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王翻船日记-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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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企图诱拐无辜狗狗当盟友,但凌羽意志坚定:“不行,我的狗,必须由我来命名。这是归属权的问题。”
程应欢立刻纠正:“不是‘我的狗’,是‘我们的狗’。”
“啊?”凌羽发愣。
程应欢摆出一副模范男友的样子:“你不是说自己工作太忙,没时间照顾它吗?所以,为了不给你增加负担,我决定和你一起养。怎么样?是不是很体贴、很细心?有没有很高兴、很感动?”
凌羽不敢动。因为他把狗抢走了,紧紧捂在自己怀里。
仿佛完成某种宣告仪式,程应欢指指凌羽:“这是妈妈。”又指指自己,“这是爸爸。”最后指狗,“这是乖乖闺女。”
说完长叹一声:“啊,今天真是个好日子。有酒吗?应该喝一杯庆祝庆祝。”
所以,是的,从今天起,我们有了一个女儿。长相甜美,性格乖巧,名字因父母意见不合,暂未定下,空格空格。
十月三十一日。
天还未亮,布兰克跳上床来,又拱又舔。
——没错,布兰克就是那只小泰迪。
——没错,他们最终起了一个外国名。
因为程应欢也不肯放弃冠名权,执拗的两人吵起来,谁也说服不了谁。
争到最后,凌羽急了:“那就叫空格!先空着,等以后想好了再填上。”
原本只是赌气的建议,谁知程应欢听了连连拍手:“这个名儿好!空格,英文Blank……布兰克,怎么样?”
不得不说,别具一格。
两个不靠谱的新手爸妈就此达成一致。
可怜的布兰克本尊趴在一旁,毫无发言权。好在它是一只识时务的狗,知道有奶的是娘,给肉就是爹。于是,它欢欢喜喜地接受了这个别致的新名字,仍旧对着爸妈摇头甩尾,特别狗腿。
但今天爸妈起晚了。
布兰克很生气。它是一只干净文明的狗,必须出门解决一些有味道的事。可它等了半天,仍不见爸妈起床的动静,憋急了,跳上床来,张口嗷呜嗷呜地啃咬。
凌羽终于被闹醒了。脚一抬,踢踢身边还在熟睡的男人:“布兰克在催了。你怎么还不起?”
程应欢闭着眼哼哼:“不是轮到你了吗?”
凌羽再次推他:“昨天是我遛的,今天该你啦。”
他翻个身,嘟囔说:“可是,今天是我生日哎……”
凌羽一想,也是,叹口气,认命地说:“好吧好吧,生日快乐,赏你多睡一会儿。”
她揉着眼睛坐起身,穿衣洗漱,给布兰克套上狗绳,开门,下楼。
快入冬了,室外寒气渐重,凌羽捂紧外套,手缩在衣袖里,沿着小区里的步道绕圈。
薄雾渐消,东边天空泛起弧形的白边。绕到第五圈时,前方出现一只棕色博美。那是张爷爷家的皮子,和布兰克是老朋友了。两个小家伙发现彼此,立马凑在一起追逐玩闹。
清晨人少,她干脆放开狗绳,让它们尽兴。
张爷爷年过七十,眼睛不太好,但腿脚灵便,白天会在附近的公园打太极。他凑近确认是凌羽后,才开口:“哎?小程呢?今天不是轮到他遛布布了吗?”
不知为何,程应欢很讨这位张爷爷的喜欢。每次见面,第一句话总是先问候他。
凌羽回:“他今天生日,放他假啦。”
“过生日啊,那要记得吃鸡蛋。”张爷爷笑眯眯地说。
回到家里,程应欢已经起了,正在做早餐。
宽松的家居服外,套着一件粉围裙。毫无疑问,又是凌羽的恶趣味。
他回头看着归家的母女俩,晃了晃汤勺:“早上吃鲜虾馄饨,可以吧?”
“好啊。有豆浆吗?”
