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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殊途同追-第12章

小说: 殊途同追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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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已经有了自己的新家庭。
  老妈的新家庭很好,他没必要去影响他们一家人的心情,没必要让老妈觉得难做。
  他那时总觉得,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奶奶将他看得重要,他对于其他任何人都是可有可无的。
  周内时他住宿舍,除他以外,其他室友都是本地人,他和他们的关系既算不上热络,也然也算不上冷漠,就是普普通通的客客气气。
  每到周五,其他几个本地的室友会相约一起出去玩,他们很少叫秦殊,秦殊也并不想去。
  他会戴着耳机坐两个小时的大巴车,回乡下的奶奶家住两天,周天晚自习前再回到学校。
  学校里,既没有他在意的人,也没有什么在意他的人,平平淡淡,独自一人,秦殊就是这样走过来的。
  但那天撞见两个男同学在厕所亲热的一幕,对他来讲,无亚于寂静湖面上乍起的惊雷。
  他回到宿舍后很久才回过神,躺在熄灯后的宿舍床上,他脑海中翻来覆去的一个念头是:
  原来,我也不是那么孤独的。
  他并不认识那两个男同学,在之后的日子里,也从没有特意去寻找和留意他们,然而那两个陌生又勇敢的男生,给了那时的秦殊莫大的勇气,让他看到了一个,能容纳自己的世界。
  就像秦殊小时候,他很喜欢看一些关于宇宙的纪录片,或者书籍。
  他觉得宇宙是一个很大的东西,在乡下的凉席小床上躺着看星星的时候,他总觉得平静。
  广阔的星空容纳他,让他觉得自己是被保护的。
  他又想起了自己上高中的时候,学校曾开设过一学期的心理辅导课。


第一节 课讲的是四种气质类型,周围同学都对各自的测试结果非常好奇,秦殊也不例外,他记得清楚,他测出的结果是“粘液质”。
  粘液质的人,他们的特点是——安静,严肃,冷静。
  类似兴奋激动的情绪,在他身上是很少有的。
  他成长至今,遇到过的能让他兴致高昂的事物,极少。
  一旦出现,他会很想要抓住,就像他人生里音乐的出现一样,像每一个愿意听歌的听众一样。
  因此遇见陆追,即便他不知道未来会怎样,即便他和陆追看上去很像两个不同世界的人,他也很想要抓住对方试试。
  伴着这份期许和不确定,他默默而不动声色地——
  将目光转向了身侧的男人。
  陆追整个人似乎都陷进了皮座椅里,神情倦怠,虽然刚刚才跟他开过玩笑,但看上去确实是有些累了。
  也是,经营“云顶”这样一间大规模的酒吧,无论如何应该都不轻松。
  秦殊想。
  至于作息……会不会常常是等到酒吧歇业了才睡?每天天亮才睡觉,这样也太辛苦了。
  秦殊眨了眨眼睛,情不自禁地望着陆追的脸。
  他长着一副很难让人不注意的脸。
  眉骨到鼻梁的弧度,自然流畅不说,又十分挺拔。这副相貌看上去是很傲的,一副总是睥睨着人的天之骄子的模样。
  他的眼尾上敛,又因为总爱垂着眼眸看人,显出一些说不上是敷衍,还是漫不经心的情绪来。黑发随意搭在额前,像是他随手抓出来的,却比别人精心打理的造型要更加好看。
  啧,不做模特或是演员,可真是有些浪费。
  但秦殊一想到这人混不吝的举止神态,顿时觉得作罢,有了这样的偶像,他的粉丝一定很容易“塌房”,陆追还是做一个酒吧老板比较符合他的气质。
