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良仙灵-第1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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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得等下去,萧不凡走过去塞了三枚灵石到收钱的人手里,提脚就走。
灵兽入城不要钱。这种人性化的管理,让很多人称道,并不是所有的灵兽都喜欢呆在灵兽袋里,尤其是那些小女修们,都喜欢抱在手中,或者是放在肩膀上。
有时候手里一只,背上一只,地上还有一只跟着跑,如果全部都收灵石,会让人骂死。
长期被人不当人看,钟珍积郁之下不惜自掏腰包,强行塞了三枚灵石到小修士的手里,在人家目瞪口呆的注视下,扬长而去。
三个灵石实在很少,如果是三十个灵石她肯定会犹豫很久,然而作罢。
走在一尘不染的青石板路上,她的脸色依旧不太好看。
萧不凡心想,看来珍宝越来越像个人了,这可不是个好事,灵兽不听使唤很麻烦,要不要干脆给她吃一粒消除记忆的丹药,收回精血将她给拍卖了。不过想到她能够在鬼见渊如鱼得水,这种本事可真不小。顿时又很舍不得。
在外行走的金丹前辈稀少得很,走在哪里都是值得人尊敬的存在,路上大大小小的修士们均让出路来让萧不凡先行通过。
两人直奔一座中性的酒楼。点了几个平常的菜,反正只是糊弄一下珍宝,用不着去贵的地方也不需要点什么太好的东西。
背后有一双翅膀,修士们只看了钟珍两眼,便不再瞪着瞧。不管是人装了一对法宝翅膀,还是一只妖兽长得跟人差不多,前者很常见。后者虽然不常见,也不算特别稀奇。
人面蜘蛛,能幻化的天狐。这些妖兽都有这样的本事。无边海那边的妙音岛附近,有人身鱼尾的妖兽,萧不凡记得曾经有人抓了一条,放在一个透明的琉璃大缸里。背在身上四处招摇。
当时他鄙视得不行。有什么了不起的,人鱼兽没什么本事,除了唱歌扰乱人的心神,几乎就没有什么用。除非舍得将它的眼睛给挖出来当幻珠使用。
带个有翅膀的人形灵兽虽然不会让人觉得稀奇,不过还有不少人露出极其羡慕的眼神。
萧不凡顿时觉得颇为欣喜,一下子觉得很有面子。
钟珍冷眼旁观,心想姓萧的不大能藏得住事,什么都放在脸上了。
这人不但与朱子陵长得又点像。性情也很类似。能用钱买到的东西,绝对不手软。对手下很舍得本钱,不过却不怎么相信人。
与朱子陵不同的是,萧不凡好似他家的乡下亲戚似的,虽然显得自信,其实总是要不停的证明自己是个厉害强大的人。就连人家羡慕他的灵兽,此人都觉得洋洋得意。用通俗方式形容,就是眼皮子浅,一副暴发户嘴脸。
因为出身不同,朱子陵自小喜怒不形与色,自控能力强很多,便是心中沾沾自喜面上丝毫不露神色,最多只是淡淡一笑。
钟珍心想,也不晓得朱子陵身体里是不是有萧不凡的精血,面容有那么一丝相似,不过看性情应该是不离十了。
她吃得很舒爽,一边吃一边竖着耳朵听附近的人聊天,不少人都是路过此地的,先在此住些日子,然后去往其他地方。
传送阵的位置在城中心城主府的隔壁,距离这家酒楼不远,不过钟珍不打算这个时候就开溜。萧不凡正百无聊赖地坐在旁边看她吃饭,想跑也跑不了。
忙碌了许久,自然需要好好歇息一下,金丹前辈不能太寒酸,入住的地方太差很掉价。萧不凡熟门熟路,带着钟珍在专门给高阶修士们入住的客栈落脚。