“买了,等会儿就送到。”
凌羽扑过去:“真棒,亲一个。”
可喜可贺,当初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大明星如今也会下厨了。虽然都是简餐,虽然用的都是半成品,但精神可嘉,值得鼓励。
凌羽蹲下来给布兰克擦爪子,看见它的小红猪食盆已经装满,拍它屁股说:“去吧,开饭啦。”
一家三口,吧唧吧唧地吃着。
期间,程应欢五次偷瞟、三次欲言又止、四次叹气,最后筷子一摔,气鼓鼓地说:“你洗碗。”然后就抱着胳膊去卧室里撸狗了。
凌羽端坐着,不动声色。
她慢吞吞地洗完擦干,收拾完毕,推门走进卧室时,看见程应欢蹲在床边,没精打采地拿磨牙棒逗狗。整个人气场低迷,是吃饱喝足、阳光可爱的布兰克也无法拯救的阴暗色调。
凌羽背手仰头,啧啧两声,在屋里踱步:“啊呀呀,好大的怨气哦!是谁家的纯情少女被爱人抛弃了呀?”
程应欢霍地扔掉磨牙棒,站起身,对她怒目而视。布兰克被这动静吓得一跳,迅速躲进桌子下面,免被波及。
凌羽叹一声,钻进桌下摸它的背。安抚完宠物,才扭头数落人:“生气就生气,别摔东西嘛,吓着闺女了。”
程应欢咬牙切齿:“你……故意的吧?”
凌羽和他面对面站着,双手叉腰:“都知道我是故意的了,还这么上头?”
被戳到痛处,程应欢像狗一样磨了磨牙:“哼!”
凌羽兴奋起来:“哟,会甩脸色了!快来让我看看!”说着两爪一捏,揪着他的脸转过来。
他挣扎着,可情绪不受控制……期待落空的委屈、被戏弄的愤怒、无法逃脱的挫败,太多情绪混杂在一起,从他变形的五官里渗出来,越淌越多,像一只破馅儿的包子。
“今天是我生日。”他再次强调。
凌羽估摸着玩笑开得差不多,该收线了,于是贴过去,给一个香吻:“我知道呀!生日快乐,宝贝!”
被顺毛摸了一把的某人脸色稍缓:“还有呢?”
凌羽转身,从梳妆台的抽屉里掏出一只小小的礼盒。
方方正正,蓝色绒面,是个戒指盒。
“等会儿,先别打开!”程应欢突然慌乱,退后几步,两手在空中胡乱挥动,“你要是趁机跟我求婚,那就很尴尬了……我还没准备好呢!”
“噗!”凌羽毫不留情地大笑出声,“败给你了!哪儿来的自信觉得我会跟你求婚啊!”
她打开盒盖,直接怼到他眼皮子底下:“看,只是普通的配饰戒指而已啦!”
程应欢轻哦一声,拿起来仔细端详。
这是一枚镂空银戒,电影胶片造型,内侧刻字“HUAN”,以彰显私人订制的尊贵。
按理说,这礼物挺有心,但他此刻竟有点小小的失望——也许是之前的幻想给了他多余的暗示。总之,他不太满意,心不在焉地评价道:“还行吧。戴哪个手?”
他左手已经戴了一枚,永久占位,不可挪动。新来的,只能选其他位置了。
凌羽用怂恿的口吻说:“都试试呗。”
程应欢点头。然而这一试,却发现戒指尺寸不对,连最细的小指也塞不进去。
他又上火了。心想,难道凌羽连他的尺寸也不知道?太可气了!
程应欢不禁回想起这十多天的同居生活,气上加气。
做饭洗碗的是他,拖地遛狗的也是他。凌羽一早出门,整日忙碌,打电话不接,发消息不回。晚上从没有准点回来过,不是凌晨,就是后半夜。回来就死鱼一样躺着,再多亲亲抱抱,也无法拉回她那呆滞干枯的灵魂。虽然是他自己赖着不走……可同居不该是甜蜜的吗?他们难道不在热恋期?为什么会平白受这么多气啊!
程应欢悔不当初。他当时为什么要表白呢!女人啊,果然一到手就不知道珍惜,早知道,应该再多吊她一会儿。
程应欢表情凝重,反省自己决策失误。
这时,凌羽优雅地伸出她的左手食指:“来,给哀家戴上。”
一时没反应过来,他竟然照做了。但更惊人的是,戒指尺寸刚刚好。
程应欢目瞪口呆,凌羽笑容张扬。
她说:“这个礼物,其实是给我戴的。”
两手交叠,一大一小。
同样的左手、同样的食指、同样的银色,两枚戒指相互蹭着,彼此熟悉,贴脸问好。
程应欢忽然明白了这件礼物的涵义,心中阴霾霎时尽消,觉得若是为此,受再多的气,也值了。他小心翼翼地问:“这是不是表示……你归我了?”