  开着车的陆老板,脸上一直没什么表情,所以秦殊也判断不出来他此刻在想什么,心情又如何。
  不过,秦殊觉得,陆追可能自小是被旁人注视着长大的。
  因为接受过太多不同的目光,所以对别人的视线完全免疫,可以说是无甚在意、习以为常。
  就像他已经悄悄看了陆追好多眼,但后者似乎完全没注意到一样。
  这种好像什么都无所谓、都任你看的坦坦荡荡,是秦殊心里由衷羡慕的,这是真正自信的人身上才有的特质。
  秦殊就做不到这点。
  平时但凡有人多看他几眼,他会立马察觉到,随后会感到浑身不自在,胳膊不是胳膊、手不是手的。
  当然,这种拘束和紧张,在他唱歌、弹吉他的时候,会得到些许的缓解。
  在秦殊的生活里,他很在意所处的环境是否舒适。至少在他能掌控的“生活圈”里,他需要绝对的轻松自在。
  偶尔,他也会很羡慕那些看上去就很舒适自洽的人,比如毓文,比如正坐在他身旁的陆追。即便迎着密布拥挤的人群,他们做任何事情也都自然舒展,有条不紊,给人“赏心悦目”的感觉。
  对,用一个词儿来形容陆追的话,就是这个词儿,赏心悦目。
  陆追究竟有多“赏心悦目”,从秦殊的目光落在他身上的时长就足以看出了。
  这会儿,陆追的左手正随意地搭在方向盘上端,因为距离够近,秦殊看清了他小臂上的纹身图案。
  他之前好奇极了,但从没看清过这个图案。
  纹身图案面积不算大,也许是因为有陆追白皙的肤色相称,纹身便显得愈加色泽分明。
  秦殊以前总觉得,拥有纹身的人,是社会哥,是古惑仔,是很不好惹的人。
  他承认,这确实是他的刻板印象。
  因为陆追小臂上的这个纹身,实在是漂亮极了。
  纹身以干净细腻的皮肤为底色,在其上勾勒出了最绚烂的色彩,和最精美的纹样。
  看样子像是日式纹身,有轻舟小船,有海浪,让他莫名想起那幅著名的《神奈川冲浪里》,还有层层叠叠的红色枫叶,但更多的,是他叫不出名字,却开得十分灿烈的花朵。
  花和叶纹得都相当细腻,每一绺茎叶的脉络都极为生动鲜活。
  最让秦殊惊讶的一点,是纹制这幅图案的笔触很不寻常。
  即便笔下是看似最为娇柔的花朵,一勾一回,却也大刀阔斧,花蕊还做了夸张的艺术处理,乍一看,这图案属实是“烈”了一些。
  作者有话说:
  小殊是个情感很细腻的人,他如今的性格,和他的经历很有关系。我发之前又改了一遍,希望能把他的心路历程讲得更好。
  另外有些读者肯定已经猜出来,陆哥的纹身就出自于青山戴平。他是前两章提过的陆追好友,一个从精神层面上很能理解陆追的人。
  作为同性恋者,在大环境下实现自我认同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正是因为陆哥和小殊各自不同的成长历程,他们才能拥有更成熟的感情和更坚定的信念。
  之后的剧情基本都是进行时了,回忆的内容不会再多,还请大家继续关注陆哥和小殊的甜美恋爱!多多与我互动!
  (睡觉去了,我和本章的陆哥一样困……


第21章 不如温柔同眠
  正当秦殊鼓起勇气,准备开口问问这个纹身的时候,陆追先说话了:
  “你家地址。”
  “……哦哦,对。”
  秦殊这才发现,陆追已经将车开出了酒吧街了,他连忙报出了自己家的地址。
  刚刚的疑惑也暂时被抛之脑后,他内心哂然一笑:
  人家送自己回家,自己上了车后却连地址都忘记说,还需要人家主动问……他怎么就这么愣啊。
  陆老板会不会觉得他很不识抬举?
  陆追倒没那样想,只是听了地址后明显有些意外。
  秦殊家,跟他爸妈家是在同一个小区。但他以前怎么从没见过他?
  小区附近就是本市有名的H大,也是陆追父母所任教的学校。
  陆追问道:“你之前在H大上学吗?”