有自带的院子,附带聚灵阵,灵气比别处要好。这些都是老一套,高阶修士住的地方都是如此。
昊空城来过多次了,萧不凡打算停留三天,去一下此地的地下拍卖会,看有没有什么珍稀之物。除此之外当然得逛逛低阶小修士们的地摊。
那些小修士们不识货,时不时会出现原本是天价的天材地宝,卖出馒头价来。
然而当萧不凡从拍卖会回来,珍宝不见了。
他本来要带着她去拍卖长见识,不料她说去过拍卖会不好玩,想等下去客栈附带的酒楼吃些饭菜。
萧不凡当然不会放她一个灵兽到处乱跑,万一被人偷走了就麻烦了。这家给高阶修士入住的客栈他来过几次,院子的禁制不错。
如果珍宝真的想吃东西也容易,客栈前面附带的酒楼可以送餐,能打开禁制送一些吃食过来。
珍宝竟然失踪了。
连使用灵兽认主的印记都搜不到她的踪迹,萧不凡惊异不已。要么她被人放到隔绝印记的禁制里,要么就是珍宝与他的距离太远,无法探测得到。
认主的灵兽都有感应,明白主人死了它也会死,肯定不会私逃,并且就算贪玩跑出去,也会眷恋主人,肯定没多久就会回来。
那么定然是叫人给拐走了
萧不凡气得七窍生烟,足足付给洪天明和俞凡一人一千中品灵石,还没好好使用这个新灵兽,这么快就被人偷了。
一个传送阵接一个传送阵的狂奔,钟珍穿着一身黑乎乎地大袍子,头上戴着斗笠,将头发和脸都盖住了,一对翅膀缩得紧紧地贴在两肋,旁人瞧着倒像个矮矮胖胖的邪修。
本来以为禁制对她不管用,哪知道多了一具半人半鸟的身体,竟然被门上的禁制给拦住。幸亏萧不凡走之前提醒过,送餐的人有玉牌可以开门。
钟珍躲在一角,将送餐的小修士一巴掌拍晕了,然后拖着他一起跑到院子外。她顺手将小修士往墙根某处丢了,人却急急忙忙离开了客栈,火急火燎地直奔传送阵。
昊空城真是不错,那么多传送阵供她挑选,按照地图上标明的方向,她二话没说,掏了大把灵石付了费用直接便往西而去。
第三五三章 我雇用你
为求扮得像个邪修,钟珍还特地弄了些黑烟,时不时地从身上散发出来,旁边那些正道修士一个个捂着鼻子离得老远,生怕黑烟会有毒。
任何一个修仙城都禁止打斗,本着一视同仁的态度,有入城费就赚,进了城就得卖东西住宿,各种花销不小。邪修没有正道修士多,但是手里的灵石未必比他们少。
甚至会更多。
比如这位看起来很豪气的矮胖子女邪修,掏灵石的速度简直快得让守传送阵的筑基修士咂舌,真是有钱人啊。
鬼见渊捡来的两个储物环都是属于金丹修士,虽然不能让钟珍马上富得流油,灵石却大把。
金丹修士们都是有家底的人,绝大部分人都是门派长老,有洞府有弟子,不可能将全部身家都带在身上。然而恰逢需要花钱的时候,肯定不能显得太寒酸,因此灵石不少。
钟珍连气都没敢喘,凡是还开着的传送阵,不拘到什么地方,就算不是往西,需要绕一下路,她毫不犹豫干脆果断地跑。
已经过去了差不多十来天,终于到了最后一站,马上就可以去西荒城了,她松了一口气。
途中她略微耽搁了点时间,卖了点灵草,如果要萧不凡追来,已经追来了。看来玉简上说得没错,距离远了,认主的印记就感应不到。
最让钟珍觉得十分气愤的是,即使她都跑了不知道几十万里路。竟然隔些时间就想回到萧不凡的身边,好似缺了他心里空洞洞的,有一种奇异的不安全的错觉。
亏得她不是那只白鸟。身上只有极少的一点点鸟元神,只需要一些自我的坚持就能迈开脚步不回头。不然就如同四脚蛇和红鸡一样,哪里都去不了,一辈子忠心耿耿,死都要死在萧不凡身边了。