凌羽照样不正面回答,只晃晃他食指上片刻不离的鹰羽戒,笑得双目如星:“你这里不是也套着‘我’吗?”
以认真为前提的恋情,对自由人来说,是圈套,是枷锁。
但我自愿套上,为你所有。
第34章 34
程应欢的私家豪宅,坐落于某高档住宅小区顶层,上接苍穹,下接霓虹,特别符合他俯视众生的王者气质。如凌羽这般的凡人,要乘坐电梯,经历三分一百八十秒,才能近距离瞻仰。
然而当她抱着布兰克跨进门时,视线所及,场面很是混乱。
如同电影开拍前的忙碌,大家正在为晚上的狂欢派对做准备。安敏双手不闲,一边教大家怎么把血浆自然地喷在墙上,一边拿着iPad跟供应商确认茶点酒水。欧欧也跑进跑出,肩上什么时候粘了一只毛腿蜘蛛也没有注意。
泡沫、塑料布被随处丢弃,堆积在脚下。蝙蝠、骷髅、小丑面具、木乃伊假人等万圣节流行的装饰品,仿佛击鼓传花的道具,被人抛来扔去。
唯一被小心对待的是程应欢的南瓜马车蛋糕。装在玻璃罩里,安置在远离纷乱的角落,保证它不被打扰。
凌羽走过去细看。
南瓜造型的蛋糕扁圆橙黄,用亮银糖粉画出窗户、纱帘,以及“32”“Happy Birthday”的字样。底座是四只金色车轮,旁边延伸出扶手,半人高——整体结构很像超市里的购物推车。
虽然南瓜是万圣节标配,但南瓜马车意义非凡。一想到这种小女孩过十二岁生日才会提出来的要求,出自程应欢之口,凌羽就乐得合不拢嘴。
“没想到,你还挺有少女心的嘛。”凌羽伸出手指,戳他脸窝。
程应欢感叹:“唉,谁能不爱灰姑娘呢?”
“可你三十二岁了哟,程大爷。”
“多谢提醒呀,大孙女。”
他们相视大笑,终于引起安敏的注意。她看一眼腕表:“你们来早了。化妆师两点才能到呢!”
程应欢摆手:“没关系,我们去里面等。”
他带凌羽穿过忙乱的客厅,往里,走过几道门,进入一间卧室。
怀里的布兰克挣扎着要下地,凌羽一放开,它就撒欢地跑。
卧室很大,有独立浴室和阳台。
程应欢说:“随便坐。我住这里的时间不多,平时都是阿姨在收拾。”
确实,这里干净整洁,一尘不染,完全没有人居住的痕迹,像是装修公司为了展示北欧简约风格造出来的样板房。整体色调偏冷,只阳台上一排长寿花开得火红灿烂。
凌羽指着那十多个拥挤的花盆笑他:“家里摆这么多长寿花,是很怕死吗?”
“这玩意儿叫长寿花?”程应欢凑过去看,“我哪里懂这些!应该是保洁阿姨养的,养得还挺不错。”
“这样啊。”
长寿花朵小而密,一簇簇,一捧捧,热闹拥挤,喜庆又吉利。她走过去,倚着封闭阳台的落地玻璃,和程应欢一起看花。
“我爷爷也养过长寿花,九盆。后来被邻居家的猫咬坏了五盆,剩下四盆。爷爷气坏了,说‘四不就是死?’这是咒他呢!于是隔着门和邻居对骂。他直到临终前还念念不忘,说是那只猫折损了他的阳寿。”凌羽又是摇头又是笑,“唉,上了年纪的老人总是很迷信这些。”
程应欢感觉自己膝盖中了一箭,赶紧找补说:“那个,其实也不只是老人啦。很多生意人都信的,我们圈里……就比如说敏姐,别看她平时说一不二、雷厉风行,女魔头似的,其实可迷信了呢!每逢大事,先找大师,签什么人,投什么项目,都要算一卦……”
凌羽听得新奇:“真的?那你信吗?”