  “是的,我是H大毕业的。”秦殊乖巧回答,想了想,又补充说,“这是我大学时租下的房子,后来毕业以后决定要留在H市,就一直住在那儿了。”
  陆追漫不经心地点了下头,表示了解。
  H市是一个非常年轻态的城市。很多年轻人毕业以后,都愿意留下来在这里奋斗,秦殊也不例外。
  这倒不是因为他有多么强烈的事业心,对于做音乐这件事他还挺佛系的,因为写歌靠的主要是天赋和灵感,而这些东西都是急不来的。
  他选择留在H市,主要是因为当初的乐队。
  他大四时,和乐队队友一起报名参加了全国校园乐队比赛,这个比赛最大的特点是直播赛制,因此在互联网上聚集了不少热度,引起了许多喜爱音乐的人的关注。Insomnia从诸多优秀乐队中脱颖而出,夺得了那年的冠军,自此声名大噪,而他毕业时,乐队发展正值蒸蒸日上,留下来是一件非常顺其自然的事。
  回想当时和队友们一起奋斗过的日日夜夜,他还挺感慨的。
  秦殊以为陆追问过了他的学校,接下来会问他是哪里人,不过陆追并没有。
  秦殊实在不擅长做揣测。在人和人之间的交往中,他的直觉算是比较差的,三番几次觉得自己猜不透陆追后,他就果断放弃了,对方问什么,他就答什么。
  看得出来,陆老板说话做事都是有自己的一套逻辑的。他觉得,和比自己聪明的人打交道,就不要想着自己要表现得多聪明,反倒弄巧成拙。
  真诚才是第一位的。即便这种真诚,看上去像是“举白旗”,但在陆追面前,他还挺乐意把自己摊开给人家看。
  陆追问他:“你大学学的是音乐专业吗?”
  “不是的。”秦殊摇了摇头。
  陆追闻言后,看了他一眼,心里带着些许讶异。
  秦殊笑着回答说:“其实我是英语专业的,是不是和音乐很不搭边?”
  搭不搭边,陆追没细想,他当下只是觉得挺巧的:他在英国留学过几年,而秦殊正好是学英语专业的,这算不算是一种缘分?
  “确实。”陆追说道,也说不上是在回答哪个问题。
  因为父母任教就在H大,所以陆追还挺了解H大的英语专业的,于是他说:“H大英专在国内很不错,你高考分数挺高的吧。”
  “还行……”面对陆追的夸奖,秦殊总还觉得有点儿不好意思。
  “毓文也是H大英专的。”也许因为面对着初识不久的人,总会想要聊点共同话题,秦殊不知道他和陆追有什么共同话题,只能提一提两个人都认识的毓文:
  “我俩在一个乐队里。”
  他说完话,很快意识到有些问题,又多余地补充了一句:“以前。”
  这话听起来颇有些故事,陆追情不自禁又看了秦殊一眼。
  秦殊一阵懊悔。
  他没事儿提乐队做什么,退都退了,白白扫人兴致。
  估计因为他今晚一直处于一个紧绷绷的状态……可能他自己没注意到,但他逢紧张时就会有一个很明显的表现:嘴比脑子快。
  这种事儿,在以往也不常发生,他是个很少有欲望想去和别人说什么的人,也不知道为什么的,居然会跟陆追说这些。
  小孩儿的情绪好像一下子低落了,陆追注意到了,他猜测是因为刚刚提到的“乐队”。
  他之前申请的微博,关注了秦殊和他乐队的官方账号,但那天他看到官博公布了一位新加入的吉他手。
  陆追不确定秦殊是不是知道这事儿。
  但无论怎样,离开自己之前所付出一切的乐队,小孩儿心里肯定都不好受。
  他看了眼正安安静静坐在副驾上的人,秦殊默不作声地望向窗外,手指却紧紧捏着帆布包的带子。
  陆追并不擅长安慰人,只伸出手把车上的广播打开了。
  电台主持人柔和婉转的声音,顺着电波,细细密密地传了过来,给一时之间非常安静的车里增添了一些声响。
  秦殊降下了他那侧车窗,十月微凉的晚风吹了进来,很是轻柔。
  “……接下来的时间,让我们重温经典,一首《新鸳鸯蝴蝶梦》,请大家收听。”
  主持人的话语结束后,紧接着,电台播放了一首有些年代的歌曲,这首歌秦殊很耳熟,是他小时候看过的《包青天》的主题曲。
  陆追余光中看到,秦殊似乎一下子坐直了。
  小孩儿听着听着,开始随着曲子轻哼,哼到其中的几句时,仿佛还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是含糊着咬字,才哼唱过去的:
  “在人间已是颠,何苦要上青天。
  不如温柔同眠
  ……”
  一首歌很快就结束了,秦殊的心情比之刚才好转了许多,他心想音乐果真有神奇的魔力,但接下来放出的一首,并不是他喜欢的风格,于是他问道:
  “我可以调一下吗?”