灵石已经掏了,交到守传送阵的人手里,钟珍刚打算踏进去。袖子一紧,被人从后面拉着。
她回头一看,脑子一片空白。有一种回到乾坤镜里错觉,彻底傻眼了。
眼前的青衫修士,让钟珍惊异得厉害,比看到萧不凡追来还令人惊异。
青衫修士很客气地说道:“这位道友。打扰你实在是对不起。请问你要不要雇人帮忙做些事我不帮人报仇杀人。其他什么都做。力气很大能背得起半个小山,飞得特别快,在没有传送阵的地方,有我这个人形传送阵肯定特别好用。酬劳的话,支付眼前这个传送阵的灵石就可以了,不要多的。”
钟珍连半息都没考虑,飞快地说道:“好,我雇用你。”
她另外取出一份灵石交上去。两人同时踏入传送阵里。
管传送阵的修士目送这人影消失后,自言自语地说道:“金丹前辈混到这个份上。穷得连传送阵的灵石都付不起,他也真是少见。”
旁边一个跑腿的插嘴道:“看着真可怜,衣服都是破的,还是凡人的衣衫,比我都不如。刘师叔,你说他的修为是不是假的。”
“胡说,修为怎么能有假。你没感觉到他释放出来的威压吗”
“没有。”
刘师叔也觉得纳闷,“其实我也没有感觉到威压,不过我的探灵术从来不会出错,绝对就是金丹后期修为”
“刘师叔,那个矮胖的女邪修是不是在逃命啊,问都不问就雇用了此人。她付账那么爽快手里似乎灵石不少,就不怕被人打劫了”
刘师叔语重心长地说道:“这你就不懂了,你们这些小修士年纪轻轻就满脑子的阴谋论,这世上毕竟还是好人多。这位前辈要是肯打劫还在这里求人雇,他肯定人品好啊,我要是逃命也绝对雇他”
青衫的金丹前辈,已经在传送阵旁边苦苦等了三天了,虽然不是逢人就拉着人家的袖子问,可是足足问了至少二三十个人。
按说没钱使用传送阵,赖在这里不走理当驱逐。可是他一个金丹后期的前辈,谁敢出言赶人,只能由着他阻碍大伙儿干活。
管理传送阵的几人松了口气,好在总算有人雇他,免得大家成天见了青衫前辈都得点头哈腰,一点都不自在。
十几天内传了无数个城,钟珍已经头晕眼花,脚都站不住了,她在最后一站碰到这位青衫修士。
这一站只通往两个城,一个是来的地方,一个是要去的地方。要去的城叫做西荒城,几乎是大陆西边最大的城了,十分偏远。
这一站的路程很远,如果用飞的话,恐怕得一年的功夫,然而使用传送阵,一天就到了。
价格自然也不便宜。
青衫修士与钟珍已经到达西荒城,从传送阵的那间大石头房子走了出去。
这里的规矩与别处极其不同,入城费不用即刻就交,可以在城里免费停留三天,倘若想要继续留下来,就得付十枚灵石的城费。十枚灵石可住一年,下一年如果还想继续住,还得续费。
钟珍管传送阵旁边的站着的一个小修士介绍,简直惊讶极了。十枚灵石的城费,简直闻所未闻,就连人人都称道的天仙城都只要五枚。难不成这里的街道都是铺着上好的白玉,树上挂满了夜明珠。
她打量了一下四周,传送阵的石头屋子装潢也不怎么样,夜明珠倒是镶了一些,刚刚够用来照明。其他并未瞧见什么很特别的,连上档次的名花名草都没有摆几盆,空空荡荡的,只有几个办事的桌子椅子罢了。
走到外面就更加朴素了,石头屋子由大块大块灰扑扑切割得很方正的岩石砌成,楼本身也是方方正正,一点都不气派。
不止是这座房屋,整座城都是差不多的。都是以坚硬的岩石搭出来的房子,大部分只有一层,偶尔有个两层的,也并不高。
不过她不晓得,此地时常有沙尘暴风来袭,外面弄得太精美花俏没什么用,日子久了难免斑斑驳驳,还不如用本地特产的钢化岩来建房子。