“信啊,可太信了!”程应欢义正言辞,“所以,以后吵架说什么狠话都行,不准诅咒我。”
凌羽大笑:“比如,像陆欣那样?”
程应欢的脸色瞬间复杂,古怪别扭,仿佛被人揭了老底:“是啊……所以,你不准学她。”
见他委委屈屈地板起脸,凌羽直接笑趴了。笑完,又煞有介事地伸出三指朝天:“好,我保证,无论如何,绝不诅咒你。”
她心里说,我真是世界上最善解人意的女朋友了。
果然,程应欢被她虔诚慎重的姿态哄得眉开眼笑,起身往前一扑,凑过来亲她。
冬日的阳光仿若金粉,星星点点落了他们满身。他们坐在火红的花丛里,彼此依偎着,说情人间私密露骨的情话。
“凌羽,你信命吗?”
“不完全相信。”
“嗯?”
“比如,曾有一位预言大师说你是我的十八层地狱,远之大富大贵,近之粉身碎骨,我就没信。”
程应欢原本满心温柔,一听这话,不禁破口大骂:“什么大师,骗子吧!”
凌羽赶紧去捂他的嘴:“别胡说,神婆很灵的。——你今晚见到她就知道了。”
程应欢一瞬间眼睛瞪大,甩脱凌羽的手掌,猛吸一口气:“她会来参加party?你朋友?”
凌羽无辜眨眼:“嗯哪。”
程应欢想吐槽又心有忌惮,最后只得抱头大呼:“你周围都是些什么妖魔鬼怪啊!”
七点一刻,万圣夜化装舞会兼程应欢三十二周岁生日派对正式开始。
迎客的主厅焕然一新,扫去先前不伦不类的混乱,终于显出真容——
那是出现在暗□□里的废弃古堡。血月之夜,诅咒缠身的城堡里传出一声狼嚎,铁门吱呀,黑猫游走于屋顶檐下,开门迎客的夫妻是一对吸血鬼双煞。他们有惨白的脸、冰凉的手、血红的瞳,穿着样式繁复的礼服,行一个贵族的礼。
“请进请进。”
他们嗓音尖细,似冬夜的风穿过门缝,笑起来咔咔咔,仿佛牙骨上下打架。
一个喜欢舔着小尖牙说:“您的脖子好香啊。”
另一个举着天鹅绒扇面在旁附和:“您的眼珠也很漂亮呢!咬起来一定很脆。”
来客不惊不慌,姿态万千地原地转个圈,表示多谢夸奖。
宾主尽欢。
凌羽很快玩累了。
她抛下程应欢,走去吧台,抄起一杯调成血浆色的鸡尾酒,感慨这帮当演员的果然都不正常,疯起来若是没人喊“cut”,能即兴玩遍全场。
她边喝边欣赏厅内众人的装扮。
嗯,这个来自《闪灵》,那个来自《咒怨》……啊,那个髯须道袍的,难道是捉鬼天师钟馗?嘿,竟然连黑白无常、牛头马面都有,真是古今中外一家亲。
她正点评着,一个缺眼豁嘴的丧尸突然扑过来,冲她“哇啊啊啊啊”一通乱叫。
凌羽稳如老狗,连睫毛都没动一下,吊着高飞的眼角问:“怎么就你一个?其他人呢?”
手脚乱甩的丧尸瞬间立正站直,声音也恢复正常:“嘿嘿,你怎么没反应呀?”
原来,这具血肉模糊、脓包满面的丧尸是傅莲。难得专业对口,她为了显摆自己登峰造极的妆化技术,故意画得过分。并非恐怖,而是恶心。不能细看,一米之内让人呕吐的那种恶心。
凌羽懒得对此点评,扭过脸:“胡笑呢?”
傅莲全然不知自己正被人嫌弃,兴致高昂地四面张望一番:“喏,那儿呢!”
凌羽顺着她的手指望过去,看见一个披头散发的疯女人,长裙拖地,盖住了脚,让人疑心,她或许没有长脚。她谁也不理,靠着一架骷髅骨抽烟,仿佛两人是好哥们儿,正在交流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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