  “可以。”
  陆追觉得,小孩儿果真是小孩儿脾性,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仅仅一首歌的时间,就能让他重新高兴起来。
  秦殊凑在中控台调频的时候,脑袋正好怼在了陆追右手边的不远处。
  他的头发看上去松软极了,脑袋后边还有两个旋儿。陆追看了好几眼,有点想伸手揉一把。
  很乖。
  很可爱。
  但很快,陆追就收回了这个评价。
  因为在接下来的二十分钟里,秦殊那个让他想狠狠揉一把的脑袋,戳在屏幕前头就没挪动过。
  耳边的音乐换了一首又一首,激情的热烈的安静的吵闹的,每一首都没“活”过三秒。
  吵得陆追有点儿头疼,他以前不喜欢开广播,就是因为嫌太吵闹。
  他每天在酒吧里已经听了太多嘈杂的背景音了,在自己的个人空间里,他比较喜欢周围能安静一些。
  倒也不是秦殊有意挑剔,只是网络热歌他不喜欢,嘻哈说唱他不常听,即便是怀旧经典频道,也没放什么好听的歌。
  随便挑一个频道放,又实在是在污人耳朵,扰人清静。
  ……好吧,其实就是他的耳朵太挑剔。
  最后陆追将车停在了秦殊家小区、同样也是他爸妈家小区的门口时,秦殊还有点失落地念念叨叨:
  “怎么没有什么好听的呀……”
  陆追有点无语,又有点想笑,最后只是说道:“下车。”
  秦殊说的那家牛肉拉面馆,就在小区门口。
  陆追以前没来过,进来以后发现这个店面还不小,偌大的一个大堂里,摆了能有二三十张木质桌子。
  除了牛肉面以外,其他的小窗口里还有卖各种小菜、冰粉和烧烤,这比陆追印象里的牛肉拉面馆丰富太多了,像一个升级版的夜宵大排档。
  这个时间点,店里居然还有七、八桌客人在吃饭,桌上摆着啤酒和各式的烧烤,估计都是附近住的来吃夜宵的居民。
  秦殊到人少的角落里寻了个位置,转头冲陆追说:
  “陆哥,你先在这儿坐着,我去点单。”
  没等陆追说什么,他就转身跑走了。
  陆追看着秦殊小跑到收银台前方,对着里面的收银员指指墙上菜单的左上角,又指了指右下角,然后拿出手机付款。
  取了小票之后,秦殊对收银员礼貌地笑了笑,看他口型是说了声“谢谢”,然后跑到窗口前,用托盘端了两碗面回来。
  陆追的眼神一直跟着他。等他回来后,陆追起身接过了餐盘,又把筷子递给了他一双。
  “谢谢哥。”
  不过秦殊没立刻坐下来吃饭,他将筷子放在了自己的碗边,随后又再次跑回到窗口那里,忙活半天,端回来了两盘牛肉、四碟小菜。
  陆追催促道:“快点坐吧。”
  “马上马上。”秦殊冲他笑了笑,又快步跑回去了一趟,端来了两碗冰粉。
  “好了,这回是真的没有了。”
  陆追无可奈何:“这些是不是有点太多了?”
  “不算多。”秦殊揉了揉鼻子,“除了牛肉面,这个桂花冰粉,陆哥你一定要尝一尝,夏天的时候我每天都会过来点一份呢,两天不吃就想念。”
  这么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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