户关起来!”红衣听着吵闹的声音只觉得头痛。她到底不是完整的纪朝清,魂魄不全的结果便是头痛。
她得在丧失理智前找到沈均,她得看看他过得如何。
拓跋戚将窗户关上了。
“听说这状元郎世代皆是状元郎,不过他这一代的相貌生的最好看!”
“他的诗书极佳,听说殿试那日他当场作了一篇《国策》,引得皇上惊为天人,听说直接让他做了皇子们的太傅!我们的状元郎才十九岁,有的皇子年纪比他还大,他竟然做那些皇子的太傅,实在是太厉害了!”
“这算什么!这状元郎不是状元郎的时候,就已经名满天下了!谁人不知他容貌俊美、才华出众?他年少时出街,姑娘们不顾矜持的将手帕往他的马车上扔,可是让无数才子羡慕了多年!”
“可惜啊,这位状元郎这样惊才绝艳的人,性格却冷的很,不爱说话也不爱笑,性格虽宽厚仁慈,但是终究像个没有生气的……”
“听说服侍他的下人整日里战战兢兢,总觉得怕怠慢了这位贵人。”
众人纷纷议论时,一白衣女子淡声道:“你们说了这么多,这位贵人姓甚名谁?”
一人回答:“状元郎叫顾均,你居然不知——”
那人说着便回头,却不想问他话的是个容貌极美的女子,一时间声音卡壳,呆呆傻傻的怔愣在原地。
那女子喃喃道:“原来叫顾均。”
女子正是白衣。
长长的仪仗队伍将整条街铺满,白衣看着远处高头大马上坐着个锦衣男子,那男子便是当今状元顾均,他的相貌真的让人移不开眼睛,只是他眉宇之间的气质太清冷,有股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让人不敢多看。
这时,顾均的目光突然落到了白衣身上。
双目交汇,顾均黑不见底的眼底迅速流露出一股灿烂的意味,他向她伸出了手。
他的面色分明和方才没有变化,但是白衣就是觉得他的神色变了。
他像是突然活过来了。
白衣瞬间想起来曾经在顾均记忆里看到的场景,那时他初遇她,他沉寂黑暗的身体里突然涌现出亮色,那亮色从身体四周涌向心脏,让他整个人都亮了起来。
白衣毫不犹豫的接住了顾均的手。
这一次,她不会放开了。
顾均将白衣拉上马,带她策马离开大街,迅速奔向状元府。
顾均无视一众仆人,藏一样的将白衣带进了自己的房间。
只听顾均绷着脸开口问:“你是何人?”
白衣愣了一下,她这才想起他此时应该不认识她才对。
白衣正要开口说话,就见房间大门被人一掌拍碎!
只见来人正是一脸怒容的红衣:“你真是该死!”
白衣敛去面上的温和,冷然道:“你不该出现在这里。”
红衣怒火中烧:“我杀了你!”
白衣祭出昆仑剑:“谁怕你!”
蓦地,顾均问道:“你们是何人?为何模样一样?”
顾均的嗓音偏冷,和曾经的沈均没有半分不同。
红衣的怒火陡然消失,故人回来原本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她却无端的想哭。
白衣:“我们是纪朝清。”
顾均不解:“既然是同一个人,为什么会变成两个?莫非是我头昏眼花?”
红衣抓住顾均的手,紧张的不肯放开:“别离开我!”
白衣抓住顾均的另外一只手,眼底生出戾气:“他是我的。”
红衣脸上露出杀机:“既然如此,那你就去死!跟我抢他的都去死!”
顾均反握住二人的手:“你们是一个人,为什么要变成两个?”
白衣:“你希望我们恢复成同一个人吗?”
顾均仔细端详二人道:“你二人魂魄不全,容貌又相同,应该用的是一个魂魄。而且你二人的魂魄若是再不凝聚到一起,不日便会魂飞魄散。”
红衣与白衣早就意识到这个问题,只是她二人实在是抗拒厌恶对方的厉害,因此并没有合作活下去的打算。
顾均道:“我希望你们能恢复原样。”
红衣看向白衣,两看两相厌的二人,因为顾均的一句话,毫不犹豫的走向了对方。
恢复原样实在是太简单了,两个心意相通的人只要碰到对方,白光散去,纪朝清醒了过来。
看到纪朝清的脸,顾均才有一种“早该如此”的感觉。
纪朝清睁开眼睛,原以为再次看到沈均,应当是高兴的忘乎所以才对,万万没有想到,她在看到他的脸的瞬间,泪如雨下。她终于还是等到他了。
顾均擦去纪朝清脸上的泪,将她紧紧抱进怀中:“姑娘别哭……我、我不是故意要惹姑娘伤心,若是姑娘难过,就打我出气!”
他这样有距离感的人,分明还不认识他,却还是将她抱进怀中。
纪朝清原本其实并不觉得有什么难过的,暂时见不了面的人终究会相见,她一点一点的去计算为均挣来的功德,一点一点的用自身灵力求得天道垂怜,她费尽心机的让沈独白与李明洛内斗,最后双双成为转生阵的养分。纪朝清做这一切皆是有条不紊的,她清楚自己想要的东西是什么。
然而看到那个朝思暮想的人,看到那个不敢对任何人宣诸于口的人,纪朝清那迟来的感情如同山崩地裂般摧毁了她的理智。
“顾均,我们永远都不要分开了,我真的不能忍受那段没有你的日子了!”
顾均不记得自己曾经招惹过这么一个姑娘,但是他抱她抱的更紧,像是生命中很重要的东西回来了。
他看到她的第一眼就想将她永远抱进怀里,谁也抢不走。
但是这样还不够,顾均认真的说:“三媒六聘,三书六礼,我要迎娶姑娘为妻,从此一生一世一双人。”
窗外的阳光灿烂,梅花树枝繁叶茂,这一回,他们永远不会分开了。
全文完。
作者有话说:
完啦!谢谢家人们一路陪伴!接下来就是甜甜的番外和修文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