这是钟珍第一次来,上次与萧不凡到鬼见渊并未走西荒城,而是去了另外一个城,在边荒城的南边,与其他修仙城很类似,并未看到这样的格局。
之前在传送阵那边,两人已经买一张西荒城的地图与一些基本的介绍,一路看着地图一路朝前走。
看好了一处价格环境尚可四周房屋并不密集的地方,钟珍打算先住两天,略微休息一下再启程,反正逗留三天以上才会交城费。
第三五四章 风骚的眼睛
感谢打赏的新读者“yoyo889”,还有老读者“板砖v四块半”,“choe佳“,“又是一场梦”
“前辈贵姓大名”钟珍终于有空与青衫修士聊聊天说几句话。
“慕青松”
几乎是不假思索,钟珍很爽快地讲道:“前辈,不是晚辈对您不敬,这名字听这不象真名。”
“姑娘倒是个直爽人,慕青松这个名字我已经用了几百年了,就算当初是假的,如今早已弄假成真。不过只是个称呼而已,倒是无所谓真假了。”慕青松笑着说道,十分没有什么前辈架子,非常平易近人。
即使钟珍瞧着是个邪修,似乎也没妨碍到他。
不管如何,慕青松就算没有前辈架子,但的确是金丹修士,钟珍恭敬地行了礼,“晚辈钟珍,珍宝的珍。”
慕青松哑然了片刻,忽然笑得很愉悦,“很好,珍宝的珍。不管你曾经是亲人眼里的珍宝,还是自己珍视自己,都很好。”
钟珍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这点小心思从前倒是没有人发觉,倒是被此人看穿。
从前在乾坤镜,每次介绍自己都会说“珍宝袋的珍”,到了外面修仙界,没有珍宝袋了,便将那个“袋”去掉,改成“珍宝的珍”。
主要是名字太平凡,满大街的姑娘们名字里都有个“秀”啊“珍”什么的。因此她总是心有不忿,不得不在自己脸上贴点金。
钟珍不是个轻易相信人的人。从来都不是。她见过一些所谓显得平易近人的人,比如说邓普斯,比如说暗墓门的傅掌门。不过那都是上位者居高临下的一种态度。
就好象在告诉人家,他们不需要用身份去压人,她总觉得,这种种虚伪的平易近人才是真正的用身份在压制人。
慕青松的平易近人是真的。
如果是假的,那么这人演戏的本事很高,钟珍很希望去努力相信这个陌生人,因为他有一双非常奇特的眼睛。
这双眼睛不知为何长错在男人身上。有点像个饱经风尘的女子,风骚得很,看着让她觉得很熟悉很熟悉。
熟悉得好像看到她一位能够将性命相托的好友。那人当然是独孤破城。
带着和蔼微笑的慕青松,一双眼尾上挑的风骚眼睛眯到一起,便显得没那么女子气了。
倘若是别人,钟珍自然不敢轻易相信。然而她几乎肯定这个看起来穷得要命的人。曾经也富有过,并且还去天玄宗贡献了一滴精血。
那滴精血必定进入了独孤破城的体内。
没有人比她更加了解独孤破城的相貌,那张经常沾了灰尘的脸,盖着一脸的胡子,好似谁也不知道此人到底是个什么模样,然而她却在有限的几次,看到过刮过胡子并且洗得干干净净的独孤破城。
对于人脸的记忆,相貌上的特征。很少有人能及得上她,钟珍有这个自信。凭着一面之缘。都能将人家画得不离十。尤其是这么特别的一双眼睛,倘若认错了,她宁可自挖双目往后再也不绘丹青。
倘若推测正确,精血的原主对乾坤镜中的人,不但相貌有些相似,性情上有些影响。倘若独孤破城有不少性情来自这位慕青松,那么他八成是个十分磊落之人。
信任一个人很难,尤其是修行之人,但是在所有的朋友之中,独孤破城是钟珍心目中最为信任的人,没有之一
钟珍与慕青松走出传送阵的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